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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车轮上的对决(汽车企业CKD海外仲裁实录)
内容
编辑推荐

《车轮上的对决(汽车企业CKD海外仲裁实录)》:全方位中国企业“走出去”海外仲裁实录,一本企业家、公司法务与律师必读的经典之作

国际商战中法律风险应对提示。

杨挽涛的这本书对国际商战中如伺识别,预防,应对风险,如何做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干里之外,也提出了不少有意义的见解。

本书不少片段涉及法律与商业,法律与社会,法律与人性的冲突竞合,闪烁着法律智慧光芒的同时,更有对人情,人性的敏锐感知和深刻的反思。

内容推荐

《车轮上的对决(汽车企业CKD海外仲裁实录)》根据某企业海外合作纠纷国际仲裁的真实案例而成。国际商会仲裁经两次启动,三周庭审,历时四载,狼烟四起,引起了五个不同的法律程序。

作者杨挽涛是一位有近二十年经验的“跨界”律师,具有经济和金融背景,兼有中西教育和执业经验,又正值专业积累的成熟阶段。他以独特的视角和方法对实际案例做了梳理和总结。本书不少片段涉及到法律与商业、法律与社会、法律与人性的博弈竞合,闪烁着法律智慧的光芒的同时,更有着对人情、人性的敏锐感知和深刻反思。本书以仲裁程序结束却跳出案例,将视界和思维拓展至“中国制造”与“法律服务”的价值内核,引人深省。

本书对国际商战中如何识别,预防,应对法律风险,把握商务与法律的融合,以及如何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提出了不少有意义的见解。本书兼具故事性,知识性和警示性,法律界人士、企业界人士,抑或是其他领域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共鸣、同感和可资借鉴之处。

目录

第一章 背景

 一、CKD简介及AG案概述

 二、相关公司背景一览

 三、主要机构与人物一览

 四、主要合同/协议一览

 五、AG案法律程序时间轴

第二章 争议焦点对抗迭现

 一、CKD商业模式与法律责任界定

 二、产品和技术瑕疵的责任界定

 三、AG的索赔是否构成双重赔偿

 四、仲裁协议的效力与管辖权等相关问题

第三章 厉兵秣马敌情预判

 ——初见AG案

 一、能否开战: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隐蔽的风险:仲裁裁决国籍

 三、未雨绸缪: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四章 初次交锋首战告捷

 ——第一次启动

 一、何处激战:仲裁地的确定

 二、意料中的挑战:法院介入

 三、横生枝节:四个《销售合同》

 四、一大意外:申请主体

第五章 乘胜追击渐入佳境

 ——第二次启动

 一、谁执裁判:选任仲裁员

 二、开庭地点:香港vs内地

 三、唇枪舌剑:仲裁的语言

 四、万事俱备只欠“TOR”

第六章 卷土重来狭路相逢

 ——首次开庭

 一、第一次开庭的针锋相对

 二、又一个教训:文件送达和通信可靠性

 三、火力全开:文件披露和质询

 四、求偿:预期利润的挑战

 五、细化请求:降低执行风险

 六、阶段性胜利:《部分裁决》

第七章 短兵相接激战正酣

 ——第二次开庭及之后

 一、推进:从程序到实体

 二、第二次开庭后的问题

 三、突袭:Z公司临阵换将

 四、打响CostOrder一役

 五、鼓舞:香港法院的胜利

第八章 鸣金收兵打扫战场

 ——第三次开庭的大决战

 一、鏖战十天的第三次开庭

 二、风险代理:白忙一场?

 三、国际仲裁中的“常规武器”

第九章 烽烟未尽晨光熹微

 一、远未结束:CIETAC卷入

 二、申请认可与执行:宜昌中院

第十章 回望征程策马沉思

 一、商业决策vs法律风险

 二、桑塔纳vsKomodo

附录

 1.《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问题》

 2.《无国籍的仲裁裁决——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之困境分析》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韩进船务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英国仲裁裁决一案请示的复函》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合同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时如何确定管辖权问题的批复》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0.AG案ICC仲裁主要环节时间表

