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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纯真年代(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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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华顿重要小说中的最后一部,代表了她小说创作的最高峰,也得到了读者的喜爱与评论家的高度评价。故事发生于19世纪70年代末至20世纪初,主要描绘了纽约上流社会的风俗。华顿是与纽约密切相关的,那是她出生的地方,在那里度过了青少年时代和最初几年的婚姻时光,用她的话来说,那是“老纽约”。这部小说是她对老纽约怀念与矛盾情绪的审视与回顾,是一次穿过时光废墟的久久凝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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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描写个人与纽约社会之间矛盾与抗争的优秀小说,书中探索了社会在冲破旧文化束缚、创造新文化的转变时期上流社会成员面临的各种矛盾,同时也探讨了社会变革时期一些带有根本性的普遍问题,如妇女角色的变化、家庭的重要性、感情与责任的冲突等。华顿的这部小说也告诉读者,社会无论怎样变迁,基本的社会道德是不能违背的,家庭的责任重于一切。

试读章节

70年代初某个一月的晚上,克里斯汀·尼尔森正在纽约歌剧院演唱歌剧《浮士德》。

早有议论说要在第40街以北的远郊建造一座新的歌剧院,它的造价与壮观将和欧洲那些著名首都的歌剧院媲美,但是每年冬天上流社会还是喜欢聚在这座颇有亲近感的红黄两色的老歌剧院旧包厢里。因循守旧的人喜欢这座剧院的窄小不便,因为这样可以把那些纽约社会开始惧怕但又心向往之的“新人”拒之门外;多愁善感的人喜欢这里是因为它能唤起怀古思旧的情绪;而爱好音乐的人喜欢则是因其绝佳的音响效果,音响效果不佳在许多音乐厅里都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是尼尔森夫人那年冬天的首场演出。日报记者们早已学会了形容赶来听她演唱的人为“超凡脱俗”的观众,他们或乘私人轿式马车,或乘宽敞的家用双篷车,或是乘坐档次稍低却更为便利的“布朗马车”,穿过滑溜多雪的街道来到这里。乘坐布朗马车来听歌剧,差不多跟坐自己的马车一样体面,离开剧场时更要优越得多,你可以(姑且打趣地借用一个民主原则方面的说法)“捷足先登”,抢先挤进等在那里的第一辆布朗马车,免得还要等着自己的车夫慢吞吞地从歌剧院门廊下露出头来,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酒精的缘故,鼻子一个个都通红发亮。美国人离开娱乐场所比来的时候还要迫切,这可是那位马车行店主凭着他绝妙的直觉做出的一个伟大发现。

纽兰·阿切尔打开包厢后门,花园一场的帷幕刚刚升起。年轻人本可以早些来,他7点钟就跟母亲和妹妹一起用了晚餐,之后又在书房里悠然自得地品了一支雪茄。书房是哥特式的,里面摆放着黑色涂漆胡桃木书橱和尖顶椅子,是这所房子里阿切尔太太唯一允许抽烟的地方。但他为什么不早些来?首先,纽约是个大都市,阿切尔十分清楚,在大都市里听歌剧,早到是非常“不合宜”的。是否“合宜”,在纽兰·阿切尔时代的纽约,作用至关重要,就像几千年前支配着他祖先命运的图腾一样,既神秘又可怕。

另外,姗姗来迟还有他自己的原因。阿切尔故意慢吞吞地吸炯,拖延时间,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艺术爱好者,喜欢玩味行将到来的快乐,从这个过程中得到的满足比快乐真正来临时还要强烈。倘若这种快乐非常细腻时,则更是如此,实际上,他的快乐大多是非常细腻的。这一次他所期盼的一刻太珍贵、太美妙了——呃,如果时间掌握得恰到好处,能与女主角的舞台监督的安排恰好吻合,他到场时应该赶上女主角正在一边抛撒着雏菊花瓣,一边唱着“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声音像露珠一般清澈——那太完美了。

当然,她唱的是意大利语“M'ama!”,不是英语“He lovesme”。因为音乐界有一则不容改变、不容置疑的规定,瑞典艺术家用德语演唱的法国歌剧必须翻译成意大利语,以便讲英语的听众更好地理解。这对纽兰·阿切尔来说再自然不过了,跟他生活中遵循的所有其他惯例没什么两样,比如说每天必须用两把梳头刷子,刷子的背面必须是银制的,上面必须有蓝色珐琅镶嵌的姓名首字母;在社交场合露面必须在纽扣眼里插朵花(最好是栀子花)。

