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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与法有缘
内容
编辑推荐

该书以生动的笔触,描述了二次大战前作者在香港中小学以及大学时代的生活点滴,以及他全家战时在中国内地所经历的困境。另外,战时先后在英国海军情报局及中国国民党军队服务的遭遇也很引人入胜。该书中对作者悠长生命历程的叙述,也不失为一个多彩多姿、迭经奋斗而卒底于成的人生故事,其间更跨越香港历史上几个重要的阶段。该自传由始至终都洋溢着作者对中国传统家庭价值观的尊重。

内容推荐

作者来自诗礼之家,其先翁余芸先生,是二次大战前后香港备受尊崇的教育家。

本书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详述作者于一九三八年考取政府奖学金入读香港大学,并因此在中国内地先后为英国海军情报局及中国国民党军队工作。战后凭胜利奖学金负笈英国牛津大学深造,其后成为大律师。作者与其父于家庭中俱排行第七,乃深信有此因缘,才蒙幸运之神如此眷顾,因此英文著作定名为《第七子与法律》。

书中第二部分缕述八宗性质截然不同的案件,案中被告均由作者代表辩护。这些案件包括了峰回路转的谋杀案、诈骗案,以及无辜警员险遭上司罗织罪名陷害的案件,内容精彩,耐人寻味。辩方采用的手法引人入胜,读来趣味盎然。

目录

代序

第一辑

 导言

 负笈英伦

 寸草春晖

 春风化雨

 入学试之谜

 何事唠叨

 真相大白

 人才辈出

 香港大学

 香港沦陷前后

 战时岁月之一

 战时岁月之二

 战时岁月之三:惠州险境

 劫后团圆

 梅顿学院

 天涯若比邻

 风云变色

 勇下决心

 在官言官

 告别牛津

 所愿得偿

 天道怜勤

 潇洒岁月

 大马机缘

 失之东隅

 首任华人检察官

 雪厂街九号荷兰行

 无心插柳

 布衣

 前瞻

第二辑

 导言

 同赴黄泉案

 午夜法庭案

 福州号无骸谋杀案

 黄金案

 白牌司机案

 破肾案

 宝石案

 钟世杰案

试读章节

当时离港有两条途径,其一就是由陆路徒步经深圳人内地,另外就是由水路搭船经澳门去广州湾。这两地分别由葡萄牙和法国管治,日本一直都不干扰。想不到那时还有几艘小客轮经常往返香港、澳门和广州湾。听说往深圳途中土匪出没,不利行旅,我们于是决定由水路经广州湾进入广西省的自由区。家庭成员分成三组出发,平仲和季皋自愿作先头部队最早登程,待接到他们平安抵达消息后,父母亲就领着五姐敏生,妹妹咏年、昆鸣,长嫂欧授真和侄儿国藩作第二组前往。四姐洪钧则决定到上海与未婚夫完婚。但因港沪之间一时尚未通航,她须在港稍作等候,我于是负责留下先送她平安上路,然后再作殿后启程。另外,我还有任务要先把留下在些利街家中的东西尽量变卖后才走。

记得在一九四二年一月的某个晚上,些利街十五至十七号忽然门铃大响,来了个全身戎装的日本军官,好不骇人,还指名道姓要找余芸,即我父亲。起先我们不知就里,以为大祸临头,却原来只是虚惊一场,真是谢天谢地。访客原来是板本郎二先生,从前是湾仔一间日本人学校的校长。父亲任高级视学官时经常因公去那所学校视察,在教育司署对该校提出诸多问题时又屡次帮助他渡过难关。

板本郎二先生是虔诚的基督徒,粤语程度浅,但中文造诣却很高,对父亲极为仰慕。他从未到过我家,随日本军队回香港后几乎马上找上门来,又送来了一批食米。父亲本来对这一番好意不大放心,有点踌躇,但板本郎二立即声言这只是对父亲战前帮他办学的好意表示感激,绝无任何附带条件。又询问父亲是否有意替日本人做事,若然的话,大可代为安排;又说亦知道我长兄隶属中国军队,所以若父亲不愿意出来活动,他也不会见怪。

板本郎二以不流畅的中英文夹杂着讲话,虽然断断续续,仍能充分表达他的诚意,态度十分恳切,令人深信不疑。他既以友道而来,父亲亦不作隐瞒,坦白告诉他我们举家会在短期内去广州湾再转入内地。他听后一时无语,然后自动提出到时要亲自护送我们一家人通过日本海关,免得在检查行李上出麻烦,节外生枝。

