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义的天平上
2013年春天,中国司法界刮起一股平反冤假错案的“旋风”。
2013年4月,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平顶山中院宣判,被羁押近12年的李怀亮终于重获自由;7月,浙江高院公开宣判,18年前萧山抢劫致死案陈建阳等5名被告人罪名不成立……
发生于南方富庶地区的张高平叔侄案,就是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被撤销原判,在错案的发生地浙江乔司监狱画上圆满句号的。
心灵的震颤
2007年7月,新疆石河子市。
与往常一样,驻监狱检察官张飚和同事来到石河子监狱某监区劳动工地巡视检查工作。几天下来,一个陌生的犯人渐渐引起张飚的注意,30多年的职业直觉告诉他,有情况。
情况对检察系统来说,就是麻烦,就是疑问,就是冤情,就是尴尬,甚至是无情的颠覆。
这个犯人叫张高平,转人石河子监狱后,不愿与人交往,性格孤僻,而且一直喊冤叫屈,成天趴在床上写申诉材料。自人监以来,他从不要求减刑,符合减刑条件,他也不要求。他认为自己不是罪犯,罪犯才要求减刑。在监狱里,犯人见到管教都要报告,自己叫什么名字,犯了什么罪,他从来不报告。一直是这样一个状态。
张飚的眼前浮现出与张高平初见的一幕:
“检察官,我不喊报告。”神情正常的张高平进了办公室显得很平静。说完,张高平蹲在地下。
“你不喊报告就不喊报告吧。”
“你坐在凳子上说话吧。”
“不,我还是蹲着。”
“不要蹲着,坐到凳子上说话。”
张高平勉强坐在凳子上。
“我没有强奸,没有杀人,我不是罪犯,是冤枉我的,我和我的侄子是个体运输户……”张高平痛哭流涕地述说着。
张高平的哭诉如同重锤猛烈击打着张飚的心,这个夏夜,张飚失眠了。尽管类似的哭诉他见过许多,但张高平的神情表明,他不是在作秀。
张高平的案情并不复杂——2003年5月18日,张高平和侄子张辉开大货车从安徽歙县送货到上海,受熟人之托,拉了一位17岁的女孩王冬。凌晨1点多,王冬在杭州西郊下车,第二天被发现死在路边的一条水沟里。张高平和侄子张辉作为重大嫌疑人被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年后,张辉一审被判处死刑,张高平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张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张高平被押送到千里之外的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张辉被押送到新疆库尔勒某监狱服刑。
入狱以来,张高平一天也没有放弃过写申诉材料。几年下来,张高平写的申诉材料已达两麻袋,每个星期寄一份,一个月寄三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月寄,一次贴五张邮票。虽然至今没有任何音讯,张高平依然如故地寄。
从见到张飚起,张高平仿佛暗夜里遇到一丝亮光,他申诉的信心更加坚定了。张飚成了唯一一个默许他不用背犯人“行为规范”的人,也成了唯一一个愿意听他那些“牢骚”的管教干部。他写信给大哥张高发,“我遇上包青天了!”
2007年底,石河子监狱设置了检察长信箱,专门接收服刑人员的意见和投诉,张高平第一时间给张飚写了一封长信和厚厚的申诉材料。在长信的结尾处,张高平表达了自己坚定不移的决心。
张检察官:你一定要帮我,我的这个申诉如果不成功,就是十五年刑满释放后我继续要申诉。我要走到底,不解决问题誓不罢休,死也要死在申诉的路上……
张飚彻夜难眠。为什么张高平一直要喊冤叫屈,始终不服从判决呢?这中间是不是真的有什么蹊跷呢?带着一连串疑问,张飚从石河子监狱再次调阅了张高平的服刑档案。张飚感到张高平的申诉材料内容比较完整,条理比较清晰,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比较客观,目的很明确,还自己一个清白。
张飚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整理后邮寄到原审地司法机关,期待着有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P2-4
千姿百态的呈现
报告文学、广播剧、电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作品,就这样诞生了?
从有创意起,就没有想过能把创意变为现实。这创意得益于一次南方之行。在南方的甘蔗田旁边,大片的甘蔗被放倒,我尝到了咀嚼新鲜甘蔗的快感。之后,来到飘着清香的糖厂,目睹了甘蔗被打成碎片,继而被加工成各种产品发往全国各地。在糖厂的一角,排着长队的拖拉机在拉甘蔗渣滓,说是可以喂猪做饲料或运到地里做肥料。我的脑海里跳出这样一个准确无误的词汇:敲干榨尽!