“M'ama…nonm'ama…”女主角唱着,以赢得爱情后的爆发力最后唱出“M'ama!”之后把那束零落的雏菊压在自己唇上,抬起一双大眼睛向浮士德抹着油彩的脸上望去。浮士德的扮演者卡布尔身材矮小,皮肤棕黑,穿件紫色丝绒紧身上衣,戴着羽饰帽,试图装出与那位无辜受害者一样纯真的表情,可是怎么也装不像。

纽兰·阿切尔倚着包厢的后壁,目光从舞台转移到剧场对面。眼前是老曼森·明戈特太太的包厢,老夫人因为过于肥胖,早就没有办法来听歌剧了,不过她总是会派家里的年轻成员作代表出席社交活动。这一次,包厢的前排坐着老夫人的儿媳洛弗尔·明戈特太太和女儿韦兰太太;这两位身着锦缎的妇人的身后是一位身穿白衣的年轻姑娘,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舞台上的恋人。当尼尔森夫人一声“M'ama!”激荡在音乐院静寂的上空时(通常演唱雏菊歌时,包厢里的人们都会停止闲谈),一片潮红泛起在姑娘的面颊,由眉梢涌向她美丽发辫的根际,漫过她那青春的胸部曲线,一直蔓延到别着朵栀子花的薄纱礼服的领线。她垂下眼睛望着膝上那一大束铃兰,纽兰·阿切尔注意到她带着白色手套的指尖在轻轻抚弄着花儿。他满足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又回到舞台上。

布景的制作是不惜工本的,即使与阿切尔一样到过巴黎和维也纳歌剧院的人们也承认这一布景美丽无比。整个前台直到脚灯都铺上了一层鲜绿色的布,舞台的中部底层是由槌球环连接起来的对称小丘,覆盖着毛茸茸的青苔,上面的灌木丛形状像橘子树,但是点缀其间的却是大朵大朵粉红和红色的玫瑰,还有玫瑰树下青苔中拔地而起的硕大紫罗兰,比这些玫瑰可是大多了,颇像女教友为牧师制作的花形笔擦;一些玫瑰枝头还零星地嫁接着朵朵雏菊,好像在预示着卢瑟。伯班克先生未来奇观的出现。

在这个迷人的花园中央,尼尔森夫人身着镶有淡蓝色缎子切口的开司米外衣,蓝色腰带上挂着一只精致的网格拎包,两条粗大的金黄色发辫小心翼翼地摆在细棉紧身胸衣的两侧,低垂着眼睛倾听卡布尔热情求爱的话语,但他一用言语或是眼神暗示她走向那座漂亮别墅右侧斜伸出来的一楼窗口,她就会装出一副对卡布尔的意图毫不理解的天真样子。

“亲爱的!”纽兰·阿切尔心中叫道,目光又转回到手持铃兰的姑娘身上,“她可是一点也看不懂啊。”他注视着梅全神贯注的稚嫩面庞,心中突然涌起一阵拥有者的激动,既为自己的男子汉气概感到自豪,也对她无比的纯洁抱有些许敬意。我们将在一起读《浮士德》……在意大利湖畔……,他心里想着,不知不觉地将自己想象中的蜜月场景与文学巨著中的描绘重叠起来,向新娘阐释名著应该是自己作为丈夫的特权。其实,也就是今天下午,梅·韦兰才向阿切尔暗示对他感到“中意”(这是纽约未婚少女表示答应求婚的专用词语),而他的想象却早已跳过了订婚戒指、订婚仪式时的亲吻甚至婚礼上的进行曲,想象着二人在古老欧洲某个迷人的地方,她依偎在自己身旁。

他决不希望未来的纽兰·阿切尔夫人是个头脑简单的人,希望她(在他那些朋友们的影响下)具备社交的能力和敏捷的头脑,足以在“青年一代”已婚妇女中立足。在那些妇女看来,吸引男性的注意,再半真半假地给他们泼点冷水,已经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风尚。如果能挖掘到自己虚荣心的深处(有时他几乎能做到这一点),阿切尔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是很希望妻子和朝思暮想了两年之久的有夫之妇一样,深谙事故,讨人喜欢。当然,他可不希望妻子有丝毫的脆弱,因为正是这一点差点儿毁了那个不幸女人的生活,自己整个冬天的计划也被搅得乱七八糟。

