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1章 基督教神学文化对刑事诉讼影响的核心要素I:“良心与圣灵”——公元1世纪一13世纪/21
1.1 圣灵/22
1.1.1 旧约中的圣灵/22
1.1.2 新约中的圣灵/24
1.1.3 后使徒时代的圣灵/30
1.2 基督教的良心/32
1.2.1 前基督教时代的良心/32
1.2.2 基督教良心/34
1.3 中世纪良心与圣灵的缺失/43
第2章 基督教神学文化对刑事诉讼影响的核心要素II:血罪观念/5 2
2.1 基督教文化中的“血罪观念”与刑事司法观:法官等于谋杀犯,刑事司法等于谋杀/52
2.1.1 基督教的“血罪观念”/53
2.1.2 基督教刑事审判观:对死刑、流血判决的排斥/56
2.1.3 对刑事审判行为的恐惧与拒绝/61
2.2 “血罪观念”与早期审判正义化原则的形成/62
2.2.1 从“血罪观念”到刑事诉讼:《约翰福音》5:30与安布罗斯的贡献/62
2.2.2 奥古斯丁“法官身份区分”与布道篇351/65
2.3 “血罪观念”与“良心”对西方刑事诉讼的影响/68
2.3.1 “程序杀人之道”/68
2.3.2 “血罪观念”与“公共良心”:刑事诉讼、证据法的神学根基/70
2.3.3 “圣灵等于良心”、道德意义上的“良心”与两大法系的实质差异/90
第3章 “血罪观念”与神明裁判:6世纪一13世纪的世俗重罪司法/91
3.1 神明裁判制度之前的裁判方式/91
3.1.1 罗马共和时代的证据制度/91
3.1.2 帝国时代:从自由评价证据到初见端倪的法定证据/93
3.2 中世纪神明裁判的“非理性之维”:为司法者提供免受“血罪”惩罚的设计旨趣/94
3.2.1 事实、法律、判决结果的一体性:避免事实裁判、法律适用的概括性司法设计/95
3.2.2 对案件事实裁判的故意规避:流血案件“非理性证据制度”V.轻罪、民事案件理性证据/96
3.2.3 程序模式、证据方法与犯罪类型对应化:减少、杜绝司法者对程序法、实体法适用的主观介入与司法裁量/103
3.2.4 不确定的中间判决,“判决先于证据”的倒置司法模式:减轻司法者罪感的特殊程序设计/105
3.3 中世纪神明裁判的“理性之维”:获致案件真实、实现实体正义的方式——以形式理性、数字理性实现实质理性/107
3.3.1 推定制度的特殊功能:上帝的审判还是人的审判?/108
3.3.2 数字理性与形式理性:实体判决、证明标准的客观化、数字化——从质到量的转换,实体判决的预先设定/112
3.3.3 形式理性、数字理性实现实质理性的保障基础与特殊机制/118
第4章 天主教决疑法(良心原则)与欧洲大陆纠问制精神/123
4.1 12世纪至13世纪“良心”的分化与中世纪自然法的命运/124
4.1.1 12世纪阿贝拉尔/124
4.1.2 彼得·伦巴第:理性火花;Synderesis的导入者/126
4.1.3 Stephen Langton:Synderesis=抽象原则,理性=具体情况/129
4.1.4 Philip the Chancellor:Synderesis与Conscience的区分/129
4.1.5 Bonaventure:Conscientia=永不出错、抽象的Synderesis+出错的欲望和错误的理性/134
4.1.6 阿奎那:Conscientia=从抽象原则到具体案例的运用=实现原则的行为/140
4.2 16—17世纪天主教决疑法/151
4.2.1 “可能性原则”的提出/152
4.2.2 “可能性原则”的完善/155
4.3 天主教决疑法及其路径对纠问制、证据法的影响/156
第5章 欧洲大陆纠问制/163
5.1 纠问制创制的原因/163
5.2 事实调查模式的选择:欧洲大陆与英国/166
5.3 欧洲大陆“秘密、分别调查证人”模式的构建/172
5.4 走出法庭大门:General Inquisition与Special Inquisition之区分/174
5.5 Special Inquisition阶段:传闻规则中“证人=法官”、“证人证言=司法判决”/185
5.5.1 古希腊/189
5.5.2 前基督教时代的罗马法:共和、经典时代传闻规则的缺失/192
5.5.3 帝国后期的罗马法:/196
5.5.4 教皇格里高利一世的教会法传闻规则:第二部曲的谱写/204
5.5.5 9世纪造假者的《伪艾西多尔教令集》:传闻规则的强调及其功能——第二部曲的高潮与普及的基石/209
5.5.6 9—12世纪教会法正当程序的发展:第二要素的推广/218
5.5.7 11—12世纪的注释法学派、罗马教会法学家的尴尬:“知道的”V.“看到的、听到的”,“听到的”V“传闻”/224
5.5.8 13世纪后期传闻规则在大陆世俗刑事审判中的功能转变:
