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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异乡记(精)/张爱玲外集
内容
编辑推荐

本书是张爱玲的自传性散文遗稿,为张爱玲当年从上海到温州寻访胡兰成时写下的所见所闻。该书记载了张爱玲在农村过年、看见杀猪、农民生活等细节,精练的文字佐于真挚的情感流露,使得通篇读来生动有趣,农村百景跃然纸上。此外,本书不仅记录了张爱玲人生某个重要关键日子,书中文字更成为她日后创作《倾城之恋》、《秧歌》、《怨女》,甚至是《小团圆》等作品的灵感来源。张爱玲文学遗产继承人宋以朗表示:发表这篇轶稿的原因是,“《异乡记》的发表,不但提供了有关张爱玲本人的第一手资料,更有助我们了解她的写作意图及过程……”

内容推荐

继去年小说《小团圆》、散文《重访边城》等张爱玲遗作先后面世并引起强烈关注之后,今年首度公开的游记体散文《异乡记》,将又一次掀起张爱玲阅读风潮。

本书是张爱玲当年从上海到温州寻访胡兰成时写下的所见所闻,是张爱玲人生中重要经历的真实记录。文字优美精致,在张爱玲的散文作品里,有其代表性的地位。

试读章节

我坐在一张圆凳上等拿钱,坐了半天。房间那头有两个人在方桌上点交一大捆钞票。一个打杂的在旁观看,在阴影里反剪着手立着,穿着短打,矮矮的个子,面上没有表情,很像童话里拱立的田鼠或野兔。看到这许多钞票,而他一点也不打算伸手去拿,没有一点冲动的表示——我不由的感到我们这文明社会真是可惊的东西,庞大复杂得怕人。

换了钱,我在回家的路上买了毡鞋,牙膏,饼干,奶粉,冻疮药。脚上的冻疮已到将破未破的最尴尬的时期,同时又还患着重伤风咳嗽,但我还是决定跟闵先生结伴一同走了。到家已经夜里八点钟,累极了,发起寒热来了,吃了晚饭还得洗澡,理箱子,但是也不好意思叫二姨帮忙,因为整个地这件事是二姨不赞成的。我忙出忙进,双方都觉得很窘。特为给我做的一碗肉丝炒蛋,吃到嘴里也油腻腻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把二姨的闹钟借了来,天不亮就起身,临走,到二姨房里去了一趟,二姨被我吵得一夜没睡好,但因为是特殊情形,朦胧中依旧很耐烦地问了一声:“你要什么?”我说:“我把钟送回来。”二姨不言语了。这时候门铃响起来,是闵先生来接了。立刻是一派兵荒马乱的景象,阿妈与闵先生帮着我提了行李,匆匆出门。不料楼梯上电灯总门关掉了,一出去顿时眼前墨黑,三人扶墙摸壁,前呼后应,不怕相失,只怕相撞,因为彼此都是客客气气,不大熟的。在那黑桶似的大楼里,一层一层转下来,越着急越走得慢,我简直不能相信这公寓是我住过多少年的。

出差汽车开到车站,天还只有一点蒙蒙亮,像个钢盔。这世界便如一个疲倦的小兵似的,在钢盔底下盹着了,又冷又不舒服。车站外面排列着露宿轧票的人们的铺盖,篾席,难民似的一群,太分明地仿佛代表一些什么——个阶级?一个时代?巨大的车站本来就像俄国现代舞台上的那种象征派的伟大布景。我从来没大旅行过;在我,火车站始终是个非常离奇的所在,纵然没有安娜·凯列妮娜卧轨自杀,总之是有许多生离死别,最严重的事情在这里发生。而搭火车又总是在早晨五六点钟,这种非人的时间。灰色水门汀的大场地,兵工厂似的森严。屋梁上高栖着两盏小黄灯,如同寒缩的小鸟,敛着翅膀。黎明中,一条条餐风宿露远道来的火车,在那里嘶啸着。任何人身到其间都不免有点仓皇吧——总好像有什么东西忘了带来。

脚夫呢,好像新官上任,必须在最短期间括到一笔钱,然后准备交卸。不过,他们的任期比官还要短,所以更须要心狠手辣。我见了他们真怕。有一个挑夫催促闵先生快去买票,迟了没处坐。闵先生挤到那边去了,他便向我笑道:“你们老板人老实得很。”我坐在行李卷上,抬起头来向他笑了一笑。当我是闵先生的妻子,给闵先生听见了也不知作何感想,我是这样的臃肿可憎,穿着特别加厚的蓝布棉袍,裹着深青绒线围巾,大概很像一个信教的老板娘。

卖票处的小窗户上面镶着个圆形挂钟。我看闵先生很容易地买了票回来,也同买电影票差不多。等到上火车的时候,我又看见一个摩登少妇娇怯怯的攀着车门跨上来,宽博的花昵大衣下面露出纤瘦的脚踝,更加使人觉得这不过是去野餐。我开始懊悔,不该打扮得像这个样子——又不是逃难。

