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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编辑推荐

我们以人道主义为名打击拐卖人口,而实际上我们有可能更加不人道,因为我们的措施更加令那些我们想要救济的女子受到伤害。也许经过将近十年的错误判断,我们应该看清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女子会远离家乡到国外去下海卖身,并应努力制定出对这些女子有点帮助的政策与措施。

本书记载了28位在海外淘金的中国内地“小姐”的生活,把受访者最隐私的下海生活完整又细致地摆在读者的眼前。

内容推荐

一位美国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教授,历时两年,奔波9个城市,访谈了149位“小姐”,选取28位在海外淘金的中国内地“小姐”,呈现其口述实录。

目录

前言 远渡重洋找“小姐”

1.大舞厅里不跳舞:香港的杨燕

2.一楼一里找女友feel:香港的小芳

3.坐台跟做快餐:香港的玲玲

4.澳门,小宾馆,鸡头:澳门的东东

5.在桑拿店做豪华中日式:澳门的圆圆

6.一个工只要六十:澳门的秋香

7.乡下人变按摩女:澳门的叶文

8.经纪,马夫,人头老公:台湾的咪咪

9.文身带枪的客人:台湾的玉芳

10.十年去了台湾六次:台湾的安琪

11.在挂花厅赚小费:泰国的小娟

12.为哥哥下海的哈尔滨女孩:泰国的王菲

13.从中缅边界到泰国KTV店:泰国的小月

14.在酒吧街喝酒聊天:马来西亚的思思

15.在吉隆坡专做外送:马来西亚的瑶瑶

16.美食中心变人肉市场:马来西亚的陆虹

17.在芽笼站街的沈阳女孩:新加坡的洋洋

18.在夜总会上班的大女人主义者:新加坡的梦梦

19.在芽笼做按摩的南京“小姐”:新加坡的刘丽

20.陪客人吃饭聊天:印尼的美君

21.要一条半的桑拿店:印尼的小敏

22.有房间可以出钟的KTV:印尼的莉莉

23.幻想着“浪漫的故事”:美国洛杉矶的娜娜

24.从跑house到开house:美国洛杉矶的凯莉

25.在洛杉矶跑house的北京女人:美国洛杉矶的琳达

26.挂羊头卖狗肉的按摩院:美国新泽西的阿娇

27.环境优雅,温馨服务:美国纽约的冰冰

28.爬山偷渡美国:美国纽约的佳佳

后记

鸣谢

试读章节

蝴蝶妈咪

在香港居住的一个表妹,通过她的烫头发店的老板娘介绍给我认识一位妈咪。那位妈咪在旺角的一家大舞厅上班,手下有好几位“小姐”。我跟那位妈咪先通了个电话,然后约好在旺角的维景大饭店的大厅见面,到时候她会带着一位“小姐”来给我访问。妈咪上班的地方离那家大饭店不远。

我准时到达那家大饭店,那位妈咪也不久就来到了,身边还有一位“小姐”。妈咪自我介绍说她叫蝴蝶,她说跟她一起来的叫杨燕。蝴蝶看来已有40多岁,杨燕也不像很年轻,两个人穿着都很普通,深色保守的衣服,也没有怎么化妆。我们走到二楼的咖啡厅坐下,点了几杯饮料后我跟她俩介绍我自己,以及目前进行的研究项目。那时是下午两点左右,咖啡厅没什么客人,所以在那里聊天很理想。

蝴蝶说既然是朋友介绍来的,所以她会全力配合,等一会儿杨燕也会有问必答。蝴蝶也主动地跟我说了不少有关她自己的人生经验。她说她18岁就出来做“小姐”,没念过书。她是由澳门过来的,那时才十几岁。她结过婚生过小孩,在香港已打滚了好多年,所以对香港,特别是旺角一带的声色场所非常了解。讲到这几年来内地女孩在香港如何活跃时,蝴蝶说:

现在内地“小姐”都很敢冲,在香港的内地“小姐”有四川的,有湖南的,有湖北的。湖南的特别凶,吵架打架都是她们。内地女孩现在反过来欺负香港女孩,动不动就骂香港女孩。我认识一位做这个生意的,他要到内地物色女孩,找到了要训练她们,要女孩子跟自己来一回,叫做试钟。然后他会教女孩各式各样的技术。然后用各种方式让她们来香港,例如假结婚啦,以贸易公司的名义申请她们来啦,费用在几万港币,也要给内地的公安黑钱。反正这种生意需要有人出钱,有人跟内地有关系,可以找到人。