自始至终,板本郎二只有一事相求,情意至为感人:他恳请父亲为他题诗,以志一场相交之谊。父亲几乎不假思索,即席挥毫,让他如愿以偿。可惜板本郎二把父亲所题诗句珍重收藏之际,我匆匆一瞥,如今只记得其中首句是“战地桃园情至亲”。

到双亲带着家中第二组成员离港那天,板本郎二果然践约,并一直护送我们安全到达开赴澳门的船上。前往码头途中,他问我多大,我回答后他说他在日本也有个儿子,岁数和我差不多,但他真恐怕自己不会在战争中生还,所以父子大概再无相见之日,因为他将被调派到其他地区,离国日渐远了。此后我们全家再未有跟板本郎二会面。战后我们多番设法找寻他的下落,但都没结果。至今我仍不知道他到底曾否向上司透露有关我兄长的事。但愿与他有缘重聚,好好地回报他对我们一家的情分。

四姐洪钧启程去上海后,我收拾简单行装,就前赴广州湾和家人会合。连自己都料不到,在起行前竟然有本领把些利街家中存下的一大批煤球卖出,换来一笔可观的款项。日军人城后煤球价涨得惊人。后来我到了广州湾并把钱交给父亲,他不禁轻抚我的肩膀,称赞我进步神速,因为我不久之前还未懂得怎样把支票兑现呢!我说这些不稀奇,因为大学课程中没有学过兑换支票的事,卖煤却是有的。

之后全家在广西桂林又再团聚,却并不长久。长兄伯泉在广州湾接过双亲到桂林后,随即带着妻儿去了曲江。那是广东第七战区总指挥部所在地,六兄平仲也跟他去了。五姐敏生在离广州湾不远的广西境内的雷州湾担任教职,但实际上那却是个中国军事通讯职位。稍后九弟季皋先去粤北坪石的中山大学就读,后来转入曲江的岭南大学。在我伫立桂林火车站与他挥手说再见的时候,才猛然醒觉,我若非有了港大的战时学位,还不是和他一样,要忙于找寻大学,请求收录;在完全不同的学科制度下,能否毕业尚是个疑问,倘若要在几个月之内毕业就更难上加难了。不久,父亲独自前往曲江应聘为英领事馆的助理,在桂林照顾母亲和妹妹咏年、昆鸣的责任就落在我身上,而我要等到为她们在曲江或他处安排了妥善和安全的住处后再作打算。

母亲带着两个妹妹和我,在桂林住在离城很远的一间寒冷而潮湿的简陋石屋内,也没有水电供应。在这个时期,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真正的空战。那是美国空军飞虎队和日本空军在桂林上空近距离互相厮杀,惊险紧张得使人透不过气来。但要隔好久才看到一次。住在乡间终日无所事事,既无书可读,又没有其他事情来打发日子。那年咏年十二岁,昆鸣十岁。我们尝试饲养小鸡,头几个星期看着鸡雏天天长大着实有趣。但忽然祸从天降,小鸡染上疟疾,很快就全部夭折了。大家都伤心不已,却又无计可施。但想到这样就省得他日要宰了它们作菜肴或卖给陌生人换取金钱,心里才好过一点。

其实我们自己没有死于疟疾已算是幸运。当时不单桂林,甚至是全国各地,到处疟蚊为患,医疗和特效药都极度缺乏,以致疟疾为祸。我们在内地一直都为它所苦。远在战事结束之前,全家人都先后害过这病。我直至一九四六年去英国以后,才不再复发。

蛰居桂林那段日子虽然乏善可陈,但仍有美好的回忆铭记终身。那时母亲,妹妹咏年、昆鸣和我,来到这远离尘嚣与世隔绝的环境居住,很合心意。当时只有我们四人相依为命,既无访客登门亦无朋友,有的是用不完的时间。那段日子里,我跟母亲很亲近,相互之间有更深切的了解,是前所未有的。我从小就得到母亲格外疼爱,这期间的相处令母子之情更深厚,而两个幼妹亦同样跟我特别亲切,直到今天。

这样过了一段日子,就接到父亲的好消息,要我陪同母亲和妹妹到曲江英领事馆团聚。领事萨褚域先生是父亲在香港时的朋友,特许我们自费在领事馆后面的空地上造了间小屋居住。虽然生活很艰苦,但比较住在日治下的香港实在好得多了。母亲又能照顾丈夫,管理家务了,快慰自不待言。咏年和昆鸣在当地重新人学,而我就有生以来首次求职。现在回想起来,方才知道那时已踏人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阶段了。(P29-31)

