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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伦敦爱情故事
内容
编辑推荐

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渴望爱情,或者正在经历爱情的都市女子们的爱情故事。无论你是生活在北京,上海,深圳,还是在伦敦,巴黎,米兰,无论你是单身,未婚,离婚,还是在恋爱前,失恋后,恋爱中,为爱而生的都市时尚女性们,都可以在这本书里读到最真实的你自己。

内容推荐

《伦敦爱情故事》是北京旅英女作家钟宜霖在伦敦创作的长篇爱情小说,以编年体的形式讲述了一个25岁中国单身女子在英国伦敦经历的绮丽繁华而又寂寞伤感的爱情故事。继都市单身女性的经典爱情读本《伦敦单身日记》成为最新畅销书之后,万千读者期待已久的姊妹篇《伦敦爱情故事》终于隆重登场,全面真实演绎英伦华丽爱情,彻底颠覆好莱坞模式的庸俗爱情套路,成为E时代新新白领女性的言情新经典!

目录

序一 被封锁的城市欲望

序二 被爱情攻陷的城市

Chapter 1 住在中国的英国男人

Chapter 2 台湾男生Richard

Chapter 3 Thomas

Chapter 4 Ex-boyfriend

Chapter 5 当西方遇到东方

Chapter 6 两个人的圣诞节

Chapter 7 墙上的照片

Chapter 8 网络约会

Chapter 9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1)

Chapter 10 回忆中的爱情

Chapter 11 尚未开始

Chapter 12 24小时以后

Chapter 13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2)

Chapter 14 它无法终止

Chapter 15 终结的好莱坞电影

Chapter 16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3)

Postscript Unfinished Story

后记 未完的小说

Appendix 1 Writing Notes for this Book

附录一 创作手记

Appendix 2 Some Fragments

附录二 一些删除的写作碎片

Appendix 3 他和她眼中的钟宜霖以及伦敦

试读章节

说实话,来到英国以前我在中国就没怎么谈过恋爱。也许是我这个人没什么耐性,以前我所有的“恋爱”基本上都只有一两个月的寿命。小说里描写的那种一见钟情然后经过重重险阻最后两人地老天荒的爱情我从来没有经历过,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经历了爱情,或者说,以那些小说、电影、电视剧还有报纸杂志所描述的为标准,我疑惑在我生活中发生的这些经历到底算不算得上是爱情。比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从来没有和男人保持恋爱关系超过十二个月,也从来没和男人同居过,所以我甚至怀疑以后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够适应婚姻——想想自己必须和一个男人天天生活在一起,而且要适应对方一辈子。

也许在出国以前,我真正能算得上恋爱的只有一次,就是十七岁我的初恋。然而即使是那一次我也在想,那到底能不能算得上是恋爱呢?毫无疑问,我爱他,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海誓山盟,可我们总共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而且我和他上了无数次床,可直到分手的时候我还是处女——我们爱得要死要活地折腾了一个多月,天天睡在一张床上,可就是没有做过爱。

这里我觉得首先有必要澄清一点,就是我的初恋男友在生理上绝对没有任何的问题。即使有问题的话那也完全是我的问题。那时候我才十几岁,从来没有过任何这方面的经验,怕得要死,所以任凭我的男友百般诱惑、千般折磨,我就是咬紧了牙关死也不肯。最后搞得他差点真的出了问题,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我现在担心再跟你这么睡下去我会真成阳痿早泄了。他还说,我真的服了你了,在床上你简直整个是一个刘胡兰、赵一曼,以后我看哪个男人受得了你。

不幸的是还真让他给言中了,后来我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不幸验证了我初恋男友的预言: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我,我所有的爱情都因为种种原因半途而废,直到今天我仍然没碰到那个受得了我的男人。床上是一方面,另外也是因为我的个性太强,不够温柔,所以很难和男友相处很久的时间,更不知道天长地久为何物。只怕将来只好上演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了,除非让我碰到哪个傻瓜,能够忍气吞声地容忍我一辈子,那才是奇迹。