至于这冰与火的奇迹如何创造出来,并在这严酷的世间得以维持,阿切尔却从不花费时间去考虑,也乐得不加分析地接受这些观点,因为他知道坐在俱乐部包厢里的其他男士也是这么想的。他们衣冠楚楚,头梳得光光的,身穿白色背心,扣眼里别着花儿,朝自己友好地点头招呼,举着看歌剧的望远镜,用一种批评的眼光审视着这一制度造就出来的女人们。在文化艺术方面,纽兰·阿切尔自感高于这些代表纽约贵族的男士一筹,可能比他们当中任何一个都读得多,想得多,甚至见过的世面也广得多。单个的来看,这些人中每一个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然而作为一个集体,他们却代表“纽约”。男性应该团结一致的惯性迫使他接受那些所谓道德的原则。阿切尔本能地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若与别人不一样,肯定会自找麻烦,而且还是大麻烦。

“啊,天呐!”劳伦斯·莱弗茨叫着,猛地把望远镜从舞台方向转开。莱弗茨可以说是纽约关于“礼仪”方面的权威,大概比任何人花在研究这一问题上的时间都多。单是对这复杂诱人课题的研究还不足以说明他为什么如此胜任这一角色。你只需看上他一眼,从他略秃前额的斜度、漂亮浅黄色髭须的曲线,到那瘦削优雅的身材和脚上穿的长统亮漆皮靴,就能体会到莱弗茨对“礼仪”的了解肯定是与生俱来的,他知道如何漫不经心地穿戴上等衣物,并能做到举止谈吐不失风雅。正如一位年轻崇拜者所说:“如果说谁能说清什么场合下应该给晚礼服搭配黑领结,什么场合不能这样做,这个人就是劳伦斯·莱弗茨。”至于什么时候应该穿浅口无带皮鞋,什么时候应该穿系带黑漆皮鞋,他的权威也从未受到过质疑。

“我真不敢相信!”说完,他默默地把望远镜递给老西勒顿·杰克逊。

纽兰·阿切尔随着莱弗茨的视线,惊奇地发现惹得他大惊小怪的原来是明戈特老夫人的包厢里刚进去的一位年轻女子。她身材苗条,比梅·韦兰略矮一些,一头浓密的棕色卷发从鬓角垂下,用一根钻石发针别着,这种发型当时被称为“约瑟芬”。式。她身穿低领深蓝色丝绒晚礼服,还用一个很大的老式别针系着一条很夸张的腰带。不过,穿着这身奇装异服的女人似乎没有感到人们对她的注意,她站在包厢的中央,与韦兰夫人讨论了一番坐在后者前排右手的座位是否恰当,然后微笑着与坐在左边的韦兰夫人的嫂子,洛弗尔·明戈特夫人,坐在了一排。

西勒顿·杰克逊将望远镜还给了劳伦斯·莱弗茨。坐在包厢里的人们都本能地转向杰克逊,等着这位老人发表议论。如果说劳伦斯·莱弗茨是“礼仪”问题专家,老杰克逊先生就是“家族”问题的权威人士。他通晓纽约各种亲戚关系的细枝末节,不仅能详述明戈特家族(通过索利家族)与南卡罗来纳州的达拉斯家族之间的关系,以及费城的索利家族中更老的支脉与奥尔巴尼的奇弗斯家族的关系(决不至于同大学区的奇弗斯家族混淆),还能列举出各个家族的主要特征,例如,莱弗茨家族(是指住存长岛上的莱弗茨家族)中的年轻一代特别的吝啬,拉什沃思家族则易于结成愚蠢的婚姻,还有奥尔巴尼的奇弗斯家族隔代遗传的癫狂病病史,因此纽约的亲戚们都不愿与他们联姻——除了可怜的梅朵拉·曼森,不过大家都知道,她的母亲原本就是拉什沃思家的人。

