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00
去和兰欣桐约会的头天夜里,林皓辰做了一个悲伤的梦,他梦到了苏婧依。
在他们相恋的那些日子,苏婧依总说自己白天忙工作,脑子想的全是他,晚上闭眼睡觉,还常常梦见他,她的世界已完全被他占领。每次梦醒后她总要抱着林皓辰肩膀撒娇,老公,我梦到你了,你有没有梦到我呢?林皓辰不想撒谎,告诉她没有。苏婧依会因为这个答案而不高兴,林皓辰在半梦半醒中伸手抚摸她的脸说,你睡觉梦到我,睁开眼睛就能看到我在你身旁,不挺幸福的么。为什么你还不知足。梦是不由人的。苏婧依追问,那你梦到什么了。林皓辰知道再往下说,她听了就更不高兴,就告诉她,我很少做梦。
这次他撒谎了。
他经常做梦,清醒后也会记得梦的内容,只不过这些都不能告诉她。念大学时读弗洛伊德,梦是人们被压抑欲望的曲折表现。苏婧依梦到他,是因为她爱他,无时无刻不想见到他。林皓辰没有梦到她,是因为他的世界里不仅有她,还有更多重要的事,更多重要的人。他知道这不公平,随着他在她的爱情泥沼里越陷越深,他终究会梦到她。
在梦里,林皓辰回到了大学时代,他坐火车去长沙看苏婧依。两人刚碰面就紧紧地抱住对方舍不得分开。他们像从前恋爱时那样去江边吃美味的烤鱼,喝冰凉的啤酒,吃饱喝足之后沿着湘江散步,玩到很晚,两人才去找住的地方。可这是个周末,学校附近的旅馆被学生情侣占满,两人跑了很多家都没有空房。最后苏婧依走不动了,向林皓辰撒娇,让他背她,林皓辰答应了。她站在路边的台阶上,搂他的脖子,趴在他背上,双腿盘在他腰间。林皓辰背着她往前走着走着,似乎已经意识到这是个梦境。在现实当中,他只背过她一次,那是因为爬香山太累,平时无论苏婧依怎么撒娇,他连包都懒得帮她提。后来,两人打车去远离大学的市区,终于找到了有空房的酒店。前台登记完,服务员带他们去看房。林皓辰觉得那根本不能住,房间无比大,几十张床铺一个挨着一个整齐地摆着。林皓辰问服务员有没有单独的客房,服务员说青年旅馆都是这么住的。苏婧依说,亲爱的,今天你已经很累了,要不我们就凑合着住下,明天再去找其他酒店吧。林皓辰摇着头,摸着苏婧依的脸,告诉她,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酒店,这不是真的,我们是在梦里。苏婧依嘴唇抽搐着,泪水顺着眼角滑落,老公,你终于梦到我了。
醒来后,外面还一片黑暗。林皓辰靠在床头,趁着月光摸到火机,点支烟缓慢地吸。他脑海里不停回荡苏婧依那句话。抽完烟,他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件事,重新躺回床上,枕头凉凉的,他伸手抚摸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在梦里哭了。他闭上眼睛,想重新回到那个梦境,却徒劳无功。半梦半醒之中,耳边忽然又响起那个撒娇的声音。
“老公,我梦到你了,你有没有梦到我呢?”