服务员把饮料送上来了,也同时打量了一下我们三个人,毕竟她在旺角平时就见识到不少人,她似乎感觉到我们这三个客人有点怪怪的。蝴蝶吸了一口饮料后继续说她的,好像她不打算很快就离开这里。

大陆女孩在卡拉OK上班,客人一进来就百般挑逗客人,希望赶快带她们出场。香港的女孩就不会那样,都是慢火,她们也没有那个胆子去搞客人。

蝴蝶在听说我要在香港停留一段时间,而且准备要访问十几二十位大陆“小姐”后,也不忘叮咛我要小心:

你最好不要去接触那些被控制的女孩,她们都有马夫看管。如果要访问那些女的,必须要先得到马夫的同意,马夫也必须要得到主使人的同意。最好不要去碰她们,她们都是不好惹的。能在当地做这个的,都必须要当地的老大的保护,这些老大都是三合会“黑社会”的,要不然也罩不住。

蝴蝶接着又东拉西扯地讲了不少,由于她说的跟我的研究不是那么有关系,所以我也没有去记住她说了什么。过了一会儿后,蝴蝶起身说要走了,留下我跟杨燕来进行访问。蝴蝶在讲话时,杨燕只是在一旁面带微笑地听着,很少插话。

不会讲广东话的北京人

蝴蝶走后,我跟杨燕又重复说了一次我做这个研究的目的,以及向她保证不管如何,我不会把她的身份暴露出去。她说她相信我,也会尽力地、诚实地回答我的问题。

我出生于北京,今年35岁,未婚。我是被领养的,书只读到高中。

我20岁到香港,是合法来的,现在有香港身份证。刚来香港时做卖大家乐彩券的工作,一个月有4,000港币的收入,但因为不会讲广东话,所以常被老板骂。很不好受。因此后来去做按摩,接着也进入KTV的行业。我也去日本做过两个月的按摩,在日本还跟一个大陆来的男人同居。

当杨燕说到她当初因不会讲广东话而被香港老板骂时,还很愤愤不平,仿佛这件事是没有多久之前的事。

在香港做了四年的大家乐彩券售票员后转做按摩。我自己去找的。看了广告就去应征,还学习了一个月的按摩才正式上班。做了按摩后又去卡拉OK当“小姐”。可以说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吧!那时,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可以赚十几万港币,最少一个月也有七八万港币。

说到以前多好赚钱时,杨燕的眼睛也亮起来了,好像她曾经是风光过的。

我刚开始做按摩时,只在芬兰浴(桑拿)店,后来在卡拉OK店做过,也在马栏做过,也做过一楼一凤。我不喜欢喝酒,所以做芬兰浴比较好。虽然要用力按摩,但在那里比较干净,客人的水平也比较高,小费也比较好。芬兰浴有做半套的,也有做全套的。那里也有香港的女的做按摩,但她们有的事是不做的,不像我们大陆来的全都做,只要有钱赚就好。

芬兰浴、马栏、卡拉OK、一楼一凤

在大陆叫桑拿的地方在香港都叫芬兰浴,而且在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招牌很显眼地悬挂着。这些芬兰浴的档次也有好多层,在五星级饭店里的芬兰浴设备豪华,但价钱也都在1,500港币左右。如果只在一般社区的普通芬兰浴店,去一次顶多也只要几百块港币。杨燕也提到她在马栏做过,马栏其实就等于小型的妓院,这些马栏很多都设在旺角的几条街上。以前还没有被香港警方扫荡(香港人称之为“洗太平地”)时,旺角的某几条街几乎都被这些马栏所霸占,而且还大胆地在马路旁摆放着非常露骨的广告招牌,五颜六色的广告招牌上说明这里有哪一国的佳丽,价码是多少,还有提供哪种服务。最近几年经香港警方严厉取缔后,这些马栏都关门(香港人称之为“熄灯”)了,至少那些放在马路边的广告都不见了。

后来在卡拉OK上班常常可以出场,一出去客人就要向店方买100点,客人也要给“小姐”1,200到1,500港币。不像现在几百港币就可以带出场,“小姐”愈来愈便宜,就是因为大陆妹太多。