别看西勒顿·杰克逊先生其貌不扬,脑门又窄又秃,银色的头发软塌塌的,除了错综复杂的家族系谱,他脑子里还装着五十年来纽约社会平静表面下掩盖的大多数丑闻和秘密。杰克逊先生消息的来源十分广泛,记忆力也惊人,可能只有他才讲得出银行家朱利叶斯·博福特的身世,说得清曼森。明戈特老夫人的父亲,英俊的鲍勃·斯派塞究竟出了什么事。鲍勃婚后不到一年就莫名奇妙地失踪了(还带走了一大笔托管金),也就是在那一天,一位美丽的西班牙舞女也乘船前往古巴,这位姑娘曾使巴特利老剧院观众神魂颠倒。不过,所有的秘密都牢牢地锁在杰克逊先生的心里,因为他有强烈的荣誉感,也因为他很清楚谨慎的美誉能带来更多他想知道的信息。

包厢里的人们看到西勒顿·杰克逊先生把望远镜还给劳伦斯·莱弗茨时都屏起呼吸,等着他开口说话。他睁开皱巴巴的眼皮,用蒙着薄雾般的蓝眼睛静静地审视了一圈注视自己的人群,意味深长地捻了一下胡须,终于吐出一句话来:“我没想到明戈特家会这么做。”

P3-8

序言

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1862—1937)出生于美国纽约的一个富贵之家,幼年时代就随父母在欧洲旅行,先后到过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国家。1885年与爱德华·华顿结婚(1913年离婚)。婚后住在罗得岛的纽波特(Newport),1907年移居法国。华顿自幼就在家长指导下学习上流社会复杂的习俗和礼仪,对上流社会非常熟悉和了解,这为她后来描写那个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华顿是一位多产作家,也是一位多面写手。她一生出版了40余部作品,其中包括近20部小说、10部短篇故事集,还有诗集、游记与自传,甚至还有关于小说创作理论的文章。然而人们评判她作为一个作家的重要性还是以她的小说为基本点的。华顿是亨利·詹姆斯的崇拜者与密友。因为他们生活经历的相似(都是纽约人,后来都侨居国外),小说中主题的相似(两人都对富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在异域的美国人感兴趣),还有华顿从“詹姆斯大师”那儿吸取的美学原理,所以华顿被称为詹姆斯的门徒。这一说法甚至模糊了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差异:亨利·詹姆斯是一位深刻的作家,而华顿是一位风俗小说家。詹姆斯的写作方法是将人物从社会力量的影响中移开,将故事置于人物的心灵之中;而华顿的写作方法则是描写社会与道德力量对主要人物的影响。詹姆斯小说中的冲突通常是内在的,而华顿小说中的冲突几乎总是外在的,一个优秀的个人总是卷入到与上流社会的争斗中,个人总是显得与那些代表人物的意见、观点格格不入。

当然也有例外。《暗礁》(The Reef,1912)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这是一部被评论家称为华顿“最具有詹姆斯特点的詹姆斯式的小说”。故事发生在法国的一个庄园里。小说的焦点是女主人公安娜·利思(Anna Leath)的心理斗争。安娜·利思发现未婚夫与一年轻女子有染,而这个年轻女子即将和安娜的继子结婚。安娜不能接受未婚夫的乱交,但又无法放弃,因此置身于一种难以取舍的两难之中。尽管华顿的字里行间表现出了来自社会的种种压力,尽管这种冲突在华顿的其他作品中也比比皆是,但唯独在这部作品中,这种冲突是作为心理问题而不是作为社会问题来处理的。

在她初期的小说中,《欢乐之家》(The House of Mirth,1905)是最成功的一部,发表后立即引起了文坛的关注,并迅速畅销。小说的女主人公莉莉·巴特(Lily Bart)出生于一个家道中落的纽约家庭,想用婚姻改变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却受到了上流社会的排挤与嘲弄。她徘徊于对美、对奢侈生活的追求与对道德的严格遵循之间。如果她跟所爱的人结婚,就会生活在贫穷之中;如果为了物质享受与他人结婚,又会违背她那颗不甘堕落的心。她试图挽救道德的完整,却滑入了贫困的深渊,绝望中服用过量的安眠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以生命为代价唱响了一曲道德胜利之歌。

《伊坦·弗洛美》(Ethan Frome,1911)与典型的华顿式小说有些不同(以新英格兰为背景,主人公是贫穷的乡下人),但小说讲述的故事却与《欢乐之家》相似:伊坦·弗洛美与一个比他大好几岁、相貌平平、有些神经质的女子结了婚,却爱上了妻子漂亮的表妹。尽管他考虑过与这名叫玛蒂·威尔斯的女子私奔,但最后社会的压力还是获胜了。伊坦和玛蒂企图用自杀来逃避命运,结果双双致残,还得由伊坦的妻子来照料。《伊坦·弗洛美》的姊妹篇,另一部新英格兰小说《夏》(Summer,1917》中的主人公查理蒂·罗伊尔(Charity Royal),在与所爱之人一起享受了田园般的极乐之后,便不得不与比她大得多的监护人结婚。这个监护人是一个心地善良、健壮结实的男人,在北多默镇有体面的住所,还给罗伊尔尚未出生的孩子起好了名字,但这终究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婚姻。