 11.本书所涉图、表、拓展阅读及法律知识小贴士一览

 12.CIETAC“分家”大事记

 13.参考文献

后记

试读章节

时间回到2012年10月的一个清晨。

像往常一样,早餐后的杨挽涛律师拎着文件包坐进开往陆家嘴办公室的车里,然后习惯性地打开了收音机。突然地,一条关于桑塔纳老款车型即将退市的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新闻说服役中国29年的桑塔纳将迎来了一次非凡改变——老款桑塔纳将与人们告别,而全新车型将于年底在桑塔纳的诞生地德国沃尔夫斯堡(Wolfsburg)上市。

对于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来说,桑塔纳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品牌,它见证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和经济的腾飞。这条新闻之所以引起了杨挽涛律师的注意,除了桑塔纳品牌之于一代人的熟悉感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则是桑塔纳早期采用了CKD的合作模式。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桑塔纳的产地虽然在中国上海,但除了蓄电池、天线等极少数零件外,几乎所有零部件都是从德国大众直接进口,直到后来才逐渐国产化。尽管这与杨挽涛律师当时手头正在处理的AG与Z公司CKD案对国产化率要求不同,但两者在CKD模式上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

但遗憾的是杨挽涛律师手头的CKD案件似乎并没有桑塔纳与德国大众那么幸运,当时它正处于合作失败、中外双方协商无果而不得不寻求国际仲裁的阶段。同样是CKD合作,同样是中外合作,却是一个成功,一个失败。

时间倏忽,转眼又是三度寒暑,直到2015年的今天,老树春深更著花的桑塔纳早已经推出了好几款新车型,而杨挽涛律师手头办理的CKD组装仲裁案从2011年起经历了两次启动、三次开庭后才终于在2015年9月2日作出最后裁决,落下帷幕。两相对比,不免让人心生感慨。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杨挽涛律师处理过的案件类型不能说算少,他曾多次处理跨国的经济纠纷,但却鲜有碰到AG和z公司CKD组装合同纠纷这样旷日持久的案件——第一步仲裁程序一“陷”就是四年多,且处理跨法域的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还尚需时日。在过去的四年多里,AG商务团队与杨挽涛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如今终于迎来了期盼中的曙光。

AG案是一起涉及CKD项目下追究违约责任的案例,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繁多且较为复杂。总结梳理争议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CKD商业模式下双方的义务范围的界定问题;

(2)违约行为的认定;

(3)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问题(包括AG的请求是否构成双重赔偿的问题);

(4)仲裁协议的效力与管辖权以及相关程序性问题。

AG案一个很大的特点是汽车行业技术性较强、商业模式独特,普通人(即便是双方的律师以及仲裁也都需要些时间去理解CKD模式及产品技术和质量方面的知识)对此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陌生感和隔阂感。

对于杨挽涛律师来说,他对这方CKD的了解早一些。早在二十多年前求学期间,他就已经对国际经贸合作中的CKD模式有所关注。此外,他对桑塔纳等外国汽车通过CKD组装、合资办厂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也有一定的了解。

20世纪90年代,杨挽涛律师对仲裁与不同法域的法院程序互动和牵制等问题曾做过一定的研究,并于1995年发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问题》一文,对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中可能涉及的仲裁条款和主合同的可分割性、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问题以及通过不同法域司法程序挑战仲裁的策略等做了些研究。十年之后,杨挽涛律师针对境外仲裁机构(包括ICC)在中国内地仲裁做了一定研究,又于2005年发表了名为《无国籍的仲裁裁决》的文章。这两篇文章中讨论的问题在AG案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再过十年之后的2015年,等来了ICC仲裁庭的最后裁决和这本书。

P22-23

序言

自序

2010年,初次接触AG案档案时,这个案件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涉案一方是境外公司及其关联方(合称AG),另一方是位于中国河北的企业(Z公司),双方因汽车全散件合作项目发生纠纷。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争议将由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在中国仲裁。我对它的敏感性在于2005年我曾针对外国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发表了《无国籍的仲裁裁决?——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之困境分析》一文。当时尽管五年过去了,该文相关的问题在法律界并没彻底解决;从接触AG案到现在,又是五年过去了(直到十年后的今天),该文涉及问题的争议仍然未完全有定论。