物以稀为贵,杨燕说的一点都不出乎我的意料,这种说法也在我访问过的所有的地方被提及,也就是大陆女孩现在已经不如以前那么吃香了。

那时候在卡拉OK上班的香港女人不愿意出场,都是大陆女孩在做。好比说在店里有十位“小姐”一组,其中八位香港“小姐”,两位大陆“小姐”,有出场的机会都由两位大陆女孩去应付。

一楼一凤有三种:帮老板做的,自己开的,替人的(也就是原来在做的女孩来那个,不能做时暂时代工的)。一楼一凤都在报纸上登广告,也在网上登产告。

每一个马栏都有两三位像我这样有身份的,警察来时,由有身份的出来交代,没有身份的女孩就躲在暗处。马栏里被控制的那些没身份的女孩,跟店方的拆账是跟我们这种有身份的不一样的,她们拿的比我们少。

路边拉客的北姑

杨燕把不同的场所介绍得很清楚,也说得很详细,只是由于没有录音,而且当场也没有做笔记,所以也就流失了很多她所提供的信息。当然,由于杨燕是我第一个访问的“小姐”,所以那时我也没有什么经验来记住她所讲到的重要话题。

在香港也有在路边拉客的北姑,她们又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在小公园专找老人的,这些女孩没人控制;另外一种是在弥敦道跟庙街等热闹的地方路边拉客的,就有人控制。这些女孩都是在香港已经有身份的北方人去物色来的。她们都是统一行动的,有的还被打针,让她们不会来“那个”,天天都上班。她们都是由马夫控制,幕后的主使人是不会露面的。

路边拉客的情形在香港也曾经很猖狂,有的社区的小公园或某些路段被在那儿拉客的北姑们所霸占了,搞得住在香港深水埗的表妹听说我在研究中国内地女子在海外做“小姐”的问题后,对我大发牢骚:

深水埗的房子便宜,住了很多老人跟普通老百姓,有很多大陆新移民聚集在深水埗,出租房都给她们租走了。她们把出租房再隔出好多小房间,小小的柏文“公寓”住了好多大陆人。她们搬来不久后,路边站的“小姐”也出现了。她们到处都站:路边、公园、骑楼下。她们专门做住在这里的人,或来这里买货的人的生意,反正都很便宜,有的只要100多港币。

深水埗的大陆妹都不是很年轻,长得也很普通,也没什么化妆,不像旺角的北姑。这里路边站的拉到客人了,就带到楼上办事,她们也就是利用她们住的地方做生意。我家的正对面那栋楼以前住了很多大陆女子。反正我不上班,就站在窗口往对街望,看她们带客人上楼,也看到马夫在那边上上下下。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负责管这些“小姐”。到了夏天,她们不做生意时,就会打开窗子坐在那儿聊天。我早上去买菜,也在菜市场看到她们买菜,她们都是每天自己煮饭烧菜。

我们都很讨厌她们,特别是像我这样有女儿的人。有时我跟女儿出去,有些老头站在那儿把我女儿当大陆妹看,真是气死人。但我们除了多看那些大陆妹几眼外,也没对她们怎么样,大家也只是心里烦,也没有对她们采取行动。有的人可能打电话给警察,但也没有用,一直到两年前警方大力扫荡,现在才少了很多。

接着,我问杨燕关于拐卖妇女的问题。

2000年前我去日本时,在那里碰到几位由澳门过去的女孩。在日本,有大陆的、澳门的跟香港的女孩在做按摩。那些澳门的女孩在澳门欠下赌债,所以同意到日本做“小姐”,没想到在日本被打药针,被人完全控制,暗无天日,没有一点自由。我跟她们是同事,但一点交往都没有。

我现在一个月可以赚一万多到两万港币,这也就够用了。现在白天都在一家舞厅上班,晚上就偶尔到芬兰浴上班。在我上班的舞厅有30个左右的“小姐”,北姑跟本地各占一半。在那里上班的北姑都有香港身份,这种场子叫做中女场,女的年纪都在30岁以上,还有60岁的。反正每天早上10点开门,做到次日早上3点。没事做的“小姐”都在一个大房间打麻将,有说有笑,很开心。

大舞厅里做什么?

