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关于三农问题的书。三农问题一直是我们这个农业大国真实存在的问题,并且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改革走到了今天,农民仍是很苦,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仍然是贫穷,农业在许多因素的困扰下,存在着让人颇为忧心的危险。
本书共有“农村经济问题”、“农村土地问题”、“农村民主管理”三辑,围绕农民致富,解决农村矛盾问题的中心,分别从农民的教育问题、土地所有权、中小企业、基层经济工作的偏差四个点展开分析,论述了我国目前农村的基本现状,指出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普遍只有初中甚至只有初中以下的水平,这是影响和制约农民致富的最根本的因素。
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合称三农问题。有人把三问题概括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本书作者结合自己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经验,对区域经济、农民就业、农村土地、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切实而尖锐的思考……
这是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得得当与否,关系着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甚至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农民就业的忧虑
当我国开始彻底地实行市场经济以后,不得不正视早已客观存在的失业问题的严酷现实。失业再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专利了,我们再也不能羞羞答答地以“待业”来掩盖失业的现实了。失业不仅仅在城市里越来越尖锐,在农村中,农民失业、半失业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甚至成为农村中影响安定稳定的首要问题。据统计,我国目前13亿人口中有近8亿在农村,有劳动力约5亿,其中1.4亿在城市打工,另有约1.1亿在乡镇企业里,有2.5亿的农村劳动力仍留在农村中。显而易见,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劳动力剩余问题,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剩余问题将更加凸显出来。据城市化统计,1998年以来,我国呈现出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趋势,每年提高到1.4%的人口进入城市序列,也就是说至少每年要有1800万以上的人口流向城市,这些流向城市的人群,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力,需要解决好就业出路问题。
一、农民就业危机的根源是什么?
1.农业的季节性决定着一部分农民处于半失业状态。众所周知,农作物的生产具有周期,它决定了农业的耕作行为具有季节性,特别是我国北方四季分明地区,冬季一般是无法进行农业生产的,即使是冬季以外的季节里,农业的耕作行为也是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单纯从事农业耕作的农民,在冬季和作物生长周期的间隔时间里,除去从事一些与农业相关的辅助工作外,只能在家里闲着,其实是处在一种半失业状态。
2.人多地少。我国有13亿人口,其中绝大多数在农村,大约有9亿农民。而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多高山、湖泊、沙漠、高原,耕地资源稀缺,人均只有耕地大约1.75亩,这可怜的耕地数目,显然是不需要那么多农民去耕种的,或者是满足不了农民的耕种需求的。
3.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产生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于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的水平不断地提高,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节省出大量的劳动力,从而产生出数目可观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P12-13
一个乡干的观察和思考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父亲就做了多年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他是在农村中较早地兴办村办企业的,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办起了玉器加工厂,使村民的劳日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他以正直、公正、廉洁和视野开阔赢得了乡亲们的拥戴,从小我就生活在农民中间,而且生活于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我与农民的情感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述的。因此,无论在什么样性质的单位工作,我都是十分的关心农村和农民的。但是,我真正系统地研究农村和农民,源于1982年,那时我已经在县检察院工作了,当时北京市检察院政策研究室王主任来我院调研农村改革对检察工作有什么影响,那时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刚刚推行不久,社会上还存在较大的争论。当时我是接待人员之一,我们提供的信息是:农民对联产承包责任制不理解,担心回到过去的“单干”上去,解放以后二十多年的集体积累遭到破坏,大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机械(其实只有数量可怜的拖拉机)会不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有人担心会不会复辟资本主义(现在看来简直是笑话)。对于我们反馈的信息,王主任感到很震撼,他说他去南方考察,江浙一带的农民都举双手赞成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地的农民那时已经自发地称小平同志为“邓大人”。南北两地的农民对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反响为什么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呢?在我内心也引起很大的震撼,从此,我便开始系统地研究起农村政策问题。其实那时也谈不上什么研究,只是在观察,也就是对报纸、杂志上刊登的有关农村政策和农民致富的文章给予较大的关注,并做了一些笔记而已,根本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与思考之后,对农民的教育问题渐渐地形成了一个明确概念——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普遍只有初中甚至只有初中以下的水平,这是影响和制约农民致富的最根本的病根,不改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农民是很难富裕起来的,农村也很难有一大批致富的带头人。有了这样的认识以后,于是也开始不安分起来,在经历一番尝试的努力无果后,最后索性找借口将自己调到乡镇去工作,一干就是1 2个年头。其实当初是冲动多于理性,自己认识极肤浅,回过头来想想很可笑,都有些令自己汗颜。其实,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是有很多复杂的、很沉重的话题的,比如农民自身对教育的认识问题、财政负担能力问题等等,但这一时期脑子里装的都是如何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问题。这是我对农民问题的第一个思考。
