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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中国变法历史风云录
内容
编辑推荐

专制王朝的历史链条是否断裂,帝国是否灭亡,大多取决于统治者和他们的大臣及幕僚变法改革的成功与否。由陈世和著的这本《中国变法历史风云录》在三千多年的历史轮回中,爬梳出先秦商鞅至清末沈家本等十位重量级的变法人物,通过这些变法者的活动,展示鲜活的变法历史。

内容推荐

陈世和著的这本《中国变法历史风云录》“变法”之叙事,并非今人之规范性解读,古人于“法”、“刑”、“律”之间未设楚河汉界,且涵盖甚广,举凡刑例、法典、律令、政策、措施、规矩、制度及其设置、改制,甚而囊括新法新规新制之设立、施行乃至建议。如史家所述的商鞅变法、王莽变法、康梁戊戌变法均作如是解。故本书之“法”及“变法”应是广义概念。

目录

前言

第一篇 商鞅变法

第二篇 汉武帝变法

第三篇 王莽变法

第四篇 杨坚变法

第五篇 王安石变法

第六篇 张居正变法

第七篇 张之洞变法

第八篇 康有为变法

第九篇 梁启超变法

第十篇 沈家本变法

附录

 附录1:现代法视野下的商鞅变法

 附录2:大秦帝国法家权谋之反思

 附录3:法律与宗教:穿越千年的神圣性命题

 附录4:变法大事年表

试读章节

这里,公叔痤所说的中庶子,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秘书,即相国的侍从秘书。

“卫鞅?这是何人,寡人怎么从未听说过?”魏惠王一听公叔痤说出卫鞅这样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大失所望。

公叔痤一把抓住魏惠王的手:“此人有经天纬地之才,他熟读先相国李悝的《法经》,了解魏国的各类典章规则,名为相国的中庶子,实质是下臣的主心骨。国家的大事。有很多都是他为下臣出谋划策。”

“如是这般博学之士,为何寡人不知?”

“唉!下臣多次都想推荐,只是因一己之私,想留在身边,为下臣谋划,故影响了他的前程。这都是下臣的私心,他才呆在相府默默无闻,没有名气。但下臣可以向您保证,他有盖世的才华,如果重用他,必成霸业。”

魏惠王沉默不语。

魏惠王内心在想,如此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怎能堪此大用,如启用卫鞅,岂不让天下耻笑。

公叔痤见魏惠王不语,知他不愿启用无名之人,叹了一口气,叫屋内的人全部退下。此时他压低声音向魏惠王说:“您如果不用他,干脆把他杀了。”

“为什么?”魏惠王大吃一惊。

“下臣的一生,有一大憾事,当年吴起离开魏国时,让他负剑出走,活着离去。以后吴起到楚国,率楚军横断河东,饮马黄河,陷魏国于危亡之秋。而现在的卫鞅,他的能力不在吴起之下,对于这样的人,您要就重用,如果不用,必杀之。否则为他国所用,后患无穷!”

公叔痤扔给了魏惠王一个难题,这题目竞如此决绝,要就用,要不用就杀,二者择一,非此即彼,不符合国人的中庸之道。

魏惠王心想,老相国病重可能是在说胡话了。卫鞅一个小人物,哪能像相国所说的那样有盖世的才华?卫鞅怎堪比吴起?吴起来魏国之前,就在鲁国为将,一战大破齐军,其声名显赫,魏国才不拘一格启用吴起。而这卫鞅,除了今天听说,也仅仅是公叔痤一人之言,并无实际的例证,怎能随意启用。至于不用则杀掉,无缘无故杀掉一位相国中庶子,世人会说滥杀无辜。况且,不用他,他能翻得起大浪?

的确,以身份待人,以名气用人,在我国由来已久。春秋战国时期,因各国竞争空前激烈,一旦形成强势,称王道寡,雄霸天下,俯视群雄;倘风云变换,稍有不测,则王业衰微,国之将破。甚至祖业倾覆,土崩瓦解,陷入万劫不复之悲惨景状。因此招揽人才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故在招揽人才礼贤下士方面,各国都在各出奇招,不惜重金相聘,封官许愿,甚至分土加爵。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中国的历史,几经沉浮,撇开大一统不谈,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争霸,战争频出,兵祸连年,故人才辈出,有可能是存在决定需要,抑或是需要决定存在。更有一奇怪的历史现象,这便是文气与杀气同在,文韬与武略之间,权谋远胜武力,正所谓阴谋诡计催生出国家的雄健与霸业:反之,赳赳武夫护卫之下的国度,多受其累。我在春秋战国的历史中,看到权谋天下的纵横捭阖,可以说这一时期演绎出的权谋大戏,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登峰造极,而谋划强权专制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出场,应视为最精彩的篇章。