“我梦到你了。我知道肯定会梦到你的,只是没想到这梦来得太迟了。”
林皓辰下意识地伸手,停在半空,他愣住了,这次他没有撒谎,也就不用再去哄她。其实她早已不用他去哄,也不用任何人哄了,林皓辰收回手擦擦眼角。
在苏婧依死后,他第一次落泪。
林皓辰再次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拉开窗帘,刺眼的阳光落在地板上。他伸个懒腰,望着窗外发呆。北京的白天喧闹依然,近处街道的叫卖声、音乐声和远处汽车喇叭声、发动机引擎声交织着,混缩为城市的噪音墙,偶尔有救护车的警报声穿墙而过,刺激着人的耳膜。这是个居住着三千万人口的拥挤城市,每天都有怀揣梦想的人涌入,也有心生绝望的人离开,有不计其数的人出生,也不计其数的人死亡。
林皓辰在凌晨梦境里体会到的悲伤,在庞大的城市机器运行中,显得那么地无关紧要。林皓辰离开窗户,去浴室冲澡。昨天回到北京,今天是周六,他得把浑身上下好好拾掇一番,神清气爽地去赴兰欣桐的约会。
兰欣桐是林皓辰的新女友。
准确地说,是还未确定恋爱关系的女性朋友。她在作协工作,林皓辰因为一篇小说获奖,去上海参加颁奖与她相识。兰欣桐是组委会的工作人员,负责与林皓辰联系约稿。颁奖当天,林皓辰不小心喝醉,睡到下午,看到她的信息,就约她一起吃晚饭。兰欣桐身材高挑,相貌出众,有才华而又不做作,让林皓辰怦然心动。当时苏婧依弃他而去,林皓辰过着备受煎熬的单身生活,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上谁了。兰欣桐的出现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吃完晚饭,他和她聊天散步,两人的共同话题多得聊不完,沿着淮海中路一直走到了外滩,他想尽一切办法,才博得兰欣桐一吻。
那个夜晚之后,林皓辰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他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可他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感觉,约她见面,却总是遭她拒绝,后来,趁她去武汉出差。林皓辰赶去看她,两人才算有了更加亲密的接触。
自此之后,两人经常像朋友那样见面、吃饭、逛街,和朋友不同的是,他们会在一起过夜。周围的人早已把他们当成情侣。这样相处了一段时间,林皓辰觉得好像少点儿什么:他们并没有确立任何的关系。作为男生,林皓辰觉得自己该主动一些。圣诞节前,他接她下班,约她去看话剧,打算中场休息时候跑出去买束花回来表白,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没想到,苏婧依的电话来了,把这件事彻底搅黄了。
林皓辰回忆着事情之间的种种联系,当初如果不是苏婧依有一天忽然说“我想好了,我想放下这段感情,自己出去走走,林皓辰你自由了”,林皓辰也就不会去找兰欣桐。
苏婧依旅游结束之后,又回到北京,告诉林皓辰,她根本离不开他。林皓辰想和她撇清关系,苏婧依却以死相逼,要求和他再谈最后一次恋爱。林皓辰当时以为,最后一次指的是他们的最后一场恋爱,却没想到,苏婧依说的是,这一生的最后一次爱情。
苏婧依自杀后,林皓辰和兰欣桐摊牌的事情也就被彻底耽搁了下来。原因并不是林皓辰依然爱着苏婧依,他们俩的恋爱到最后发展成了相互折磨,早已没有丝毫爱意可言。她的自杀让林皓辰发现自己的情感出了一些问题。从得知苏婧依死讯的那天,到现在过去了两个多月,林皓辰都没有感觉到任何的愧疚和难过。日子一天一天过,他每天睡到上午十点起床,冲个澡,煮杯咖啡,早餐后打开电脑刷会儿微博,看个电影,下午写写剧本,晚上约杜明伟去泡酒吧,偶尔和兰欣桐回来过夜,生活并没有因为少了谁而发生质的改变。
林皓辰觉得自己像个异类。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像现在这样麻木、冷漠,甚至有些狠毒。纵然他没有纵容苏婧依去自杀,作为分分合合的前男友,也有着不可推脱的干系。对于这种没有触犯法律的爱情纠葛,警察也懒得仔细盘问,做了笔录备案,就算完成了工作。事不关己的态度对于一个生命而言,有多残酷,只要是个有感情的人,恐怕都能体会,何况死去的还是花一般美丽的女孩,可林皓辰并未因为她的死觉得难过。