出版于1913年的《乡村习俗》(The Custom of the Country)中体现的对乡村居民的讽刺主题,在她1920年以后的作品中有了进一步发展,可以说是辛克莱·刘易斯的先驱。《乡村习俗))中的昂丹·斯普雷格(Undine Sprague)是女性的代表,埃尔默’莫法特(ElmerMoffat)则是男性的代表。这两个既无品位又无道德顾虑的人向有钱的纽约贵族发动攻势,并战胜了它,然后又来到欧洲,故伎重演。昂丹与纽约的拉尔夫·马威尔(Rail Marvel)结婚,又与之离婚,再与一法国贵族结婚,又离婚与埃尔默·莫法特结婚。此时埃尔默定居欧洲,是个买得起任何奇珍异宝的千万富翁。在昂丹向上流社会攀爬的过程中,她的第一任丈夫拉尔夫·马威尔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并最终自杀,是昂丹的贪欲将他送上了绝路。在这部小说中,华顿小说惯常的主题——作用于敏感个人生活中的社会与经济力量的影响——已经开始与小人物有关了。

1920年之后,讽刺的主旋律主宰了华顿的小说,如((朦胧入睡》(Twilight Sleep,1927)、《孩子们》(The Children,1928)、《夹在中间的哈得孙河》(Hudson River Bracketed,1929)、《诸神降临》(The GodsArrive,1932)。在这些小说中,艺术的完整性与想象力均有所减退。除了《母亲的补偿》(The Mother's ReCOmpense,1925)与《孩子们》中非讽刺性的部分外,早期那种睿智流畅的风格已很少见。《月亮的隐现》(Glimpsesof the Moon,1922)比起一般的肥皂剧来也好不了多少。《朦胧入睡》尽管讽刺的面较宽,相比《乡村习俗》,对那些向上层社会攀爬女子的讽刺也变得不那么可信了。《夹在中间的哈得孙河》与《诸神降临》讲述的是一个口1做万斯·韦斯顿(Vance Weston)的美国小说家的传奇一生,在尤福利亚、伊利诺斯时他只是一个无名之辈,到伦敦、巴黎后成为拥有国际名望的名人,但整个故事显得没有什么重点。《海盗》(Buccaneers,1938)一书的场景又回到了她早年熟悉的世纪之交的老纽约,该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遗憾的是直到她去世,这部作品也没有最后完成。

1934年,华顿发表了自传《回顾》(A Backward Glance),书中仅简单地提到了她不幸的婚姻,幽默而又不无嘲讽地谈到了那位大名鼎鼎的朋友亨利·詹姆斯。1937年去世时,她在文坛上的地位有所下降。上世纪70年代后,新的女权主义意识兴起,又重新燃起了人们对华顿小说的兴趣。她的新英格兰小说《伊坦·弗洛美》和《夏》,与《欢乐之家》、《暗礁》、《纯真年代》一起,成为反映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小说。

《纯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1920)是华顿重要小说中的最后一部,代表了她小说创作的最高峰,也得到了读者的喜爱与评论家的高度评价。故事发生于19世纪70年代末至20世纪初,主要描绘了纽约上流社会的风俗。华顿是与纽约密切相关的,那是她出生的地方,在那里度过了青少年时代和最初几年的婚姻时光,用她的话来说,那是“老纽约”。这部小说是她对老纽约怀念与矛盾情绪的审视与回顾,是一次穿过时光废墟的久久凝视。《纯真年代》也是华顿最为成功的小说(1921年获普利策奖),让她迎来了文学生涯最后的创作期。1921年,她在与一位亲戚就是否可能将《纯真年代》改编成戏剧时说,她对小说中描写的“老纽约”了如指掌,对舞台处理也是成竹在胸,因为她熟悉纽约的各种社会习惯、礼仪、说话、穿衣的方式,知道晚装翻领上别什么花,晚餐后什么时间出门访客,客人应喝什么样的酒,听歌剧什么时间到场,甚至男士应梳何种发型,女士从巴黎订做的服装什么时间才能穿等等。于是我们在小说中看到了纽约特有的棕色石头房、歌剧院、华盛顿广场与中央公园,还有当时的城市博物馆。

