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美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梅里亚姆的重要著作之一。本书清晰的梳理了自卢梭以来主权学说史的发展脉络,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各种主权学说及代表人物,并对各种学说进行了深入剖析。本书语言精练、内容深刻,是希望全面了解主权学说发展史的读者的最佳参考。本书自1900年出版后在20世纪被人反复阅读与引用,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1999年还把它列入《历史、经济与公法研究》系列而重印,学术价值甚高。
图书 | 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宪政古今译丛 |
内容 | 编辑推荐 本书为美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梅里亚姆的重要著作之一。本书清晰的梳理了自卢梭以来主权学说史的发展脉络,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各种主权学说及代表人物,并对各种学说进行了深入剖析。本书语言精练、内容深刻,是希望全面了解主权学说发展史的读者的最佳参考。本书自1900年出版后在20世纪被人反复阅读与引用,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1999年还把它列入《历史、经济与公法研究》系列而重印,学术价值甚高。 内容推荐 本书清晰的梳理了自卢梭以来主权学说史的发展脉络,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各种主权学说及代表人物,并对各种学说进行了深入剖析。 目录 我们时代的国家理论需求(代译序) 序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康德的学说 第三章 反动的神权理论 第四章 世袭制理论 第五章 理性主权 第六章 人民主权和国家主权 第七章 人民主权和国家主权(续) 第八章 奥斯丁的学说 第九章 主权和美国联邦 第十章 联邦主义和欧陆的学说 第十一章 结语 参考书目 附录 小查尔斯·爱德华·梅里亚姆 译后记 试读章节 卢梭所设想的主权突出表现为绝对的、不会为非的、不可分割的和不可转让的。主权的根源在于原初的契约,并且在契约的产物——政治体中得到持续遵守。因而卢梭为人民完成了霍布斯曾经为统治者所做的事情。英国学者(指霍布斯——译者)的学说将政治国家的整个人格纳入统治机关,也就是政府是所有人人格的拥有者。卢梭则按照同样的逻辑把政府纳入人民。唯一真实的人格是“集合体”(corps collectif)的人格,因为与之相对的政府甚至没有被授予的权力。在这两种情形下,被赋予最高权力的都是个体之间契约的产物。 卢梭的学说成为了法国大革命的学说,并且在宪法中不断得到体现。在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第3条中,宣称“所有主权本质上属于国民的原则”。在1791年宪法中,宣称“主权是统一、不可分割、不可转让和不可侵犯的”(第3章第1条);并且在1793年宪法中更加严厉地强调“任何篡夺主权的人都可以被自由民立即处死”(《权利法案》第27条);同样,第35条规定,“当政府侵犯人民权利的时候,人民有权反抗,而且对每一部分人民而言,这都是最为神圣的权利,最责无旁贷的义务。” 总之,对于本章概述的阶段可以做出如下评论:首先,所考察的主权学说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同样都承认契约基础。一般都同意以一个假定的原初契约作为主权权力的基础。 P23 序言 本书研究的确切范围乃是对法国大革命学说之反动以来主权学说的发展。考虑到总的来说关于政治学说史的英文作品贫乏,对本书所讨论的独特学说未有片言只字,无论如何,附带简要勾勒本研究专题之前阶段的主权学说是明智的。 作者希望对从柏林的基尔克(Gierke)教授的著作、演讲以及私下讨论中获得的无价帮助表示感谢;向哥伦比亚的伯吉斯(Burgess)教授致谢,他的主权学说最先激发了作者目前这项研究的兴趣;尤其是哥伦比亚政治哲学系的邓宁(Dunning)教授。作者在政治理论领域的所有工作都是在其指导下进行的。 后记 这本小书的翻译有点曲折,译作过程也颇费周章。第一次见到原书是在2002年7月份,当时受香港大学美国研究中心资助,赴港大收集论文资料。当时识得该书,只道条分缕析,思路清晰,文笔简洁,如是而已。是年秋,与翟小波、张奠、刘刚组成读书小组,时读托克维尔大作《论美国的民主》,讨论人民主权部分略有所得,并得闻陈端洪教授当时极关注主权问题,遂念及此书。