甘蔗是如此,那么千载难逢的题材呢?
将张飚检察官数年如一日平反张氏叔侄冤案的故事,通过不同的表现形式展示给不同的读者群、观众群,最大限度地发挥题材优势,以此来为推进中国法制建设出把子力气是我的初衷。当然,这种初衷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首先,我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团队——新疆兵团广播电视台、新疆兵团文广传媒集团。是这个团队给予了我坚定不移的支持和温暖无比的力量。如果没有党委集体决定,就没有我的进一步行动。所以说,《无罪》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次,是方方面面的正能量促成了这件事。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绛对我说::‘你们干了一件造福百姓的大事。兵团成立六十年了,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自己的电影。你们实现了兵团电影零的突破,我们检察官们感谢你们!”这温暖的话语我向我强大的团队原汁原味地传达了。没有兵团领导、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公检法司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也是做不到的。最后,亲朋好友们的督促和鼓励使我受益匪浅。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有亲人们的祝福和勉励出现,那是何等的及时和温暖啊。记得一位朋友对我说:你们干吧,拍电影搞广播剧都需要资金,多的拿不出来,十万八万没说的。虽然在组织的统一部署下资金有保证,但这些朋友们关键时刻的肺腑之言也非常给力。
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事情一件一件得到了落实。中间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喜怒哀乐都在这本书里了。
愿这本书能成为电影《无罪》的有效补充和形象生动的延续。
作者
2017年4月30日于北京
让中国法治走向文明的印证
一个案件被拍成电影并荣获国际金奖,这在中国恢复重建法治社会以来的历史中,一定是绝无仅有的。
在刚刚开幕的第50届美国休斯敦国际电影节上,中国电影《无罪》竟然在全世界4000多部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一举夺得了白金雷米奖。事实上,这是全国广大观众期待已久的电影《无罪》公映之后获得的第二个国际奖项。
通过这部电影,我们知道了《无罪》是一个片名。也正是通过这部电影,《无罪》不应该仅仅是一个片名,而是一种法治象征。从死刑到无罪,本身就是中国法治走向文明的一个印证,更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又一次完美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无罪》作为一部电影的创意、本意乃至深意,非常值得研究与思考。
现在,一部电影又变成了一部新书,摆在我们读者面前。我之所以愿意在这里为作者王安润先生(电影《无罪》编剧)写上若干文字表达祝福之意,是因为我与书中所描写的案件之缘以及案件中所出现的张飙检察官与朱明勇律师之缘。许多老读者都知道,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创刊38年来的发展进程中,案例报道始终是我们的传家宝与独门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我们《民主与法制》可谓是不遗余力,坚持不懈。
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在这些已经平反或即将平反的案件中,与许多媒体一样,我们《民主与法制》杂志对此也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
2008年第13期《民主与法制》杂志一篇重头文章《被疑“灭门杀手”终判无罪释放》,让正在石河子监狱获刑的张高平捧读数遍,喜不自胜。然后,又让驻所检察官张飙反复研读,认真对照。因为文章中提到了一位叫做袁连芳的证人作伪证而导致错误判决,而张高平案中的证人也叫袁连芳。于是,一个似乎已经板上钉钉的案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随着袁连芳这个证人的伪证而打开了突破口。
需要说明的是,张高平叔侄案开始复查时,张飙检察官还在工作岗位上。但是,直到2011年他退休了,案子却还没有进展。张飙检察官一方面嘱咐当事人与其推荐的朱明勇律师一定要坚持,另一方面又利用自费旅游的机会前往杭州进行调查与协调。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张高平叔侄案终于在2013年获得了平反昭雪。
2014年1月14日,由正义网发起、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和重点网站共同参与的“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迎着响彻全场的掌声,以票选第一名当选的“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公众熟知的“最美检察官”张飚首先登上颁奖台。作为_名驻监所检察官,他历时5年促使一起冤案得以昭雪,用行动践行着神圣的职业信念,诠释着正义的真谛。
作为现场总点评,我应邀做了如下点评:“一位检察官,已经退休了却还在坚持推动冤案平反;已经退休了却还能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的荣誉称号;已经退休了却还能当选十大正义人物。由此让我们看到,正义绝不是一下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他的获奖,让我们对检察官群体有了更高的期待,对检察官形象有了更丰满的理解,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正义应当具有的高度、温度、亮度。”
因为张飚检察官的获奖,让我们看到了从死罪到无罪,不仅仅是一个案件的神话,而是许多冤假错案期待获得平反的心里话。
浙江张氏叔侄案闻名全国,海内外观众最想知道的是,这样一个被誉为“无懈可击”的“铁案”,是怎样被中国西部一个默默无闻的检察官联合一切正能量,将其彻底推翻,还浙江叔侄清白之身的。期间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主人公又经历了怎样的磨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怎样在剧中体现并逐渐深入人心的?
