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并致读者
周尚万诉市场时报社
报纸实际版数少于其标示数量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情记述
以报纸的“有形物”瑕疵和内容不当为诉因的三类民事讼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报纸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本案被告错误标示报纸版数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媒介消费的小额诉讼之得失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武民终字第1507号
陈洪东诉广西日报社报刊发行中心
报纸春节休刊引出的违约之诉案情记述
新闻出版局的行政备案并不能获得民事责任的豁免
报纸休刊的行业惯例之证明力
本案的得失与节假日的报业经营之道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新民二初字第513号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南市民二终字第22号
宋惠明、王心一等诉唱得市广播电视局
一例少见的媒介消费纠纷代表人诉讼
案情记述
代表人诉讼之法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睡眠条款”
人大代表的“聚讼”能力
附: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1997]武民初字第1888号
李书明诉新乡有点电视台
有线电视讼事的媒体赋权、媒介消费诉讼的演进历程及初装费之是非
案情记述
收视权之表述
我国媒介消费诉讼的演进历程
初装费讼争之是非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郊民初字第520号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新民终字第710号
丘建东诉龙岩市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广播电视网络中心缴费通知的溯及力、起诉策略和虽败犹荣之诉
案情记述
法规文件的溯及力
原告可以选择的另一种诉讼策略
虽败犹荣之讼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龙新民初字第341号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岩民终字第301号
刘宏志诉覻陵市广达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的缔约责任与合同义务
案情记述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的强制缔约义务
缺乏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如何确认有线电视收视服务的合同关系
违约的非财产性精神损害赔偿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醴民初字第1219号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株民终字第423号
周泽波诉开封县广播电视局
加解扰纠纷、媒介消费的诉告之道与合同之撤销案情记述
电视信号加解扰纠纷
媒介消费的诉告之道
胁迫与显失公平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开民初字第804号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4]汴民终字第767号
杨士虞诉新偟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局
逾权介入有线电视用户的欠费纠纷,广电局的行政强制措施被判违法案情记述
原告虽然胜诉,但其欠费后“私接有线电视线路”的行为亦属不当
县广电局行政强制措施的“于法无凭”与“证据不足”
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晃行初字第04号
廖良兴诉南平市廷平区广播电视事业局
公民擅自制播演说录像的罚与法案情记述
村委会选举法规与竞选演说
区广电局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的不当适用
宪法确认的公民自由与行政法规的媒介表达之规制
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1]延行初字第3号
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1]南行终字第29号
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02]南行监字第24号
刘明性诉崇州市广播电视局
滥用职权强搬用户电视机的违法行政案情记述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不关涉有线电视合法用户的“一户两机”
证据登记保存辨析与滥用职权
体制之弊及维权自觉
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3]崇州行初字第22号
彭学纯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典例讼案:诉请工商局对媒体广告履行监管之职责
案情记述
如何取得原告的法律地位
起诉的“事实根据”与“有效证据”
法的效力等级与法律适用
行政判决的有所不为:避免过度干涉被告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2]徐行初字第91号
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3]沪一中行终字第32号
贾广恩诉新乡市有线电视台
侵权与违约之辨——我国首例起诉有线电视台过量插播广告侵权案
案情记述
有线电视台不当插播广告的早期规制与纠纷
对判决书所称“不构成法律关系”的误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适用于支持原告的侵权之诉
以违约之诉究责有线电视台的失当之举
法院判决的两处瑕疵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郊民初字第58号
王忠勤诉西安有线电视台
广有影响的电视台过量插播广告诉讼案
案情记述
过量插播电视广告的可诉性及其侵权与违约之辩
强化有线电视经营者的缔约义务与私法之诉的公益效果
附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碑民初字第1687号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西民二终字第443号
附二:有线电视用户服务规范
包崇雄诉福鼎市有线电视台
首例判决有线电视台不当插播广告构成违约的民事讼案
案情记述
原告合理地选择了违约之诉;法院下判适当,但说理不足
案外话题:公民视听阅读等媒介消费权益的理念建构
附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鼎民初字第1-065号
附二:关于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努力净化荧屏工作的通报
徐三堤诉中国经营报社
对媒体虚假广告的侵权举证、究责以及法官证据采信的自由心证
案情记述
对媒体虚假广告的侵权举证及究责
优势证据规则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合理化修改
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海民初字第5708号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一中民终字第1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