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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八月之光(精)/福克纳经典
内容
编辑推荐

精选威廉·福克纳最经典、最为人称道的长篇小说《八月之光(精)》!译界名家荟萃,既有权威新译,亦有经典译本修订!

《八月之光》是一部批判种族主义的小说。主人公乔·克里斯默斯从小被外祖父遗弃,因为怀疑他是个黑白混血儿。5岁时窥见女卫生员与人偷情,为此被诬陷有黑人血统从孤儿院赶到大街上。从此白人社会歧视他,黑人社会提防他,他到处流浪,养成了冷酷无情的性格。最后他杀死了情人,又主动接受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私刑,如同耶稣殉难一般。

内容推荐

《八月之光》是美国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在作家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故事主要分两条线索,一条讲的是克里斯默斯,他从小被送进孤儿院,因为被怀疑是“黑白混血儿”而从此失去了“身份”,受到社会种种虐待,最终促使他杀死了最后相遇的白种情人而被白人处死。另一条讲的是农村姑娘莉娜与情人相恋,怀孕后遭到遗弃,徒步来到杰弗生镇寻找情人。小说通过杰弗生镇十天的社会生活的描述,揭示了几个主要人特的一生极其三代家史体现了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实情感、爱情、同情,自豪 、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表明了作家反对种族偏见和宗教偏见的态度。

这部小说以多重叙事角度和情节结构闻名。作家对小说文本的无限可能性进行了前卫性的试验。

目录

正文

《八月之光》的光谱

试读章节

莉娜坐在路旁,望着马车朝她爬上山来,暗自在想:“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我一路上都是走着来的。好远的一路啊。”她想着虽然我上路还不到一个月,可我已经到了密西西比州,这一次,离家可真够远的。打从十二岁起,我还没离开多恩厂这么远过呢。

父母去世之前,她从未去过多恩厂,尽管一年里她要去镇上七八次,每次总是在星期六,坐着马车,穿上邮购来的衣裙,一双光脚丫子踏在马车底板上,而鞋子却用张纸包好放在座位旁边。等马车快进镇子的时候她才穿上鞋。她长成个大姑娘后,总要叫父亲把马车停在镇口,让她下来步行。她不肯告诉父亲为什么她宁肯步行而不愿坐在车上。他以为她喜欢平坦的大街和街边的人行道。实际上,她认为这样一来,看见她的人,她走路遇到的人,都会相信她也是个住在城镇里的人。

她十二岁那年,父母在同一个夏天去世,死在一个只有三间小房和一处公用厅堂的小木屋里,死在一间点着虫绕蛾飞的煤油灯的房里,室内光秃秃的地板被光脚长年累月地踩踏,平滑光亮得像用旧的银器。她是家里活下来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先是她母亲去世,临死时她说:“好好照顾你爹。”莉娜这样做了。后来有一天,她父亲说:“你去多恩厂跟麦金利过日子吧。收拾收拾东西,做好准备,他一来你就跟他走。”说完他便咽了气。她哥哥麦金利赶着马车来了。下午他们便把父亲埋在乡村教堂后面的小树林里,用松木板立了块墓碑。第二天早上,她和麦金利一道坐上马车去多恩厂,从此离开了家乡,虽然当时她可能还不知道这一走便永远不会回来了。马车是她哥哥借来的,他答应过要在天黑以前归还。

她哥哥在厂里干活。村里的男人不是在这家厂里做工便是为它服务。这家厂采伐松木,已经在这儿开采了七年,再过七年就会把周围一带的松木砍伐殆尽。然后,一部分机器,大部分操作这些机器的人,靠它们谋生的人和为它们服务的人,就会载上货车运到别的地方去。由于新机器总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添置,有些机器便会留在原地:立在断砖头和杂草堆中的车轮,形容憔悴,扎眼刺目,不再转动,那副样子真叫人触目惊心;还有那些掏空内脏的锅炉,以一副倔头倔脑、茫然而又若有所思的神情支撑着生锈的不再冒烟的烟囱,俯视着到处都是树桩的、萧瑟肃静而又荒凉的田野——无人耕耘,无人栽种,经过年复一年的绵绵秋雨和春分时节的狂风骤雨的冲刷侵蚀,渐渐成了一条条红色的堵塞得满满的沟壑。于是,这个即使在全盛时期也上不了邮政部地名录的小村子便被人彻底忘却,连那些继承这份遗产的、肚子里有钩虫的子孙后代也记不得了;他们拆掉房舍,用来当烧饭取暖的柴火。

莉娜到来的时候,村里大约住着五户人家。这儿有条铁路,有个车站,每天有一趟客货混合的列车,发出尖厉刺耳的声音飞驶而过。人们可以挥动红旗叫列车停下来,但它通常总是像个幽灵似的突然从满目荒凉的丛山中钻出来,像个预报噩耗的女巫尖声哭喊着,从这个小得不像村庄的村子、这个像颗断线的项链里被人遗忘的珠子似的小村庄横穿而过。莉娜的哥哥比她大二十岁。她上他家去住的时候几乎记不起来他的模样。他跟一个老在生儿育女的老婆住在一栋没油漆过的、有四间房的屋子里;一年中几乎总有一半时间,嫂子不是在卧床生育便在产后调养,这时候,莉娜便操持全部家务,照料别的几个孩子。后来,莉娜曾喃喃自语:“我想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自己也就很快有了孩子。”

她在屋后一间披房里睡觉。这间房有扇窗户,她学会了摸黑把它打开、关上而又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房里还睡着别的人,先是她的大侄儿,后来是老大和老二两个侄儿,最后是同三个侄儿一块儿住在里面。她在这儿住了八年之后才第一次打开这扇窗户,但开关了十来次便发觉根本不该去碰它。她对自己说:“我命该如此。”