因国内主权专论无多,众人皆赞成译介。结果遍寻国内图书馆未着,于是支付高额费用自港大图书馆馆际互借取得原书,扉页上表明当时取得原书的时间为2002年12月27日,再以同样的方式取得原作者学术传记一篇。其后偶然的机会在燕京大学的故书堆中发现了该书更早的版本。 自2003年初开始,由于时间被诸多杂务冲得七零八落,翻译时断时续,至2004年夏方完成初稿,可谓集腋成裘。虽然多次校改,但十全十美只是在童话中存在,因此敬请批评指正也就并非虚词客套。除此之外,这样说的理由还有三个:第一,此书虽然不厚,但历史纵深和地理幅度颇为深广,许多词汇需要在特定历史和地域环境下理解,这无疑使翻译难度增加不小。第二,译文的好坏至少还是有评价的准绳的。翻译本身须以文本为依据,虽然能够添附译者自己的研究和理解、塑造译者自身的风格,但却也不能如后记一般天马行空。第三,读书人在泥沙俱下的情况下愈来愈炼成了火眼金睛,恐怕就是在鸡蛋里也能挑出骨头来的,况且本来就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鸡蛋。在一个虚骄的年代,如果没有了这种读书人的愤怒,倒是最让人担心的。 此书之成,亦是集众人之力,译者愿借此机会表达谢意。首先,王锡锌教授促成港大之行,使译者和本书有了因缘;吾师姜明安先生以他的名义借得原书和作者传记,节省了不少的费用;陈端洪教授慨允将其讲稿用作序言,而译者亦从其“宪政与主权”的课程中受益匪浅。其次,翟小波君宽容地敦促完成书稿,并且解决了文中法文的中译;刘刚君和王卫明君则合力帮助译者解决了文中德文的中译。最后,法律出版社的高如华女士和南绍文先生一一核对原文,认真审读稿件,发现了译文中的部分脱漏和不确切之处,并且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最终定稿增色甚巨。他们的敬业精神尤为令人感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书并没有将注释中引征的资料译为中文,主要是考虑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按图索骥,进行延伸阅读。此外,注释中尚有部分解释性的内容没有译为中文,是因为原作者在文中已经将其译为英文,如果进行翻译几乎是同义重复;同时保留原文也方便熟悉相关语言的读者比较原译是否准确。 读书小组中断已久,张奥君远在德国亦间或问询此书进展,如今终于有机会面世,当可有所交待,亦可看做读书小组生命的延续。 毕洪海 2005年8月21日于吴兴苕上人家 2006年1月14日改于京北龙泽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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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 ![]() |
书名 | 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宪政古今译丛 |
副书名 | |
原作名 | |
作者 | (美)小查尔斯·爱德华·梅里亚姆 |
译者 | 毕洪海 |
编者 | |
绘者 |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商品编码(ISBN) | 9787503661990 |
开本 | 32开 |
页数 | 214 |
版次 | 1 |
装订 | 平装 |
字数 | 145 |
出版时间 | 2006-07-01 |
首版时间 | 2006-07-01 |
印刷时间 | 2006-07-01 |
正文语种 | 汉 |
读者对象 |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
适用范围 | |
发行范围 | 公开发行 |
发行模式 | 实体书 |
首发网站 | |
连载网址 | |
图书大类 | 人文社科-法律-外国及港澳台法律 |
图书小类 | |
重量 | 0.24 |
CIP核字 | |
中图分类号 | D992-09 |
丛书名 | |
印张 | 7.125 |
印次 | 1 |
出版地 | 北京 |
长 | 210 |
宽 | 148 |
高 | 9 |
整理 | |
媒质 | 图书 |
用纸 | 普通纸 |
是否注音 | 否 |
影印版本 | 原版 |
出版商国别 | CN |
是否套装 | 单册 |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 |
版权提供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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