林皓辰洗完澡,拨通了兰欣桐的电话,说他十分钟后出门去和平里接她,快到时候再打她电话。挂了电话,他去衣柜里找了件干净的衬衣换上,又喷了点香水才出门。电梯从十七楼下到地下一层那几十秒里,香水味在封闭的空间里肆意弥漫,林皓辰对这个味道的熟悉程度如同兰欣桐的体香。
想到马上就要见到兰欣桐了,林皓辰微笑着闭上眼睛,深嗅空气中的香味。他突然睁开眼睛,记起这瓶男士香水是苏婧依送自己的生日礼物,她喜欢巴宝莉前香里的柑橘味,每天入睡前都要往林皓辰睡衣上喷一喷,然后再抱着他的身体入睡。这一点兰欣桐和她不同,林皓辰初次在她家睡,抱着她的身体嗅了好久,问她用什么牌子的香水,怎么这么甜。她笑着拨弄他的头发,说我又不是梦露,睡觉喷什么香水啊。林皓辰问,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体香?兰欣桐学着他的样子,像个小狗一样四处闻闻,得意地笑着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为这句讨巧的诗,林皓辰亲吻她的额头,往下是嘴唇,接着是锁骨,褪下睡衣的时候她忽然睁开眼睛,告诉他香甜的气息有可能是柠檬草,在精油的香氛里睡觉比较容易入眠,她每天晚上都会烧一烧。
出了车库,林皓辰放慢速度,伸手扳下遮光板,戴上墨镜,像他这样习惯昼伏夜出的人,总觉得白天的阳光晃眼。北京的深秋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夏季炙热,若没有暴雨,城市就像个蒸笼。冬季寒冷,西北风呼啸,冰雪天气像是北极。春天短暂,冬天的冰冷和夏季的炙热瞬间交接。苏婧依大三暑假来新东方学英语,住在香山校区。周末没课,林皓辰和她去爬山。两人满脸淌汗地坐在山顶吹着风,林皓辰搂住她的肩膀,说,以后一定挣钱买辆车,载着你到处兜风,春天来植物园看花,秋天去香山赏红叶。苏婧依靠在林皓辰胸前,捏着他的下巴说,你以前都是靠承诺泡妞的吗?林皓辰握住她的手,说泡妞还用说什么狗屁未来,这是泡老婆的招数。苏婧依大度地拍着他的肩膀说,年轻人,不用买太好的车,两个座位,没顶的那种,能跑就行。林皓辰笑了,自行车?咱下山就去买。苏婧依说,想得美,能跑的车,简称“跑车”。
这些年北京的房价高得离谱,听说把老外都吓跑了。林皓辰卖了个剧本,却连首付都付不起,索性先买了辆三菱。只不过这辆车和苏婧依的要求相差甚远:四个座位,有顶的那种,还是二手的。苏婧依大度地拍拍引擎盖子,说,九成新,怎么看起来跟新的差不多,能跑吗?林皓辰开玩笑说,能跑。不过得你在后边推着。苏婧依抱着林皓辰的脖子,亲了亲他的脸颊,老公,你自己慢慢玩,我呢,为了人身安全,还是打车吧。
那是林皓辰和苏婧依最后一次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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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灿烂忧伤
很开心,我们又见面了。
当你翻到这一页,心情是不是忽然放松下来了呢?从第一页开始,你随着我们的主人公跌跌撞撞至此,旅途中有没有遇到欢乐、幸福、感动、心酸呢?如果你已经累了的话,可以停下来歇口气,闭上眼睛缓一缓(放心吧我会拉住苏婧依不让她去偷偷亲你的)。
终于进入我们最喜欢的环节了。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说,你知道的,有太多话想说的时刻,通常会不知道从何说起。如果你不着急赶时间的话,让我好好想一想。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我读高中时(确实很久了),觉得一个歌手被命名为行吟诗人,生活定然充满传奇富有诗意令人向往。与行吟诗人相对应的另一个性感词汇是:流浪作家。那时的我希望自己成为前者,背着吉他走走停停,为旅途中的欢乐痛苦而歌唱。十多年后,阴差阳错地,我成了后者。流浪作家和行吟诗人相比,境遇差不了多少,只是手里的工具不同而已。当吉他换成了笔,最初的梦想也就随时光远去。