访问完杨燕后的几天,我有机会经过她上班的大舞厅,它在旺角的一个小巷里头,不算是个好地区,我并没有进去,但从外表看显得很破旧。

客人来了,一进门要买一个钟,178块港币,“小姐”分到60块。大班会问客人要什么样的“小姐”,然后客人跟“小姐”到一个小雅座里头,“小姐”会帮客人出去买酒,因为店里不能卖酒,然后在小雅座里“小姐”跟客人什么都可以做,客人的小费可以给20~500块港币。有的客人做完爱赖着不给小费,反正客人的水平很低,有的是收垃圾的。那些雅座也很脏,可能一个星期才打扫一次。舞厅里面也没有卫浴设备,我们跟客人做完就回去大房间打麻将。

我听了有点好奇,怎么这样的一个地方也会有男人要来找乐子?好像杨燕猜到我在想什么,她接着便说:

为什么会有男人跑到我上班的舞厅?那是因为里头很黑,“小姐”不会看到客人,所以客人不用怕被“小姐”认出,也许有的男人就喜欢在那么狭小的房间做。

听杨燕这么一解释,我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这种舞厅还会有人光顾了。

这十几年来我在香港做过很多地方。芬兰浴也换过五六家。那些芬兰浴都很有规模,有20多到100位“小姐”。当然,这些年来如果我交上男朋友,我会暂时回去做正行的。跟男友吹了我又回去做“小姐”或芬兰浴。

访谈到这里,我问杨燕她不上班时做些什么事情来打发时间。杨燕笑着跟我说她如何找开心。

现在我偶尔也会叫鸭,都是在九龙城、曼谷或深圳的鸭店。我们几位姐妹会相约到这些店,二十几位男生排排站给我们挑。如果我心情好也看对人,就带鸭出场,要不然就在里头唱歌喝酒,有时候也会来点摇头丸、K粉,反正大家高兴来一下,不会上瘾。当然,有少数的“小姐”会吸上瘾,但大部分都不会。我也不大赌,香港的“小姐”会上麻将馆,北姑很少上这些地方赌。

虽然杨燕说她有吸毒但不过分,我还是有点怀疑,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就觉得她的脸色很苍白,像生病似的,但我也没有追究。我只问她,如果在大陆的一个女孩子说要到香港来做“小姐”,她会怎么说。

如果我遇到想要到香港做“小姐”的女孩,我会叫她想清楚后再来,因为一旦做了“鸡”就没有回头路可走,做一天跟做一辈子没有两样。

访问完后我塞了一笔钱给杨燕,她收下后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很快就走了。

P2-7

序言

远渡重洋找“小姐”

为什么要访问在海外的中国“小姐”?

我在美国是一名刑事司法学院的大学教授,二十多年来着重于研究黑社会与跨国犯罪方面的议题。我写过几本书,探讨美国的华人帮派,福州人偷渡美国,台湾的黑金政治,以及金三角的毒品买卖等问题。我一向秉持不管研究什么项目,一定要在毫无拘束的情况下,面对面地、单独地访问研究对象。这么一来,我这二十多年访问了无数的帮派分子、偷渡客、黑道人物,以及从事毒品生意的人士。我的访问都不是在拘留所或监狱访问的,我都是到他们的地盘或势力范围,跟他们接触与访问的。除了正式的访问外,我也经常跟我的研究对象吃饭、喝酒、唱歌、闲聊,以便对他们有更深的认识与了解。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政治以及经济的发展促成数以百万计的人移居海外或到国外去打工。这一波移民潮中,有许多妇女与儿童是被拐卖到国外后被迫做性工作者或奴工的。也就是说有很多急于到国外挣钱的妇女与孩童被犯罪分子以欺骗、暴力,以及胁迫的手段带到国外后强迫她们做她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而且还拿走她们挣来的钱。为了不让她们逃跑,这些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分子会限制被拐卖的妇女与儿童的人身自由,也会利用各种卑劣与暴力的手段强迫被害者服从他们的命令,听任他们的摆布。

很快地,拐卖人口的问题受到美国政府的重视,美国政府于2000年通过了《拐卖受害者保护法》(Trafficking Victims Protection Act)。在这个法律的要求下,美国国务院成立了打击与监督拐卖人口办公室,并由这个办公室来收集世界各国的拐卖人口情况,每年发表一份《拐卖人口报告》,且按照各国的打击力度分为一级、二级、二级观察与三级等层次。美国政府希望通过这份报告来对那些对拐卖人口视若无睹、漠不关心的国家进行公开谴责并施加压力,让这些国家也开始保护受害者以及严惩人口贩子。