火车在晓雾里慢慢开出上海,经过一些洋铁棚与铅皮顶的房子,都也分不出是房屋还是货车,一切都仿佛是随时可以开走的。在上海边缘的一个小镇上停了一会,有一个敞顶的小火车装了一车兵也停在那里。他们在吃大饼油条,每人捏着两副,清晨的寒气把手冻得拙拙的,不大好拿。穿着不合身的大灰棉袄,他们一个个都像油条揣在大饼里。人虽瘦,脸上却都是红扑扑的,也不知是健康的象征还是冻出来的。有一个中年的,瘦长刮骨脸的兵,忽然从口袋里抽出一条花纱帕子,抖开来,是个时髦女人的包头,飘飘拂拂的。他卖弄地用来醒了醒鼻子,又往身边一揣。那些新人伍的少年人都在那里努力吃着,唯恐来不及,有几个兵油子便满不在乎,只管擎着油条东指西顾说笑,只是隔着一层车窗,听不见一点声音。看他们嘻嘻哈哈像中学生似的,却在灰色的兵车上露出半身,我看着很难过。

中国人的旅行永远属于野餐性质,一路吃过去,到一站有一站的特产,兰花豆付干,酱麻雀,粽子。饶这样,近门口立着的一对男女还在那里幽幽地,回味无穷地谈到吃。那窈窕的长三型的女人歪着头问:“你猜我今天早上吃了些什么?”男人道:“是甜的还是咸的?”女人想了一想道:“淡的。”男人道:“这倒难猜了!可是稀饭?”女人摇头抿着嘴笑。男人道:“淡的……莲心粥末是甜的,火腿粥末是咸的——”女人道:“告诉你不是稀饭呀!”男人道:“这倒猜不出了。”旁听的众人都带着鄙夷的微笑,大概觉得他们太无聊,同时却又竖着耳朵听着。一个冠生园的人托着一盘蛋糕挤出挤进贩卖,经过一个黄衣兵士身边却有点胆寒,挨挨蹭蹭的。

查票的上来了。这兵士没有买票,他是个肿眼泡长长脸的瘦子,用很侉的北方话发起脾气来了。查票的是个四川人,非常矮,蟹壳脸上罩着黑框六角大眼镜,腰板毕挺地穿着一身制服,代表抗建时期的新中国,公事公办,和他理论得青筋直爆。兵士渐渐的反倒息了怒,变得妩媚起来,将他的一番苦情娓娓地叙与旁边人听。出差费不够,他哪来这些钱贴呢?他又向查票的央道:“大家都是为公家服务……”无奈这查票的执意不肯通融,两人磨得舌敝唇焦,军人终于花了六百块钱补了一张三等票。等查票的一走开,他便骂骂咧咧起来:“妈的!到杭州——揍!到杭州是俺们的天下了,揍这小子!”我信以为真,低声问闵先生道:“那查票的不知道晓得不晓得呢?到了杭州要吃他们的亏了。”闵先生笑道:“哪里,他也不过说说罢了。”那兵士兀自有板有眼地喃喃念着:“妈的——到杭州!”又道:“他妈的都是这样!兄弟们上大世界看戏—不叫看。不叫看哪:搬人,一架机关枪,唼尔库嗤一扫!妈的叫看不叫看?——叫看!”他笑了。

P10-15

序言

关于《异乡记》

宋以朗

二OO三年我自美返港,在家中找到几箱张爱玲的遗物,包括她的信札及小说手稿。手稿当中,有些明显是不完整的,例如一部题作《异乡记》。的八十页笔记本。这是第一人称叙事的游记体散文,讲述一位“沈太太”(即叙事者)由上海到温州途中的见闻。现存十三章,约三万多字,到第八十页便突然中断,其余部分始终也找不着。因为从未有人提及它,当初我对这残稿便不怎样留意,只搁在一旁暂且不管。直到几年后,我才慢慢发现它的真正意义。

二OO九年《小团圆》出版,引起轰动。我是在二OO八年底才首次看这部小说的,很快便发现有些章节跟张爱玲的旧作十分相似,如《小团圆》第九章便跟一九四七年的散文《华丽缘》如出一辙。而《华丽缘》的闵少奶奶,又令我想起《异乡记》的闵先生和闵太太,难道《华丽缘》是《异乡记》的一个段落?重看一遍《异乡记》,只第九章有一句提及《华丽缘》的社戏,却没有详细描写,但肯定的是,《华丽缘》与《异乡记》的故事背景是完全一致的。既然《小团圆》和《华丽缘》都跟张爱玲的个人经历息息相关,那么我们几乎可以断定,《异乡记》其实就是她在一九四六年头由上海往温州找胡兰成途中所写的札记了。