和初恋分手以后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他,而且很难再进入任何一场新的恋爱。17岁,就那一次就把我给爱傻了,分手后我茶饭不思、长吁短叹地心痛了三年。这还不算,爱过他以后我就对所有的男人失去了兴趣,满脑子想的都是他。比他英俊比他有才华的男人多如牛毛,可我就是一个也爱不起来。所谓一叶蔽目,一木障林,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相信那就是爱情。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以说我真正的恋爱经历是从来到英国以后才开始的。也许只是因为这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我所接触到的都是陌生的人群,比较有新鲜感,也比较容易陷入恋爱。不像我在北京,随时随地都牵动你对他的回忆,随时都可能看见他,听到别人谈及他的消息,甚至在公众场合不期而遇。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环境,你和他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他,所以你很难真正地忘记,或者说很难把他变成过去的记忆。

但是在来到英国的第一个月,这里的生活强烈地摧残了我过去对自己英语的自信心。应该说在我来英国以前,我的英语(至少是口语)在中国还算是很好的了。在准备出国的IELTS英语考试的时候,和我同一个学习班的同学都喜欢听我说英语。上课的老师是一个年轻而慵懒的英国人,也是我唯一可以流利对话的人。那时候我已经辞掉工作,办好到英国读书的一切签证手续,就等着考完IELTS,拿一个比几个月前高一点的分数,这样就可以少念两个月的硕士入学前的语言强化课程。

我们在一间已经被某所大学废弃不用然后出租给其他学习班临时上课的教室里上课。那时是夏天,北京无法想象的热,三十多度的高温经常持续几个月,而伦敦一年里只有最热的几天才会达到三十多度,所以来到伦敦我差点怀疑以前我是生活在亚热带。因为是学校的暑假时间,整个大学校园除了我们几个出国考试的培训班以外空无一人。从教室的窗口望出去,刀刃一样明晃晃的太阳照在校园的空地和操场上,几棵大树站在不远处静静地观望着我们的课堂。

给我们上课的英语老师叫Adam,在第一堂课的时候他自我介绍说,他原来是英国某座城市的中学体育老师,来到中国是因为他在那座城市待得无聊。他想要尝试一些新鲜的东西。他对中国的文化似乎没什么兴趣,至少在他上课的时候从没有提到过,我不知道是什么兴趣吸引了他不到别的国家而到中国来。也许只是为了赚钱,也许是因为他永远也无法和我们这些说着蹩脚英语的学生很好地交流,上课的时候他永远是一副慵懒的神情。这在我们当时是无法理解的,尤其是对于我们这帮对的留学生活充满了热烈的想象和积极向往的学生来说,我们不明白这个年轻的英国人怎么会这么慵懒和颓丧。P10-12

序言

被封锁的城市欲望

The Blocked Sex and the City

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夜晚,英国《周日电讯》杂志的安斯狄和时装评论家弗里兰在巴黎他们下榻的一家酒店相遇。弗里兰小姐邀请安斯狄到她的套房去喝一杯,在弗里兰的酒店房间里,从房间的窗户望出去,整个巴黎城的夜色在霓虹灯影的闪耀中绮丽而迷乱。安斯狄看着窗外的巴黎说,他热爱这个城市。弗里兰小姐却回答说:

“我爱伦敦。它现在是全世界最放浪的城市。”

这是1965年一个春天的夜晚。

在将近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现在的我就住在这个城市,而且已经居住了三年,但直到现在我也没感觉到它的放浪。也许是“放浪”一词可以有很多种理解,比如说放浪形骸,不拘一格,或者是声色犬马,纵情放浪,还可以是歌舞升平,放任自由。不过无论上述的哪一种放浪,今日的伦敦也似乎无法对号入座。