美国国务院打击与监督拐卖人口办公室,每年也花费很多钱来赞助世界各国的大小机构,好让这些机构有足够的资本来救济被拐卖受害者,以及预防更多的妇女与儿童受害。这些机构也成立了许多收容中心,并协助受害者回国或在当地开始崭新的生活。许多国家也通过了类似美国的《拐卖受害者保护法》,允许某些受害者取得当地的居留权,以便协助当地的执法人员起诉人口贩子。

然而,从2000年到2010年间,在美国被救出的受害者总计也只有几百人,跟当初估计的每年有好几万人被拐卖到美国的情形有很大的出入。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落差呢?有的人说,那是因为人口贩子们很厉害,懂得如何把他们的受害者藏匿起来,不让执法人员很容易就找到她们。有的人却认为,主要是因为根本没有几个人是被拐卖的,绝大多数到国外打工或从事性工作的都是出于自愿,也都不存在被剥削以及被控制的现象。

为了知道孰是孰非,我决定进行一项研究,也就是到好几个国家访问在当地做“小姐”的外国人,看看她们到底是被拐卖受害者还是自愿出国做性工作者。我也决定把我的研究对象锁定在由中国内地出来的女性身上。主要的原因有二:一、在世界各地做“小姐”的输出国有好多个,如果要包含每个国家,那么这个计划恐怕会变得很庞大,也无法在有限的资源与时间内完成;二、如果要访问世界各地的“小姐”,沟通是一个问题。我如果只访问中国来的女孩子,那么我就不需要顾虑语言上的问题。

去哪些地方访问中国“小姐”?

我也花了好多时间思考在我的研究范围内应该包括哪些地区或国家。在经过一番取舍后,我决定到这几个地方去访问:香港、澳门、台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以及美国。香港与澳门挨着中国内地,而且回归中国后开放内地人士前往,也造成很多内地女人利用到香港与澳门的机会下海挣钱。有一段时间,香港与澳门有很多街道被所谓的“北姑”所霸占,而有关中国内地女性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活动也被拍成好几部电影。20世纪90年代,有不少沿海一带的中国内地居民,特别是福建省的男性劳工,坐船偷渡到台湾地区打工。过了几年后,男性偷渡客明显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的中国内地女性偷渡到台湾做“小姐”。当台湾当局开始严防中国内地女性坐船偷渡台湾后,色情业者也开始以假结婚的方式把中国内地女性运到台湾。没多久,台湾的色情业也就被所谓的“大陆妹”所攻占。

泰国是一个观光胜地,也是一个色情行业很发达的国家。除了泰国女人外,也有不少外国来的女孩子在那里做“小姐”。其中也有不少中国内地来的女性在那里的娱乐场所讨生活。在东南亚,泰国是个佛教国家,而马来西亚跟印尼却是回教国家。当然,泰国跟马来西亚以及印尼也有相同之处,其一就是在这三个地方都有相当多的华人居住。除了土生土长的华人外,也有不少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以及中国内地来的观光客、工人与生意人在泰国、马来西亚以及印尼观光、打工、做生意,这些华人也就变成了中国内地女性服务的主要对象。

美国有不少土生土长的华人,也有很多刚到的华人新移民。在美国的中国“小姐”主要以华人移民为服务对象,要不然就是白人或墨西哥人,很少接触到在美国出生的华人。在美国东部,华人主要聚集在纽约;在西部,则以洛杉矶为主,所以我也把这两个城市纳入我的研究范围之内。

除了上述的九个地方外,当然还有不少地方可以看到中国“小姐”的踪迹:在缅甸、韩国以及日本,有相当多的中国女性在那里做“小姐”;在菲律宾、澳大利亚及柬埔寨也有,只不过比较少而已。由于受到人力与经费的限制,我决定把上述这些国家排除在我的研究范围之内。

怎么说服她们接受访问?