嫂子告诉了哥哥。于是他注意到她的体形在起变化,他本来早些时候就该注意到的。他是个很严厉的人,汗水冲掉了他身上的温柔、豁达和青春气质(他刚四十岁),只剩下了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毅力和固执,以及对并无多大指望的祖传血统的自豪感。他骂她婊子,斥责那个男人(他猜对了,因为年轻的单身汉或者满身锯木屑的色鬼比村里人家的户数还少),但她不肯认错,虽然半年前那男人便溜了。她说来说去总是那句话:“他会捎信给我的,他说了要来接我的。”她毫不动摇,绵羊似的等待着,充满卢卡斯·伯奇之流所依赖和深信不疑的耐心和忠贞不渝,即使到了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刻,他们也不打算露面。两个星期后,她又一次从窗户爬了出来。这一次爬起来有些困难了。她想:“要是先前爬起来这么困难的话,我想现在就不会爬窗户了。”她完全可以在大白天从门口走出去。谁也不会阻拦她。这她心里也许明白。但她仍然选择了晚上,并且从窗口爬出去。她带走了一把棕叶扇,一个用印花大手帕扎得紧紧实实的小包。里面除了零碎东西外,还有三毛五分钱的硬币。她穿的是她哥哥穿的鞋子,他送给她的,还有八九成新,因为夏天他们谁也不穿鞋。她一走上泥土路,便脱下鞋来拿在手上。P1-3

后记

《八月之光》的光谱

1932年10月6日《八月之光》在美国问世,立即引起评论家的关注,就在小说发表的同一周内,美国很有影响的报刊《星期六文学评论》和《纽约时报书评》即载文评论;次年1月,一向对福克纳作品并不热心的英国也相继有权威的批评家撰文。尽管初期的评论在肯定它的同时不无訾议,但随着评论的深入,到了1935年8月,《八月之光》作为福克纳有特色的重要作品已得到公认。后来,福克纳的作品曾一度普遍地受到冷落。但自20世纪40年代末,对《八月之光》仔细深入的研究与评论便开始了。1949年福克纳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作品重新引起重视,从此他在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地位和影响扶摇直上。在这种趋势下,福克纳研究逐渐形成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单以《八月之光》而论,60年代出现两部评论它的专著,70年代又有两三本问世,80年代既有全面深入的专论,又有新的论文汇编。据1990年美国南部颇有影响的杂志《南方生活》在创刊25周年之际做的一次调查统计,在最受喜爱的美国南方文学作品的前十部作品排名中,福克纳占了4部,名列第一位的是《押沙龙,押沙龙!》(1936),其余三种为《村子》(1940)、《我弥留之际》(1930)和《八月之光》(1932)。可见,《八月之光》经久不衰,不愧为福克纳创作成就的主要代表作之一。

然而,正如著名的福克纳研究学者迈克尔·米尔格特指出的:“《八月之光》尽管是福克纳作品中最常被评论、被用作教材的作品之一,然而对其众多的读者来说,它仍然是最令人困惑的、最难纳入无论是加以理性的思辨或美学的透视的小说之一。因此,它还是一部远未读懂的小说。”众所周知,福克纳作品均有晦涩难懂的倾向,连英美学人读起来都颇为费劲。《八月之光》既然迄今“还是一部远未读懂的小说”,在译介给中国读者的同时,我想有必要对这部小说的创作及其最主要的方面做些简要的评介,以便读者对《八月之光》的光谱有所认识,可以较为便捷地进入小说中的天地。

《八月之光》创作前后

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司各特-费茨杰拉德、海明威、多斯·帕多斯等小说家已声名鼎沸,福克纳仍默默无闻。1926年他的第一部小说《军饷》出版,之后又发表了《蚊群》(1927),《沙多里斯》(1929),《喧哗与骚动》(1929),但他常常为自己写成的作品难以找到出版商而苦恼。他曾这样叹息道:”现在我有才能创作了,我能够使自己成为一只像古罗马人摆在床边的花瓶,花瓶的边沿被亲吻却慢慢地在磨损。”然而,《喧哗与骚动》为他顺利地找到了出版商,而且以其现代主义的意识流手法大获成功。从此,福克纳开始充满自信地走上了自己认准的创作道路。

1930年10月他又有一部以现代主义的多叙事角度手法著称的小说《我弥留之际》问世。可是,先于它交稿的另一部小说《圣殿》却迟至1931年2月才出版。出版之前,曾做了不少修改,出版后其暴力描写(包括强奸和谋杀)的情节引发争议,褒贬不一。当时一位有影响的批评家亨利·坎比称它为“美国小说虐待狂的代表作品”,把福克纳归为美国小说的“残酷的一派”。这不能不说是福克纳开始走上自己的创作道路之后的一个波折。然而,正是《圣殿》出版前福克纳对该小说繁复的情节结构所做的修改和对大量倒叙的压缩调整,以及出版后暴力内容所引起的强烈反响,为紧接其后的《八月之光》的创作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因此,比起《圣殿》来,《八月之光》的结构更为考究,暴力描写更为含蓄,甚至糅进了一些喜剧性情节和侦探小说的叙事技巧;经过修改的《圣殿》的开头和结尾处理,直接影响了《八月之光》的开头结尾的艺术性安排。这也从《八月之光》发表后的评论清楚地反映了出来:一年前把福克纳归入“残酷的一派”的同一批评家坎比,这时称赞《八月之光》“是一部极有见地和感人力量的小说,人物难以置信的丰满,描写生动有时几近诗的境界。小说充满同情精神,救助了那些过于看重生活的艰辛和绝望的人”。另一位评论家J·D·亚当斯写道:“由于这部小说的问世,……前一部小说中呈现的给人有些粗糙和纯然暴力的印象很有成效地得到了节制,以致令人难以相信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竟能奏效。”

