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孩子》是一部反映美国社会风尚的现实主义作品,它以世纪之交的纽约为背景,以纽约知识界一部分精英为线索,写了他们的生活、追求、困惑和失落,写了他们的家庭、爱情和友谊,以及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作者怀着同情以讽刺的笔触揭示他们的内心世界,展示他们的真实自我,同时绘制了一幅纽约社会生活的包括各个层面的真实场景。而作为大都会的纽约正是美国社会的缩影。
小说始于二○○一年三月,终于十一月,其间经历了“9·11”,这一历史事件赋予小说更多的内涵,使小说人物产生进一步的变化,也为读者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纽约新闻界的无冕之王默里·思韦特站在他的秘密情人——他女儿的好友丹尼尔的高层公寓楼的窗前,亲眼目睹了2001年9月11日世贸大楼双子塔的倒塌,于是他穿上衣服匆忙回到妻子身边。作者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以温柔细腻而又辛辣锐利的笔触,描写了美国当代知识界一群精英人物的生存表象和心态。爱欲、事业、畸变、野心和伤痛。多角度的探照和折射,电影式的画面转换和戏剧效果。只有深入阅读,才能真正体会评论界对作者的赞誉:克莱尔·梅苏德的文学天才“远远超出了其同时代的多数作家”。
晚饭吃的对虾和鹌鹑蛋,墨斗鱼汁面,然后是让丹尼尔难以下咽的类似牛排的鸸鹋肉。丹尼尔坐在罗杰和一个英俊的亚洲小伙子——艾托?或是艾克?——中间,他是坐在餐桌另一端的加里的男朋友;加里年龄大些,是个建筑师。卢多维克·西利坐在莫伊拉旁边,他的胳膊搭在莫伊拉的椅子背上,很随便很熟悉的样子。他凑过来和莫伊拉说话,凑得很近,好像在谈什么秘密。丹尼尔控制不住自己,不时朝他们那儿瞅瞅,但直到西番莲冰糕摆上来之前,他也没有朝她看一眼。等到他回过头来朝她这边看时,他那极其动人的眼睛又流露出很开心的神情,而且视线一直没有挪开,倒是她先垂下了眼帘,在椅子上动了一下,装出突然对艾托伎克最近去塔希提岛的旅行产生兴趣的样子。
今晚的这个时刻对于她就像精心安排的一场戏剧,其惟一的目的是与卢多维克·西利见面。如果说有谁像丹尼尔关心她在纽约的朋友那样关心露西,或是罗杰,或是加里,或是艾托/艾克,那简直难以置信。在她看来,这些人都是演员。只有卢多维克,与莫伊拉亲密地交谈着,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不管那意味着什么,只有他才是真诚的。现实,或者说,面对现实,是丹尼尔的信条;虽然说,假如她是一个完全诚实的人,此时此地,她也相信一点魔法。
坐在她身边的罗杰表现很友好,对她很关切。丹尼尔感觉,她的主人是一个自我陶醉的人,他听见自己说话的声音和说笑话时的幽默,就很高兴,也很欣赏那老在手里摆弄来摆弄去的烟斗,在上菜的间隔里抓空就抽几口。他喝起红酒来毫不吝啬,对待她和他自己更是如此,比对待那些座位稍远一点的人要慷慨得多,而且越喝越健谈。