英国人向来以其绅士般的礼貌和拘谨闻名,就算他们在20世纪60年代的时候放浪过那么一阵子,现在和其他城市一比也绝对算不了什么了。相对于亚洲很多开放中的城市来说,今天的伦敦已经成了一座非常传统和保守的城市。那些传说中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如今已经不再发生在巴黎或者伦敦,柏林或者纽约,而更多地存在于发展中国家。这就好像纽约的色情业远远比不上赌城拉斯维加斯一样,如今的放浪,已经演变成了另一种生活的代名词。

所以,在这座曾经以放浪著称的城市里,在英国的中心,作为一个异乡而来的局外人,我试图沿着这城市残留的历史遗迹和漂浮在民间的文化风情,找到它作为一座著名城市的脉络所在。这是一场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日常旅行。时光就这样缓缓消逝在我最后的青春里。我亲眼目睹着自己年轻的时光就这样缓缓滑行过这座已被现代文明封锁了欲望的城市天空。在这座城市古老而浩瀚的繁华与美艳里,我像所有年轻的人们一样孤独而寂寞,在城市繁华的背景里上演着一个人的悲剧与喜剧。

这就是我的文字,这就是我的生活,这就是我们时代真实的声音与片面。在这座欲望被层层封锁的摩登城市里,我们狂欢,或者悲戚,都只是因为我们身在其中,因为我们在此生活。而在我写下这些零七八碎、不知所云的文字的时候,身外的时空早已转换。在一切都即将成为历史的时刻,我终于知道,我只是这场旅行中唯一的行者和记录者。而所有的记录,都只是为了遗忘的纪念。

后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许这篇小说还没有写完。因为书中的故事还没有讲完,也无法讲完。这是一个无法结束的故事,如同我们每天都在上演的生活。

虽然写这本书只用了一周左右的时间,但是为了写这本书我却苦苫等待了多年。从上一部长篇完成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里,我没有一天不在想着怎么写下一部小说,甚至因此从中国来到了英国。

而现在,只用了一个星期,我居然写完了。说实话连我自已都有点不敢相信:一个星期?什么?我居然一个星期就把这本小说写完了?!我的天啊,这是真的吗?

但事实的确如此。关于我的详细创作进程,读者可以参见本书附录的创作手记。在这篇后记里,我主要想说的是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和一些意犹未尽的话。

一、小说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这是一部纯粹意义上的小说(Fiction)。虽然无可否认,这个故事中有我的很多个人体验,但整个作品仍然是一部虚构的作品,一部小说。我经常碰到很多一厢情愿的读者,他们相信所有的作品都是作者本人的自传。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小说所表现的真实性,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人人都可以写小说了,而且人们也没必要去看小说了,还不如直接去看报纸上的社会新闻版。如果只是纯粹地记录生活,那么这种文本在文学价值上也毫无意义。

这里我并不是想诋毁以真实生活为内容的小说,我只想说明文学≠现实生活。老话“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是同内的文学气氛已经被一些人带坏了苗头,很多所谓的畅销小说写得简直就是十足的中小学生读物:有的辞藻华丽,堆砌浮夸,实则内心空洞,言之无物;有的哗众取宠,故弄玄虚,貌似深沉之至,实则肤浅至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曾经风靡一时的那些宝贝和美女作家们其实大都如此。想起《红楼梦》里林黛玉教香菱学写诗的时候说:“断不可学这样的诗。你们因不知诗,所以见了这浅近的就爱,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用这话来形容中国文坛的某些畅销读物,最为贴切。

二、缘起

这部小说写于今年2月,最初的灵感来源于我在修改整理本书的姊妹篇《伦敦单身日记》时所写的那篇后记。由于那本书是一部日记体的小说,所以我发现实际上还有很多的东西我想写但拘泥于文体的形式没写出来。在写那篇后记的时候我就已经有点蠢蠢欲动的欲望,或者找到了一点感觉,但是我万万没有料到创作的灵感和冲动会来得那么快。写后记的那天是2月14日,这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在邮箱里收到了从北京寄来的我上个月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去往拉萨》。我很高兴,我就写了整整一个晚上《伦敦单身臼记》的后记,从傍晚一直写到了凌晨1点。当时写完后记上床睡觉的时候,我就感到有一种冲动,觉得意犹未尽,想开始写另一部小说,但是还完全没有想好怎么开始。