显然,《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为他赢得高度赞许之后,《圣殿》却又不期而然地带来某些负面影响,福克纳创作《八月之光》时便格外警惕,并对新作抱有很高的期望。从现存的《八月之光》手稿上的标注日期看,福克纳于1931年8月17日(也许更早一些)开始动笔,直到次年2月19日完稿。创作过程顺利,完成后他也很满意,送给出版社后很快排出了校样。他在1932年秋看完校样后致他的朋友兼出版代理人本·华生的信中写道:”我看不出它有什么不妥之处。我希望就照现在这样出版。这部小说是小说而非轶事,也许因此它可能显得头重脚轻。”

福克纳对自己作品的估价充分表明,他对《八月之光》充满自信,非常肯定。的确,这是他至那时为止创作的篇幅最长的一部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展开了更广阔的现实空间,塑造了更多更丰满的人物形象,揭示了更为广泛的美国南方社会的问题,在艺术手法的独特运用上也日臻完善。“这部小说是小说而非轶事”的提法是值得注意的。1932年初,福克纳便使用过“轶事”(anecdote)一词,在他看来,小说《喧哗与骚动》讲述了“一个与巡回演出的男人私奔的姑娘的轶事”。《我弥留之际》则从本特伦一家的几个人物的不同角度来叙述母亲遗体出殡的单一事件,明显带有奇闻轶事的味道。小说《圣殿》的情节虽然较为松散,却始终围绕着邓波尔强奸的前因后果进行描写,这个故事的素材,据说便是福克纳在孟菲斯的一家酒店听来的传闻。  如果说一则“轶事”往往仅是世间流传的故事,一部小说则是一个由作家自己虚构的世界。《八月之光》不是由某个传闻故事衍生出来,它的创作源出于福克纳脑海里的一个意象。谈到《八月之光》的酝酿,福克纳后来回忆说,最初在他头脑里“只是一个名叫莉娜·格罗夫的年轻姑娘,怀着身孕,决心赤手空拳地去寻找她的情夫。”这部由一个意象幻衍出来的真正意义的“小说”,为什么题名《八月之光》?一向为评论家和读者关注乃至争论的情节结构像什么?它的主要人物是谁?反映的社会与人生问题是些什么?由于这些基本问题构成了阅读理解这部小说的初阶,下面拟分别谈谈。

标题《八月之光》的涵义

在创作过程中,无论是现存于得克萨斯大学的残缺草稿或是弗吉尼亚大学存留的打字稿,都以《八月之光》为标题。因此,对小说曾一度题为《幽暗之宅》的原委可以不论,但《八月之光》这个题名的深意却值得一说。

在早期的批评文章中,曾有人提出过一种解释,认为“八月之光”是一个针对莉娜身孕的乡村俗语,原指怀孕的母牛到八月产仔后体重就变轻了。按照这种解释,”lighl.”是形容词“轻”而非名词“光”的意思。通常,一个作家绝不会选用一个贬低自己作品主人公的乡村俚语来做标题,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误解。福克纳采用“八月之光”的引喻早见于《喧哗与骚动》里昆丁讲述的一节:“在老家八月底有几天也是这样的,空气稀薄而热烈,仿佛空气中有一种悲哀、惹人怀念家乡而怪熟悉的东西。人无非是其气候经验之总和而已,这是父亲说的。”这个引喻的涵义也可以从《八月之光》初版时护封标题页上洒满阳光的设计图案得到证实,最新的:1985年改订本的封面也采用了类似的设计。

1957年福克纳在弗吉尼亚大学讲演时,有人问到这个问题,福克纳明确地这样答道:”在密西西比州,八月中旬会有几天突然出现秋天即至的迹象:天气凉爽,天空里弥漫着柔和透明的光线,仿佛它不是来自当天而是从古老的往昔降临,甚至可能有从希腊、从奥林匹克山某处来的农牧神、森林神和其他神祗。这种天气只持续一两天便消失了。但在我生长的县内每年八月都会出现。这就是那标题的涵义。对我说来,它是一个令人怡悦和唤起遐想的标题,因为它使我回忆起那段时间,领略到那比我们的基督教文明更古老的透明光泽。”

福克纳的回答既表明“八月之光”是指他家乡实有的自然景象,更暗示了它包含的古老深远的底蕴。因此,这个“唤起遐想的标题”令人联想到莉娜身上闪现的超越道德准则的异教观,她那自然纯真、超然物外的品性;也可用来寓言般地暗示这部小说超越时空的普遍意义——人世间、人生中总有那么一段神奇的时光,即使很短暂;小说中几个主要人物届时都从中得到了启迪或拯救:拜伦·邦奇遇到莉娜后一见钟情,俨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乔·克里斯默斯一生追寻自我,最后发现他生活中需要的只是简单的宁静;海托华在助产新生命的感悟下,终于挣脱出往昔的恶梦,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和人们应当彼此相依的生存事实。推而言之,《八月之光》可以作为《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的注释,象征着人类将赖以“永垂不朽”的古今延绵的“人类昔日的荣耀”

《八月之光》的时空与情节结构

米尔格特认为,30年代初期福克纳的创作在同时追求着两大目标:一是探索小说形式在结构和风格上存在的最广阔领域和可能达到的极限,二是进一步建构他业已开始的神话王国——约克纳帕塔法世界。这两种追求的努力和成果都可以从《八月之光》里找到明显的体现。