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张飚在日常前往监狱工作的时,遇上了不减刑、不喊报告、不承认自己犯人身份的强奸杀人罪罪犯——张高平。凭借认真负责工作态度,以及对案件的敏锐嗅觉,张飚一边安抚告诫张高平认真服刑改造,一边调来张高平的卷宗,仔细调查。经过近七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重要的新线索.并与著名律师朱明勇联系试图推进此案重审,却始终没有音讯。张飚退休后,朱明勇日日申诉,此案依旧没能启动重审。
2012年3月14日,在张飚、朱明勇等一批法律人士的推动助力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搜集证据。”
再审法庭终于开庭,张高平及同案侄子张辉被当庭无罪释放。
《无罪》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张飚同志为原型,力图歌颂广大司法干警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恪守公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正义的执著坚守、对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真心维护,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职业道德,深刻诠释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形象与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扎实推进平安中国、法制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令人敬佩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对这个题材特别重视,曾经在政法战线工作多年的兵团党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永辉同志亲自抓这个发生在新疆兵团的故事。他先后组织党委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监狱管理局、八师石河子政法系统及兵团广播电视台的同志四次对电影《无罪》进行了审看,就影片主题、故事情节、和使用的司法程序、法律规范、专业用语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影片出品制作方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
于是,就有了兵团历史上的第一部法治题材电影《无罪》,就有了国内第一部因为一个案件而改编成功的电影《无罪》。
在我看来,电影《无罪》艺术地再现了张飚同志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勤勉敬业、坚持不懈推动浙江叔侄杀人案平反昭雪的感人故事,诠释了一名基层检察官对党忠诚、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的人生追求。显而易见,这部不同一般的影片,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历史意义。
作为一部法治题材影片,《无罪》主题鲜明、结构紧凑、情节曲折、故事感人、艺术性强,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感染力。尤其是该片结合故事情节的演进,从法律专业出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弘扬了法治精神,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来自于法治的正能量。同时,王洛勇、尤勇等演员表演功力深厚,准确把握了角色定位和人物性格,是一部专业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较强的电影作品。
今天,《无罪》背后的故事——图文并茂的图书《无罪》出版了。可以说,这部新书,既是对电影《无罪》的最好诠释,更是对“无罪”作为一种法治理念的最佳诠释。看过电影《无罪》的读者,读了这部新书,将会使你更深入地理解电影《无罪》的本意与深意。如果还来不及观看这部电影,那么阅读这部新作,将会让你更深刻地了解为什么“无罪”是中国法治走向文明的最佳象征。
可喜可贺,是以为序。
王安润著的《无罪》讲述:个体司机张氏叔侄开车送货途中搭载了一年轻女子,随后该女子的尸体被发现。警方很快将他俩抓捕并提审。经过庭审、二审,张氏叔侄最终被判为死刑缓期和15年有期徒刑。在新疆石河子某监狱服刑时,驻监检察官张红旗重新调查该案,并请曾经打赢冤案的律师朱智勇介入了张氏叔侄的申诉。通过多方努力,加之新证据出现,案情出现逆转,最终张氏叔侄被宣判无罪释放。电影《无罪》首映后,在全国法律界引起强烈反响。本书辑录了报告文学、广播剧本、电影文学剧本、评论、创作札记,为广大观众和读者提供一个电影背后的真实故事。
电影《无罪》荣获第50届美国休斯顿国际电影节白金雷米奖。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王安润著的《无罪》分为报告文学、广播剧、电影剧本、评论、创作札记、附录六辑。
作为一部法治题材影片,《无罪》主题鲜明、结构紧凑、情节曲折、故事感人、艺术性强,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感染力。尤其是该片结合故事情节的演进,从法律专业出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弘扬了法治精神,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来自于法治的正能量。同时,王洛勇、尤勇等演员表演功力深厚,准确把握了角色定位和人物性格,是一部专业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较强的电影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