你或许在好奇我是怎么走上流浪作家这条路的,其实我也觉得挺意外的,我本身还是个学生,这本书上市了我还没毕业。研一修满了学分,研二毕业作品创作,对,我有一年空闲时间。编辑找我商定出版计划时,我跟她说,出完第一本书我就开始找工作了。为什么?她问,你刚刚走上写作这条路就停下来找工作不觉得太可惜了吗?我说,我得挣钱养家。
当时我有个女朋友,现在成了前女友。分手的原因有很多,我的是最世俗的那个。她妈妈觉得我这个职业不靠谱不说,还没房没车没户口。问我毕业后的打算,我说还是写写写。不准备找工作?不找。她妈妈脸色变了。我跟前女友感情很深,可又不愿在现实问题上妥协,而她的坚持在家长看来很荒谬可笑。于是就分手了,我不想她夹在中间两头受气,以后就算勉强生活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
我相信她不会理解我,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分手是我提的,但对我来说,那也是失恋。这些我都没写进书里,不是因为职业道德。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正义感很强,道德感很弱。正义是来自灵魂深处的英雄主义情结,而道德是所谓的文明社会强加给人的,我不信这个,只相信内心深处的自我。房、车、户口、金钱导致感情破裂,虽是社会热点问题,可我不想写这个,现实生活已经足够不堪,我不忍心再去添乱。只想写心中所期冀的诗意生活,让热爱读书的人,拥有一个更加完美的世界。
不知道每年有多少失恋的年轻人离开北京,这次算我一个。
第一站三亚。有个朋友住在亚龙湾写剧本,我先去投奔他。在挂满五星红旗的酒店借住了一个多星期,阳光、沙滩、海浪、比基尼,每天写写小说游游泳,我皮肤黝黑,心情愉悦。编辑冬冬听说我出来写书了,比我本人还要高兴。顺带说一句,最世的编辑都是好编辑,尤其是我的编辑;作者也都是好作者,尤其是,呃,你懂的。
在亚龙湾那个环境,太适合写艳遇小说了,于是有了那篇《只爱陌生人》。完稿后,我塞着耳机在海边的小镇闲逛。镇子原名叫田独,后来改称吉阳,但居民还是沿用老名字。我也喜欢田独这个名字,仿佛昭示着:李田独自一人。先诅咒我失恋,又让命运把我召唤过来,对我说,你丫就应该独自一人。想想够变态的,不过我喜欢。
于是租了个房子。
房东是个更年期提前的女子,和老公住在顶层七楼。事无巨细,院子四周、大门、楼道都被她装满了监控器,让我不由得想起了九把刀那本《楼下的房客》。还好房子不错,有厨房、厕所、落地窗。外面是片湿地,有野鸡、野猪、野鸭什么的,我只带了个弹弓,后悔没带把火枪来。我检查了一遍,没针孔摄像头,就放心搬过来。当天下午,我出门买个椰子回来,发现钥匙锁屋子里了。我给房东打电话,她让我等,晚上八点能回来。我看看太阳,看看手机,得在三十多度的高温中等四个小时。有这四个小时,我能写三千字,看两部电影,白白浪费掉太不人道了。我在特种部队训练过,像这种五层小楼,给我一根绳子几十秒就爬上去了。问题是没绳子,现买太麻烦。我只好使出了看家本领,翻身入院,钱包里抽张废卡,一分钟时间,捅开了三重门。进屋吹着空调喝着椰汁看着电影,好不惬意。房东七点半给我打电话,说正从三亚市区往家赶。我说我已经进来了。当她了解到我是怎么进来的之后,说,你太恐怖了。
真正恐怖的还在后面——编辑约我写个恐怖小说。那时候是旅游淡季,镇子里人不多,到了晚上,我住的地方看上去就像是荒村公寓,写恐怖小说可有感觉了。《遗书游戏》完稿后,我才开始构思长篇。每天睡到十点起床,上午看个电影,做做笔记,下午睡个觉,傍晚去跑步。回到住处冲个澡,坐在书桌前把一天的灵感整理下来,用便签贴在墙上。房子到期时,已经攒了半墙的灵感。一张张揭下来,按故事先后顺序贴好,打算到下个城市写故事梗概。
第二站长沙。说来有点好笑,从前外出穷游,坐火车比较多。伴着汽笛声进入城市,我总会很同情那些住在铁轨边的居民。这几年颈椎不舒服,为了省去路途折腾,一般都乘飞机,好久没有同情铁轨边的居民了。到了长沙,朋友给我腾出一个卧室,然后告诉我,知道你比我文艺,靠铁轨那间就留给你了。每天听听火车汽笛,会有种在路上的感觉,有助于你写作。我明白了,同情了别人那么多年,就是为了终有一天被人同情而准备的。
头天晚上比较累,入睡后梦到自己坐火车去见女主角,汽笛声把我从幽会中拽出来时,我看着陌生的房间,又看看窗外的月夜,忽然想到一句诗:今宵梦醒何处,京广线、晓风、残月。