福克纳建构他的神话王国始于他的第三部小说《沙多里斯》,他以自己的家乡——密西西比州北部拉斐特县为蓝本,构筑了一个神话般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界;他五岁时全家移居的该县县城牛津镇,遂成了出现在他众多小说里的杰弗生镇的原型。《八月之光》是紧接《沙多里斯》之后继续营造约克纳帕塔法王国的又一大艺术工程。小说以杰弗生镇为故事背景,由此福克纳把自己的小说视野由先前的家庭扩大到了城镇。尽管此前的长、短篇小说也有以杰弗生镇为背景的,但《八月之光》对杰弗生镇的描写比以往小说都更为集中和深入;它把现实事件,现实人物与往昔历史的影响结合在一起,既展示了杰弗生镇这个典型的南方社会在20年代的现实,又使之获得了历史的深度。

在小说艺术形式方面,福克纳在《八月之光》里把现代主义的技巧与传统的艺术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果说,他此前的小说以多角度的叙事观点著称,《八月之光》则以多线索的情节结构闻名。正像《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一次只让读者通过一个人物的视角去观察和理解中心故事,《八月之光》拒绝读者顺着一条连贯的线索去窥知全貌。福克纳能够如此操作所凭藉的控制阀,前者是人物的意识流动,后者则是时间的跳跃交织。

《八月之光》展开的现在时间在八月中旬,前后历时仅10天左右。莉娜在小说开始时出现在路上的时间是星期五,星期六下午她抵达杰弗生镇,这时一幢住宅还在燃烧,一桩凶杀案发生了。这案子涉及两个住在现场附近的嫌疑犯——伯奇和克里斯默斯。凶手克里斯默斯逃跑了;为了获得一笔抓获凶手的赏金,伯奇露面来帮助警方捕捉凶手。克里斯默斯逃跑躲藏一周之后,星期六主动出现在摩兹镇。莉娜一路来寻找的情夫是伯奇,却遇见了邦奇;她已临近产期,在邦奇的帮助下住进了克里斯默斯和伯奇先前住过的小木屋;下一周的星期一早上,由海托华助产婴儿诞生了。婴儿出生这天恰好是凶手克里斯默斯被杀害之日,也在这一天伯奇去小木屋会见莉娜,可是见面几分钟后伯奇便又逃离。于是,如同小说开始时那样,莉娜又上路了。整个故事横向展开的现在时间虽然只有十天,纵向延伸的过去时间却涉及几个人物的一生,甚至包括了其父辈祖辈的三代家史。随着情节的展开,人物的出现,时间在现在与过去之间流动,不断地前后跳跃相互交叉,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纷繁变化的多质肌体。

《八月之光》是一个多线索的情节结构。首先是两大平行对照的线索:一是莉娜的故事,主要出现在首尾两章,占的篇幅虽然不多,却构成了小说的框架;二是克里斯默斯的故事,小说的主体;介于两条平行线索之间的还有海托华的故事,他的故事除了自身的意义外,他还在小说的叙事模式中起着类似读者或者第三者的观察与反馈作用,小说中凡现时隋节大都通过拜伦向他“讲述”出来。使情节结构繁复的另一大因素是,每条主线又套上支线,莉娜故事里有伯奇的故事;克里斯默斯故事涉及更多人物,其中最主要的有伯顿小姐的故事,海托华的故事包含了他妻子的故事。以克里斯默斯的故事为基本情节,《八月之光》可以粗略地划为四部分:第1—5章,克里斯默斯杀害伯顿小姐前后,小说的铺垫部分;第6—12章,克里斯默斯的身世倒叙,杀害伯顿的原因;第13—18章,克里斯默斯逃亡及被捕之后;第19—21章,克里颠默斯遇害及小说的尾声。

理清小说中几条主线的曲折走向,才能看出《八月之光》的结构形态;看清了这些线索之间的联系,才能明白福克纳探索小说形式的匠心与成就。福克纳的小说不同于一般的小说,他每部小说都在探索或者实验某种创作技巧。《八月之光》以其情节结构为一大特色,阅读时要特别细心。例如,小说的第一章是莉娜的故事,第二章却是克里斯默斯的故事,第三章又换成海托华的故事。在三个主要人物及其故事线索的铺垫完成之后,第四章拜伦访问海托华,把自从见到莉娜后的种种事件和传闻讲给海托华听,于是三条线索便间接地交汇在一起了。第五章回过头来集中地描写克里斯默斯杀害伯顿小姐前的星期五一整天,直到夜深人静他等在伯顿住宅的外面,”听见两英里外的钟藏响十二点。这时他起身向楼房走去……。”可是在这关键的一刻,福克纳把笔头一掉,让克里斯默斯悬在楼梯口,竟用了整整六章共140页(原文)的篇幅来倒叙克里斯默斯的身世,阐明他去杀害伯顿的复杂原因和心理。到了第十二章末尾部分,我们才看到克里斯默斯终于“稳步地登上楼梯,走进卧室……。”而在第十三章,才又回到故事开头的现在,呈现星期六早上谋杀之后的现场以及楼房燃烧时的围观场面。