我以前访问过非常难以接触到的研究对象,如黑道大哥、毒枭与蛇头(人蛇集团老大),所以当初也认为“小姐”应该不是那么难找。她们不是到处都有吗?后来才知道原来不是难找,而是难以说服她们接受访问。多数大哥、毒枭与蛇头当然都不喜欢曝光,但他们至少不会觉得他们是见不得人的。有的大哥、毒枭跟蛇头还自认为有过人之处才能扮演他们的角色。然而,做“小姐”的女人没有一个愿意承认自己是干这行的,除非她们是在她们上班的地点或在拉生意时被人发现的。难怪在印尼雅加达的一个中国“小姐”曾经跟我说:“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说她是卖×的。”

我的研究构想是,在上述的九个地方每个地方访问15~18位“小姐”,而且还要包括在不同场所上班的女孩子:如站街的,在夜总会或卡拉OK坐台的,在按摩院,三温暖(桑拿)或Spa工作的,在自己住处接客的,以及外送到酒店或汽车旅馆的。

我从2006年12月开始一直到2008年5月为止,利用十几个月的时间奔波于上述九个地方,访谈了149位“小姐”。这一百多位“小姐”为什么愿意接受我的访问呢?原因有好多个。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她们相信跟我聊不会暴露她们的身份。我没有问她们的真名、她们在国内的住址,也没有照相或录音,所以她们认为应该不会留下任何证据来证明这是她们所说的话。为了让受访者放心接受我的访问,我去找她们时都穿得很简单:一条短裤,一件T恤,身上除了一副眼镜外,没有配戴其他东西。如果遇到疑心比较重的,我甚至会把T恤掀起来且转个:360度的身给她看,以让她相信我身上没有什么器材可以录音或录像,也会把短裤的两个口袋掏空给她看。当然,我在做这些动作时会故意弄得有点夸张或戏剧化,以博得她们一笑,这么一来气氛就不会那么紧张。我也经常会把我的美国护照给她们看,主要的目的是想证明既然我是美国公民,就不可能是当地的记者或警察。一般来说,她们最担心的是遇到记者或警察,其他什么样的人她们都没那么担心。我也会强调我是由台湾去美国的,这样她们也比较不用担心会在中国内地遇到我,毕竟也有不少由中国内地去美国留学后留在美国的学者。其实,她们一听我的普通话就知道我不是内地出来的,所以也不需多费唇舌就可以说服她们相信我是由台湾去美国的。

第二个说服她们的方法是给她们一个工的钱,也不跟她们讨价还价。有的时候她们一个工只有30分钟,那么就让她们当我是两个工,给她们两个工的钱,这样就有一个小时的访问。对很多“小姐”来说,“打白板”(一整天没有一个客人)是一件很不好的事,只要是开工挣钱,其他什么都好说,更何况跟我聊天,什么都不用做,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

多数的访谈一开始的时候受访者多少都有戒备心,不管我怎么样去证明我是个学者,也一再保证我不会做伤害到她们权益的事。谈了几分钟的话后,她们会打量我的一举一动,也会留意我到底想知道什么,然后才决定是否要全力配合。多数受访者给我的感觉就是,她们跟我聊时,越说到最后越觉得可以信赖我。我不会问她们难以回答的问题,我对她们也相当尊重与礼让,言谈与互动时她们也可以感觉得出我对她们没有任何价值判断,我想这些因素都很重要。

怎么访问她们?

为了让她们放心地讲出她们心底的话,我连笔跟纸都没带,更不用说录音或录像了。我事先设计有一份问卷,目的是为了确保我对每一位受访者都问相同的问题,这样一来才便于在日后做一些统计分析。问卷里总共有51个问题,我把每一个问题都记在我的脑里,跟受访者面对面访谈时,我就把脑袋里的“录音机”打开,一题一题地问,然后把答案一一记在脑里。

访谈结束后,多数情况下我会立刻回到我的酒店,拿出一份空白的问卷,然后把刚才访问到的“小姐”的回答一题一题地写在问卷上。由于访谈是用中文,问卷也是中文,答案也都是用中文记载。

这样的做法是有很多问题的。第一,有时我可能无法记得每一个问题,也有时我也许会忘记或记错受访者所说的话。然而大多数重要的问题我都问了,而且大多数跟数字有关的答案我都会特别留意。第二,无法还原受访者的原话,因为没有录音,所以,我所记录下来的只是受访者所说的话的翻版,而不是原话。另外,由于我的中文是在台湾学的,所以用词肯定会跟大陆有所不同,我相信大陆的读者看到那些“小姐”所说的话后,一定会觉得这不像是大陆的人说话的语气,原因也就是这些话都是一个在台湾受教育的人凭他的记忆重现出来的话,而不是原话。

为什么要出版这本书?

