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弗洛伊德的成名代表作,被认为是本世纪最富创见最伟大的著作之一。弗洛伊德认为,梦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心理活动,而是愿望的满足,是潜意识中性欲在作祟,它不仅是解答正常人潜意识活动之谜的关键,还是通达病态人格的捷径。本书用一种心理学技术使梦获得解析,让每个梦都可表现出一种富有意义的精神结构,且在清醒状态的精神活动中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读者可以从中发现很多令人兴奋的观察和大量与我们主题有关的饶有兴趣的材料。梦具有在清醒状态下所不具备的更多的记忆力,这具有重要的理论性。有关梦的刺激因素的讨论在本主题的文献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本书适合于深入学习心理学的专业人员。
精神分析是一种治疗神经病的方法,也是一种研究心理功能的技术,以后形成一种心理学的理论,成为现代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学派,对心理学、医学、人类学乃至史学、文学艺术和哲学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本书是精神分析学派的最重要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的基本概念的方法都在这部著作当中得到精深的表述。
《梦的解析》
第一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第三版序言
第四版序言
第五版序言
第六版序言
第八版序言
英文第三版序言
第一章 有关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
第一节 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
第二节 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第三节 梦的刺激和来源
(一)外部(客观的)感觉刺激
(二)内部(主观的)感觉兴奋
(三)机体内部的躯体刺激
(四)纯粹精神来源的刺激
第四节 梦在醒后为什么被遗忘
第五节 梦的显著心理特征
第六节 梦中的道德感
第七节 做梦及其功能的理论
第八节 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
跋(1909)
跋(1914)
第二章 梦的解析方法:一个梦例的分析
第三章 梦是欲望的满足
第四章 梦的伪装
第五章 梦的材料及来源
第一节 梦中最近的和无关紧要的材料
第二节 作为梦的来源的幼儿期材料
第三节 梦的躯体方面的来源
第四节 典型的梦
(一)窘迫的裸体梦
(二)亲人死亡的梦
(三)其他典型的梦
(四)考试的梦
第六章 梦的工作
第一节 凝缩作用
(一)植物学论著的梦
(二)“一个可爱的梦”
(三)金龟子的梦
第二节 移置作用
第三节 梦的表现手段
第四节 表现力的考虑
第五节 梦的象征表现:进一步的典型梦例
(一)帽子是男人(或男性生殖器)的象征
(二)“小东西”代表生殖器官——“被车碾过”是性交的象征
(三)建筑物、阶梯和井穴代表生殖器
(四)人代表男性性器官,风景代表女性性器官
(五)儿童阉割的梦
(六)小便的象征
(七)楼梯的梦
(八)变相的楼梯梦
(九)真实的感觉和重复的表现
(十)正常人梦中的象征问题
(十一)俾斯麦的梦
(十二)一位化学家的梦
第六节 一些梦例——梦中的计算和讲话
第七节 荒谬的梦——梦中的理智活动
第八节 梦的感情
第九节 润饰作用
第七章 梦过程的心理学
第一节 梦的遗忘
第二节 回归作用
第三节 欲望满足
第四节 梦中惊醒——梦的功能——焦虑梦
第五节 原初过程和继发过程——压抑
第六节 潜意识与意识——现实
《论梦》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第七讲
第八讲
第九讲
第十讲
第十一讲
第十二讲
第十三讲
稽查作用和梦的伪装这两种现象在细节上如此相一致这一事实,使我们相信它们是由相同的原因所决定的。于是我们可以假设,每个人的梦是由两种精神力(或可描述为倾向或系统)支配的。其中一种力量构成欲望用梦来表现出来。另一种力量则对梦中的欲望实行稽查作用,迫使欲望不得不通过伪装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需要探究的是行使稽查作用的这第二种能动作用的力量本质是什么。如果我们意识到在分析之前,我们意识到的不是隐藏了的梦念,而是梦的记忆中的梦的显像,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认为,第二种能动作用的特权就是让梦念进入意识。不通过第二种能动作用,似乎看来第一系统的任何观念不能达到意识,而要通过第二种能动作用,又必须由该形式行使权力,把寻求进入意识的思想改变成为它认为合适的形式。于是,有关意识的“实质”,我们得到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我们把事物变成意识的过程看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它不同于或者独立于表象或观念形成的过程。我们把意识看成是感知一切来源资料的一种器官。可以证明,这些基本假设也是精神病理学绝对不可缺少的。但是,我们在后面还要对这个问题作更为详细的讨论(见第七章,特别是第六节以下)。
如果我们能接受所描述的这两种精神能动作用,以及它们与意识的关系,那么我在梦中对我朋友R的那种特殊感情与政治生活完全相似,在解释梦的过程中我对朋友R是那般的侮慢无礼。让我们设想一个充满斗争的社会,统治者精心想拥有他们手中的权力,对公众舆论时刻保持着警惕。人民反对一个不得民心的官吏并要求他下台。但是统治者为了表示对群众愿望的无视,此时毫无理由地赋予那个官员特殊的荣誉。同样,那种控制着接近意识的第二种能动作用,使我用一种超乎异常的感情突出我的朋友R,这是因为属于第一系统的欲望冲动那时由于其自身的特殊原因,而把他贬斥为一个大傻瓜。
