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二——《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共计55本,于上世纪80年代陆续出版。该《丛书》记述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出版后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之一,简单介绍了哈尼族的历史。
图书 | 哈尼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 |
内容 | 编辑推荐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二——《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共计55本,于上世纪80年代陆续出版。该《丛书》记述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出版后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之一,简单介绍了哈尼族的历史。 内容推荐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记录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从起源至21世纪初的历史发展进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荟萃了大量原始的、鲜活的、极其珍贵的资料,是一部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大型综合性丛书,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本书为《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之一。 目录 第一章 人口分布和语言 第一节 人口和分布 第二节 自然环境和物产资源 第三节 族称和语言 第二章 族源和迁徙 第三章 传说中的原始社会和向阶级社会的过渡 第四章 大渡河、金沙江及乌蒙山区的“和泥”奴隶制 第一节 唐代乌蛮仲牟由的遗裔“和泥” 第二节 乌蒙山区和泥族的奴隶制 附:有关哈尼族的一些资料 第五章 六诏山、哀牢山和泥族封建领主制度的 形成、发展和变化 第一节 封建领主制度的形成和六诏山各部和泥族由统一到分离及融合于他族 第二节 哀牢山因远、思陀、溪处、落恐各部领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地主经济的出现 附:土官龙在田以及赛典赤招抚罗繁的一些资料 第六章 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第一节 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与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 第二节 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和阶级斗争的深化 第三节 党领导下的地下斗争的开展 第七章 新中国成立前的社会面貌 第一节 在外族封建领主统治下落后因素残存较多的地区 第二节 由封建领主经济向封建地主经济过渡的地区 第三节 地主经济地区 第四节 家庭、婚姻与生活习俗 一、家庭、家族和村寨 二、婚姻和丧葬 三、物质生活 四、宗教信仰与节日 第五节 科学知识与文学艺术 一、创造梯田 二、历法、医术与文化 三、语言文字 四、文学艺术 第八章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 一、红河州哈尼族地区人民政权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 二、墨江人民政权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 三、其他哈尼族地区人民政权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 第二节 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九章 新时期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一节 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节 现代文学艺术的发展 一、现代文学的发展 二、现代艺术的发展 第三节 医疗卫生的改善与科学技术的进步 一、现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建立和发展 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三、科学技术的进步 后记 修订后记 试读章节 四、宗教信仰与节日 原始的万物有灵、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哈尼族宗教信仰的主要内容。 西双版纳哈尼族主要信仰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尚处于初期阶段。他们认为冥冥中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主宰,这种超自然的“精灵”还没有区别为“鬼”、“神”两种概念,但已经有了善、恶的分别。对于强有力的天神、地神、龙神及具有保护神性质的寨神“米桑罗”和家神“张米麻”(即祖先,以一篾片为祖灵供于屋内),他们定期祭祀,求其降福和保佑。而对于带给人类灾难和疾病的各种恶神,则既献祭讨好它,又请巫师作法驱赶它。在他们的观念中,这种超自然的力量既是可怕的,也是可以通过祭祀和巫术制约的。 “奄”即忌日,不事生产,是哈尼族宗教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每年除有固定的“奄”日外,凡看到、听到认为不吉的事物,就要“奄”,以为这样可以消灾免难。一年之中固定的或临时性的宗教活动极为频繁。 主持全寨性宗教活动的是“最玛”,每寨一人,一般是从本寨最早的老户中产生,父子相传。“最玛”可能是农村公社时期政教合一的村社领袖,伴随着贫富的分化,从富有者中产生了新的头人,最玛的作用就逐渐局限于宗教和习俗的范畴,但在群众中仍享有很高的威信。最玛与群众有一定的经济关系,每年在他的田中举行栽秧和收割的宗教仪式,群众都去帮他一天白工,收割前各户要轮流请他吃新饭,猎得野兽也要送他一点肉。而最玛在祭“红石天”时得杀一口猪请全寨群众吃,从而对群众所给予他的在相当程度上进行了补偿。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最玛利用宗教迷信进行剥削的事例。 另外还有巫师“贝马”和“尼马”,均师徒相传。“贝马”为男性,主持念经驱鬼、开路送魂等较重大的活动,“尼马”有男有女,给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治病等。他们可以得到实物(鸡、米、酒、布)和货币的报酬。 主要的宗教活动与农事活动密切相关。宗教活动的时间相对固定,每年都由“最玛”按当时隋况选择,可以稍前或稍后。一年中固定的宗教活动主要有二月的“红石天”,播种前的“换龙巴门”,五月份过“鸦卡皮罗”,谷子打苞时过“别我涅”,开谷花时的“卡耶”,收获前赶鬼出寨的“约拉阿皮罗”,谷子将熟时的“尼菠尼”等。 “红石天”是祭祀死去的最玛,由本任最玛杀猪献祭并请全村老人聚餐。老人们盛装赴会,在一起谈古论今,唱酒歌。青年男子组织撵山,妇女下河拿鱼。 “毫巴门”(即寨门)被哈尼族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它可能是农村公社时期社神的象征。哈尼族认为住在门内的人,就可以得到村社神的保护和同寨人的帮助,离开了“奄巴门”,也就离开了神和集体。每寨有正门一道,侧门两道。门以木制,高约六尺,上附鸟兽、人像等粗雕木饰。新门建成后,并不废弃旧门,而是每年在旧门外加建新门,以至老寨外出现了一长列门的甬道。 “鸦卡皮罗”意为祭祀谷神,先由最玛(龙巴头)率领群众到河边祭龙,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后龙巴头到山地上播种少许旱谷,次日各户即可播种。在小秧长出以前忌砍柴、理发,违者罚以鸡、米、酒敬神。 “别我涅”是捉虫之意。“别我”是一种专吃谷浆的害虫。在谷子打苞时由龙巴头通知各户在自己田中分别捕捉几个“别我”,将其夹放在树枝上插于龙巴门旁,他们认为经过这个仪式,“别我”就会自行死去。 “卡耶”意为谷花,祭祀以祈丰收。 “约拉阿皮罗”意为赶鬼出寨。在这个仪式前几天,要杀鸡祭鬼,先给鬼打个招呼,并献一只鸡脚给鬼做拐杖,使其准备好离开村寨。正式赶鬼时,先修理村寨周围的道路,以便于鬼怪逃窜,实际上对收获也有好处;次晨太阳刚出,全寨鸣枪击铊,人喊马叫地撵鬼,各户把头天准备好的一块小篾笆送到寨外,象征着鬼已被撵尽。 “尼菠尼”意为捉蚂蚱,由最玛通知各户在同一天内各拿几个回家,与米饭混舂成粑粑食用,认为这样就可以把蚂蚱的眼睛碓瞎,使其不能再危害庄稼。 除以上以村寨为单位的祭祀外,各户在每个生产阶段,还要分别杀牲(主要是鸡)献神。栽插和收割必须等最玛在他自己的田中举行了宗教仪式之后才能开始,否则,即使小秧长老或是粮食烂在田中也不能动手。 忌日即“毫”日极其频繁,一年之中凡属“羊”日就要“奄”,少数地区“虎”日也“奄”;临时性的如寨内死了人,新户迁入,野兽进寨,水牛烂角,黄牛掉尾,猪在寨内生小猪,狗在寨外生小狗或爬屋顶,本寨发生火灾或听到别寨火灾,本寨妇女生双胞胎或听到别寨生双胞胎或六指(六趾)婴儿。每年第一次打雷、下雹、刮大风等等,都要“奄”。对犯了忌讳的牲畜,无论牛、马、猪、狗,一律宰杀,由物主家族外的同寨人分食,家族里或是家中请巫师“做礼”。凡是毫巴门外面的树木倒进奄巴门以内,或者大树枝掉进奄巴门以内,全寨要忌日子;牛马牲畜从山野回来时,尾巴上带着松枝,则由本家族、家庭或是当事人单独“忌日子”。 哈尼族认为最大的不祥、后果也最严重的,莫过于人生双胞胎、六指(六趾)或五官不全的婴儿。他们认为这种小孩会给人们带来大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最玛就要逼令把婴儿处死,把婴儿的父母赶出“奄巴门”,其房屋、家具全部烧毁,动产除粮食、现金外也被分光,本寨为此要换“奄巴门”,串姑娘也要停止一段时间并另建公房。如当事人富有,请“贝马”做9天大礼,大量杀牲献祭后可以回到寨内住,但在一年以内无人与他们交往,并从此不得参与全寨性的宗教活动,而家庭困难无力做礼的,就只有在山野居住相当时期后迁居其他村寨。 这些原始宗教活动,约占去人们全年四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大量地浪费了人力和物力,影响了生产的发展,甚至导致家破人亡的严重后果,给当地哈尼族带来了灾难。 红河南岸及内地的哈尼族,仍以多神崇拜为主。主要的神有天女“奥玛”、地神“阿奥”、山公“搓司搓欤”、山母“腊必腊杉”、龙树神“阿玛阿搓”及家神“合沙尼沙”等。“奥玛”被尊为最大的神和万物的创造者。龙树则是人类的保护神,有的家族有自己的龙树,村寨则都有共同的龙树。在每年农历二三月问,各寨、各家族都要举行隆重的祭龙活动,由“米谷”(龙头)主持杀牲献祭,寨民饮酒歌舞,狂欢二三日。妇女不能参加祭龙,但在元阳下主鲁,主祭人必须男扮女装,这也许是由于祭龙产生于遥远的母权制时代。此外,还有三月的祭山,六月的祭水,七月的祭天等,其他临时性的“奄日”也还不少。 这些地区的“米谷”,只是祭龙时的主持者,别无其他权力。少数“贝马”主要靠宗教收入为生,个别的成了“御用”巫师,专门给土司家族背诵家谱,说一些土司是天神下降,没有土司谷子不会熟、公鸡不会叫等鬼话愚弄人民。对于自然的崇拜,有的已经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如思陀区的“祭山”,已经不是对“山神”的祭祀,而是由土司率领部属祭他的忠臣“牛牍”;原来在龙巴头田中举行的栽种和收割仪式,也有改在土司官田中举行的。 