重看了张爱玲部分作品后,我终于明白,《异乡记》的两重意义:它不但详细记录了张爱玲人生中某段关键日子,更是她日后创作时不断参考的一个蓝本。就前一点而言,《异乡记》的自传性质是显而易见的,甚至连角色名字也引人遐想。例如叙事者沈太太长途跋涉去找的人叫“拉尼”,相信就是“Lanny”的音译,不禁令人联想起胡兰成的“Lancheng”。又如第八章写参观婚礼,那新郎就叫“菊生”,似乎暗指“兰成”及其小名“蕊生”。至于《异乡记》对日后作品的影响,不妨举一个例子说明。

《异乡记》第十二章说:

黄包车又把我们拉到县党部。这是个石库门房子。一跨进客堂门,迎面就设着一带柜台,柜台上物资堆积如山,木耳,粉丝,笋干,年糕,各自成为一个小丘。这小城,沉浸在那黄色的阳光里,孜孜地“居家过日子,”连政府到了这地方都只够忙着致力于“过日子”了,仿佛第一要紧是支撑这一份门户。一个小贩挑着一担豆付走进门来,大概是每天送来的。便有一个党部职员迎上前去,揭开抹布,露出那精巧的镶荷叶边的豆付,和小贩争多论少,双眉紧锁拿出一只小秤来秤。

柜台里面便是食堂,这房间很大。这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点起了一盏汽油灯,影影绰绰照着东一张西一张许多朱漆圆桌面。墙壁上交叉地挂着党国旗,正中挂着总理遗像。那国旗是用大幅的手工纸糊的。将将就就,“青天白日满地红”的青色用紫来代替,大红也改用玫瑰红。灯光之下,娇艳异常,可是就像有一种善打小算盘的主妇的省钱的办法,有时候想入非非,使男人哭笑不得。

《小团圆》第十章有两段分明是写同一地方,而下文所引的最后一句,更可视为《异乡记》题目的注脚:

乘了一截子航船,路过一个小城,在县党部借宿。她不懂,难道党部也像寺院一样,招待过往行人?去探望被通缉的人,住在国民党党部也有点滑稽。想必郁先生自有道理,她也不去问他。堂屋上首墙上交叉着纸糊的小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用玫瑰红,娇艳异常。因为当地只有这种包年赏的红纸?

“未晚先投宿,”她从楼窗口看见石库门天井里一角斜阳,一个豆付担子挑进来。里面出来了一个年青的职员,穿长袍,手里拿着个小秤,掀开豆付上盖的布,秤起豆付来,一副当家过日子的样子。

他乡,他的乡土,也是异乡。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秧歌》第一章写茅厕、店子、矮石墙,以及谭大娘买黑芝麻棒糖一段,都见于《异乡记》第五章;《秧歌》第六章写“赵八哥”一节,则本于《异乡记》第九章写的“孙八哥”;《秧歌》第十一章把做年糕比作“女娲炼石”,见《异乡记》的第四章;《秧歌》第十二章写杀猪,则出自《异乡记》的第六章;《怨女》第二章写银娣外婆算命,见《异乡记》的第二章。诸如此类的例子自然还有更多,但单凭这里所引,已足证《异乡记》是张爱玲下半生创作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灵感来源了。甚至传说中的《描金凤》,前身会否也是这部《异乡记》呢?

由于是未定稿,每一页都东涂西抹的,漏洞在所难免:如第十章写“正月底”上路,到第十二章反而时光倒流为“元宵节”。再加上笔记本残缺不全,这部《异乡记》的毛病是无庸讳言的。但基于以下两个理由,我还是决定把它公之于世。

首先,《异乡记》以张爱玲往温州途中的见闻为素材,详细补充了《小团圆》第九和第十两章,而当中的情节及意象亦大量移植到日后的作品内。《异乡记》的发表,不但提供了有关张爱玲本人的第一手资料,更有助我们了解她的写作意图及过程。

第二,张曾在五十年代初跟我母亲邝文美说:

除了少数作品,我自己觉得非写不可(如旅行时写的《异乡记》),其余都是没法才写的。而我真正要写的,总是大多数人不要看的。

《异乡记》——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

明知“大多数人不要看”,看了也不会“完全懂”,张爱玲还是觉得《异乡记》“非写不可”,足见此作在她心中的重大意义。如此说来,它对读者无疑是一大挑战。究竟它是“巅峰之作”,抑或“屡见败笔”?作者又为什么要“非写不可”呢?我姑且不说,就留给大家自己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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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异乡记(精)/张爱玲外集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张爱玲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30210543
开本 32开
页数 103
版次 1
装订 精装
字数 36
出版时间 2010-12-01
首版时间 2010-12-01
印刷时间 2010-12-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青少年,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214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266
丛书名
印张 3.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192
136
10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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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8: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