从平行线索之间见到它们的联系,从看似分裂的排列看出天然浑成的组合,显然这对读者更具有挑战性。在创作过程中,福克纳曾一度把第三章的情节放在开头,后来才改成以莉娜的故事开端,末了再以她的故事结尾。这一首一尾,构成了整个小说的统一框架。莉娜的故事采用传统的叙事手法,因为这更适应她的故事的主题含义。她的故事在首章运用的是直接描述,末章却通过一个家具商贩来转述,两相对照,一近一远地呈现出她不断“行进在路上”的永恒意象。前三章分别引入莉娜、克里斯默斯和海托华的故事,其中包含一个共同之处:描写他们如何来到杰弗生镇;最后三章这三人的顺序却颠倒过来,分别描写他们如何离开(包括死的方式)杰弗生镇。这样,前后六章在两个层面上首尾呼应,遥相对照,使这部看似畸形的小说不失为一个独特的统一体。在各线索之间,尤其是两大平行主线之间,表面上两线从未交叉,莉娜与克里斯默斯从未见过面,但福克纳从小说主题、人物遭遇、事件:行动、时间、用品、话语、意象等诸多细节描写上,巧妙地大量采用了对置、对位、对应、反衬等手法,构成了不同线索之间的契合与张力,维系了小说的整体结构。比如,莉娜和克里斯默斯都是孤儿,曾被另一家收养,最后都以越窗的方式逃走;在同一个星期五,莉娜搭乘马车怀着希望去会见情夫,朝杰弗生镇悠缓地行驶;克里斯默斯却从早到晚消磨时光,怀着杀人的动机等待夜幕降临去杀死情人;莉娜来到杰弗生镇的一周正是克里斯默斯逃离该镇的时候;莉娜的婴儿在星期一诞生,克里斯默斯却在这一天惨遭杀害;两个人都对自己的姓名十分重视,一个说:“我现在还没姓伯奇呢,我叫莉娜·格罗夫。”(第1章)另一个声称:”我不姓麦克依琴,克里斯默斯才是我的姓。”(第6章)在其他线索之间也大量运用这些手法:海托华和伯顿都是坚持住在杰弗生镇的不受欢迎的外来者,他们的祖辈父辈都有美国内战和重建时期的不幸经历,都有类似的怪癖,对后代留下了沉痛的精神创伤;莉娜和伯顿,一个年轻单纯、充满活力生机,一个空负了年华、以死作为解脱,但两人大致在同一时候怀上身孕,前者为后者烧毁的庄园带来新生;星期一下午的同一时候,拜伦-邦奇在野外追赶再次逃离的伯奇,矮小的邦奇甘愿被高大的伯奇痛打一顿;而气盛的珀西·格雷姆则在城里穷追亡命的克里斯默斯,后者握着手枪却未向追击者还击。……细心阅读,便会发现层出不穷的这类细节描写。福克纳似乎关心的不是各线索之间的融汇或调和,相反是彼此间的对置、对比或反衬,正是这些匠心独运的手法,赋予了《八月之光》多线索结构的向心力,使“头重脚轻”的形态获得了内在的整体性。

福克纳在《八月之光》里试验着一种高度自由的组合结构。1957年他被问到为什么把海托华的身世放在倒数第二章,他答道:”除非像惊险故事那样沿着一条直线发展,否则一本小说只能是一系列断片。这多半像是装饰一个展览橱窗。要把各种不同的物件摆放得体,相互映衬,需要有相当的眼力和审美情趣。原因就在于此。在我看来,那样放最合适:克里斯默斯故事的悲剧结局最好以其对立面的悲剧来反衬。”在福克纳看来,小说的结构布局,如同干木工活儿,多半凭经验、凭感觉行事,或者像“装饰展览橱窗”那样,需要的是以艺术的眼光将不同的物件排列组合,而且正是从物件的自由排列组合中呈现出新颖的构型。因此,小说的形式可以是多元组合结构,而不必是传统的人工斧削的直线型的单一模式;小说结构所追求的不是整齐匀称的机械统一体,而应由各断片以自身的理由呈现出独特的形状,千姿百态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片天然成趣的画面。迈克尔·米尔格特高度地评价了福克纳的探索和取得的成就:”正是在《八月之光》的创作里,福克纳首次成功地找到了自己的结构模式:几条在本质上彼此区别、各自独立的叙事线索既能同时展开又能不断地相互影响——每一条线索都在以某种方式持续地默契另外的线索,往往造成相得益彰的甚至是喜剧式的效果。”

人物与社会

《八月之光》出现的人物众多,有名有姓的多达60余个,少数几个没提名姓,更多人物以“他们”、“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的称谓出现。这些人物,像在福克纳的其他小说中的人物一样,只要在他的笔下出现,哪怕是一晃而过,都会给读者留下鲜明的印象。

莉娜.格罗夫是主要人物之一,由于她的故事简单,在小说中没有多少情节。她是一位年轻、单纯、天真的乡村姑娘,父母早丧,跟着哥哥一家长大。她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似乎只是按照人的健康的本能和冲动行事。她受了卢卡斯·伯奇的欺骗而怀上身孕,腹中的婴儿一天天长大,她便毅然上路去寻找婴儿的爸爸。一路上乡亲们目睹她的处境都为她担心,她自己却总是乐观自信,带着“一种内心澄明的安详与平静,一种不带理智的超脱”,相信“上帝准会让好事儿圆满实现的”。(第1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她花了四个星期从亚拉巴马州一路找寻,来到杰弗生镇却没有如愿以偿。等婴儿出世以后,伯奇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但几分钟内伯奇又撒谎溜走了。她几乎是“心甘情愿”地放他走掉,只是发出一声叹息:”现在我又得动身了。”莉娜与其说是福克纳塑造的一个人物,不如说是他有意运用的一个非人格化的意味隽永的象征。她从容自在地行进在路上的形象贯穿小说始终,不仅为整个小说构建了一个框架,更暗示了一个以乡村背景的淳朴人生,那幅“老在行进却没有移动”的“古瓮上的绘画”般的悠然景象,是她坦荡无忧的人生之路的绝妙写照,体现了亘古不变的自然人生。她俨然是大地母亲的化身,负荷身孕的体态象征着大地潜在的蓬勃生机;她以强大的生命力和超然的人格与小说中其他悲剧人物形成强烈的对照,并给他们以人生的启迪。她身上闪现的自然淳朴、宽厚仁爱、坚韧不拔、乐观自在的精神,令人想起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所赞美的人类“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可以说,她就是《八月之光》的光辉的具体象征。