“去过麦克莱伦·维尔吗?这次没去过吧?你什么时间走呢?啊,那好。下一次,你要答应我,下一次去南澳洲,沿葡萄酒路线走一趟。沿海有激动人心的斯库巴潜水,带呼吸器的。你潜过水吗,带呼吸器的?没有,好,我看得出来,你会害怕的。我年轻时潜过很多次水,但你会把自己弄得很狼狈的,非常狼狈。大约在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比你现在大不了几岁——你多大了?三十?嗯,看上去不像,姑娘。这么好的皮肤。这一定是犹太人的优良基因所致——你是犹太人,是吗?是的,不管怎么说,是在大堡礁。那时我和几个朋友一起潜水,那是露西到来之前,她现在怎么也不会让我潜水了。我那时住在布里斯班附近,我的第二本小说——《启示路》,已经快收尾了。你也许不知道这本书吧?不知道,好了。我对这种事情并不自视甚高。当时这本书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反正那趟去大堡礁对我是一个奖赏,你知道,因为活儿干得漂亮,编辑在悉尼急得直跳脚,他发疯似的找我要手稿,可是我说,去你的吧,乔治,在回悉尼之前,我有权庆祝一番,既来之,则安之,你说对不对?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大堡礁,是的。那是我第一次到那里去,坐直升机去的,当然——第一次坐直升机,你若相信的话——我们一共是四个人……”
罗杰一边喝着波尔多红葡萄酒,一边滔滔不绝地海聊。丹尼尔听着觉得他的话越发有点隐晦,她微笑着,发自内心地笑着,上帝知道她笑得十分自然。她一边啧啧地吸着墨斗鱼汁面,剥食着长着触角的对虾,一边不停地微笑着。她意识到,甚至在她从带血的大麦片粥上摘出密实的咬不动的鹂鹋里脊片艰难地咀嚼时,她也在微笑。她一边笑着一边瞅着卢多维克·西利,卢多维克却冲着莫伊拉、露西和约翰在微笑。罗杰去拿甜食时说:“我负责拿酒,我亲爱的,也管收拾桌子。跑堂的。我可以做最棒的意大利调味饭,你从未吃过的,可不是今天晚上,不是今天晚上。”丹尼尔朝艾托/艾克转过身来,了解到他今年二十二岁,在一家时装公司当学徒,他认识加里已经八个月,他们最近刚到塔希提岛度假,玩得十分开心。“非常高更,非常性感。我是说岛上的居民真是性感,没治了。”
“是库克船长最后被杀死的地方吗?”丹尼尔问,她觉得她对当地的文化很熟悉,能说出航海家的名字。
“噢,不,傻妞儿,那是夏威夷。很是不同的环境。完全不同。”艾托/艾克灿烂地笑起来,用手指把头发弄得蓬松,丹尼尔注意到,他的头发有点发蓝,在烛光映射下闪着光亮。“你来这里的时间不太长吧’?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是夏威夷。我是说,我知道那是夏威夷,而且我十六岁就辍学了。”
饭后,大家又回到会客室,艾托/艾克依偎在加里的臂下,活像一只小鸡依偎在母鸡的翅膀之下。丹尼尔心满意足地把酒杯放在桌子上,坐下来抿着白水,在一片温馨朦胧的气氛里,看着客人们悠闲地来回走动着,耳际响着人们谈话的嗡嗡声。当卢多维克·西利过来在她右边的椅子上坐下时,她没有料到,因而有点惊慌——生活带来的惊慌。
“你是为什么事情去纽约啊?”丹尼尔问。
卢多维克凑过来,就像丹尼尔刚才看见他凑近莫伊拉那样:亲热,或给人留下亲热的印象,显然是他的交际方式。但他没有碰她。他把手搭在蒙着紫红色丝绒的椅子扶手上,衬衣袖口映得有点发红。“革命,”他说。
“对不起,你说什么?”
“我在酝酿革命。”
丹尼尔眨了眨眼睛,抿了一口水,想以这种无言的方式暗示他解释解释。她不想给他留下这样一种印象,好像她这个美国人不懂得委婉,也不会说反语。
“真格的吗?真格的,我准备编辑一个杂志。”
“什么杂志呢?”
