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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生活法则(家庭常遇法律问题先知道)/大众法律顾问系列
内容
编辑推荐

生活丰富多彩,却也可能暗藏纠纷。本书涵盖结婚、离婚、抚养赡养、继承、消费、旅游、医疗、交通、房产物业、合同、打官司11个方面,为您总结常遇法律问题,详细解答解决方法。此外,还精选多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专家点评,其后附以“法律小贴士”,简明扼要地指出生活中应当注意掌握的法律要点和操作技巧。集知识性、趣味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于一体。

学好用好法律,生活幸福安定!

内容推荐

本书为您解答183个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如何订立有效遗嘱?没有发票可以享受“三包”吗?赠品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私了”时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购房后房产证延期没有办理,应该如何处理?小区车库、车位应该归谁所有?……

目录

第一章 结婚

 1.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

 2.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3

 3.结婚应当履行哪些程序?/3

 4.结婚前必须做婚检吗?/4

 5.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5

 6.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5

 7.订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6

第二章 离婚

 8.离婚有几种方式?/8

 9.协议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8

 10.协议离婚有哪些具体程序?/11

 11.诉讼离婚应符合哪些条件?/11

 12.哪些情形下法院应当判决准许离婚?/13

 13.夫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离婚?/15

 14.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16

 15.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7

 16.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9

 17.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处理?/20

 18.离婚纠纷中如何处理住房问题?/22

 19.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23

 20.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是否有经济帮助义务?/25

第三章 抚养赡养

 21.父母对子女有哪些义务?/27

 22.祖孙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27

 23.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吗?/29

 24.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31

 25.丈夫有权拒绝抚养妻子婚外恋所生子女吗?/33

 26.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费应当如何给付?/35

 27.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35

 28.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37

 29.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吗?/39

 30.子女对父母有哪些赡养扶助的义务?/40

 31.哪些入有赡养老年入的义务?/41

 32.父母再婚后有权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吗?/43

 33.继父母是否可以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44

 34.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45

第四章 继承

 35.公民可以通过哪几种形式继承遗产?/48

 36.如何确定遗产的范围?/48

 37.分割遗产应当遵循哪些原则?/50

 3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50

 39.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51

 40.法定继承人有哪些?/53

 41.继承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如何代位继承?/53

 42.哪些情况下适用遗嘱继承?/55

 43.继承人如何放弃继承权?/56

 44.配偶一方死亡后,应如何进行遗产分割?/56

 45.怎样确定遗产的继承份额?/58

 46.遗产债务应当如何清偿?/58

 47.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59

 48.如何处理无人继承的遗产?/59

 49.什么是遗赠?/61

 50.如何接受或放弃受遗赠权?/61

 51.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办理公证?/63

 52.如何订立有效遗嘱?/64

第五章 消费

 53.什么是消费者,消费者的哪些活动受法律保护?/67

 54.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67

 55.什么是消费者的安全权?/68

 56.什么是消费者的知悉权?/68

 57.什么是消费者求偿权?/70

 58.什么是消费者的结社权?/70

 59。什么是消费者的受教育权?/71

 60.什么是消费者的受尊重权?/71

 61.什么是消费者的监督权?/72

 62.经营者有哪些义务?/73

 63.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74

 64.消费者怎样向消协进行投诉?/76

 65.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哪些入要求赔偿?/77

 66.消费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瑕疵,经营者是否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78