几天以后的一个夜晚,也就是2月18日星期五的这个晚上,因为我在英国的手机有在周末打电话免费的时间,这一般也是我用来和国内的家人朋友联系的时间,但是周末是从星期六的零点开始计算的,而且我平时也都是凌晨一两点才睡觉,所以那天我就一直等着想过了零点再给国内的朋友打电话。凌晨一点的时候,我曾经给一个久未联系的朋友打电话,但当时他的手机还没有开。那时候北京时间已是早上九点,我猜想我这个朋友肯定也是前一天睡得很晚,到现在还没有起来,所以就想等过一两个小时再打电话。而也就是在等待给他打电话的这段时间里,我无意中开始了这部小说的写作。  当时是凌晨1点半,我已经在电脑上玩了会儿纸牌,听着电台里播放的午夜爵士音乐,却没有丝毫的倦意。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几天前我和一个英同朋友通电话的时候,我告诉他的一个离婚男人的故事。当时的情形是,我这个朋友正打算和他的妻子离婚,心情很不好,所以我就告诉他这个别人的故事,让他稍微放宽心一点。当时在电话里我讲那个故事讲了将近有一小时,而且还全都是用英语说的,讲得我这一个累。挂上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咦?其实要是拿录音机把我刚才的话全都录下来,不就是一篇很好的小说了吗?而且还是英文的。

于是,在2月18日的这个晚上,或者准确地说是19日的凌晨,在我有一小时需要打发的午夜时间里,我突然想尝试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然后我就开始写了,没想到越写越顺,越写越长,一发而不可收,等我写得实在是写不动了的时候,一看表,才发现已经是清晨五点半了。

算了,电话我也不打了,赶紧睡觉吧。

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第三章,也是整部小说的创作缘起。

三、七日

从那天以后我开始玩了命地写。可以说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的几个小时每一分钟我都在不停地写。第一天我没有吃饭,整整一天只吃了一个粽子。第二天只吃了一顿饭,用微波炉热了三分钟。第三天我已经不敢照镜子了,整个一个蓬头垢面不食人间烟火的女鬼。那天我赶紧梳洗打扮出门转了一圈,让自己跑到外面去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还坐车去超市买了些菜(包括那块后来出事的羊排骨)。同时也是在那一天,我的创作开始陷入停顿,虽然这时候我已经写到了小说的第八章,也就是几乎已经完成了小说的一半,但我突然感觉写不下去了。以我过去长篇小说创作的经验,我知道,这个时间是我这部长篇的一个关键点。如果到这里写不下去,那这部小说很可能就会中途流产(过去我这样流产的小说已经不止一部,最让我心疼的就是1999年的那部《真实生活》,当时已经写了六万字,结果也是这么一停,后面的部分我直到现在都没写完,而且估计永远也写不完了),而我如果咬咬牙,把这关闯过去了,那这部小说也就可以彻底完成了。

在创作这部小说的第三天,也就是2月21日,自己再次陷入了写作的瓶颈。这种感觉是非常恼人的,也非常危险。好容易找到的灵感中断了,我该怎样才能想办法把它找回来,继续?

