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养大了四个儿子,名叫汤玛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由于我手头没有材料,我将把我记得的给你写出来,如果这些资料在我离家以后还不曾遗失的话,你可以从记录中找到更详细的材料。
汤玛斯被他父亲培养成了一个铁匠,但是他天生聪颖,当时该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了同样的鼓励),他就获得了担任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影响的人,也成为他本村和诺桑普顿城镇以及他所在的州的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有许多事情都和他有关。他还得到了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
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正好是我出生之前的整整四年。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我还记得,你非常惊异,因为这一切很像你所知道的我。
“如果他在您出世的那一天去世,”你说,“也许有人会认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学了染匠,我相信是染呢绒的。本杰明当了丝绸染匠,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生性聪明。我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曾渡海来波士顿找我父亲,和我们一起住了好几年。他活了很大一把年纪。他的孙子萨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来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的朋友和亲戚的诗。下面寄给我的这首诗,就是一个实例。
他自己研究出了一套速写术,并教给了我,但是我从来没有练过,所以现在全忘了。我的名字就来自他,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特别好。
他非常虔诚,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讲道,并用他的速记法把他们的讲道内容记下来,他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还是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从他的地位来讲他关心政治的程度或许还有些过分了。
最近,我在伦敦得到了他搜集的从1641到1717年间重要的政治事件手册。从标明的序号来看,有许多册已经散失了,但是还留下了对开本八本,四开本和八开本二十四本。~个旧书商人得到了这些书,因为我有时来他这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就把它们送给了我。看来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至今已经五十多年了。在书的空白边上,有许多他的注解。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投身于宗教改革运动,而且在玛丽女王统治的整个时期一直坚持信仰新教,当时他们狂热地反对教皇,所以有时会遭受迫害之险。他们有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管它,他们将它打开,用细带子绑在一个折叠凳的底部。当我的高祖父对全家人读经文时。就把折叠凳翻过来放在他的膝盖上,然后翻动带子下面的书页。
他的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放哨,如果看见宗教法庭的官员走过来,就提前通知。这时,凳子又被重新翻过来,四脚落地,《圣经》又像以前一样藏好了。这些事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末期,这个家族还是一致信奉国教。但是,那时有一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义而被开除了教籍。他们在诺桑普顿举行会议。本杰明和约西亚改信了他们,而且一生不变,但家里的其他人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西亚很早就结婚了,大约在1682年,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迁到了新英格兰。由于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致使我父亲的朋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打算移居到新大陆,我父亲答应陪他们一趁去那里。他们希望在那儿能自由地信仰他们的宗教。
在新英格兰,这位太太又生了四个孩子;他的第二任妻子又生了十个,共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阵子,他的餐桌旁围坐着十三个孩子。这十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而且都已成婚。我是幼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
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叫阿拜亚·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我的外祖父,则是新英格兰最早期的移民之一。他曾被克顿·马休在其《美洲教会史》中表扬过,称他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种即兴短诗,但只有一首得以发表,我在许多年以前曾读过。
这首诗写于1675年,用当时民间流行的体裁写成,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它拥护信仰自由,支持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指出殖民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并规劝当局废除那些残酷的法律。P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