 67.服务场所有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吗?/79

 68.餐饮住宿经营者有保护顾客财产安全的义务吗?/81

 69.餐饮住宿经营者有权扣留顾客的财物吗?/84

 70.就餐时餐饮经营者收取餐具费合法吗?/85

 71.就餐时吃出头发、虫子等异物怎么办?/85

 72。什么是“三包”?/87

 73.退货退款时折旧费如何计算?/89

 74.没有发票可以享受“三包”吗?/89

 75.经营场所的各种店堂告示和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吗?/91

 76.赠品质量有问题是否可以要求赔偿?/92

第六章 旅游

 77.旅游者有哪些权利与义务?/95

 78.旅行社有哪些权利与义务?/96

 79.旅游者选择旅行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97

 80.什么是旅游合同的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97

 81.旅行社应如何履行旅游合同中约定的义务?/101

 82.旅游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要承担违约责任?/103

 83.导游有哪些义务?/106

 84.导游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107

 85.什么是旅游保险?/107

 86.什么是旅行社责任保险,其投保范围包括哪些?/108

 87.什么是旅游意外保险,其赔偿范围有哪些?/110

 88.旅行社在哪些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111

 89.旅游者遇到旅游纠纷应如何处理?/112

 90.旅游广告名不副实由谁承担责任?/112

 91.旅游过程中遇有权益损害的,游客可以向哪些部门进行投诉?/113

 92.旅游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113

第七章 医疗

 93.什么是医疗事故?/115

 94.常见的医疗事故有哪些?/116

 95.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17

 96.医疗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118

 97.如何理解“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18

 98.医院有及时转诊的义务吗?/121

 99.医疗机构在哪些情形下无拒绝治疗的权利?/121

 100.什么是病历,哪些人可以向医院申请复印病历资料?/123

 101.医务人员篡改病历如何定性?/126

 102.医院丢失病历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26

 103.什么是患者的姓名肖像权?/126

 104.什么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127

 105.什么是患者的隐私权?/129

 106.什么是医疗鉴定?/130

 107.患者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31

 108.什么是医疗损害,索赔时应如何确定案由?/132

 109.发生医疗意外医院一律免责吗?/135

 110.哪些情形下患者可以请求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136

 111.请求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考虑哪些因素?/139

 112.非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139

 113.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时如何举证?/140

 114.医院败诉后不履行判决,患者应当如何维权?/142

第八章 交通

 115.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几个等级?/143

 116.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将受到何种处罚?/143

 117.无证驾车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责任?/144

 118.将车辆交由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144

 119.道路交通事故由何地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144

 120.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种?/145

 121.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私了”?/146

 122.交通事故“私了”时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147

 123.签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后能反悔吗?/147

 12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能否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49

 125.哪些人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151

 126.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索要医疗费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53

 127.交通肇事逃逸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55

第九章 房产物业

 128.购房过程中应当如何审查开发商的经营资质?/156

 129.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效力如何?/156

 130.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57

 131.签订购房合同时如何防止房屋面积欺诈?/157

 132.房地产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和预售合同规定的面积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158