“《箴言》。”
她摇了摇头。
“当然,这件事你还没有听说过——我还没到那个地步。这个杂志目前还没问世。”
“这可是一个挑战。”
“我有默顿做后盾。我喜欢挑战。”丹尼尔记住了这句话。奥古斯塔斯·默顿,澳大利亚大亨。正忙着买断欧洲、亚洲、北美洲的杂志,都是英语的,而且都是右倾的。敌人。
小巧玲珑的露西,端着一杯咖啡,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以前就干过,丹尼尔。他是一个令人生畏的人物,我们的卢多。他把这个城市里的政治家和新闻记者都调动起来了。《真实的声音》——你看过吗?”
“噢,莫伊拉跟我提起过。我是说她跟我提起过你。”
“我们差不多对任何问题的看法都不一致,”露西一边说一边带着和解的意味朝卢多维克·西利笑了笑,用她那上了黑色指甲油的细嫩的小手点了一下他那穿着紫色衬衫的肩膀。“可是,我的上帝,这个家伙总是让我开怀大笑。”
卢多微微点了点头。“真心的赞扬。走向革命的第一步。”
“你现在就要到纽约去较量一番吗?”
很显然,这一怀疑的问话让他感到恼火。“是的,”他毫不含混地说,他那灰色的眼睛和眼帘紧缩着,死死地,很严肃地盯着她。“是的,我要的。”P8-12
《皇帝的孩子》于二○○六年在美国出版,引起读书界的广泛兴趣和评论界的高度关注。
小说作者克莱尔·梅苏德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母亲是加拿大人,父亲是阿尔及利亚裔法国人。她的童年时代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度过,在美国受教育,毕业于耶鲁大学,获比较文学学位。后去英国剑桥大学学习两年,在伦敦又逗留五年。在那里她结识了詹姆斯·伍德(James Wood),即小说献辞里的J.W.,文学批评家,她的丈夫。他们有两个孩子,献辞里的利维亚和卢西恩,现住在马萨诸塞州的萨默维尔。
克莱尔·梅苏德四十岁,属中青年作家。她的小说《当世界稳定的时候》(1994)和中篇小说集《猎人》(2001)获美国笔会福克纳奖提名,小说《最后的生活》(1999),被评为《出版者周刊》年度最佳小说,和《乡村之声》杂志的“编辑选择”。以上三部小说皆获得《纽约时报》年度著名小说之称。此外,作者还获得多项研究员基金和奖金。她也写短篇小说,为《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等报刊写书评。
克莱尔·梅苏德曾在北卡罗来纳州沃伦·威尔逊学院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写作,在田纳西州塞沃尼南方大学做住校作家,现为阿默斯特学院访问作家。
《皇帝的孩子》是她的第四本小说。
这是一部反映美国社会风尚的现实主义作品,它以世纪之交的纽约为背景,以纽约知识界一部分精英为线索,写了他们的生活、追求、困惑和失落,写了他们的家庭、爱情和友谊,以及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作者怀着同情以讽刺的笔触揭示他们的内心世界,展示他们的真实自我,同时绘制了一幅纽约社会生活的包括各个层面的真实场景。而作为大都会的纽约正是美国社会的缩影。
小说始于二○○一年三月,终于十一月,其间经历了“9·11”,这一历史事件赋予小说更多的内涵,使小说人物产生进一步的变化,也为读者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皇帝的孩子》围绕着三个中心人物展开故事:丹尼尔·明克夫,玛丽娜·思韦特,朱利叶斯·克拉克。他们十年前是布朗大学的同学,九十年代相会于纽约。故事开始时,他们已届而立之年,但在生活上、爱情上以及工作上都没有步入正轨。作为美国名牌大学的文科毕业生,他们自认为是文化精英,怀着焦虑的心情渴望在自己的事业上获得成功,但终归一事无成。
