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穷,家里也有菜篮。菜篮是家的象征。家里的菜篮,是过日子的晴雨表,它对日子的体验,有着比我们更加刻骨铭心的感受。
有网眼的菜篮,大的叫大菜篮,小的叫小菜篮。用得最多的是大菜篮而不是小菜篮,因为小菜篮在生活方式上有奢侈的倾向,用现在的话说叫“小资”,中看不中用,除非出街买菜,但那时出街买菜的概率,跟现在坐飞机出差的概率差不多,故不用也罢。大菜篮却是最具实用价值的,因为用得多,所以我对大菜篮的印象尤其深刻。大菜篮用青篾编成,圆形,插一副坚硬的篮拐。老态龙钟的菜篮能装个二三十斤,编得结实的菜篮装五十斤也不在话下。当然,那时候生活穷,菜篮的肚皮跟人的肚皮差不多,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没什么规律可寻。
背个锄头去自留地,菜篮必定也死乞白赖地跟着去。它被主人吊在锄头柄上,摇头晃脑,活蹦乱跳,是个革命浪漫主义者,一点也不以生活为苦。出门的时候,它活跃在主人眼前,主人怕它调皮捣蛋从锄头柄上溜走,只好用一只手将它牢牢按住。回来的时候,它却紧贴着主人的屁股或后背,因为它盛了满满一篮东西,盛满东西的篮子赖在地上不肯动,非要主人背着走,所以主人不得不将它扶上锄头柄,吃力地驮它回家。
没有锄头在场的时候,菜篮依然获得主人恩宠,或被主人提在手里,或攀着主人的一只肩膀不肯下来。看见村里人,主人还没跟人家打招呼,菜篮却管不牢自己的嘴巴,早就跟人家打招呼了,说自己要去割青菜了,说自己要去拔萝卜了……有时候主人真是气死了这家伙。菜篮口无遮拦,加上浑身的网眼,老是将主人藏在篮子里的秘密不小心透露出去。那网眼忽闪忽闪着,好像在说,我里面有个偷来的南瓜呢。
菜篮其实也有心事的!跟我们一样,它也不敢对生活有多少奢望。望什么呢?春夏时节装些青菜、豆荚,秋冬时节装些番薯芋艿,什么东西也装不到的时候,就无可奈何地被孩子们在草紫田里踢来踢去,末了还硬要打些猪草回家。回到家里空闲下来,鸡要飞进去做窝,猫要跳进去嗅它的味道,狗要多管闲事,好端端地一脚将它推倒……这就是生活,没有清静的时候。 篮子维系着农家的日子。人们割菜,都是拎着菜篮进进出出。每次出门,篮子看上去空荡荡的,其实那看不见的一篮空气,正是一家人的全部希冀。平日里,那篮子装回来的,多半是青菜、萝卜之类的蔬菜。只有那些可做零食的番薯可挖了,透过篮子身上那些眼睛似的网格,才能挑逗起孩子们的欢。逢年过节的时候,篮子比孩子还宝贵,那里积聚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全部渴盼,因为那里盛装的,是令人精神振奋的鸡鸭鱼肉。只是,这样的好景并不长,几乎没有一只篮子能与鸡鸭鱼肉长相厮守。
篮子也曾换来了孩子的欢乐。淘气的孩子其实是极不情愿跟篮子接触的,但一旦提篮在手,便与它一起上演一部“恶作剧”。篮子不贪玩,但跟孩子在一起,篮子也顽劣成性了。与孩子为伴,它先是被孩子戴在头上,充当“枪林弹雨”的盾牌,时而又被孩子充当飞行器,经常被高高地抛向空中,然后又沉沉地跌落在泥地上,偶尔还被大队干部无情的双手抓住,一把夺过,一脚踏下,踏歪它圆圆的口子。它不会哭,它被踩得通体扭曲,竟还坐在那里咧着嘴笑。许多只旧篮经过篾匠的手,又变成了新篮,许多只被拯救过的旧篮,最终撒手人寰。从孩子的眼光看过去,篮子也是欢乐死的。
篮子生命的终极,不是被抛向荒野,而是被扔到灶间,充当一把好柴。一脚踏扁,翻转身来,再一脚踏扁,然后塞进燃烧的火膛。以一缕青烟的方式,篮子向一顿香喷喷的饭,挥挥手告别。