 133.购房时如何防止房屋质量方面的欺诈?/159

 134.交纳购房定金时应如何进行约定?/160

 135.如何办理按揭购房手续?/161

 136.如何防止卖方“一房二卖”?/161

 137.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导致买卖合同无效?/163

 138.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65

 139.购房后房产证延期没有办理,应该如何处理?/167

 140.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67

 141.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租赁合同会受影响吗?/168

 142.出租房屋应符合哪些条件?/170

 143.哪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170

 144.出租的房屋产权转移时,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172

 145.业主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172

 146.物业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怎么办?/174

 147.小区车库、车位应该归谁所有?/176

 148.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时应履行哪些法律程序?/177

第十章 合同

 149.什么是合同,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78

 150.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条款?/180

 151.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81

 152.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183

 15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184

 154.订立合同一般需要经过哪些程序?/186

 155.订立合同时发生重大误解应当如何处理?/188

 156.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合同?/190

 157.什么是格式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191

 158.合同签订后如何变更?/193

 159.合同签订后应当如何履行?/194

 160.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中止履行?/195

 161.哪些情形下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97

 162.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99

第十一章 打官司

 163.打民事官司有哪些诉讼流程?/201

 164.打民事官司可能遇到哪些风险?/202

 165.什么是民事纠纷诉讼中的原告与被告?/203

 166.在诉讼中,原告依法享有哪些权利?/203

 167.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依法享有哪些权利?/204

 168.在诉讼过程中,第三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205

 169.被告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205

 170.怎样判断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206

 171.在民事官司中,如何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206

 172.民事纠纷案件一审,诉讼费用怎样负担?/207

 173.民事纠纷案件二审,诉讼费用怎样负担?/208

 174.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怎样负担?/208

 175.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司法救助?/208

 176.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司法援助,如何申请法律援助?/209

 177.怎样写民事起诉状?/210

 178.怎样写民事答辩状?/211

 179.怎样写民事反诉状?/213

 180.怎样写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14

 181.什么是诉讼保全,如何写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216

 182.什么是先予执行,如何写先予执行申请书?/217

 183.什么是强制执行,如何写强制执行申请书?/218

附录

 附录一 结婚流程图/221

 附录二 离婚流程图/222

 附录三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223

 附录四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自行协商)/224

 附录五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简易程序)/225

 附录六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一般程序)/226

 附录七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227

 附录八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图/230

 附录九 民事诉讼二审流程图/231

试读章节

1 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上的具体体现,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二是当事人自愿,而不是父母等第三者采用包办、买卖等方式强迫男女双方结为夫妻。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结婚的最低年龄,这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到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5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20周岁,女18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于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互为配偶的个体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偶的婚姻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1992年6月,王某(男,23岁)与张某(女,19岁)经双方父母同意,决定结婚。因张某不到法定婚龄,王某的父母托人找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为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后,王某与张某生育了一名女孩,婚姻生活比较美满。2005年9月,王某随同村人到南方打工。2006年1月,王某认识了当地居民于某并与之同居。2007年12月,于某提出与王某结婚。王某同意了于某的要求。为达到与于某结婚的目的,王某在瞒着妻子和父母的情况下,偷偷回到了家乡,通过送礼、走后门的办法开到了“未婚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2008年8月,王某与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行了婚礼。张某得知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宣布王某与于某的婚姻无效,并要求追究王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即不具备结婚的形式要件)和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登记结婚时有不到法定婚龄等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情况的男女,只要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法律即承认其婚姻的法律效力,予以保护。

在本案中,张某在与王某结婚时尚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到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时,张某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已到法定婚龄,因此对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应当作为合法婚姻对待,承认其法律效力。王某在未解除第一个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采取欺骗和出具假证明的手段与于某结婚,建立了第二个婚姻关系。两个婚姻同时存在,后一个婚姻属于重婚,是非法婚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保护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依法宣布王某与于某的婚姻无效,并可视情节追究王某犯有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2 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

《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据此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两个:

(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其一是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其二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①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②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法对禁婚情形作了原则规定,即“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实践中,可依《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确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也可由有关部门根据婚姻法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

P1-3

序言

在我国逐渐步入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现代家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家庭中无论男女老少,吃穿住行,随时随地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在婚姻继承方面,最为常见的如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遗产继承等;在家庭消费方面,最为常见的如旅游购物、餐饮住宿、购车买房等;还有那些与家庭密切相关的如房产物业、交通医疗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且无法回避的,这也恰恰体现了法律与家庭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在当前人民大众整体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而法律知识却比较欠缺的情形下,许多人都面临着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获得救助的问题。“打官司难”也成了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因此,编写一本通俗易懂、简明实用、新颖权威的法律基础知识读物,帮助大家进一步理解、掌握和正确应用法律,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本书作者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根据自己多年来丰富的办案经验,选取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内容涵盖结婚、离婚、抚养、赡养、继承、消费、旅游、医疗、交通、合同、房产、物业等方面。本书体例上分为常见问题解答、案例导读、专家点评、法律小贴士四个部分:首先提炼与人们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的焦点问题进行解答;而后遴选出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解析,以法研案、由案学法;在对每个案例进行专家点评后附有“法律小贴士”,简明扼要地指出生活中人们应当注意掌握的法律要点和操作技巧,使读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想要的答案。

本书不是简单法律问题的堆集,也不是一般的案例汇编,本书集知识性、趣味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于一体,适合一般大众阅读,是大家处理生活中常见纠纷必备的法律工具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除了对内容进行严格筛选之外,还在结构和体例上进行刨新,就广大读者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剖析,力求达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

本书的出版,首先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领导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尤其要感谢编辑在本书策划和编写过程中提供的诸多宝贵意见;其次要感谢法律界的各位同仁,为编写本书,作者广泛收集各类材料,以求准确地把握现实家庭生活中常见的法律权益维护问题,对这些材料的编著者,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不懂法律的家庭是茫然的,懂得法律的家庭是明智的;不懂法律的家庭照样生活,但懂得法律的家庭可以更好地生活。衷心希望本书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的良师益友。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恳请广大读者对书中的错误和疏漏之处批评指正。

余斌

2009年11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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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生活法则(家庭常遇法律问题先知道)/大众法律顾问系列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余斌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09315736
开本 16开
页数 231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238
出版时间 2010-01-01
首版时间 2010-01-01
印刷时间 2010-01-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中国法律
图书小类
重量 0.332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920.5
丛书名
印张 15.2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46
175
14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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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