即使在那么困难的时候我也仍然在写,哪怕只是写一个字,或者一个小段。哪怕枯坐在那里几个小时只写了一句话,然后又把它删了,我也要继续写下去。因为我知道这时候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完了。

第四天的感觉仍然不是很好。我知道自己还没有完全走出那种状态。但是整整一天我都在艰难地继续努力。像母鸡在生一个蛋,或者是母亲在生一个难产的婴儿。小说就是我的孩子,为了它我怀孕已经怀了整整五年。

到第五天的时候终于云开雾散。但是写作的速度也明显地慢了下来,可能是因为刚刚恢复过来,所以不再像第一天和第二天那样喷薄而出,一日千里。这时候写作的感觉变成了一个姗姗而行的羞涩少女,而不是最开始那个策马狂奔的风发少年。

第六天我终于又恢复了那少年良衣骏马奔驰的状态,一气呵成地写完了小说的最后几章。在第六天凌晨的时候我就感觉到,小说已经在走向结尾了,但当时我以为完成这项工作还需要三天。所以在中午起床以后我心情大好,准备好好地犒劳自己一下,跑到回房去做了这几天以来的第一顿饭。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且夕祸福”,在我从冰柜里拿出买的冻羊排在案板上剁的时候,差点剁掉了我的食指——总算是菩萨保佑,剁骨头的菜刀只削掉了我的半片指甲,但即使这样也已经是血流不止,吧嗒吧嗒地直往下掉。我慌了神,当时又只有我一个人在家,赶紧跑回卧室翻箱倒柜地找同内带来的药袋子,一边还悬着那只不停地在流血的手指头,翻腾了半天才总算找到出国前带的几张创可贴,也顾不得过没过期了,赶紧一只手给它包上,血很快透过胶布渗了出来,我只好又多包了两层,我眼看着自己的手在发抖。

这下完了,字都没法写了,还写什么小说啊?但是,我的上帝啊,我可是等了五年才等到这一天,你干吗早不切晚不切,偏偏赶在我马上就要写完我的绝世佳作的这两天里把我最宝贵的手指头给切了呢?还是你嫌我写得太多了,嫌我太啰嗦,所以故意这样地惩罚我,让我在接下来的至少一两个星期里都无法写字?

但是,同志们,革命烈士们为了革命的胜利连抛头颅、洒热血都不足为惜,我这一个小小的受伤的手指头能算得了什么?写!手可断,血可流,写小说的根本不能丢!就这样,在做完胡萝卜炖羊排并且吃完了几天以来的第一顿饱饭以后,我怀着悲壮的心情重新回到书桌前,下定决心,不怕牺牲,开始用剩余的九个手指头,用非常缓慢的九指打字法,一个字母一个字母、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完了这本小说。

在我彻底结束最后一章的“敲打”的时候,已经是第七天的凌晨0:55了。这样的速度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奇迹。写前一本书我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而这一本居然总共只用了七天。在25日凌晨敲完这部长篇小说的最后一个字,彻底合上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我用苍茫的心情仰望着窗外漫漫无尽的黑夜与天空,心想:

天啊,历史的使命终于完成了。

四、灵感

虽然这部小说的灵感主要来源于生活,但同时我也要非常感谢北京一位从未见过面的朋友给我寄来的一本书。在我在中文书少得可怜、精神食粮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这位朋友花了比买这本书还贵的邮费在春节前后给我寄来了他非常喜欢的书,英国作家奈保尔1962年写的一本游记——《An Area of Darkness》的中译本《幽暗国度》(三联版)。这样的中文书对如今离家千里、对母语极度饥渴的我来说,简直就像是沙漠里的一瓶甘露,我几乎每天不吃不喝不睡觉地看到半夜两三点,直到几天以后把它全部看完时,还舍不得,放在床头,有事没事地拿起来翻一两页。在几年看不到一本像样点的中文书的情况下,我简直都已经快成了沙漠里的一棵呆头呆脑的树了。

感谢这本书的中译者简洁漂亮的译文,把我从中文思维几乎完全退化的边缘给拉了同来。看这样的书无疑是对我思维的一次拯救。由于在伦敦根本无中文书可看,即使有也是中文图书馆那些无聊泛滥的言情武侠以及当下国内流行品位低下的类文学作品,看到这样一本虽然在世界文学名著之林中仅属泛泛的中文译书,但对我来说已经有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奈保尔的这本《幽暗国度》彻底激发了我对于中文几乎已经快要丧失的语感,对写作本身的敏感和丧失已久的激情,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在阅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开始着手整理修改《伦敦单身日记》,并大刀阔斧地把它改成了一部小说。而也就是在写《伦敦单身日记》那篇后记的时候,我写出了这部小说的第一段文字,也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第二章结尾的后半段。