从出场的时间节点来看,商鞅此人运气不佳,或许是他没有明白出场需要运作、渲染或铺垫,他既没有像后世的诸葛孔明那样,在未出山之前,就在隆中营造声势,自比管仲、乐毅,以卧龙的名气让刘玄德三顾茅庐:他也不敢负气出走,因为他没遇见慧眼识才的萧何,不可能也没有被“月下追韩信”的本钱;他口才虽好,但因急于求成而略显哕嗦,没有日后张仪一见秦惠文王便口吐莲花,一语中的;他更不可能像他的前辈吴起那样“杀妻求将”,一出场就充满血腥。

P6-7

序言

郭世佑,中国政法大学原历史研究所所长、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博士生导师。现为同济大学特聘教授、历史学科筹备负责人。

初识陈世和律师,乃客岁3月,在北京《工人日报》的大楼里,在《律师文摘》的年会上。时值《律师文摘》的编者、部分读者和作者自己掏钱自娱自乐的年会几经周折,易店方成。在下遵循会务程序,继张思之先生、江平先生、茅于轼先生诸贤之后,畅所欲言,多吐几句真话,不意晚餐时,引发愚姐章诒和女士与夏霖等敬酒,还有矩州律学之翘楚陈世和先生,他举杯矜持,殆属忧误之士,然一句“我是吴雁南老师的学生”,遽然把时空距离减化为零,让我一口空底,“班荆坐松下”。

吴雁南先生系我本科时代的恩师林增平教授的生前挚友,原贵州师范大学校长,堪称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的“黔王”,与贵州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冯祖贻先生联袂崛起,声镇一方。吴公敬重林师,爱屋及乌,每著一书,常以赐寄嘉勉林门后学,包括他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思潮》四巨册。《律师文摘》之年会,原本就是法学帝国主义的嘉年华,忽闻世和律师自报史学家门,似如空谷足音,腾升亲切。

看来,世和律师颇知我的本科家底,他还特补一句:他的本科论文当年收入林增平先生参与主编的中华书局版《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青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选》,主要因为林先生看在吴老师的面子上,予以照顾所致。此言令我一惊。原来,此君乃《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青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选》的作者之一;更有甚者,他对自己本科时代的入选论文轻描淡写,重在强调湖南师大老校长林增平先生的“照顾”。当今之世,如此谦逊的同辈毕竟很少,遑论主体意识颇盛的律学人群。

遥想当年,国家高考制度恢复不久,学术的春天姗姗来迟,能在本科时代发表论文者,屈指可数。在下负笈岳麓山时,有幸把个人姓名连同读书札记与专业论文变成铅字,刊登在省报和学术刊物,就曾羡煞同窗。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青年学术讨论会在长沙闭幕之后,吾等本科学子方知此会。世和作为贵州的本科学子,与吴雁南先生的研究生张恒平合撰一文,提交此会,倘若在选题、资料与论证方面没有一定的学术创新,恐难入集。我自量比较了解既和蔼善良,又不无原则的林增平先生,世和的谦逊,委实与众不同也。

1980年代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法治之声与改革开放的洪流同步,加上“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蜀音掀动大江南北,社会转型徐徐开启。倘若世和沿着本科时代的勤读多思之路走下去,孤守书斋,亦不难成为云贵高原继吴、冯之后的近世国史研究之中坚,殆无歧义。时代的感召驱使他告别历史叙述者、解释者与评判者的身份,转身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嗣而以专职律师的身份,跻入历史创造者之列。  工于中国法律史的东京大学滋贺秀三教授曾经直言:“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惟其如此,当代中国的法治亟需几代法律人的艰辛努力,方可使东方古国的官、吏、民一同生活在法治之网,而不再是仇杀与权柄更替互为因果。中华历史故事固然生动有趣,快书抑或慢板的津津乐道者代代皆有。殊不知,生动有趣的历史无一不是以历代苍生的苦难为代价,何乐之有?欲期文明古国的长治久安,还应尽量防止英国作家O。哥尔德斯密斯那个鸟瞰大地的预见蔓延:“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今年8月,我随友人自川入藏,接受蓝天白云的洗礼,返程时取道云贵,驻足花溪,世和律师两度忍饿候车,把盏切偲。两轮叙谈之后,方知此君自1986年执业以还,不惟受理民事、商事与行政诉讼等案甚多,抑且跻身律界视为畏途的刑辩之列。他取证老道,辨析缜密,还通过对证据的爬梳,娴熟地对照法理法条,追问某些为社会舆论普遍关注却又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诸如廖×行贿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案、贵阳交通银行为牟其中违法贷款案、深圳市福田区原区长钟××受贿及行贿案、贵州省客运局宋××局长受贿案、贵阳交通警察支队队长汪××受贿案,以及三亚、湛江走私、套汇等影响较大的案件,尤其是成功地为东北大学产业集团冶金分院商业秘密案的辩护,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及于省内外。

民商案件与非诉法律事务的代理诸门,亦为世和律师用功颇勤的领域。此君参加过引进沃尔玛百货入主贵阳项目与北京中关村贵阳工业园区开发投资项目的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意见书,还多次办理证券、金融、票据、保险、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疑难诉讼等案件,据说胜诉率极高,投入企业兼并以及国企改制的法律事务工作,亦获嘉声,尤在上海市第一中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网络经济纠纷案的民事代理中,不惟挽回巨额国有资产,抑且获得法官的好评,良非易事,历史的过程原本就比结果更复杂,也更重要。