以上考虑使我们觉得,通过解释梦可以使我们获得在哲学中难以得到的有关精神结构的结论。然而,我现在不想沿着这条思路推论下去(在第七章再详细讨论)。梦的伪装问题既然已经搞清楚了,我将立即回到原来的出发点上去。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充满不愉快内容的梦可以用欲望的满足来加以解决。我们已经知道,如果出现了梦的伪装,又如果不愉快内容的作用只是在于掩盖某种希望的对象,这种解决是可能的。请记住我们提出的两种精神能动作用的假设,我们还可以作进一步的设想,不愉快的梦事实上是某些内容使第二种能动作用感到不愉快,但同时又满足了第一种能动作用某些方面的欲望。就每个梦都起源于第一种能动作用而言,它们都是表示欲望的梦,第二种能动作用与梦的关系是一种防御的关系,而不是创造的关系。如果我们仅限于考虑第二种能动作用对梦产生作用,我们就永远不可能理解这些梦。而梦的研究者们对梦中出现的所有难题仍将悬而未决。
每个特殊的梦经过分析后,必定可以重新证明梦确实具有代表欲望满足的一种神秘意义。因此我将选择几个含有不愉快内容的梦试加分析。其中有几个是癔症病人的梦,因此需要较长的序言,有时还需要增加一些段落去深入探讨表现癔病特征的精神过程。为了表明我的论证,这种困难的增加是必然的。
前面已经说到,在我对一名精神神经症患者进行分析治疗时,我们之间经常要讨论他做过的梦。在讨论过程中,我必须对他进行各种心理解释,以便了解他的症状,结果我往往会遭到患者们的毫不留情的批评,其程度并不亚于我的同行们做出的批评。我的病人一致反对我这种梦是欲望满足的说法。下面我援引几个梦例来反驳我的理论:
一个聪明的女患者说:“你总是对我说梦是欲望的满足,我现在告诉你一个梦,情况正好相反——这是一个我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的梦,看你如何能使它与你的理论相符合?这个梦是这样的:
我准备举行一次晚宴,可是家中除了一些熏鲑鱼外,找不到任何其他东西。我想出去买些菜肴,忽然想起了今天是星期六下午,所有商店都不开门。接着我打电话给餐馆叫送些酒菜来,可偏偏电话发生了故障。结果我只好放弃了举办晚宴的打算。
我回答说,当然能,只有通过分析后才能明白这个梦的意义。尽管我承认,这个梦乍一看还相当合理和连贯,好像与欲望的满足正好相反。我问道:“但是,是什么事情引起这个梦的呢?你知道,我们发现,一个梦的刺激往往来源于前一天发生的事情。”
分析——我病人的丈夫是一个老实能干的肉商。前一天他对她说,他越来越胖了,想开始进行减肥治疗。他提出要早起,做体操,控制饮食,更重要的是不参加晚宴。——她笑着补充说,她丈夫在他固定用午餐的餐馆认识了一位画家。这位画家坚持要为他画一幅画像,他说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他这样动人的面孔。他丈夫以他固有的直率态度感谢了他,他丈夫确信一位漂亮动人女郎的屁股都会比他的整个面孔对画家更有吸引力。她此时深爱着她的丈夫,并就此取笑了他一番。她还恳求他不要给她买鱼子酱。
我问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解释说,她很久以来就渴望在每天早晨吃到鱼子酱三明治,但又不愿意为此破费。当然,如果她向她丈夫开口的话,他马上就会满足她的要求。但是恰恰相反,她请求她丈夫不要为她买鱼子酱,以便她还能开他的玩笑。
这个解释对我来说太缺乏说服力。这样一个不适当的解释一定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动机。它使我想起了受伯恩海姆催眠的患者。当一个患者执行催眠后的建议,并被问及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并不会回答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而是不得不捏造某些显然是不恰当的理由。我的病人和鱼子酱之间无疑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我看出了她在实际生活中已经被迫编造了一个没有被满足的欲望。她的梦表现出了这个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但是她为什么坚持要一个未满足的欲望呢?(P144-148)
在本书中,我试图对《梦的解析》作一阐明,在这样做时,我认为并没有超出神经病理学的范畴。因为心理学研究表明,梦是一系列变态精神现象中的首要成分。由于实际的原因,这一现象中的其他成分如癔病恐怖症、强迫观念、妄想症等等,势必为医生所关注。正如我们可以看到的,不能要求梦具有(医学)实践上的重要性。但在另一方面,梦作为一种示例,它们的理论价值具有较大的比重。凡无力解释梦象来源的医生也无法对恐怖症、强迫观念和妄想症有所理解,也不能指望他们进行治疗了。
与解释梦的重要性有关的同一交互关系,对本书中存在的种种缺陷也必须负有责任。在我的陈述中经常出现的线索中断之处,恰好是梦形成问题与更广泛的精神病理学问题之间的联结点。这些问题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但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将来又能掌握更多的材料,在以后的书信中可专题讨论。
我在阐明解释梦时所必须采用的材料,由于其特殊性,进一步增加了本文表述的困难。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于本主题有关的文献中报道的或没有指明出处收集来的梦对我的目的毫无用处。我所能选择的梦例只能是我自己的梦和那些我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患者的梦。但我并不采用后一类材料,因为在这种梦例中,由于加入了神经质的特征,梦的过程变得异乎寻常的复杂了。但如果我报告我自己的梦,不可避免的是我必须将我不愿暴露的自己精神生活中的隐私,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或者说超出了任何一名作者——一位科学工作者而非诗人——的正常要求。这样做是痛苦的,但也是不能回避的。我心甘情愿地这样做,否则我就完全失去了可供我在心理学方面发现证据的可能性。当然,我不可避免地采用省略和替代的方式来减轻我的一些轻率的言行。但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引用梦例的价值肯定显著降低了。我只能希望本书读者设身处地地想想,并给予宽容。并且,在我的梦例中,如果有人发现与他有任何联系的话,希望无论如何给我在我的梦生活中有自由思想的权利,此外别无他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