乔·克里斯默斯是小说的主人公,他的故事是小说的主体和中心。他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还在襁褓之间就被抛弃,”克里斯默斯”的得名(英文Christmas)记下了他在圣诞之夜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外的遭遇。他被剥夺了父母之爱,在一双邪恶的目光注视下度过了五年时光。由于偶然发现了女营养师的性隐私而遭到报复,幼小的心灵里从此播下对女人的敌对种子。之后被麦克依琴夫妇过继,受到继父严格的清教徒戒律的约束,养成刚强不屈的性格;继母麦克依琴太太对他怜爱关心,反令他厌恶,加强了他对女人的反感与怨恨。他成年后遇到的情人偏偏是个名叫博比的暗娼,他夜里偷偷爬窗去与她幽会,导致了他成为砸死继父的罪犯。为了逃避罪责,他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活;他走南闯北,干过多种活计,同许多女人睡过觉。造成他不安宁的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白人还是黑人。他努力想变成黑人,黑人不认同他;他本来看上去像个白人,但自己心里又不踏实,因为从小就有人骂他是“黑杂种”。因此,他长达十五年的流浪生涯可视为他寻找自我的历程。他偶然来到密西西比)比州北部地面,闯入了伯顿小姐的厨房。他俩萍水相逢,即使成为情人之后也很少交谈,彼此并不了解,他们走到一起实质上是两个孤苦人的自然需要。所以,当伯顿小姐要按自己的意志改变他的生活时,他坚决不从。于是两人的关系到了尽头,她未能实现先毙了他再结果自己性命的打算,反死在他的剃刀之下。

克里斯默斯的一生是一出悲剧,造成他悲剧的原因,福克纳曾很深刻地指出:”我认为他的悲剧在于,他不知道自己是谁——究竟是白人或是黑人,因此他什么都不是。由于他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种族,便存心地将自己逐出人类。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悲剧,也就是这个故事悲剧性的中心主题: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一辈子也无法弄清楚。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可能发现自己陷入的最悲哀境遇——不知道自己是谁却只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明白。”福克纳正是这样来塑造这个悲剧主人公的。他用了整整七个章节来追述他悲惨的身世和遭遇,让读者了解他为什么杀死伯顿小姐。福克纳还精心塑造了克里斯默斯的悲剧人物性格:他具有悲剧主人公的勇气,尽管他只是一个卑贱的现代流民,却像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俄狄浦斯那样,敢于向命运抗争。他拒绝继父给他的姓氏,坚持对伯顿小姐的要求说“不”,他流浪四方,一直寻找、试验、确认自己是谁。苦恼他一生的问题不是如何维持生存,而是他屡遭命运的打击所留下的创伤。他具有悲剧主人公的气魄,敢于正视现实,杀害伯顿之后他没有逃亡他乡,而在一周之后自动出现在摩兹镇,还去理发店“理了发,修好面,……又进一家商店,买了件新衬衣,一条领带,一顶宽边草帽。”(第15章)这一切表明他从容不迫地走向死亡。直到最后他被珀西追击,临终之际手里握着手枪却没有开枪反抗。福克纳对他最后惨遭杀害的描写也是意味深长的:他倒在地上,”带着安静、深不可测、令人难以忍受的目光”,他的血“像腾空升起的火箭所散发的火花似地从他苍白的躯体向外喷射;他仿佛随着黑色的冲击波一起上升,永远进入了他们的记忆。……这情景将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沉思静默,稳定长存,既不消退,也并不特别令人可畏;……城里又一次响起汽笛的尖锐长啸,尽管受到墙垣阻隔,还是越升越高,超出了听觉的极限。”(第19章)这深沉的笔触,祭奠似的氛围,寄托了作家的无限感叹与同情。

盖尔‘海托华是一个被废黜的长老会派教会牧师。他从神学院毕业后,出于个人的目的执意要求来杰弗生镇供职,因为这是他心仪崇拜的祖父——美国内战时南部同盟军的骑兵,最后丧命的地方;他自幼生活在祖父的阴影里,对现实世界、他的教区和教区会众漠不关心,甚至在布道讲坛上梦呓起祖父光荣的过去和死时的情景。在家里,妻子曾帮助他来到杰弗生镇,但他的生活中没有妻子的地位;他的冷漠使她孤独、绝望、精神失常以及私自出走,造成跳楼身亡的桃色丑闻。他被教会罢免之后拒绝离开杰弗生镇,过着离群索居、晦暗阴郁的日子。这个悲剧性人物同伯顿小姐一样,其悲剧的造成既有自身的责任,也有南北战争和重建时期的影响,两人的祖父都分别留下了难以承受的精神遗产,使他们与社会格格不入,要么被社会遗忘,要么成为众矢之的。与海托华来往的几乎只有拜伦‘邦奇一人。在小说的开头,他在拜伦眼里仿佛是”一尊东方的偶像”,拜伦像虔诚的弟子总是向他请教,并以他为榜样,也过着与世隔绝、独善其身的生活。但是,八月之光涤荡了他们的心灵。拜伦遇到莉娜以后产生了爱情,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真挚的爱情滋润了他长期干枯的心田,怜悯之心使他同情他人,帮助他人。海托华为莉娜接生之后感受到了生命的活力与喜悦,打破了传统的道德观念,开始理解拜伦对莉娜的爱。在拜伦的影响下,海托华甚至同意挽救克里斯默斯,表明他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在小说倒数第二章,我们看到这位在往昔沉溺了一生的可悲人物,终于从沉睡梦幻之中觉醒而且认识到:他辜负了教区的会众,”是我自己做得不对,……说不定是道德上的罪恶”;他应对妻子之死负责,他是“使她绝望和死亡的工具”,他白白地虚掷了一生,”我知道整整五十年来我甚至还没有变成人”。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主要人物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另外三个人物——卢卡斯‘伯奇、乔安娜-伯顿和拜伦·邦奇,对于杰弗生镇来说,都是外来者。虽然他们在杰弗生镇的经历有长有短,遭遇有好有坏,但都与杰弗生镇这个社会有关。