朋友说隔壁住了对小情侣,这20世纪90年代的房子隔音效果不好,你得有心理准备,我就是忍不了才搬到旁边那屋的。如果你也忍不了的话,咱俩再换回来。我挥手说不用,忍也是一种修行。朋友看我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荆轲。尽管我做足了开始修行的心理准备,还是对隔壁的敬业精神心生敬意。拍片儿似的,晚上折腾到凌晨,早上起床还得再补拍一次。住到第三天,我心生海恨,对朋友说,咱俩还是换回来吧。
朋友死活不肯。
这本小说就是在清晨阵阵的汽笛声和隔壁爽亮的呻吟声中开始的,可能正因如此,才显得有点重口。(是不是正中你下怀?)《出永安记》是青春、热血与纯爱,人物的思维和行动,有年龄和视野的局限。这本书还是纯爱,不过随着人物年龄的增长,生活辗转,爱情多舛,算是走入了残酷青春的阵列。
以前写书,下笔找不到感觉,就停下来听音乐。收音机个头太大,放在北京没带出来。只好打开豆瓣电台,摇滚、民谣、爵士、流行,混着听。写着写着听到好歌,再翻开网页标上红心。这次住在长沙,朋友家里有吉他、鼓、音响和简单的录音设备。我写书没感觉时,就去客厅弹会儿吉他,寻找我所需要的人物情绪,进入状态了,再坐下写。这个方式很好用,写一会儿弹一会儿再写。久了之后,我开始尝试写歌。结果,书还没到四分之一,歌已经写了三首,这样冷不丁又圆了那个行吟诗人的梦想。
写到四万字,遇到个姑娘,和我同岁,陌陌来的。
她很有才情,我挺动心的,所以带回住处,给她听我的心跳。吻过后,我说,我发现你也动心了。她不吃这套,说,心不动不就死了。我说,你心跳特别快,不信你趴自己胸口听听。她趴不上,我说那让我来替你。比我动得还厉害,扑通扑通,隆隆的火车声都被盖住了。她表情严肃地给我讲了去医院看病的故事——不知道是不是现编的——她从小心脏就跳得比常人快。讲完后,她笑。我心愉悦,这或许是个我可以拼尽全力与之博弈的姑娘。她问我,你平时都是这么泡姑娘的吗?我说,你错了,小鹿乱撞啊、听心跳啊什么的,都是那些女孩教我的事。她问她们让你听心跳你怎么说?我说我怕耳朵听不清楚,要不用手试试?她笑问后来呢,得手了吗?我说,有的得手有的没有。她问感觉好吗?我说都还不错。她问那我呢?我答像你这样长相漂亮身材又恰到好处的姑娘,不多见的。她笑了,夸我,你这个流氓。
一个姑娘说你流氓,又愿意跟你腻在一起,能说明两件事情,一是她喜欢流氓,二是她喜欢你。我选择相信后者。腻到晚上,她看到床头我的书,拿起来翻了翻又放下,说她现在老了,已经看不下去这样的书了。贬得还挺委婉,我也就没提出抗议。她跟我聊她喜欢的作者——冯唐,她夸他比夸我使劲多了:那才是真正的流氓。我心里挺醋的,那感觉就如同她跟我床上躺着还念叨冯唐活儿好一样。一个作家朋友评价过冯唐,文字太糙,倾向于审丑,像是作家里的左小祖咒。我听过左小祖咒,却没读过冯唐,就不好说他写得像屎一样,于是我点支烟不说话。最终姑娘没和我在一起,我心想,全他妈怪冯唐。
我是写小说的,所以想批评他,得先看看这个人的生平著作。百度完简历,又定了一套他的书。刚从送货员手里接过书,我就撕开塑料膜,怒目内封上的照片,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尼玛,长这样还好意思写书抢我姑娘?长这样屁股后还有大帮女文青捧着?估计有两下子。下午到晚上,我带着批判的眼光读完了《三十六大》。有几篇明显是凑字数的,不过我得承认,那些不凑字数的写得还真不赖。
我心有不服,又去翻他成名作《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看这书名,我都不好意思再跟人说我的座右铭了——年轻不流氓,人老珠黄悔断肠。“北京三部曲”读完,我基本可以认定,冯唐披着“王朔+王小波+塞林格”的外衣,操着一颗亨利·米勒的心。
我站在姑娘们的立场上,拿自己和他比较了一下,有几点倒是相同:都写小说,都是汉蒙混血(不同在于我是我爸蒙,他是他妈蒙),都喜欢瑞士军刀,都喜欢跟姑娘耍流氓,都把毛姆奉为一流作家,都喜欢《美国往事》多于《教父》,都认为王小波最好的作品是《绿毛水怪》和《黄金年代》……一个老流氓和一个小流氓的相似点太多了,说说不同的地方吧。除了没我帅,他身上优点蛮多:个子比我高,出道比我早,名气比我大,读者比我多……算了,不比了,姑娘是你的了。