惟其如此,此君曾入选为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与贵州省知识产权协会会长,成为贵州律师业的领军人物。他还连续担任三届贵阳市的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有破有立。作为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组之组长,他参与起草极具地方特色的《贵阳市社区条例》草案,借助于立法之力,率先推动地方改革,为撤除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支撑。鸣凤朝阳,德政可期。

毋庸讳言,史学与律学(或曰次广义之法学),一为人文学科,深广无涯,一为社会科学,纷繁复杂,二者的研究对象与思维方式却隔如参商,转行不易,兼通尤难。然而,古往今来,知难而进既乃勇者所为,亦为智者所取,高下立见。大凡出乎其类的成功之士,不乏多学科的素养支撑,以“1+1>2”的姿态,事半功倍。根据我的粗浅了解,或可断言,世和先生就是一位兼具科学思维与人文素养的出色律师,一位学术型的辩护人。当他驱车送我走贵阳机场时,赠我两册近著:《法律的尴尬——刑事法理论与实践的冲突》与《圣洁之旅——纵横天下,处处是禅》,二者都是我不忍随意转赠的厚礼。刑事法学的探究与践行,显然尚非此君律师职业生涯的全部,以游记的形式透视禅宗的神韵,勾勒多方寺院的千姿百态,亦难囊括其为期三十余年的文史积淀。然而,当律学的规范与缜密同历史的真实与广博交汇贯通,集科学思维与人文素养于一身的法庭景观就不在话下。也许任何整齐不一的掌声只能热烈一时,触动内心的共鸣却不难传之久远。

即将奉献于读者书案的《中国变法历史风云录》一书,乃世和律师忙里偷闲的又一新著,作者欲藉史学与法学的双重视角,书写他的法律史。他从战国时期的《法经》编者李悝,到清朝末年推动朝廷接受变法的康梁师徒,以及身负体制内法律改革之重任的修律大臣沈家本,遴选与变法有关的十位要员,以梳理先秦至晚清的官方变法为主,以纪传体为主干,兼及随笔、札记、议论等文式,纵横六合,指陈因革得失,评点品性才情。我不想先入为主,把全书的价值与特色唠叨给自有鉴赏力的嗜书君子,宁愿把评判的权利交给那些愿意看完和认真审读此书的人。加之作者在书中对拙著多有引用与褒奖,我已不便以礼尚往来的方式,追赶互吹的时髦,轻慢文字的珍贵。但我确切地知道,世和是一位既不乏入世身手、又未泯学理追求的读书之人,既有脚踏实地的执著,也有仰望星空的困惑。

时当举国高呼依法治国之日,前人的变法举措历历如昨。往昔所变之法的实质与认知误区,中华固有的治民之法与外来的民治之法之间的本质区别与永久隔膜,实在均需清理,以便打通历史——现实——未来的时空隧道,看清前行的路。凡此种种,何尝不需要为数更多的务实创业者与冷静思考者携手分卷,借助于一定的学术积累,透过现象直逼本相,避免流于表面,且借丰富的法律实践与社会阅历,寻觅法治之方,摈弃纸上谈兵。民权与法治,原本就是近代启蒙大师梁任公呼号一生的家国诉求,亦属民国奠基人孙逸仙与黄克强功败垂成的未竟之业,虽有自律如蒋中正等后继弥缝,亦难凯旋收功。究其原因,无论是民权法治的阅而思,还是自由平等的起而行,均非“毕其功于一役”的豪情之专利,好事多磨。民之为尊,孟轲有警。若阙民主,法治何由?知也固难,行亦不易。然若无知,行将何处?相比之下,还是罗曼·罗兰说得更实在:“即使通过自己的努力知道一半真理,也比人云亦云地知道全部真理还要好些。”

“任处池塘,水荷清香。郁郁污泥,养我其芳。”是乃佛歌《莲心曲》的开篇之辞;“不为风摇,不为雨藏。任君来去,守我天朗。”此为世和律师留给我的初步印象,或可作为再接再厉的共勉之语。心掌明灯,桁杨发润;一蓑烟雨,进退自如。进可肩扛当事人与劳苦大众之期许,扬公平与正义于法堂;退可胸吸湛寂与清雅之书香,写真诚与快意于华章。

浮世攘攘,浩海泱泱。遥望青岩,谨此忝序。

2014年12月8日凌晨1时匆稿于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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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中国变法历史风云录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陈世和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11889874
开本 16开
页数 318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267
出版时间 2016-02-01
首版时间 2016-02-01
印刷时间 2016-02-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大众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政治军事-中国政治
图书小类
重量 0.466
CIP核字 2016007180
中图分类号 D691
丛书名
印张 21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30
161
16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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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3: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