杰弗生镇是《八月之光》的社会背景,克里斯默斯的谋杀轰动了全镇,”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堆又一堆的人群,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来。”(第13章)在其他几个场合:克里斯默斯被捕后的监狱外面,大陪审团开会时户外走廊里,追击克里斯默斯时的广场上,总是挤满了“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这些人不单看热闹,而且三五成群地议论。在公众场合是这样,在家里也一样,”在星期一的晚餐桌上,城里人议论纷纷。”(第19章)对克里斯默斯事件如此,对早年的海托华的事件也没什么两样。而且,整个小说的相当大部分的情节都是从第三者的眼光或民众反应的角度传达出来。因此,小说从头到尾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杰弗生镇是一个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强大、相当封闭落后的美国南方社会。

很明显,这个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教义的清规戒律。它要求生活其中的每个人都按它的规范行事,任何偏离其准则的言论举止都会遭到公众的议论或谴责。这样的社会必然保守封闭、对外排斥,成为产生社会偏见和种族歧视的温床。有时人们会不顾事实,想当然地对事物作出结论:在伯顿被杀的现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曾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告0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一次。”(第13章)任何超越他们准则的举动,出乎他们意料的事实,都会被认为“岂有此理”。克里斯默斯自动地出现在摩兹镇而被捕,”他这样做可激怒了乡亲们。一个杀人犯,竟然穿得周周正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活像没人敢碰他似的,……他像是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更不明白自己是个黑鬼。”(第15章)这样一个社会,个人如果不赞同它,就会受到它的压力,变成双重性格的人;公众舆论可能会被引导利用,兴起迫害风浪,以致成为滋生三K党、珀西·格雷姆一类的法西斯分子的土壤。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杰弗生镇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南方社会。19世纪中叶的南北战争和其后的重建时期造成了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留下的浓重阴影迟至20世纪20年代仍然笼罩着杰弗生镇。种族问题,对”北方佬”的歧视,黑人的权利与地位,仍然困扰着后代。”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一废奴主义者、北方佬,被”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沙多里斯少校在杰弗生镇上杀害。埋葬他们的坟墓还不得不掩蔽起来,”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是他们的仇敌。”伯顿还被父亲带到坟前,要她“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记住我受的诅咒,你母亲受的,还有你自己将会受的,……这是每个已经出生的和将要出生的白人孩子都会受的诅咒。谁也逃脱不了。”(第n章)历史的创伤,南北的分歧,时代的怨恨,尤其是种族歧视和迫害,似乎已经根深蒂固,成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命运。因此,海托华和伯顿的遭遇,克里斯默斯的悲剧,还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重新上演。

当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两方面的。人的因素常常是更主要的方面,人对社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往往会引出不同的结果。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有社会对他的不公,种族歧视的压力,但命运的作对却是注定不变的。”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然套在里面。”在他为社会中的“自我”而苦恼而求索的一生中,他对社会和他人采取了不妥协的顽强态度,可是,他自己也忽视了对社会和对自己的了解,甚至“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直到他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才意识到。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第14章)在海托华和伯顿的情形,可以说伯顿更多的是历史创伤的受害者,一个被社会扭曲了的人物,而海托华虽生犹死地虚掷了一生,则主要应由他自己负责。对莉娜来说,她是自然的幸运儿。她总是得到各地乡亲的帮助,杰弗生镇的乡亲对她也是友善的。正像福克纳在他的其他小说里所表现的那样,他对南方社会的描写是客观真实的,但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所持的态度,则是相当温和的。

福克纳的语言风格

福克纳的文体风格,一向是批评家关注和评论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在30年代。不少英美同行和评论家,就他对某些词语的偏爱或滥用,任意拼合词语,臃肿繁复的文句以及其他怪癖,都不曾放过。在这些文章中,康拉德.艾肯《论威廉·福克纳的小说形式》一文,相当集中而又中肯地谈到了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文章发表于1939年1月,今天读来仍颇能引起共鸣,而且艾肯的评价对读者也不乏指点迷津的作用。因此,不妨多引两段:

总之,福克纳先生的文体,虽然有时很漂亮,而且总是很有趣,但糟糕透顶的地方也实在大多;它无可避免地给温德姆·刘易斯那样敏锐的评论家提供了太容易狙击的目标。然而如果说人们很容易取笑福克纳先生对某几个字或是着了迷,或是漫不经心,或者滥用,或者鹦鹉学舌般老用机械的m-音缀,……那么对于他专门爱用过于繁复的句子结构,却还需要另加评述。

过于繁复也确实过于繁复,这些句子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蔓生的子句,一个接一个,隐隐约约处于同位关系,或者甚至连这隐约的关系也没有;插句带插句,而插句本身里面又是一个或几个插句……仿佛福克纳先生在急促的失望之中,决心要告诉我们,似乎要使每句句子成为一个微观世界。而且应该承认,那样的句法使人困惑和心烦意乱。  使人困惑的是你读完一个句子之后,发现全然不知悬空着的动词的主语是什么——使人心烦意乱的是你必须回头去理出它的意思来,循着一个一个子旬去弄清整个句子的结构,然后终于发现弄不清楚也无所谓,而那晦涩或许是既非纤巧,也无必要。……