在经过了五年漫长的沉淀和积累以后,创作的灵感终于在这时彻底爆发了。

五、结尾

但我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部没有写完的小说。还有很多的故事情节我还没写。比如说Linda和Thomas分手的故事,还有小说结尾部分“我”那个中国女朋友的故事,不只是她,还有很多类似的发生在英国的中国人的故事,rh于和这部小说的主体无关,我都没有在这里写出来。所以我想也许在休息一段时间以后,我有必要再写一部新的小说,反映“我”以外在英国的其他人的生活。不过估计写这部小说至少得要一年半载以后了。现在刚刚生完《伦敦爱情故事》这一个大长篇婴儿的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几天几夜没好好地吃饭睡觉,感觉都已经快要虚脱了。所以在这里我最多也就是咬着牙,带着我受伤的食指拼着老命把这篇后记的最后一段写完,然后我想我会去休息很长的一段时间,给自己放一个大假。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我自己会去欧洲旅行一圈,不允许的话我就在英国国内转转,等天气暖和了去趟苏格兰。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在这里,最后我只想把这本书中部分人物的生活原型向读者做一个简单的交代:

在生活中“我”的中国女朋友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和那个波兰小伙子结婚,因为她说她不喜欢波兰的生活。而那个痴情的男人每天都还在给她打着漫长的电话,希望她回来。甚至说如果她不去他就干脆辞掉那家跨国公司的工作,回到伦敦来陪她在面包店里打工。女友一听又赶紧叫他别做傻事,但是他们的爱情现在就这样徘徊着,两个人也是欲罢不能。

Linda最后乖Ij Thomas分手的原因也很简单,也是因为他不肯结婚。在他们刚开始同居的时候他们曾经商量过要结婚,但是一段时间以后,他们的感情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这里我就没有时间细说了,还是等着看我以后的小说吧。总之到最后Thomas彻底扣?肖了结婚的念头,并且也是在那以后才作出了不再结婚的决定。一年以后,Linda发现了这一点,所以她伤心欲绝地搬出了他们俩同居的房子,虽然那时候她仍然还在爱着他,而他也是一样。

还有就是那个台湾的男生Richard,在“我”离开伦敦以后才听说最准确的说法是他不是一个同性恋,而是bisexual,双性恋者。后来他曾一度追求过Susan,那个曾经和“我”同班的台湾女生,但是Susan因为在台湾已经有一个相爱多年的男朋友,对他一直抱着拒绝的态度。Susan也知道Richard最早是为了找机会通过她接近“我”,还曾经使劲想撮合“我”和他。后来Richard的确是真心喜欢她的,明知道她有男朋友还在不懈地追求她。而与此同时,由于和男友天各一方,寂寞的时候她也的确想要接受Richard的感情,可她又知道她不能接受。总之,每个人似乎都永远处在不断的困境之中。

无论是在生活里还是在小说里。

无论是你还是我。

钟宜霖

2月25日,伦敦

书评(媒体评论)

一个北京单身姑娘在英国会遇到什么样的爱情?

那些男男女女又都是什么样的人?

也许人们从一地到另一地,一国到另一国,只是像照片上变换的背景,而照片的焦点上,仍会清晰地显现着那个人。她的喜怒哀乐只属于她自己,而她去了哪里,遇到了谁,爱上了谁,与谁说了话,都只是她的表情,也许就连她的表情都是一种掩饰,而她的心则存在于照片之外的某处——

问题是,那是一颗什么样的心?她的心属于谁?