“证人证言”代替“事实裁判”,“证人”代替“法官”——传闻规
则第三部曲的完成/231
5.5.9 英国“证人代替法官”:知情陪审团与传闻规则的双轨制——一个附带的考察/263
5.5.10 小结:传闻规则发展三部曲与证据法学的反思/264
5.6 上诉制度:重审型上诉;当然上诉制度/272
5.7 求助庭外专家与案卷移送制度(Aktenversendung)/280
第6章 16—17世纪清教决疑法、良心原则对英国宪政、刑事司法的影响]/284
6.1 “血罪观念”与死刑案件中陪审团制度传统的形成:笼统判决之形式;无罪判决上诉制度的缺失/284
6.1.1 具体判决V.笼统判决;事实问题V.法律问题/285
6.1.2 无罪判决上诉制度的阙如/291
6.2 英国国教、清教的决疑法与良心原则:陪审团转型的神学背景/293
6.2.1 英国国教Caroline神学中的良心和圣灵/294
6.2.2 清教决疑法中的良心和圣灵/297
6.3 英国决疑法和良心原则的特点及其对宪政、刑事诉讼、证据法的贡献:基于和欧洲大陆天主教的比较/304
6.3.1 良心的定义和功能/304
6.3.2 避罪的路径选择及其影响:自由主义V.权威主义/309
6.3.3 自己正确的良心V.他人错误的良心/322
6.3.4 英国与欧洲大陆:“个人良心至上”v.“公共良心至上”/324
6.3.5 英国“知悉事实”意义上的良心义务:服从知悉的事实真相还是服从(伪)证据/331
6.3.6 英国与欧洲大陆:内在的个人良心V.外在的自然法/339
6.3.7 英国“知悉上帝旨意”意义上的道德良心之义务:“服从上帝
(个人良心)还是服从人(世俗权威、世俗法律)?”/345
6.3.8 基督教良心的外在义务与世俗法律的合宪性推定:为了上帝而服从世俗法律/372
第7章 英国神学中的良心原则与17世纪陪审团角色的转变:从“血罪责任
承担者”到“自由堡垒”——事实与法律的区分与融合,笼统判决与
具体判决(I)/381
7.1 “平等派”李尔本系列案件对陪审团的影响/383
7.1.1 平等派的宗教背景:平等派的良心与抵制专制义务/383
7.1.2 1649年前李尔本审判:反对议会审判,坚持陪审团审判事实问题、法官裁判法律问题/390
7.1.3 1649年审判及其争论/393
7.1.4 1653年审判/403
7.2 贵格教William Penn and Mead案件:
良心与法律,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笼统判决与具体判决/415
7.2.1 惊心动魄的法庭审判:陪审团良心与不正义法律的博弈/415
7.2.2 1670—1671年对Penn案件的争议和辩论:法律问题
V.事实问题;具体判决V.笼统判决;惩罚陪审员的正当性/423
7.3 沃恩法官与布谢尔案件:伟大的法官与良心至上的陪审员/445
7.4 1678—1688年辉格党诽谤罪、叛国罪案/459
7.4.1 Benjamin Harris案件与John Howles的The Englishrnans Right/461
7.4.2 Francis Smith煽动性诽谤罪案与Hawles的The Grand-Jury-Man's Oath and Office Explained/473
7.4.3 1681年叛国罪审判及其争议/475
7.5 1688年七教士案:目的、恶意的事实归属/500
第8章 英国神学的良心原则与18世纪陪审团角色的转变:从“血罪责任承
担者”到“自由堡垒”——事实与法律的区分与融合,笼统判决与具
体判决,上诉制度的模式(II)/504
8.1 1704—1752年:回归17世纪司法传统/505
8.2 1752—1763年:William Owen案件及其争议/506
8.3 1763—1783年John wilkes和Junius系列案/516
8.3.1 No.45 of The North Briton/517
8.3.2 Junius系列案/527
8.4 1783—1793年:William Shipley(St.Asaph)案
与1792年Fox Llibel Act——尘埃落定/536
第9章 历史的经验/561
9.1 千年历史的一个“悖论”:西方刑事诉讼两张面孔的形成
——基于基督教良心的两个“含义”/561
9.2 宪政框架中的刑事诉讼及其使命:圣灵、良心与司法权/570
9.3 罪与罪者的分离,关爱“迷途羔羊”/581
9.4 现代哲学理性主义传统与内部之眼的再造/587
9.5 中世纪“正当程序”的三重维度与司法“整洁性”/589
9.6 中西诉讼文化的比较:画蛇添足的小结与寥寥数语/595
参考文献/604
致谢/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