然而,尽管有大错误,尽管有坏习惯和有意的坏写法(有意是显然的),他的文体总的说来是极其动人的;读者的确是一直沉浸在那里面,也要一直沉浸在那里;这就值得研究其中的道理。假如我们不是孤立地考虑这些奇怪的句子,不是作为语法上的怪物或拙劣的怪物,而是把它们同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我们立即会发现这些句子所以写成这个样子自有其机能上的理由和必要……

显然,这样的文体,尤其结合了这样一种对方法的关注一定会给读者造成困难;也应该承认,福克纳先生一般并不致力或不大致力于使他高度复杂的“情境”易于被接受或理解。读者简直必须决心下功夫,也可以说共同合作;读者的报酬是确有一种意境将会显形,有一种意义可以抽引出来,而一半的趣味正是在于仔细体会福克纳先生怪异、艰难,又常是那么煞费苦心的构思过程。……

读过福克纳作品原文的读者都会有同感,评论家对他的文体的批评是有的放矢的,不无道理的。然而,他达到的独特风格境界又总是令评论家和读者折服和倾倒。

福克纳自己如何看呢?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福克纳很少在乎别人说些什么,自己也从不加以解释,一味按他自己追求的目标进行创作。可是在获奖之后,他一反常态,在讲演或接受采访时常常谈起或回答各种有关的问题。在回答《八月之光》的写作风格时,他曾这样说道:“我对风格一无所知.我不在心里催促他写出来——我想一个作家有许多事,他没有时间去考虑风格问题。要是他只是想写,没有什么催促他,那么他就能成为—个文体家,但有许多东西催促着写出来的作家们却无暇顾及,只好任其粗放,巴尔扎克就是一个例子。”

在另一个场合,1956年初接受吉恩·斯泰因采访时他却这样谈到风格:“依我看,人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乐为最便。……可是我之所长是文字,所以我就一定要噜噜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纯音乐简单明了就能表达清楚的意思。也就是说,尽管音乐可以表现得更明白、更简洁,可是我却宁可使用文字。我觉得,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就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中仙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

福克纳的以上谈话不仅回答了当场提问,也是对先前不少评论家的指责的间接回答,对读者理解和欣赏他的语言风格也大有助益。看来,形成福克纳独特的语言风格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听从心里的催促纵笔写去,”任其粗放”;二是他“一定要噜噜嗦嗦的用文字来设法表达清楚意思”。他的“粗放”、”噜噜嗦嗦”是显而易见的,但他文中的“惊雷、仙乐”却需要读者“合作”才能领会。纵观《八月之光》的文字,的确不乏“文中惊雷、文中仙乐”。诸如第一章莉娜行进在乡村道上的悠缓和午后时分的凝重气氛,第十九章珀西追击时的紧张氛围及克里斯默斯死亡之际仪式般的描写,第二十章海托华临终幻觉的逼真细微的描绘等,以及更多散见的精彩段落,无不令人叫绝。

福克纳最擅长运用文字的积累效果,他往往以词语铺洒成激流,将读者卷入其间,使其沉浸其中,令人达到忘记词语和语法规则的地步,从而仿佛看见文字积累衍幻成的画面形象。他像一位天才的文字画家,文字在他手里成了色彩,他执意“噜噜嗦嗦”之际正是他瞄准心目中的形象而酣畅地增添色彩、泼洒浓墨的时候。对于福克纳来说,似乎用文字创造形象胜于表达意思。由于他时刻关注“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和“看比听强”的效果,所以他频繁地使用“seem”(看似)、”like”(像是)、“as if,as though”(仿佛是,恍若,好像)、“look”(看上去像)等视觉比拟的引导词语,不断地运用“now”(这时,现在)、”then”(之后,接着,那时)来指示变换的画面或情景,总是把形容词一个又一个地附着在前一个之后,或让分句不断蔓生以致“过于繁复”。

如果说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曾令不少评论家摇头,曾令众多读者感到“困惑和心烦意乱”,那么它简直令译者头痛、叫苦不迭。面对福克纳的作品,有时真叫译者望而生畏,止步不前。遇上那些“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的句子,即使反复阅读解除了“困惑”,拿起笔来用另一种文字表达却又像入了迷宫,找不到出口,或者深陷泥潭,半天动弹不得。汉语与英语的规范大相径庭,福克纳作品的汉译难度是很大的,他的文体风格在译文中很难完全不走样地被复制。译本无论如何只是原著的替代品而已,对福克纳的原著来说更是这样。中国读者可聊以译本作为步入其堂奥的阶梯,但要真正欣赏和研究福克纳的作品则必须直接阅读原文。

蓝仁哲

1998年1月 重庆歌乐山麓

书评(媒体评论)

在密西西比州,八月中旬会有几天突然出现秋天即至的迹象:天气凉爽,天空里弥漫着柔和透明的光线,仿佛它不是来自半天而是从古老的往昔降临,甚至可能有从希腊、从奥林匹克山某处来农牧神、森林神和其他神祗。这种天气只持续一两天便消失了……它使我同忆起那段时间,领略到那比我们的基督教文明更古老的透明光泽。

——威廉·福克纳

我青年时代的一些文学榜样,渐渐地褪了色,我现在不可能再去重读他们的作品了,但是福克纳对我来说,仍然是第一流的作家。

——巴尔加斯·略萨

影响过我的作家很多,可是成为我师傅的,我想只有威廉·福克纳。

——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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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书名 八月之光(精)/福克纳经典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美国)威廉·福克纳
译者 蓝仁哲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44751384
开本 32开
页数 375
版次 1
装订 精装
字数 298
出版时间 2015-03-01
首版时间 2015-03-01
印刷时间 2015-03-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592
CIP核字 2014270100
中图分类号 I712.45
丛书名
印张 11.875
印次 1
出版地 江苏
218
158
24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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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