AG案中,由于仲裁地仅仅约定为“中国”,潜藏着合同各方签约时做梦也没想到的不确定性。如果仲裁地最终明确为中国内地,则在当时的情况下,该仲裁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作出的仲裁裁决很有可能得不到内地法院的执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过程及商业意图,如果将仲裁地明确定为中国香港(鉴于“中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符合双方当事人签约时的商业意图,也解决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当然,由于Z公司位于中国内地,如此安排将会令ICC在中国香港的仲裁遭遇到不同法域间司法程序的互动以及裁决在不同法域间承认与执行方面的挑战。

凑巧的是早在1995年我还发表了一篇题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的文章,就当事人在类似情况下如何面对不同法域的法院和仲裁庭间的冲突与拉锯战做了探讨性分析,主要谈及当时的法律理论以及实践中的策略选择,直到今天来看还是适用的。该文所涉策略选择也的确为AG案中被申请人Z公司在长达数年的仲裁和关联诉讼中所采用,这一点倒是我当年写文章时未曾也不可能预料到的。基于此,对方当事人Z公司的仲裁和诉讼策略尽在我多年前的设想之中,AG从而得以先行一步,提前做好各种应对准备。

在案件的处理进程中,我和我的团队相继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既有业界争议多年的老问题,也有诸多新问题。这些法律和实务问题经历AG案一系列法律程序的考验,或许将澄清或将创设对将来产生影响的一些结论,AG案的影响将超出案件本身。处理这个案件既是一个不断学习、挑战自己、超越自己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难得的培养和锻炼年轻律师的过程。但是单个案件推进使受益者仅限区区数人,惠及面还比较窄。随着个人年龄和执业年份的增长,我希望在专业分享方面减少简单的循环往复,能够通过本书的系统总结给年轻律师、公司内部法务、商务人士、学生以及更广的群体带来价值。倘藉本书的分享还能为业内人士的讨论交流提供一些方便,甚或为探索中国内地律师如何有效参与国际仲裁提供些素材,则不啻为某种奢求。

也许是机缘,我早期求学期间对法律的兴趣始于对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企业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纠纷案例的了解。二十多年后的今天,通过总结自己处理的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纠纷案例以希望回馈给在校学生、年轻律师和其他人士作参考,这也算是人生轮回的一部分吧。

写作本书的另一个目的,则是希望给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一点提醒,并为企业的法务人员及商务人员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具体素材。关于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风险提示和媒体报道并不鲜见,在我二十多年前读书期间就听过、看过不少,时至今日热度不减,仍然是一个老生常谈但又“常谈常新”的话题。

今天,很多中国企业内部设有法律部门。如果涉及国际投资和纠纷,企业更是会为项目外聘中国律师和境外律师,时常还会聘请会计师和财务顾问等予以配合,这与二十年前已是大相径庭。

但是从多年直接处理的和间接了解到的一些项目和案例中,我注意到其实中国企业在法律风险把控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和不足。不少中国企业即使聘请了律师等专业人员,但并不善于在国际商务活动和纠纷中综合有效地运用法律专业团队,更不善于协调法律团队与商业团队之间的互相配合。在本书所分享的案例中,我作为境外公司的代理律师,尽管希望全面剖析案件,但难免容易从AG的角度基于收集到的已有信息来思考和评析CKD项目。但正是基于这种带有一定距离感的审视,读者或许能够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得失所在。

在国际投资和跨境纠纷处理中(尽管适用于所有投资活动),企业不仅需要基于综合战略和全球视野的谋篇布局,亦需要融合企业内部律师和外聘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还需要法律与商务的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将商业计划、商务谈判和法律服务融合为一体,互为犄角、互相支持,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企业所聘请律师团队精通并能融会贯通多个相关法律领域,又熟悉商务背景,能协助企业运用境内与境外两种资源,那将是企业的大幸。

商场如战场,成功的经验固然让人艳羡,但失败的教训在某种程度上更弥足珍贵,因为成功未必能简单复制,而失败的教训如果能被吸取,则可以避免掉到前人掉过的“陷阱”中去。在本书中,我对案例所涉主要问题和重要节点的思考过程、评估判断、利弊决策以及如何执行都试图做全程实录和条分缕析。希望这本反映中国汽车企业“走出去”到海外CKDCKD是英文CompleteKnockedDown的缩略语,中文译作“全散件组装”。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避免整机/车进出口关税、技术壁垒、运输等问题,经常采用CKD方式开展汽车进出口业务。合作失败的案例书籍能够给相关人士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战参考,帮助企业绕过雷区和陷阱,成功远航。