到乡镇工作以后,由于工作接触更多的是农村工作的实际,对农民致富的问题有更全面的认识,农民要致富仅靠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是很片面的,需要系统的工程。时间到了1990年以后,由于我所工作乡镇是北京郊区的开发热点地区,农民由开始对征用土地抱有很高的热情到没有热情,继而发展到有怨言,在参与处理有关事件中,直接地听到了农民群众的意见后,开始对此有了长时间的思考,总想试图找到根源从而彻底去解决问题,但是一直没有找到答案。时间到了1999年的10月份,我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的学业即将结束,开始准备毕业论文,就想,我的毕业论文一定要写我熟悉的东西,才能具有独到性,才好通过。可写什么命题呢?我工作在乡镇,所学专业是法律,自己工作所熟悉的和所学专业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正在我苦苦思考难以决定时,一个周末,我的朋友蔡鑫夫妇来看我,蔡鑫与我曾经同事一年,对我工作环境很熟悉,他们夫妇二人都是人民大学法律专业的高才生,我请他们帮我选题,在交换意见的聊天中,在他们的启发下,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问题就像火花一样在我脑海中一闪而现,此后,经过反复推敲,就将论文题目确定为《论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蔡鑫夫妇后来还帮我搞来七八篇有关资料供我参考。论文写成后,自己比较满意,其中的观点此后一直作为思考处理有关问题的落脚点,也是我在此后一直思考的中心。我认为,土地是农民所独享的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是农村工作的核心,农村的所有主要问题无一不与这个核心息息相关,只有把它实实在在地当作财产权利来处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诸如土地流转与集约化经营问题、城市化战略问题、失地农民等问题。但是,此文和以后我的一些思考一直没敢公开发表,因为在土地问题上,由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直忽视了它的财产权利属性,时间跨越又相当长,对农民的欠账很多,特别是在失地农民问题上,情况很复杂,怕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和麻烦。现在党中央在“11.5”规划建设中已经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要构建和谐社会,公开发表以供有关决策部门作为参考,也不枉我多年的研究心血。这是我对农民问题的第二个思考。
我对农民问题的第三个思考是关于中小企业问题。这个问题大致于1999年前后趋于成熟,这一时期乡镇企业经过十来年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暴露出它先天不足的许多问题,如:设备陈旧造成产品质次价高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管理人员观念陈旧,难以适应完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环境等等。总之,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呈现出严重的萎缩。在“减人增效”错误理论的惯性和“重组转制”风潮的双重作用下,农民在乡镇企业里的就业面临着相当大的危机,恰逢此时,本地的财政税收政策做了重大调整,乡镇级财政不仅仅单一的依靠乡镇企业的利润供给了,逐步以由县级财政包干分成,经过一番思考后,大力兴办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在我的头脑中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概念,到今天这种认识已经由个体私营经济上升为中小企业,并且开始否定“乡镇企业”的称谓。认识成熟以后,在讨论镇里的“十五”发展计划的班子会上便提出了自己的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设想,理由有三:第一,在党和政府倡导、扶持下致富的个体私营企业,对党和政府是充满感激之情的,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农村中的凝聚力。第二,在农村大力扶持快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有利于农民剩余劳动力就业。第三,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后,扩大了税源,有利于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现在看来,大量的剩余农村劳动力在中小企业中就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将农民组织起来,以此来改变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呈现出的无组织或组织松散的局面,这应当成为我们社会治理结构的相当大的课题。
时间推到了今年初,因工作关系与余谈阵律师有所接触,余律师偶然见我的拙作,认为还有些新意,建议我出个文集,为凑数又写了几篇。写作中,经思考我感到,我们的基层政府在经济工作中将中心偏到了以财政创收为主,这是我国财政制度造成的,没办法,前些年国家穷,地方政府更困难,他们只能这么办。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搞活,我们的财政状况有了很大改观,在相当多的地方已经不再为基本的财政支出发愁了,应当回过来将工作重心向帮助农民致富方向适当转移,这只是我的片面思考与建议,这个应景之作权做我对农民问题的第四个思考。
党中央已经在“11.5”规划建议中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这就要求我们基层的同志拿出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实招来。
这个文集早在几年前就有公开发表的冲动,一直想以一本书的形式发表,但总是难以找到一个主题,几起几落未能形成作品,在余谈阵律师的鼓动与启发下,以文集形式发表,供农村工作的同志聊做参考,也算是不枉我半生心血。由于我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农村基层,生活的空间有限,所接触的资料也缺乏系统性,因此拙作有极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读者不要被误导为盼。
《论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是我当年在中央党校的毕业论文,基本论点是自己的,参阅了不少公开发表的资料,当初绝未有公开发表的妄想,为凑够论文的字数要求和语句顺溜,有些是用了原作原话的,因为时间过去好几年了,究竟哪段哪句用了何君大作连我自己也无法说清,文后所列参阅资料也只能以当初交论文时所列范围为限,拙作所引用的未列入篇目的文献及观点,我在此表示深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