丹尼尔来自俄亥俄州的哥伦布,父母离异。她在纽约做电视纪录片制片人,曾去澳大利亚采访有关当地土著人争取获得经济补偿的题材,以探讨美国政府向非裔美国人赔偿的可能性,终因未被采纳,而不得不遵旨去写关于吸脂手术方面的文章。她在恋爱上没有明确的追逐对象,在澳大利亚采访期间与卢多维克·西利邂逅,曾钟情于他,后因推荐玛丽娜到他创办的《箴言》杂志工作,反而促成了他们的亲密关系并最终成婚。丹尼尔后来与玛丽娜的父亲默里·思韦特产生恋情。但是“9·11”中断了他们的关系。
玛丽娜是默里·思韦特的女儿,她漂亮,条件优越,做过《时尚》杂志的实习生,是纽约引导时尚的性感女孩。靠着父亲的名声,想当作家,与人签约写一本关于儿童服装的书,几年过去,预支款也已花光,书没有写出来,因为担心被索回预支稿费,挣扎而做“最后一搏”。她生活无着,直到三十岁仍然住在父母家里。又不肯找工作,她说:“我担心那会把我弄成一个平庸之辈,和大家一样的人。”她婚姻上不顺利,先和胖子艾尔混了一阵,因艾尔不愿再负担她的生活,抛弃了她。后来,她嫁给卢多维克·西利,因为“9·11”,《箴言》杂志成为泡影,西利独自去英国另谋出路,玛丽娜何去何从尚未可知。 朱利叶斯出生在密歇根州一个叫丹维尔的小镇,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越南人,从布朗大学毕业后不久来到纽约,做了自由撰稿人,为《乡村之声》杂志写书评,因经济拮据也做临时工。朱利叶斯从小就是同性恋,打工期间与老板戴维·科恩坠入情网,搞得火热,因朝秦暮楚,被戴维打得头破血流。恋爱不成,也耽误了写作生涯。
默里·思韦特是著名记者和左倾文人,六七十年代因抗议越南战争和支持人权运动而名噪一时,对美国的内外政策有自己的主张。他在纽约是一个公众人物,被认为是敢讲真话的人,但他给人的印象与他真实的自我有距离。他爱虚荣,夸夸其谈,虽讲人权,但对黑人少年却表现冷淡;他一面追逐女人,一面讲“诚实正直是根本”,同时写书论述《如何生活》。后来遭到卢多维克·西利的诋毁和布狄的批判,卢多维克诋毁他自有他的用心,但布狄对他的批判却值得注意。
卢多维克·西利,澳大利亚人,受澳大利亚大亨奥古斯塔斯·默顿的雇用到纽约创办文化批评杂志《箴言》,他相信《箴言》杂志的“文化暴露”栏目可以震撼纽约文化艺术界,从而掀起一场革命。他追求玛丽娜,与之结婚,雇用她负责《箴言》杂志“文化暴露”栏目的编辑工作,告诉她,登什么都行,“提出质疑的文章。比如,国际笔会是不是一个有意义的机构?或者对现代艺术,纽约艺术界等的另类评价,或者马修·巴尼是不是骗子,诸如此类。”同时公开诋毁玛丽娜的父亲默里·思韦特,认为他是过时人物,是骗子,这无疑是文化精英之间的地位之争。“9·11”粉碎了卢多维克的“革命”梦想,随后他只身去了英国。
布狄(弗雷德里克·塔布),默里·思韦特的外甥,十九岁,幼稚,理想主义者,“他用难以达到的标准要求世界”。有叛逆意识,认为高等教育是闹剧,也不满足于小城的生活,因而从纽约大学奥斯威戈分校辍学,只身赴纽约投奔他所崇拜的舅舅默里·思韦特,想通过自学,实现自立,走舅舅的路,建立自己的知识分子的生活。当发现他舅舅的弱点和不轨行为时,他恍然大悟,默里不是值得他崇拜的人,于是,他写文章对他进行揭露。他认识到,“默里的伟大并不在他的言论,也不在他的行动,而就在他有能力说服人们,让人们相信那种伟大,自然是始于他的伟大,默里,这块虚伪土地上的皇帝,从奥斯威戈到曼哈顿中心以及更远的这块土地上的皇帝——肯定无疑,甚至是默里,特别是默里,将会被这个推翻。”这如同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里的孩子喊出“皇帝没穿衣裳”。
“9·11”之后,布狄离开纽约,来到迈阿密,他要摆脱“控制”,做到“绝对不为人知”,“绝对的没有亲戚。没有背景。在各种意义上的真正的依靠自己。”因此,他要为自己取一个全新的名字,从随身带的《没有个性的人》中取其主人公阿尔里奇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取“新”字作为姓,于是布狄变成阿尔里奇·新。“他把穆齐尔的书,第一卷,放在床头桌上留给别人去发现,并对封面上那个困惑的、朦胧的面孔默默告别。”然后,离开了迈阿密的宾馆。