此外,在ICC仲裁程序启动后,为准备执行或不执行ICC仲裁的裁决,AG和Z公司已经启动了在不同地点的另外四个法律程序。在相关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中,双方遇到了之前在ICC仲裁中经历过的很多同样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因为这两个仲裁涉及的当事方、纠纷所产生的交易背景都基本相同,又涉及诸多同样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这两个程序也成为研究比较ICC仲裁和CIETAC仲裁实践的一个难得案例。

为前述之目的,本书体例上将采用“1+1”的形式。何谓“1+1”呢?首先,为满足较为广泛的读者群体需求,此书将采用叙述的方式向读者呈现整个案件及阐述相关知识点,此谓一个“1”。其次,为满足年轻律师和学生专业学习以及学术界研究的需求,我计划将AG案所涉及的一些主要的案件材料适当处理后在将来汇辑成册单独推出,供相关人士参考并批评指正,此谓另一个“1”。

除此之外,我也希望通过对本书案例的实录和分析来传达一点切身体会,即在看似差异很大的“中国制造”(如汽车)与第三产业(如律师服务)背后,二者却有着深刻的共同点:它们的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基础都源于相同的“工匠精神”。无论是产品制造的精益求精,还是服务提供的臻于至善,都离不开这一点。

一般的案例研究披露信息有限,往往很难对其做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本书之所以能够将诸多细节予以披露,这都得益于案件的独特性以及在处理案件中与客户建立起的信任关系等诸多原因。客户同意我将AG案的信息以这种方式予以分享,实属难得,特此致谢。本书最终得以成稿,我要特别感谢参与本书编写的同事王肖倩律师、林慕娟律师、高帅律师和王亮律师,以及李磊女士,没有他们的努力和付出,我难以想象本书的完稿。王肖倩律师、林慕娟律师和高帅律师作为AG的律师团队成员,实质性参与了AG案件的处理。相关案件的处理也得到了诸多学者、工程师、汽车行业从业者、其他境内外律师(比如英国、埃及、阿联酋、法国、美国及中国香港等同行)的协助和支持。本书在完稿过程中还得到了一些前辈、朋友、同行和编辑团队的支持和帮助,在此特别致谢。

因时间仓促和各种原因所限,本书难免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对此,一切的责任由我承担。我期待读者对本书的批评指正,以便修订和完善。

杨挽涛

2015年9月于上海

后记

回顾四年过往,道路崎岖犹如山行,沿途既有和风日丽、山花烂漫,也有狂风骤雨、乌云满天。但无论如何,我都一直坚信也非常欣慰地看到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走近了山峰。如今,万千风景,个中滋味,不只化作人生和职业生涯中一段特别的经历,更留下这本以AG案为蓝本而写就的案例书籍——《车轮上的“对决”——汽车企业CKD海外仲裁实录》。等待最后裁决以及执行之际,埋首书稿算是略作小憩,同时也等待下一段旅途的山花和风雨,或许某时另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欣喜。

本书之所以名为“实录”,主要是力求秉承“无一处无出处”的写作原则。自然,我免不了受个人的视野、视角、立场、掌握的信息、文化和教育背景以及个人理念的影响。此外,本书重点放在ICC仲裁上,对于其他的诉讼和仲裁以及一些信息并未详述。对于这些,待将来尘埃落定后适当的时候再考虑与读者另行分享。但本书中无论是事实的认定,还是证据的求证,抑或是推理的演绎,甚至是CKD项目下产品问题(包括自动变速箱的检测细节)的分析,本书都力求忠于事实,尽可能做到有一说一和实事求是。

此种求实的写作方式,或许让本书读起来有些“技术理性主义”甚至不那么有趣,但是我从内心里将此理解成一种对真实和自然价值的追求,以及一种去伪存真的“诚意”——对法律的诚意、对客户的诚意和对读者的诚意。毕竟,此种“考据式”的实录写作,来不得半点偷懒或取巧,它需要作者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面对未知的下一段旅途,真实是力量的本源,是披荆斩棘的利剑,是风浪中的定海神针,也是休息的港湾。我相信也感谢真实的力量。