转念一想,我何必跟他比这些呢?他大我十五岁,三十岁出书;我小他十五岁,出书比他早四年。王勃怎么说的来着?对,冯唐易老。所以我跟他比年龄。姑娘是他们的,也是你们的,但终究是我们的。泡姑娘是一辈子的事,就跟文学一样。我在军艺文学系上了几年课,学到最有用的创作理论就是:文学是人学,人学是情学。口语翻过来就是:想学写作先学会做人,想学做人得先学会泡姑娘。学会了泡姑娘,就学会了写作。估计莫言师兄没少实践,要不然能拿诺贝尔?
文学是情学这个说法,对刚摸到写作大门的我来说无疑是醍醐灌顶。念书时我听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两眼紧盯书本,漏掉了不少对我有意的姑娘。培根的话倒没有错,上升到理论高度,是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问题。对于写作来说,读万卷书是间接经验;而研究人的情感,探索男女身体和灵魂才是直接经验。我干不过冯唐的主要原因是,我走的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乘的是三菱电梯。痛定思痛,我决心应该多向莫言师兄学习,少走弯路,多坐电梯。
你看,我又绕回来了。上面拿姑娘做了一大堆关于文学的比拟之后,再模糊掉姑娘,回到文学,这也许就是文字的魅力。也许你看得直皱眉头,心生厌恶地夸我怎么这么流氓;也许你一眼就看明白了,我兜着圈子说的其实是一立志踩着前辈肩膀攀登文学高峰。用不用给半分钟时间,让你回味下自己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我也好趁这个机会和姑娘说句话。
别张望了,说的是你,长沙的姑娘。就算你没接受我的建议,回家偷户口本出来跟我去民政局盖俩戳,我也没有怪你不是(其实出门太急我也没带户口本)。反过来,我倒要谢谢你,不谢你在陌陌上跟我搭讪,不谢你陪我喝咖啡弹吉他唱民谣让我喜欢上你,不谢你和我在长沙的湿冷冬天拥抱接吻看电影消解孤单,那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只谢你带给我的醋意,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骨子里的妒忌,让我不至于错过一个还算不错的华语作家。
啰里啰唆这么多,还有一个目的:防止剧透。
通过上本书,我知道许多读者跟我一样.喜欢从后记看起。假如你就是奔剧透来的,那么,这次我又让你失望了,可能以后我还会让你一次次地失望;假如你是奔着看我来的,那再好不过了,在这里,我永远会给你一个更加真实的自己。
写《出永安记》时,我的初衷是想把它写得真诚一些,流畅一点。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有些评价很高的小说,甚至是在文学史上享有盛誉的书,阅读起来并不是那么的舒服,翻几页就睡过去了,像是治疗失眠的良药。所以,在上本书里,我有两个希望:一是希望小说可以一口气从头读到尾,人物的遭遇、命运的流转,在阅读的过程里击中你内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二是希望小说可以唤醒人对过往的回忆,记得那些闪光的足迹,正因为它们已不可更改,对我们来说才弥足珍贵。
而这本《爱的静寂》,下笔之前我只想过一个问题——是不是人的成长总是伴随着心理底线的降低。小时候,喜欢的人和异性说句话,自己就会难过好多天;半大不小的时候,心爱的人有稍许过错,就扔下对方离开,发誓不再回头;成年后,你的她或他一次次打破你的底线,与前任割舍不断,与第三者出轨背叛,你却不敢再轻易放手。你怕你再也遇不到更好的人,你怕她或他已在你心里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你怕她或他在你生命中无可替代。你说这一切都是命运,提醒自己要接受、要臣服于此,坚守到最后,你就胜利了。可这样真的是成熟吗?还是你在为自己放弃底线所找的借口?你以为赢了战争,却没想过是不是输了爱情;你以为赢了爱情,却没想过是不是输了人生;你以为赢了人生,却没想过是不是输了你自己。
我大概花了半年时间来反思爱情,你手里的这本书就是反思的结果。
睡了么? 没,想你呢,所以失眠了。
想我什么?