小说结尾时说,“这一次他准备好了。这个正在行动的人就是他将变成的人:这也是项事业: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有个性的人。阿尔里奇·新。伟大天才们的传记都是最简短的,他对自己说;而且,要让他们大吃一惊。是的,他会的。”
布狄应该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他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人物;他是与“皇帝”默里·思韦特产生矛盾的主要人物;他是“9·11”之后变化最大的人物;他所读的书(包括爱默生的论文集和小说《没有个性的人》),以及他所取的新名字(阿尔里奇试图通过研究中世纪神秘主义文学打破传统科学、道德和伦理的束缚),对于认识布狄都有启迪。小说结尾时,他一方面铭记爱默生的“伟大天才们的传记都是最简短的”,一方面又要“让他们大吃一惊”,他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些都给读者留下思考的空间。 以上是书中六个主要人物,作者在他们之间自如转换叙事视角,通过心理描写和内心独白,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塑造了一群有权利的文化精英的形象,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正面或反面形象,而是小说人物在特定历史时期展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面貌。他们失去了天真和自我,失去了方向和目的,生活中充满焦虑和苦恼,历史事件又加重了他们的尴尬境遇。对于这些人物,作者的叙事语气里虽多讽刺,也不乏同情之心。
小说的写作有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描写人物性格的多角度,多侧面,创造特定背景之下的符合实际生活的形象。实际生活中的人物既有优点也有不足,既有正面的东西也有反面的东西,这在小说的主要人物身上都有体现。默里·思韦特虽有虚伪的一面,但在六七十年代曾写文章抗议越南战争,支持人权运动;当沉溺于同性恋而疏远昔日朋友的朱利叶斯遭到科恩痛打之后,玛丽娜说,“……他以为他是谁,竟敢这么干?”丹尼尔说,“是权利。”此时朱利叶斯深感被歧视的不公平,说:“……近来好像人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可以用权利,这个神秘的天赐,来解释。而我倒要知道,我为什么在这个权利竞争当中被漏掉。是因为我来自中西部吗?丹尼,给我解释解释。”
奥地利作家罗伯特·穆齐尔说,“一个国家的居民至少有九重性格:专业的,公民的,社会等级的,地理的,性的,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也许甚至还有私密的。”一个人在这些不同的方面表现出不协调的性格是可能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二、人物的外在表现与内心活动交织在一起。小说里有大篇幅的心理分析和内心独白,具有明显意识流特点的写作手法。这在阅读上可能会有与读传统小说不同的感觉,但读进去,就会发现作者对人物心理活动分析得合情合理,表达得细致准确,在这个意义上,也能产生阅读的愉悦。
三、叙事语言有口语化的特点,也有结构错综复杂的特点。这一方面看出作者在表达复杂的内心活动时对英语驾轻就熟的高超技巧,也为阅读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因此,阅读时需理清故事线索,分清句子的主干和插入成分,慢慢品味其特有的叙事方式。
小说作者说,“我总是让我的读者既感到满意也受到挑战。”至于怎样阅读和欣赏这部小说,怎样领会它的内涵及写作艺术,我相信读者会接受作者的挑战,做出自己的解读。
刘士聪
二○○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