我在美国任教,二十几年来所写过的书,都是学术性的书,而且都用英文写,先在美国出版,然后才在中国台湾、中国大陆或中国香港找中文出版社把这些书翻译成中文后出版。虽然那些书都是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犯罪学或社会学著作,但由于是学术性的书,因此一般大众可能不太会接触到或感兴趣。

当我为本研究访谈完149位中国来的“小姐”后,我很快把问卷的答案翻译成英文,把所有的答案数字化后输入计算机,准备以我一贯的做法写一本英文的学术性的书。但同时,我也深深地感觉到除了学术性的书外,也应该把某些受访者的故事完完整整地呈现出来给广大的老百姓看一看,让这个社会更加了解那些远渡重洋在陌生的环境笑往迎来的中国女性。

于是我从149位受访者中挑出了28位,我的选择原则很简单。第一,每个地方挑三位,九个地方就27位。澳门我多挑了一位。第二,每个地方的三位“小姐”必须要在不同的场子上班(除了台湾以外,因为在台湾的大陆“小姐”几乎都是做外送的)。

选出28位后,我把她们所说的一切从头到尾地呈现出来。说实在的,我11年前看过安顿写的《绝对隐私:当代中国人情感口述实录》,里面记载了20位男女的感情生活,由于安顿把受访者最隐私的情感经验完整又细致地摆在读者的眼前,书出版后社会反响很大。我出版这本书的灵感主要也是安顿的那本书给我的,所以读过《绝对隐私》的读者会很快看出这两本书的架构基本上是一样的。

后记

过去三年,我跑了好多地方,也访问了149位由中国内地到世界各地做“小姐”的女人。我把其中28位“小姐”的故事以及访问她们时的经过记载在本书里,让读者自己去分析跟了解中国内地女人在海外做“小姐”的深层意义。

由于我会另外写一本学术性的书来分析我所搜集到的所有资料,我不打算在这里详细地叙述与比较中国“小姐”在各地的收入与工作情况,我只想在书的尾端稍微讲几个重点,好让读者能把上面28位“小姐”的经历放在拐卖妇女与出国下海的一个架构下来检视。

路费与收入

根据149位受访者的资料,整体来说,她们平均花费大约5万元人民币出国,在国外平均一个月大约挣3万元人民币。她们平均一天大约有四个工,一个工客人平均给700元人民币,而“小姐”们则实际可以拿到大约450元人民币。如果是坐台,客人平均给250元人民币, “小姐”可以分到180元人民币(小费另计)。

当然,这些平均数是要小心解读的,因为“小姐”们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经历,有时落差很大。拿路费来说好了,在香港受访的15位“小姐”中,只有3位有花钱请别人帮忙,而她们3位的平均花费是6,000元人民币左右。在洛杉矶受访的16位“小姐”中有一半要请人帮忙才能到美国,而她们8位的平均花费是大约20万元人民币。收入也因地而异。泰国的受访者平均一个月的收入仅仅是8,000元人民币而已,而在中国台湾的中国内地“小姐”则平均一个月可以挣到55,000元人民币,跟在美国的受访者的收入不相上下。

她们是被拐卖受害者吗?

正如在前言所述,我在各地访问中国来的“小姐”的目的,主要是想要知道她们是否被人以欺骗、强迫或威胁的手段带到各地后,不但逼她们做“小姐”或奴工,还把她们所赚到的钱全部拿走,也限制她们的行动自由,更有甚者,等她们把路费还清后,人口贩子又把她们卖给另一个主人,而这些被拐卖者只好不断地被好几个主人所迫害。

我相信读者看完本书的28个“小姐”的故事后,已经知道答案是否定的。正如每一个“小姐”所说的,她们都不是在被欺骗、强迫或威胁的情况下出境的,也没有人逼她们下海。有一两个在国内时倒是被男朋友或鸡头软硬兼施地推下海,那她们也只能算是国内的被拐卖受害者,而不是国际或跨国性的被拐卖受害者。