民国初年,外国传教士把基督教传人了墨江等哈尼族地区,佛教也曾在一些地区传播过,惟人教的人不多,影响也不大。 哈尼族传统节日有十月年、六月年、吃新米饭节,也有些地方仿汉俗过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 十月年为大年,按哈尼族的历法,十月是岁首。节期6天左右,具体日期各寨可先可后。这时正是大春上场,厩中猪肥的时节,有条件的人家都杀牲,舂糯米耙耙、蒸年糕、染黄糯米饭献天地祖宗;男女老少都着新装,亲友们互相走访;有男孩子的人家多在这个节日里请媒人去说亲,嫁出去的姑娘也要带着酒、肉和粑粑回娘家献祖过年;村里的老年人轮流着到接到订婚礼物或有姑娘回家的人家去探望,分享一些礼品。墨江的部分哈尼族,年节里经常整个家族聚集会餐(自带食品),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风俗,即前一年出嫁的新娘们,要集于村外山野里互相诉说自己的新婚生活,而严禁男子偷听。 六月年也是个欢乐的节日,红河地区称“苦扎扎”,日期一般在六月二十四日前后,节期3—6天。节日里,以村寨为单位杀牛祭“秋房”,牛肉各户分回祭祖,青年们聚集在一起荡秋千、摔跤、狩猎、唱山歌,尽情欢乐。 内地及红河南岸的哈尼族,也过正月年、端午和中秋等节日。正月年过3~5天,有条件的人家杀猪祭祖,初一吃汤圆,亲友之间也互相宴请。端午和中秋节大体同汉俗。 P108-112 序言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记录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从起源至21世纪初的历史发展进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荟萃了大量原始的、鲜活的、极其珍贵的资料,是一部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大型综合性丛书,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在三次大规模的系统调查的基础上,中央民委从1958年开始组织编写《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种丛书。“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民委机构撤销,此项工作被迫中断。1978年国家恢复民族工作机构,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改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979年,国家民委决定继续组织编写以上三种丛书,并增加编写《中国少数民族》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两种丛书,定名为《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编辑出版列入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的重点科研项目。 《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共计402本,一亿多字,该项目自1958年启动至1991年基本完成,历时30多年,涉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及中央有关单位400多个编写组,1760多人参与,分别由全国30多家出版社出版。纵观历史,像这样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编辑出版介绍各个少数民族的丛书在中国前所未有;横看世界,像这样由政府部门组织为国内各少数民族著书立说实属罕见。 盛世修史、修志,这是中国的传统。由于《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出版时间长,涉及地区广,出版单位分散以及受当时环境条件局限,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体例版本不统一;二是有些解释不准确;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所发生的变化和取得的成就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为适应民族工作发展和民族问题研究的需要,为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国家民委决定从2005年开始对《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进行修订再版。 这次修订再版的总体原则是“基本保持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统一由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 《中国少数民族》的修订,旨在原版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结构,更新有关数据和资料,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增加各少数民族在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的发展成就。 《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的修订,本着“适当修订、适量续修”的原则,对有明显错误的内容、观点、表述进行更正,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史实予以补充。 《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的修订,力求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社会的基本情况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程、成就和经验,新编1987年以后成立的16个民族自治地方的概况。