在处理AG案的过程中,一些源于法律技术而又超越法律技术的感受、思索和探寻时常如灵光般乍现于脑际,只是碍于当时具体案件缠身、无暇多念。如今书稿既成,执笔作结之时我想借此机会聊一些律师行业的“题外话”,既望烛照来者,更是观照自己。

作为一位法律人,从结缘法律到执业至今,二十多年如白驹过隙,倏忽而已。对中国律师行业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在这个最好的时代里,中国改革开放打开了国门,加入WTO又融入了“全球化”浪潮,法治建设也成为现代中国一个不可否认的目标……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带来了潮水般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行业随之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众多律师都从中受益,我亦如是。

但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正是在这一宏大的历史化过程中,中国的社会生活、经济运行、管理模式和社会秩序都发生了数百年来未有之巨变。时代变化给中国的社会体系和我们每一个人都带来了猛烈的冲击和深刻的影响。对于深层次的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本书并不涉及,仅就当下潮来潮往的社会变革给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运营以及律师执业生态所带来的挑战略说一二。  在一个政府以GDP产出为导向、机构以成本控制(而非创新)为驱动、法治建设尚路途漫漫的环境里,客户对法律服务的价值充满疑惑,律师自己也难以与所处环境抗衡,价格高低便成为客户选择法律服务的最主要(有时是唯一)标准,这对整个法律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破坏将不言而喻。试想一下,当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个律师)经常性地主动或被动地以低价接受了一个案件或项目,在目前的大环境和社会心态下,她/他很可能会相应减少在该项目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那么法律服务的专业品质该如何保障?法律职业的价值、自豪和自尊,又当如何树立和维持?

现在,在中国的各大机构和企业相继延续或新引入了西方的Panel Firm制度(有时译为“律师事务所入库制度”),西方跨国公司也在中国延续和扩展这一做法,通过一系列的事先批准的律师名单来甄选法律服务提供者。但是,正如很多被念歪了的经一样,Panel Firm如今难免出现“淮北为枳”的蜕变和异化。事实上,现在的Panel Firm实践中,对相当比例的机构而言已经很大程度上沦为“甲方”(客户)用来压低法律服务价格的工具。面对内心不认可律师价值却又不得不聘用律师的企业,无论是崇尚工匠精神与文化积淀的律师事务所还是作为个体的律师,都很难找到与这些潜在客户的共同语言。

在这种单一、粗糙和残酷的“市场”指挥棒的魔力下,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场盈利的主体,本身正承受着巨大的市场压力和生存压力。如同上市公司时常为股价涨跌焦头烂额或政府对GDP数字顶礼膜拜一样,律师事务所也越来越多地考虑短期管理运营和业绩考核。市场压倒一切似乎已不可回避。此种大势下,律师行业似乎不再崇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而这反过来又强化了不少客户仅以价格高低来选择律师的现实。

在“资本战胜企业家精神”以及“选择比努力重要”等思想大行其道并日益成为“主流”的环境下,“互联网思维”席卷了一切。律师外在的商业性与内在的工匠精神之间的撕裂,正在成为所有法律从业人员不得不回答的现实诘问。律师事务所是走向“公司”般的运营,还是发展为如阿里巴巴“淘宝”式的平台,或者表现出不变应万变的姿态?面对这个最好的也是最坏的时代,本应稳健甚至略显保守的律师行业该如何既与时俱进,又保持自身特质和价值?

To be or not to be,可能这还真是一个问题……

很多年前,我在美国看过一部电影,名为“Jerry Maguire”(中文译作“甜心先生”)。影片描述了美国体育经纪公司规模化后公司和从业人员所面临的趋势挑战。如今,倘若没有社会价值观念上的本质变化或更大树荫的保护,我们每个人可能都将不得不面临主人公Jerry Maguire(汤姆·克鲁斯扮演)那样的抉择。无论如何,祝你在老了时可以风轻云淡地说:

Hey,

I don't have all answers.

In life,to be honest,

I've failed as much as I've succeeded.

But I love my life,I love my wife[or husband,or the significant other.]...

And I wish you my kind of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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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车轮上的对决(汽车企业CKD海外仲裁实录)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杨挽涛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11885500
开本 16开
页数 390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400
出版时间 2015-12-01
首版时间 2015-12-01
印刷时间 2015-12-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大众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图书小类
重量 0.588
CIP核字 2015242973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5
丛书名
印张 25.2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30
170
22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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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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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