家里的篮子还有很多。菜篮之外,有团篮,即没有网眼的那种;有茶篮,即妇女上山采茶的那种,插一副长长的竹拐;有小篮,即用于去小店买食盐放酱油瓶的那种,罩在小孩头上还像一顶帽子。但所有篮子中,没有像菜篮那样与我们朝夕厮守的了。它可能被放在道地,任鸡鸭猪们拱着围着吞吃长长的薯藤;它可能被搁在较高的桌上,防止鸡飞狗跳,因为它里面盛装的是一篮嫩绿的青菜;它可能挂在房梁上荡下来的那个钩子上,因为此刻它里面好不容易装了一块肉或一条鱼;更多的时候,它被主人拎到灶台上,从里面拿出一个萝卜,又拿出一个萝卜,还有青菜……做女人的,有时候还将篮子用来盛衣服,像拎着一篮菜,将衣服拎出去到河塘里洗,洗过了又拎回家来晒。
篮子成了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篮子就是生活的一只手。P18-20
我终于实现了两个愿望:第一,在乡村老家住了下来;第二,适应了一个长假在乡村老家的生活。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对我而言。
二十年前,我离开了老家,独立在外工作生活,那时的我二十岁刚出头。当老家成为牵挂,便也彻底告别了农村一整套的生活习惯。在城里打拼二十年,其实不过是在重新培养一整套城市的生活习惯。农村与城市,两种习惯,如两种格格不入的脾气,正是过去与现在的对抗,贫穷与富裕的对照。
如今我四十出头,正在奔五。我的前半生就这样被分割成大致匀称的两个段落。四十岁以后,我回老家的频率越来越高,试图能够在老家住下来,换个姿势生活,回归到朴素自然的乡村。这个设想几年前就已萌芽,但下定这个决心,却用了整整半年的时间。这半年里,我精心准备,蓄谋已久,有时来老家的路上还信誓旦旦,筵终人散,我还是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城里。想来,成家前父母围着我转,成家后我围着孩子转,人的骨子里,到底还是爱幼刻意点,而尊老总是可以随意的。
多年的城市生活,已让我的习惯根深蒂固,上厕所,泡杯茶,上个街,洗个澡,洗个脸,也一律都城市化了。虽然乡村的空气真的很好,但不习惯处也随处可见。自来水里带着浑浊,让毛巾一入水便脏成了抹布;蚊蝇四飞,任凭努力驱赶,依然是源源不断;室内地砖与室外泥地虽截然分明,却截不断随意进出的尘土;我的卫生习惯与父母坚守了一辈子的习惯,不能浑然一体。所有这些,拧成一股绳,总是将我的心思活生拉回到了城里。
现在好了,我将城里的日常生活用品搬到了过来,然后,用两天时间,为这些用品,不断地寻找与变换与自己身体动作最匹配的位置,剃须刀搁哪里,毛巾挂哪里,卫生纸塞哪里,餐巾纸摆哪里,茶叶放哪里,书报叠哪里,皮夹藏哪里……当它们各就各位后,我惊奇地发现,自己焦虑的身心也终于沉静下来,我突然摸到了胸中那颗随遇而安的心。于是,就这样一直在老家住了下来,住成了习惯,住出了滋味。从此之后,我可以白天进城上班,晚上回乡过夜。 感谢老家的秋风。它们从远山吹来,一路上掠过稻香,掠过豆香,掠过草香,掠过桂香,它们密密匝匝地从窗户吹进来,咝咝地钻进我的鼻子,咝咝地滑入我的心田,我竟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夜里开窗睡觉的习惯。多么纯净的秋风啊,它跟城里的风是两副面孔,城里的风在钢筋水泥里穿越,东跌一跤,西撞一头,大多缺臂断腿,它们也想沁人心脾,但在灯红酒绿中,已没有了山村姑娘的清纯,它们被汽车、被油烟、被麻将、被歌厅、被人山人海的呼吸,糟蹋得面目全非了。
感谢老家的声音。清晨五六点,到晚上九十点,这段时间,是动物世界的声音,我的耳朵里充满着乌的喳喳、鸡的喔喔、鸭的嘎嘎、狗的汪汪、蟋蟀的唧唧,有独唱合唱,有长笛短笛,有抒情叙事,有议论争执。我摊开书看,那些声音就取代了密密麻麻的汉字;我摊开纸写,那些声音就又吸干了我正欲落笔的思想。它们一刻不停在我耳边环绕,逼我放下书和笔,然后静坐屋内,聆听它们美妙的歌声。我明白了,为什么乡村人可以在屋檐下一坐半天,一坐又半天,因为时间是有声音的,时间是动听的,悦耳动听的时间里,最宜闭目养神和修身养性。