想你爱笑的眼,冰凉的手,和死一样静寂的心。
在写作过程中,我一直留着长沙姑娘的几条微信,化悲伤为动力。你猜第一条是谁先发的,你猜,你再猜。猜不出来罚你再买本《爱的静寂》送你的另一半(什么?你单身?快去找三五个恋人,挨个送)。
世界末日前那个晚上,长沙下雨,我送她离开,没打伞。我们就站在雨里等出租车,彼此无话,她知道我心里生气,就用帽子上的毛毛领子蹭我,哄我说,别不高兴嘛。我很坚强地微笑,你走了我才不难过,我回屋继续写小说,里面还有三四个姑娘等着我去爱呢。
可我没说,涌入心头的这句话,让我更加失落。
我吻了她,算是告别,她上了出租车,摇下车窗跟我挥手,我微笑着看她离开,然后冒雨走回家。三四个姑娘等着我去爱?我抹着脸上的雨水心中冷笑,面对爱情的我如此虚弱。我知道不会再见她了,她或许也知道。我不能容忍这一秒和我温存的人,下一秒就去和别人约会了。在回家的路上,耳边萦绕着几句不知哪儿听来的歌词,写下来还挺文艺的:
我看着满目疮痍的繁华,感到痛彻心扉的惆怅,听着心在爆裂的巨响,陷入深不见底的悲伤。再见青春,再见灿烂的忧伤……
我听说,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执着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我知道,接下来出现的那个人,会把我从失落中拯救。
我也知道现实中遇到的爱情,永远没有书中的那么美好。
这让我想起了姜昕的那句歌词:因为生命存在失望,所以才要歌唱。
在这本书里,我想我找到了期待已久的爱情。写着写着就心碎了,为奋不顾身的他,也为备受宠爱的她。我爱他们,就像爱着那个不可抵达的世界。我羡慕他们对爱情的执着和单纯,他们的美好让我们所处的现实显得那样地不堪。如果有天你读着读着也忍不住流泪了,不要怪我,因为在这一刻,我和你一样。
小说结束后,我又回到了北京。
现在的我依然单身,依然想着要去流浪。
在不停行走的路上,我没有刻意地去想念谁,因为我知道,遇到了就应该感恩,路过了就需要释怀。我只是在很多很多的小瞬间,想起你,想起所有给过我温暖的人。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话、一条马路,和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
还记得我们最初的约定吗?
那么我们,下本书见。
李田
2013年3月3日
于北京
《爱的静寂》是李田对恋爱中虐恋的“斯德哥尔摩情结”一次深入探索。《爱的静寂》中人物在李田张开的悬丝下以各自的方式演绎着对爱情的理解,挥霍着青春的激情和冲动,与命运做着一次又一次抗争,却终挣不开、逃不脱,被牵引着交付出成长的残酷代价。在李田笔下,生命就如同一场提线木偶的美丽挣扎。作为编剧的男主角生命中遇到了三个重要的女子,一个是长达十年的爱恨别离的女友,一个是梦中永远完美的女神,而另一个却是让他怦然心动的女编辑。谁都无法预知,他们的恋爱最终会走向什么结局。
《爱的静寂》中,李田在秉承以往写作风格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尝试,叙事方式别具一格,梦在这部小说中似乎具有隐喻的意义,作者将真实与梦境,现实与回忆穿插交替,使小说节奏跌宕起伏,凝缩紧凑。整部作品漫溢着绵绵不断的牵引力,一旦入手,就难以释卷,非一口气读完不能尽兴。温情、喜悦、缱绻交糅着感伤,揪心的故事与心酸的泪水相伴,使人久久不能释怀。与他的首部长篇《出永安记》的热血、纯情、青涩不同,《爱的静寂》是安然、冷冽、忧伤、沉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