有的女性主义者,特别是那些反娼的极端女性主义者,认为自愿出国与自愿下海的女人也可以视为被拐卖受害者,只要她们在国外时,受到剥削或者行动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小姐”们赚到的钱几乎全都给别人拿走了,或她们的护照以及其他旅行证件被人保管着。根据我的访问,在海外的中国“小姐”也并没有受到剥削或控制。上面我已说过,一个工,客人给700元人民币,而“小姐”拿450元人民币,也等于拿到64%的钱,而小费一般全归“小姐”,这样的百分比,应该不能说是剥削,绝大部分“小姐”也认为老板应该要拿,毕竟他们是出来做生意的。关于她们的行动自由是否受到限制,答案也是否定的。除了印尼以外,其他地方的“小姐”都说她们很自由,她们的旅行证件也随时在她们手上,哪怕是那些还欠路费的受访者。其实,有很多受访者是自己一个人在路上拉客或在自己的住处,或自己在一个小宾馆里招揽生意,根本不存在剥削或受控制的问题,因为她们是独立的性工作者。我记得有很多“小姐”听到我问她们是不是受害者以后哈哈大笑,还说:“我不害你就不错了,谁有本事害本‘小姐’?我又不是刚出道的。”

幕后的操控者是跨国黑帮吗?

拐卖妇女受到联合国、欧盟跟美国政府的重视,其中一个原因是官方都认为这么多妇女与儿童从一个国度运到另外一个国度,不是自发的,而是有黑社会组织在幕后策划与操控,而且也是实际上参与跨国运送、贩卖以及剥削。官方的估计是这些黑社会组织每年单单从拐卖人I--1的生意中就赚进几十,甚至几百亿美元,拐卖人口也被认为是规模仅次于毒品贩卖的第二宗跨国犯罪活动。

从本书里记载的28个故事中,读者也应该注意到她们的经验里没有黑影憧憧、打打杀杀的黑道人物。我们都知道中国内地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中国香港跟中国澳门有三合会,中国台湾有外省帮派与本省角头,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也有不少华人党派,但除了新加坡芽笼一带的党派在当地做马夫外,没有听哪个“小姐”说她们到国外做“小姐”跟那些黑社会组织有什么关系,有也是帮派分子个人的单独行为,跟他们的组织无关。

从本书的28个故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确实有不少人在帮这些“小姐”到国外赚钱。国内有中介公司,有旅行社,有从国外回来的“小姐”,有鸡头,那么国外有经纪,有马夫,有妈咪,有假老公,有内将,有各种场子的老板,但这些人中很少有黑帮人物,而且很多是女性,根本不可能是黑道人物。

打击拐卖人口有用吗?

女性出国打工挣钱是一种经济行为,必须从经济的角度或利用执法力量来消灭它。由于受到联合国跟美国施加的压力,很多国家都通过了《被拐卖受害者保护法》,也推动许多配套措施,如,成立打击人口贩卖项目小组、设立起诉人口贩子特别检察官、组成妇女救援组织、扩大妇女收容机制、提高多数妇女对被拐现象的认知等等。最被各国政府接纳的措施就是大动作地扫荡色情场所,特别是针对可能有外国女子上班的场所或街道。正因为如此,很多有外国女子上班的场所是经常更换的,或者由明转暗。最好的例子是香港的站街女郎近几年因警方抓得紧而明显减少了,但那些女子并没有因此而再也不到香港,只是现在有人帮她们在街上拉客,或转入一楼一的行列,或在网站上招揽生意。

各国政府的打击行动主要会使这些决心要出国试一试运气的女子多付路费,更有可能需要别人帮忙才能申请到证件,到了国外更需要有当地人参与才能做生意,或更会被当地人剥削或控制。我们以人道主义为名打击拐卖人口,而实际上我们有可能更加不人道,因为我们的措施更加令那些我们想要救济的女子受到伤害。也许经过将近十年的错误判断,我们应该看清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女子会远离家乡到国外去下海卖身,并应努力制定出对这些女子有点帮助的政策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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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书名 下海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陈国霖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南方日报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49100118
开本 16开
页数 226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280
出版时间 2010-09-01
首版时间 2010-09-01
印刷时间 2010-09-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图书小类
重量 0.388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634.31
丛书名
印张 15
印次 1
出版地 广东
250
170
13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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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7: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