随着时代的变迁,许多规矩与习俗已被历史淘汰,新的事物正在涌现。这是一个社会转型期,旧的价值观念正在消失,新的价值观念正在形成,她要把这一切都写出来。在小说中作者对纽约上流社会的批判与讽刺是十分明显的,上流社会是一个“用符号表示的小天地”,是一个小小的金字塔,又尖又滑。要爬到塔尖,还要在那里立足,就难上加难了。  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在纽约的一个歌剧院里,一位年轻的律师,出生于正宗上流社会家庭的纽兰·阿切尔,正在等待他的未婚妻梅·韦兰。梅是一位教养极好、颇受纽约上流社会欣赏的年轻女子,阿切尔以她为荣。梅的表姐埃伦·奥兰斯卡伯爵夫人也来到了歌剧院。在埃伦去欧洲与一位伯爵结婚前,与阿切尔自孩提时代起就非常熟悉。现在她回到了纽约的家,有谣传说她与丈夫的秘书私奔,阿切尔的朋友圈都在悄悄议论此事,他也为埃伦带给自己未来家庭的这种丢脸的事恼火不已,因而决定提前宣布与梅订婚的消息,以表达他对韦兰家的诚意。

纽约上流社会对埃伦不知怎么办才好。一方面,埃伦是纽约最有权势家族的成员,另一方面,埃伦又显得很古怪,在许多方面公然蔑视上流社会的规则。家人决定为她举办一个欢迎酒会时,几乎没有人愿意参加——这是上流社会对她评价不高的信号。埃伦要跟丈夫离婚,纽约上流社会更是绝不容忍。阿切尔的上司要他劝埃伦不要离婚。阿切尔虽不愿卷入此事,但也只好勉强答应。谈话中,阿切尔知道了埃伦更多的痛苦经历、不幸的婚姻,得知她并不爱丈夫,他觉得埃伦离自己并不远,甚至有一种更亲近的感觉。埃伦审视了令人窒息的纽约社会,权衡利弊,同意取消离婚的决定。此时阿切尔反倒觉得这一决定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宽慰,反倒使他开始更多地批判那种上流社会认同的婚姻观。

二人结成了友谊,阿切尔觉得和埃伦在一起时比跟其他任何人在一起都自在。他甚至跟埃伦去了斯库特克利夫。正是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更喜欢埃伦,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将来他们要成为亲戚。这个念头使阿切尔感到恐慌,他逃到了弗洛里达的圣奥古斯丁,梅正与父母在那里度假。他试图说服梅尽早结婚,但没有成功。回到纽约后阿切尔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埃伦,但很快他们就得到了消息,梅和她的家人已经同意他们提前举行婚礼。婚礼相当完美,梅和阿切尔还到欧洲进行了传统的蜜月旅行。此时埃伦已搬到了华盛顿。阿切尔越来越感到自己受到关于社会传统角色观念的束缚,将对埃伦的感情隐藏到内心深处,极力当一个好丈夫。阿切尔夫妇在罗得岛度过了第二个夏天,那是所有时髦纽约人度假的圣地。阿切尔没想到埃伦也在那儿,尽管未能相见,他对埃伦的渴望与思念之情却与日俱增。当阿切尔得知埃伦将要去波士顿时,更毫不犹豫地去看望她。

在波士顿,阿切尔得知埃伦的丈夫正设法让她回去,就带她去海滩游览散心。埃伦甚至答应只要阿切尔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她就一直待在美国。埃伦回到了华盛顿,阿切尔也回到了纽约。尽管他和梅的婚姻表面上看起来很幸福,梅还是感觉到了阿切尔心中的空虚。埃伦的祖母曼森·明戈特突发重病,埃伦回到纽约。阿切尔去车站接她,他们又谈起了这种无望的爱情。尽管埃伦决定留在纽约照顾祖母,他们面临的处境却是非常困难和复杂的。几天之后,埃伦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回欧洲,梅为埃伦举行了告别晚会。晚会上,埃伦对阿切尔自始至终都非常严肃,好像他们之间从未分享过那些深厚的感情。客人走后,梅告诉阿切尔她怀孕了。阿切尔后来得知梅甚至在她自己尚未证实怀孕之前就告诉了埃伦,他终于明白了埃伦突然离去的原因。

