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花木兰替父从军
说起女扮男装,我们至少会提到两个相关的故事一一《女驸马》和《花木兰》,可以说这两个故事已经广为人知,家喻户晓了。与后来所发生的中性化时尚不同,这两个故事只是个案,一个对应在安徽的黄梅戏里,另一个对应在河南的豫剧中。
“……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为国杀敌是代代出英贤,这女子们哪一点儿不如儿男?”这是河南豫剧中的著名选段《谁说女子不如男》中的唱词,可谓唱出了巾帼英雄花木兰保家卫国的英雄气概。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发生在北魏时期,北魏由鲜卑拓跋族部建立,西晋末年曾被封为代王,后为苻坚所灭。苻坚在淝水之战失败后,拓跋氏复国,改国号为“魏”。
虽然“魏”经过了五六十年的征战,结束了“五胡乱华”,统一了黄河流域,但仍然经常遭到北方游牧大国柔然国的南侵,战火连年不断。如《木兰诗》的开头就记录了当时朝廷的燃眉之急——征兵:“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可见战事之急迫!在“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的情况下,花木兰暗下决心瞒着父母连夜奔赴前线。
冲锋杀敌从来都是男人的事情,如果说和女人有什么关系,无非也还是因为男人。所以我们今天见到的很多闺怨诗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写成的:自己心爱的夫君在前线保家卫国,女子在家里思念自己的丈夫(“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等就是最真实的写照)。当年女子不可能涉足军营,那么花木兰是怎样将自己打扮成“名副其实”的男儿的呢?这不禁让现代人惊诧不已。但我们知道这个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我们只知道木兰确实做到了,而且“青史留名”了!为了能保家卫国,花木兰义不容辞将女装改戎装,像真将军一般驰骋沙场。“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花木兰穿着戎装后的飒爽英姿和带兵打仗的豪迈气概在这几句诗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仿佛见到了那一位驰骋疆场、奋勇杀敌的的花将军!
多年后,凯旋的木兰辞谢了可汗的赏赐,也不愿在朝为官,她将荣华富贵轻轻抛下,只愿驰千里马,早日还故乡。“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着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出门看伙伴,伙伴皆惊忙。”(至此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这个过去十多年枕戈待旦的“将军”终于回到了自己的闺房。姐姐早已将镜子擦亮,还摆出了昔日的装饰首饰。木兰卸下盔甲理红妆,轻轻褪去缠裹多年的束胸,换上了美丽的衣裳。在《女驸马》中穿着男装的冯素珍被赞“貌胜潘安”,而花木兰穿了军装使得伙伴们纷纷赞叹:“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是啊,这就是服装装扮的效果!
我们来看看北魏时期的军装:
由于冶铁技术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兵防护服中出现了比秦汉时期更完备的钢铁铠甲。北魏时期的军装比较典型的有简袖铠、柄裆铠及明光铠等。筒袖铠一般都用鱼鳞纹甲片或龟背纹甲片,前后连属,肩装筒袖;头戴兜鍪,顶上多饰有长缨,两侧都有护耳。柄裆铠的形制与柄裆衫比较接近,但材料则是以金属为主,也有兽皮制作的(图3—4一1)。据记载当时武卫服制有“平巾帻,紫衫,大口裤,金装柄裆甲”“平巾帻,绛衫”“大口裤褶,银装柄裆甲”。穿柄裆铠,除头戴兜鍪外,身上必穿裤褶,少有例外。魏晋的铠甲最普遍的形式是柄裆铠,长至膝上,腰部以上是胸背甲有的用小甲片编缀而成,有的用整块大甲片,甲身分前后两片,肩部及两侧用带系束。胸前和背后有圆护。明光铠是一种在胸背装有金属圆护的铠甲。腰束革带,下穿大口缚裤。到了北朝末年,这种铠甲使用更加广泛,并逐渐取代了柄裆铠的形制。因大多以铜铁等金属制成,并且打磨得极光,颇似镜子。在战场上穿着这样的铠甲,由于太阳的照射会发出耀眼的“明光”,故又称“明光铠”(图3—4—2)。这种铠甲的样式很多,而且繁简不一,有的只是在柄裆的基础上前后各加两块圆护,有的则装有护肩、护膝,复杂的还有重护肩。身甲大多长至臀部,腰间用皮带系束(图3—4—3、图3—4—4)。
北周将领蔡佑与北齐的军队在邙山大战时,就是穿着这种明光铠指挥作战的。蔡佑着明光铠奔击,所到之处一团亮光,使得北齐那一方的将士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吓得士兵丢盔弃甲,四散而逃。北齐营中都说“这是一个铁猛兽啊”,可见当时这种铠甲还不是很普遍。一直到了南北朝后期,这种铠甲才开始普遍起来(图3—4—5~图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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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枚缝衣针说起