感谢老家的深夜。那是专门为我脑子提供的宁静之夜,宁静得没有丝毫的杂质。此时,人早早睡了,鸡鸭进笼了,乌儿回窝了,看家狗静静把守在门口,它们共同为我维护夜的宁静。乡村的夜,像是熨斗熨过了,摸上去软绵绵,滑溜溜;乡村的夜,像是一碗倒得满满当当的老酒,稍有躁动,就会洒落酒水。宁静如水的夜,总把一个咳嗽、一个脚步、一段对话,折射和放大数倍。在这样的夜里,我可以把心绪放得很平,把烦恼丢于脑后,我聆听自己的呼吸,和自己的心跳,在宁静的夜里,我寻找到了真正的自己,也彻底释放了自己。
我换了一个姿势,在乡村老家开始自由自在生活。换了个姿势,我实现了孝顺父母的夙愿,仅仅因为我在他们的身边,让他们的日子充满了幸福与快乐。换了个姿势,我远离了工作的负累,躲避了家庭的烦恼。所谓的功名,不过是风中摇晃的枯萎的茅草,所谓的生命,旺盛也不过是收割前橙黄的稻谷,人类,不过是生长期更长久些的庄稼。但是再长再久,也不过是生根、开花、结果,直至枯萎、死亡。在人生的四季里,我们何不活得再洒脱些、自由些、精神些。
换个姿势生活,也换了我思考的视角。为什么,我们非要在城市里争个你低我高,你贫我富,尔虞我诈?为什么,我们抛弃乡村的父老乡亲不去亲近,却非要去追逐以牺牲清风明月、糟蹋诗情画意为代价的忙碌与焦虑?为什么,轻而易举的孝顺我们视而不见,难以做到,却愿意死心塌地去争做千辛万苦的房奴?为什么,我们进了城,做了个伪市民,从此非要与农村划清界限,且以此标榜自己?为什么,我们这些从农村出去的人,不回归乡村去为新农村增光添彩,却非要争着去给不堪重负的城市添加无尽的拥堵与争夺。
换个姿势生活,日子会更滋润,心情会更畅快!
乡村有着自己的节奏,自己的心跳。如果都市的生活舞步是“快四”,那么乡村的日子就是“慢三”。快有快的收获,慢呢,更有慢的风采、慢的享乐。
在乡村,你体会不到都市的“速度感”,一切都慢下来了。你留心看,可以欣赏到一个个生活慢镜头。炊烟袅袅是慢的,炊烟像丝棉,从各家的烟囱里飘出来,把村子包裹得像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似在慢慢熬制生活。村路弯弯是慢的,村路像藤蔓,不慌不忙地延伸,在屋角逗留一下,在树底盘旋一下,在田间扭动一下,东游游西荡荡,终于懒洋洋走出村庄。春华秋实是慢的,春天里庄稼和草木齐上阵,给大地刷绿色的油漆,一遍又一遍,拖沓到秋天还没刷完。还有,动物其实也是慢的,鸡一颗一颗地啄是慢,鸭一步一步地摇是慢,鹅一声一声地叫是慢,牛羊在草地懒得行走,猫狗在睡眠里懒得理你,麻雀如果没有驱赶,情愿成群结队地停在电线上给你画五线谱……
自然还有人,乡村里的人,他们的话语里时不时会吐出慢字来。告辞请慢慢走,喝酒请慢慢喝,吃饭请慢慢吃,脾气要慢慢改,伤口会慢慢好,好日子要慢慢来,气急败坏先慢慢说,拳脚相向了也要耐得信心再慢慢坐下来。细水长流是慢的,穿针引线是慢的,做事不能跌煞扳倒,心急吃不了热粥……
你看乡下人,他们真的慢出了境界:说话一慢,便和颜悦色;表情一慢,就慈眉善目;心思一慢,就磊落坦荡。譬如说眼睛,乡下人的眼睛,明亮但绝不尖锐,精神但决不精明,他们会朝着突如其来的陌生人木木地看,看得如呆如傻,但那眼神里透露的是好奇与友善。乡下人的眼睛未必识得假钞,未必认得名牌,但丝毫不影响他们看清对与错、善与恶、生与死。譬如说双腿,乡下人的双腿像是长了根系,他们最不情愿离开脚下的土地,他们挺直腰板坚定地走,哼着老歌踏实地走,长途跋涉艰难地走,牵着儿孙慢慢地走,他们走过的桥,比我们走过的路还长,他们的双腿未必走过林荫道的情调,也未必走过商业街的繁华,但他们在世上踏踏实实地走了一遭。譬如说脑袋,跟城里人相反,乡下人的脑子里装不下思想与梦想,装不下谋略与谋划,装不下计算与算计,装不下奸诈与欺骗,乡下人的脑子慢似愚钝,慢似笨拙,却也特别好使,他们繁杂事情简单化,将大事化小了,将小事化没了,法解决不了,他们用理去对付,理解决不了,他们用情去融化,只因为,他们的脑子干净纯洁,没被金钱名利啃噬。