26年后,梅已经去世,阿切尔与长子达拉斯来到埃伦的公寓前。自晚会一别,二人从未谋面,长久的分别让阿切尔明白自己了解的只是记忆中的埃伦。最终阿切尔还是决定不见埃伦,独自离去。

小说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细致入微,通过对人物丰富的心理活动的描写,揭示了人物鲜明的个性特征。

纽兰·阿切尔是故事的男主人公——一个年轻、受人欢迎的成功律师。他与母亲、妹妹生活在纽约的一个上等家庭里。自孩提时代起,生活就由传统来塑造,被纽约的上流社会寄予厚望。与梅·韦兰订婚就是成功的一步。小说开头,他对传统的婚姻充满了憧憬。遇见埃伦·奥兰斯卡后,他的生活改变了。随着二人关系的发展——先是友谊——后是爱情——他开始对指导自己成长的价值观表示怀疑,他逐渐看到了纽约社会中性别之间的不平等与社会习俗中最浅薄的部分。阿切尔尽其所能在对梅的责任与对埃伦的爱之间找到平衡。随着小说情节的推进,阿切尔试图打破传统束缚的愿望日趋强烈,先是与埃伦去了斯库特克利夫,然后去波士顿,最后还愿意跟她去欧洲。然而最终,阿切尔发现他们的爱情只能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梅·韦兰是阿切尔的未婚妻,后来成为他的妻子,是按照一个完美的妻子和母亲的标准被抚养成人的,不折不扣地遵循着所有上流社会的传统。大多数时候,她似乎是纽约社会所喜欢的那种纯真却又令人乏味的年轻女子,但在圣奥古斯丁,梅显露了她成熟与怜悯的一面,这是阿切尔很少看到的。她宁愿和阿切尔解除婚约,让他与真正所爱的人结婚(梅以为阿切尔爱的是拉什沃思太太)。梅极力在阿切尔对埃伦的爱与他们的婚姻之间保持一种调和的态度,装出很幸福的样子,给上流社会一种婚姻完美的假象。为了将埃伦从阿切尔身边赶走,梅在自己还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告诉埃伦自己已怀孕。梅去世后,阿切尔才得知梅自始至终都知道他与埃伦相爱。弥留之际,梅还告诉儿子达拉斯,可以永远信赖阿切尔,因为为了他们的婚姻,阿切尔放弃了对他生命来说最重要的东西。

埃伦·奥兰斯卡是梅的表姐,与小说中从未出现的一个欧洲贵族奥兰斯卡伯爵结婚,成为了一位伯爵夫人。不过故事开始时她便已逃离了这场不幸的婚姻,回到了纽约的家中。埃伦崇尚自由,帮助阿切尔摆脱纽约上层社会狭窄的视野,让他看得更远。她平等地看待自己的女佣,派她出去办事时,甚至将自己的斗篷给她穿。她与那些所谓名声不佳的人一起参加聚会,邀请表妹的未婚夫阿切尔看望自己。在与阿切尔无望的爱情中,埃伦遭受的折磨与阿切尔一样多,但她心甘情愿地生活在远离阿切尔的地方,目的是让他们既能相爱,又能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埃伦对阿切尔的爱是相当复杂的,得知梅怀孕后,她立刻决定彻底退出这场爱的纷争,让阿切尔和梅好好生活,尽一个丈夫的责任。

《纯真年代》被认为是一部描写个人与纽约社会之间矛盾与抗争的优秀小说,书中探索了社会在冲破旧文化束缚、创造新文化的转变时期上流社会成员面临的各种矛盾,同时也探讨了社会变革时期一些带有根本性的普遍问题,如妇女角色的变化、家庭的重要性、感情与责任的冲突等。华顿的这部小说也告诉读者,社会无论怎样变迁,基本的社会道德是不能违背的,家庭的责任重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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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纯真年代(全译本)(精)/世界文学名著典藏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美国)伊迪丝·华顿
译者 赵明炜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35434272
开本 32开
页数 299
版次 2
装订 精装
字数 184
出版时间 2007-05-01
首版时间 2007-05-01
印刷时间 2012-03-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468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712.45
丛书名
印张 10
印次 3
出版地 湖北
217
147
20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新出图证(鄂)字03号
版权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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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0 3: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