序言

作者是本港大律师行业中的前辈,久负盛名,备受尊敬,现在出版自传,确是难得的美事。

书里所叙述的悠长生命历程中,自然难免有起伏和挫折,但不失为一个多彩多姿、迭经奋斗而卒底于成的人生故事,其间更跨越香港历史上几个重要的阶段。

作者以生动的笔触,描述了二次大战前在香港中小学以及大学时代的生活点滴,以及他全家战时在中国内地所经历的困境。他战时先后在英国海军情报局及中国国民党军队服务的遭遇也很引人入胜。

作者全盛时期,在刑事法庭上所向披靡,名重一时。他具备了特别符合当刑事案律师所需的气质和品格,昂藏七尺,器宇不凡,既善于辞令,又非常感性,难怪陪审员一经遇上无不心折。他虽较少接触民事法,却经办过一宗当时罕见出动陪审团聆讯的民事案件。该案引起社会及传媒的高度关注。作者在最后陈词中,依其一贯潇洒作风,不用讲稿,侃侃而谈,深深打动了陪审团,终于在极恶劣的形势下获胜诉。虽然上诉法庭后来给翻了案,但他在案中那无懈可击的表现是众所公认的。除了他在如此重要的案件中一显身手外,该案更刊在英国本士及外地出版的颇具分量的法律典籍中,成为新的判例原则。

作者大可引以自豪的就是致力促成香港大学创立法律系,该系现已升格为法律学院,与时俱进,享誉国际。

对于政府在薪酬及聘用条件上特别优等外籍公务员而歧视本地同级公务员的政策,作者一直坚决反对。对于政府当局迟迟不愿撤销这种不公平政策,先是一怒挂冠而去,不再担任香港首位华人检察官,其后又拒绝接受高等法院大法官的职位。

作者毫不留情地批评了众所称羡的委任御用大律师(今称资深大律师)制度。虽然承认所表达的并非主流意见,但那些尖锐的论调纵使未犯众怒,也难保不会在那一干钦点精英之间引起诟病。

另外作者又以生动而翔实的笔法,叙述了几宗精选而具特殊情节的案件。由案情的起落变化中,备见作者技巧精湛,机智过人,对人类心性的洞察尤其敏锐。

自传由始至终都洋溢着作者对中国传统家庭价值观的尊重。他此刻已拥有融洽的大家庭,身为一家之长,备受爱戴,对生命的无尽热忱更一直感染着他周遭的人。

相信一般律师以至法律界以外的人士,还有身居海外而情系香港的有心人,都会认为这书大有可观之处。

此书的中译本亦同时出版,好让更多读者能欣赏这著作。

胡礼

一九九七年八月

后记

本书第一辑的首十篇和第二辑的八宗案件,于一九九三年底动笔,直至一九九六年八月完成,这期间由黄安仪当秘书,并负责整理稿件。其后至今则由叶美伦接替,本书余下的十九篇就是由她协助编纂的;她度假时就由丁月芳及李自兰暂代。我实在很感谢她们的辛劳,否则这书也许还要迟些才能出版。

关淑馨对这书作出很大的贡献;她不但力王我执笔,还帮我看稿和考据日期、人名、地名与事件细节,所花的时间为众人之冠。另外,莫若志和长子国充为这书亦花了不少工夫。胡紫棠则努力而认真地随到随译。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原稿需多次改动,她也要将译稿修改奸几遍。在此一一致谢和道劳。

挚友罗煜文得悉我要写作后,给予无限支持、鼓励和协助,深为感激。

香港大学法律系韦利文教授给这书起名为《A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较我原来的《The Law and I》生动有趣得多,而且更贴切,在此道谢。

定居加拿大多伦多市的九弟季皋、侄儿国威,住在美国密芝根州的妹妹咏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执教的子婿Dr Richard Cauldwell,儿媳Marianne和女儿庆冬、夏卿,他们在不同范畴内皆帮忙不少,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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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与法有缘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余叔韶
译者 胡紫棠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天地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807265818
开本 16开
页数 183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220
出版时间 2007-07-01
首版时间 2007-07-01
印刷时间 2007-07-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图书小类
重量 0.32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K825.19
丛书名
印张 12.5
印次 1
出版地 四川
231
171
11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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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20: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