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法院管理方面认真探索所取得的成果,既源于实践,又实现了从感性到理性的升华,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该书立足于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人民法院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既研究了人民法院管理的一般理论问题,又研究了人民法院管理的实践问题,根据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这本书不仅对广东省江门市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全国法院的管理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本书对人民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划分和组合,同时结合管理学的有关理论,形成了系统的人民法院管理理论和方法。
人民法院管理涉及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司法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书以人民法院管理的基本理论为逻辑起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这一理念,结合人民法院两个五年改革纲要,对人民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论述,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意见、建议。
全书共分绪论、审判中心论、法官主体论三大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人民法院管理的基本理论,提出人民法院管理应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的理念;审判中心论阐述了与司法审判管理相关的人民法院管理制度,包括司法决策管理制度、司法审判管理制度、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和法院监督管理制度;法官主体论分析了与法官管理相关的人民法院管理制度,包括司法人事管理制度、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法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法官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以及法院文化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