1930年在北京房山县周口店,发现了作为晚期智人的山顶洞人遗址。其中有一枚被认定为一万八千年前的骨针,长8.2厘米,最细处直径0.33厘米,针身圆滑而略弯,针尖锐利,尾端有直径0.3厘米的针眼(图1)。专家推测,此针需经切割、刮削、打磨与挖孔等多道工序精制而成,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缝纫工具。令人自豪的是,论工艺要比欧洲文明同时期的发现高超许多。这枚骨针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是表明山顶洞人已经掌握骨针编织与缝纫技术的买证。
我们可以推测,大概在一万八千年前的某一天,一群山顶洞人用砍砸器(即石块)围捕到一头鹿。回到巢穴后剥皮吃肉,然后女性山顶洞人用刮削器(即锋利的石块)刮去依附在鹿皮上的脂肪,用牙齿将皮咬软(为什么干这活的是女性呢?因为围捕狩猎的是男性),再用裁断器(更锋利的石块)将皮分割成她们所需要的形状,最后把分割后的皮用这枚骨针缝制起来……
河南省博物院、山西丁村民俗博物馆、西安半坡博物馆都藏有更早时期的旧石器——约五万至十万年前的人们所使用过的砍砸器与刮削器等,由于这些工具是打制而成,故相对于后世精致的磨制石器而被称为打制石器或旧石器。专家们设想当时的人们用这些石器去狩猎,然后“食其肉、寝其皮”。其中,砍砸器发挥的是“武器”的作用,刮削器发挥的是“工具”的作用。由于没有发现可以裁断毛皮的工具,因此可以推测此时的原始居民的皮衣是整幅的、未经切割的、随机形状的(可以理解为如果在狩猎的过程中砍断了鹿腿,那么这就是一块三条腿的鹿皮衣)。著名考古学家宋兆麟亦举例说明:“在贵州和云南北部彝族地区有一种羊皮袄,是由一张整皮做的,保留了羊的外形……这是远古披兽皮的遗风。”
后来在原始居民的劳动工具中发现了裁断器,即较为锋利的石头,专家们推测这是用来切割毛皮的,从而可以获得更加符合原始居民主观愿望的形状。几乎与此同时还发现了他们的无孔针,即没有针眼的骨针,这就可以回答一个天真的孩童对“铁杵磨成针”的传说的质疑——针眼怎么磨?无需磨,因为本来就没有针眼。
这种“妇人不织”“衣毛而帽皮”的状态是建立在“禽兽之皮足也”的前提之下的。但是好景不长,人们很快就进入到“禽兽之皮不足”的状态,人们必须思考服装材料如何变革的问题。思考的结果就是试图从植物中寻求新材料。
前文所提到的山顶洞人的骨针以及后来西安半坡氏族遗址的骨针应该都是这次思考的成果之一。半坡遗址出土了两百多枚骨针,最长的超过16厘米,最细的直径不到0.2厘米,针眼直径约0.05厘米,这些数据一方面表明了钻孔技术的高超,另一方面表明了其牵引的“线”可能是仔细劈分过的植物纤维捻合的股线。之所以会产生的这样的成就,是因为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在进行广泛植物采集与原始农耕的过程中,与植物打交道越来越多,对于植物的使用越来越有心得,于是掌握了植物纤维的编织与纺织技术,从而开始了“去皮服布”的历史。
从服装的结构来看,服装发端的过程是一个“整”一一“分”——“整”的过程。第一步“整”,是指出现裁断器具之前的不规则的随机形状的整块兽皮形态;第二步“分”,是指裁断器具与无孔针出现后,人们能够把整幅兽皮进行拆分;第三步“整”,是指有孔针出现后,人们可以相对自由地进行缝纫与连缀工作,使服装更加符合他们的需要与主观意志。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对服装这个对象的掌控越来越细致的过程,就是一个越来越能够体现人的主观意志的过程。这个过程与这种行为具备了初步“设计”的意识。
从服装的材料来看,服装发端的过程又是一个由“动物材料”逐渐向“植物材料”转化的过程。因为起初“人寡而禽兽众”,后来“人众而禽兽寡”,所以起初“妇人不织”发展到后来“男耕女织”。但这不仅是一个被动地满足自身物质与生理需要的过程,同时也还是不断探索、开拓与利用自然的过程。人们从自然界中不断开发与吸取新的养料,用于自己的生活,当然也包括用于自己的着装。所以今天的专家认为,服装材料的这个变革是人类由愚昧迈向文明的标志之一。与“黄帝始去皮服布”的记录完全一致,中国文明史的上下五千年恰好就是从这里开始算起的。
张竞琼、曹康乐编著的《华夏服饰文明故事》以璀璨浩瀚的中国服装史为蓝本,从中选取了部分经典服装形制、服装风俗、服装言论、服装变革予以梳理与解读,尤其重点记录了其中一些富有戏剧性的人和事,试图通过一个别致有趣的视点来观照中国服装的演变历程。本书可作为服装爱好者、相关专业师生的参考读物以及中小学生的课外读物。
张竞琼、曹康乐编著的这本《华夏服饰文明故事》是介绍与传播中华服饰文化的通俗类读物。通过一个个与服装相关的轶闻故事将中国服装史的发展历程串联起来,介绍了中国历代服装的基本形制、色彩、衣料与等级制度,梳理了其从上古时期发端,历经秦汉、魏晋、唐宋、明清与近现代的发展脉络。由于附带了情节丰富的服饰文明历史故事,所以本书通俗易懂、生动有趣而内涵丰富、可读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