乡下人喜欢站在门口眺望远方,田野,村路,山头。每当太阳偏西,乡村里总有神情安详的人们坐望日落。望着夕阳无声地滑向山的那一边,看山峦把最后一束金光吞没,感受天与地瞬间重合的美妙,心里充满了赞美,觉得生活像是透过云霞洒下的夕晖,轻盈而明亮。乡下人习惯蹲下身子,给予瓜果蔬菜浇灌温柔的目光,知道虫子咬得它们痛了,太阳晒得它们渴了,泥土不力让它们变瘦了,乡下人知暖知冷、知爱知疼,他们柔软的心灵融化了坚硬的土地。乡下人偶尔抬头仰望苍穹,看星星眨眼,看月盈月亏,惋惜有流星划过,感叹有乌云遮月,才下眉头,关于今生与来世的哲理也已推敲得一清二楚。
是的,乡下人慢了!因为慢,就离高楼林立远了;因为慢,就离拥挤、喧闹和污染远了;因为慢,就离压抑的奔忙、冷漠的竞争远了。虽然,慢了让农村的房子愈显矮小,慢了让姓千姓万的钱流进来的少了,可钱算什么东西呢?钱在人前成了精,在山川、庄稼、动物、亲情、淳朴、健康面前啥也不是,钱的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一群追逐的人,但是,慢悠悠过日子的乡下人,他们留恋土地甚于打捞金钱,他们一辈子就守望几样东西,庄稼是一样,村子是一样,再就是老婆孩子。这一守,乡村就慢出了诗情画意。
就像母亲拿好的东西留给我们,正因为慢了,乡村为我们保留和收藏着愈来愈显得珍贵的风景。春天满坡的梨花桃花,红白相间,香艳袭人;夏天金黄的麦浪,翻腾着新麦的芳香;秋天柿子红的时候,便带来了累累硕果和人们纯朴的笑脸;冬天随处可见老牛在暖暖的阳光里津津有味地反刍……这美丽的画面时常出现在我们的梦里。城里人每见一片树林、一块草地、一湾浅溪、一座青山、一处老宅、一方蓝天白云,总是大呼小叫,唏嘘不已,梦想丛生,那是因为:城里人走得太快,走得太累,特别渴望拥有一个慢慢摇出来的世外桃源。
于是,城里人纷纷到乡下看景。看景正是为了慢下来,闲下来,雅起来。不光让眼睛慢下来,还要让双腿慢下来,让脑子慢下来,让心思慢下来。全身心缓慢,放牧心情,放飞心灵,舒缓绷紧的神经,抛开世俗的纷扰,将自己置身于乡村晃晃悠悠的慢镜头,惬意地享受自然的快乐,朴素的满足。那样,风也有了甜味,水也有了韵味,哪怕枯坐,也能坐出禅意。慢下来,我们懂得了什么叫知足常乐。
乡村慢生活,是一种生存美。比起都市的紧张生活,这里的节奏似乎更符合人类的生理和心理节律;如果说蹦迪是为了宣泄,那么只有踏着慢三舞步,才能领略生活艺术的真谛。慢悠悠的乡村,拥抱我的是宁静;慢悠悠的生活,可以停泊每一颗躁动的心。
一个60后的乡村记忆。
弘虫编写的《老家》三辑共63篇散文,回忆老家的乡村往事、风俗民情、消逝了的手艺,将记忆的碎片缝补成一个个生动活泼的乡村慢生活的场景,在文字里给读者一份看得见的乡愁。这不仅是作者个人的经历,也不仅是江南一隅已消逝的场景,而且也是一个大中国一代人的共同记忆。无论我们身在何处漂泊,我们的灵魂总想回到最初的那个地方。像一棵树,上半截正朝着更高更远的方向绽放,下半截却疯狂地在泥土里挣扎伸展,寻找生命最起始的疼痛,那是我们的根。除了故去的家园,还有什么能让我们变得坚硬的心再扑扑跳动……
《划拳》、《狗肉》、《客套》、《露天吃饭》、《电影》、《戏文》、《烟囱》、《绰号》、《代销店》、《换糖》、《箍桶》、《钉秤》、《修伞》、《弹匠》、《木匠》、《铁匠》、《篾匠》、《裁缝》、《补碗》……弘虫编写的《老家》三辑共63篇散文,回忆老家的乡村往事、风俗民情、消逝了的手艺,将记忆的碎片缝补成一个个生动活泼的乡村慢生活的场景,在文字里给读者一份看得见的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