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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花样年纪的时候,我死了。 变成鬼的我,不被地府所收留,在现世飘啊飘的,住了小土狗的狗窝,踹了土地爷爷的屁股,结果却一个不小心的晋为妖类,从此再也无法投胎转世。 然后呢,我就遇到了一个喜好捡妖怪回家的妖主,他顺手把我捡回了家。 我:“虽然我已不做人类好久了,但我还是知道你为啥把我捡回家的,毕竟曾经我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嘛。” 白泽:“只是顺手而已,想太多容易消化不良。” 注:现代妖怪文,此文短篇(也可作为前篇看,因为后续会开此文的长篇)1v1,男女主初长成,短篇中没有特别明确的爱恋。归谈君不求别的,只求喜欢的读者们留个言,评论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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