——著名作家石康《照片里的钟宜霖》

钟宜霖在出国以前就出版了好几部爱情小说,而且都送给我看过。这部《伦敦爱情故事》是她在英国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看完以后给我的感觉很意外。没想到几年不见,无论从文笔上,还是从故事的结构技巧上,她的写作手法都比以前成熟了很多。至少,她把一个本来很容易写俗的爱情故事给写得不俗了,对于一个年轻作家来说,这一点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王干(著名文学评论家)

《伦敦爱情故事》是钟宜霖在英国写就的长篇。它虽然是一部纯粹的爱情小说,但是读起来却跟现在流行的那些十块钱赚人热泪的廉价故事截然不同。因为它真实地触及到了很多尖锐的现实问题,让读者和作者能感受到现实中同样的疼痛。虽然这是一部上演在伦敦的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但是足以提醒我们此时此刻,恋情很多时候会是如此艰难,当然,也是如此地美好。

——陆新之(著名财经作家,资深媒体人)

女人不需要懂世界,懂得男人就够了。

——封新城(《新周刊》执行总编)

有一年我在三里屯喝高了,骂了死不肯喝酒的钟美眉,结果她一气之下就去了英国,转眼还写了本《伦敦爱情故事》出来。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连我看了她的爱情小说也想去英国泡妞了。

——大仙(北京著名作家)

天涯上有很多旅居国外的作家和文学作品,因为身在国外,所以天涯就成了他们和中同文化联系的精神家园。《伦敦爱情故事》就是我近期看到的一篇非常不错的作品,让国内的读者也能感同身受地体验到一个去英国读书的中国女孩独自漂泊在国外的爱情,虽然不乏异国的浪漫甜蜜,也透出了现实的艰辛。

——华子(天涯社区执行主编)

钟宜霖是个才女。她不到20岁就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几年前她去了英国,仍然笔耕不辍,偶尔回国我们还能见面,一起喝酒聊天。我感觉她人成熟了,小说也越写越好。她还是一个非常重义气的女孩子,我曾对人说过,假如世界上只剩下一个朋友在你身边,那个人一定是钟宜霖。所以,我不仅喜欢她的小说,更欣赏她的为人。因为对我来说,做人比写小说更重要。

——兴安(著名文学评论家、作家)

这是我一直在关注的一本小说。一个伦敦的弱女子,在情与感之中纠缠不清。当情比天大的时候,一切都视作自然;但感高万丈时,万事都只不过是烟云。

——时尚文化杂志主编文道(香港)《情与感的纠缠》

伦敦意味着什么?——尤其是对一名曾经专门混北京写北京的“新”伦敦人来说。

我没有听过她以前在北京电台主持夜间节目时提到的那些漂泊的时刻。那么,看这本书吧,或许,她的亚文学状态会是另外一种伦敦地图,就像她的以前的文学现场北京一样,为我们描述了那些过往年代的北京病人们的意识流。

我把她的新伦敦人小说当做日记来看,那么,在伦敦她的乡愁被这个新的花都给消毒了吗?还是,她已经成为另外一个写作的人?

我不相信这本书的那些眩晕的广告语,什么“全景观伦敦零距离接触,E时代旅英单身美女的爱情全记录,职场单身白领女性的心灵鸡汤”这些话,一般来说,用心灵鸡汤这样的话来包装小说,一般会让我担心这本书庸俗到何等程度,好在她以往的小说才华给我信心,所以,我听见她在文字里说,来吧,别管其他,让我们进入伦敦,一个前中国人的新伦敦。

——北京先锋诗人宋逖《另一种伦敦地图》

在我读过的爱情小说里,很少有像钟宜霖能在笔下写出爱情的孤独与寂寞的。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内心体验,来自曾经给我们许多遐想的,弥漫着神秘和忧伤之雾的伦敦。

——解玺璋(著名文学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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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伦敦爱情故事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钟宜霖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38545128
开本 16开
页数 234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90
出版时间 2010-05-01
首版时间 2010-05-01
印刷时间 2010-05-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青少年,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342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247.5
丛书名
印张 16
印次 1
出版地 吉林
235
169
17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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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1: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