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的修订,旨在改错,增补新的研究成果,增写《满族语言简志》,并合订为6卷本。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的修订,主要是尊重史实,修正错误,增加注释。 《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修订再版工作,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地方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党校、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黑龙江社会科学院、黑龙江大学、、黑龙江民研所、云南社会科学院、贵州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哈尔滨学院、吉林民研所、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博物馆、广西民研所、甘肃党校、凉山大学、中国教育部语工委、云南语工委等单位的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的专家学者以及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同志共1000余人积极参与了修订工作,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我们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修订再版的《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将以更全面更完整更科学的面貌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 李德洙 2007年8月 后记 《哈尼族简史》一书自1958年开始编写,至1983年完稿,其间经过二十多年。 1962年以前本书名为《哈尼族简史简志合编》,油印了三次,铅印了一次,修改了大约六次,其后就完全停止了编写工作。 这一时期先后参加书稿编写和搜集资料的同志有尤中、方龄贵、白先经、刘晓、刘尧汉、张纲、张正标、严汝娴、赵开洪、索文清、黄瑞碧、黄惠妮、雷万妍、薛裕源(以上依姓氏笔画为序)。 从1980年开始,我们在《哈尼族简史简志合编》的基础上对本书进行了重写,统一了体例,丰富了内容,引进了近年来的科研成果,确定书名为《哈尼族简史》。 本书作者为刘尧汉、严汝娴、黄惠妮、索文清、王尔松。 刘尧汉、严汝娴同志为全书主要执笔人;索文清同志执笔第七章第一、四节,王尔松同志执笔第七章第五节中的“语言文字”部分;黄惠妮同志通纂全书,并负责修改定稿工作。 在本书审查和定稿工作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委负责同志、部分哈尼族干部和群众以及云南省历史研究所侯方岳同志、云南大学历史系尤中同志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特致以深切的感谢。 哈尼族历史悠长古远,内容丰富,存疑问题尚多。本书系首次公开出版,错误不妥之处在所难免,尚祈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本书照片承红河州民委和敏双、赛云鹤、张仕荣、李高品、王正芳等同志供稿,朱德普同志编辑。地图由关梁同志绘制。 《哈尼族简史》编写组 1983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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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哈尼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 |
副书名 | |
原作名 | |
作者 | 哈尼族简史编写组 |
译者 | |
编者 | |
绘者 | |
出版社 | 民族出版社 |
商品编码(ISBN) | 9787105086948 |
开本 | 32开 |
页数 | 236 |
版次 | 1 |
装订 | 平装 |
字数 | 210 |
出版时间 | 2008-04-01 |
首版时间 | 2008-04-01 |
印刷时间 | 2008-04-01 |
正文语种 | 汉 |
读者对象 |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
适用范围 | |
发行范围 | 公开发行 |
发行模式 | 实体书 |
首发网站 | |
连载网址 | |
图书大类 | 人文社科-历史-中国史 |
图书小类 | |
重量 | 0.312 |
CIP核字 | |
中图分类号 | K285.4 |
丛书名 | 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 |
印张 | 7.875 |
印次 | 1 |
出版地 | 北京 |
长 | 212 |
宽 | 147 |
高 | 12 |
整理 | |
媒质 | 图书 |
用纸 | 普通纸 |
是否注音 | 否 |
影印版本 | 原版 |
出版商国别 | CN |
是否套装 | 单册 |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 |
版权提供者 | |
定价 | |
印数 | 2000 |
出品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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