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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沾血的夹克衫(4——6章)
内容 第四章
过几天是奶奶的八十大寿,爸爸、妈妈早就计划着要好好操办一番的,可奶奶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了:还和往年一样吧,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得了。爸爸、妈妈当然不会同意就这么简单地“吃顿团圆饭”的,我知道到时他们会有“节目”的,因为我最了解他们了。每年的农历七月初八,是我们家最热闹的一天,因为那一天就是奶奶的生日,爸爸、妈妈无论怎么忙也得回来一趟。今天是农历六月二十九,离奶奶的生日还整八天。趁着今天逛街,我决定给奶奶买一件礼物。我想,今年是奶奶的八十大寿,不同寻常,得挑一件最有特色的礼物才成。然而,走了两、三家商店,挑来挑去,都没我中意的。
来到人民商场门口时,我忽然想起了方志鹏来--别看这条彪形大汉,五大三粗的,心可细着呢,甚至在某种场合里比我还要心细。此刻,在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叫他来帮着参谋参谋兴许管用。于是,我让奶奶在商场大厅的靠背椅上坐下歇歇,一边用手机把方志鹏“调”了来。
果然,方志鹏如同接到一道军令似的,不到十五分钟就出现在我们祖孙俩的面前。
“瞧这丫头,真是多事。”奶奶笑咪咪地对她的未来的孙婿说道:“我说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要礼物做什么呀,可她偏不听,非得花那冤枉钱不可!这还罢了,又劳动了你。”
“应该的,应该的。”方志鹏温和地说:“今天是双休日,我呆在家里也闷得慌,正好也来逛逛商场。再说,今年可是奶奶您的八十大寿,不管花多少钱都不冤枉。您说是吗,奶奶?”
哟,小伙子今天是怎么啦,嘴可真甜!这样的话出自一向腼腆的方志鹏的口中,我可是不多见。我朝他甜甜地一笑,表示既惊讶又感激。当下,我们开始逛起这个全市最大最热闹的商场来了。奶奶一向就疼方志鹏,今天难得方志鹏陪她逛新商场,所以特别开心。说来也奇怪,认识方志鹏这么多年,好象他今天的话特别多,而且几乎每一句话都能逗得奶奶开怀大笑。当然,这种气氛也使我感到格外高兴。
终于,在方志鹏的提议下,我们在老年旗袍廊为奶奶选定了一件十分称心的生日礼物:一件做工十分精致的、料子最为上乘的白缎镶枣红绣花边的无袖旗袍;据营业员介绍,这是一件极其名贵的服饰,因为它不仅全部都是手工缝制的,而且还是出自北京的名家之手。说真的,这件旗袍,如果不当它是服饰看的话,怎么看都是一件极富中国传统特色的高雅而华美的工艺品。偏巧,奶奶试穿了一下,正合身。起初,奶奶也是以欣赏工艺品的角度来欣赏它的,说道:
“美倒是极美的,可我这一大把年纪还能穿它吗?那岂不俏死了!”
“哎,有钱难买老来俏嘛。”方志鹏笑嘻嘻地说,“老年人就是要俏,越俏越显得健康。您说呢,奶奶?”
“是啊,是啊。现在的老年人还怕不俏呢。”我也说道,“奶奶,电视上看到老电影演员素怡穿着漂亮的旗袍,您不老是咂嘴赞美吗?其实呀,素怡奶奶的年岁绝不比您小,而您的体态和风韵也绝不逊于她,凭什么您就不该穿得俏点?”
于是,我把这件名贵的艺术品买了下来。
正当我们乘电梯从四楼下到三楼的时候,看见电梯口围着许多人,分明在观看什么。我好奇地走上前去,挤进人群,一看,登时愣住了:这不是小娟吗?原来,那些围观的好心人多半是在向这可怜的孩子问这问那,而小娟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抽抽搭搭地回答着。不用问,这小姑娘是跟大人失散了。
在商场的明亮的灯光下,小姑娘清清楚楚地呈现在我眼前。只见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短袖衫和短裤,光着脚丫子穿着一双水红色的塑料鞋,露在外面的小胳膊小腿白嫩嫩的、胖乎乎的;而同样也是白白胖胖的脸蛋上面,有着一付着实惹人疼爱的五官。我虽然和凌翀只见过一次面,而且是那么短暂,但由于他长得和我的那位早已铭刻在我心里的恩公几乎就是同一个人,所以他的相貌对我来说是挺深刻的,而眼前这小姑娘的长相尤其是那付神态,真是太像她爸爸了;当然,除了脸形不大一样外(一个略长,一个则是圆滚滚、胖乎乎的)。
此外,更引起我注意的是她有一头乌黑柔软的长发,两小时前在她家里我就发觉了,而且抚摸过它,只是当时屋里的光线不足,再加上她的头发还未经梳理,所以没大在意,此刻一见,却是格外的引人注目。只见这头漂亮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梳成了两条辫子,分别垂在胸前,辫稍上各用红绸条儿扎着一只蝴蝶结,非常好看。
我的眼前陡然闪现出几年前电视里演的琼瑶作品中的那个小主人公--小草。是的,眼前这个小姑娘太像小草了,简直可以说活脱儿就是那个“小草”!
“小娟,不哭,不哭。”我掏出手绢替她擦干眼泪(这块手绢今天已经擦过她两次泪水了),柔声问道, “你怎么会在这儿?是谁带你来的?”
“爸爸。”小娟停止了抽咽,用一种陡然遇到了亲人的欣慰的眼光看着我。这时候,我突然发现她有一对非常明亮的眸子,和她爸爸那对无神的眼睛简直可成正比。
正在这时,忽然听到商场的广播里正在播放着一首优美的曲子嘠然停住,随即是一个圆润、甜美的女音这样报道:
“下面广播一则寻人启事:二十分钟前,一个八岁的小女孩在商场的二楼和她的家长失散--小女孩穿一身米黄色的短衣裤,一双水红色的塑料鞋,梳着两条垂到胸前的辫子,辫稍还扎着两只红色的蝴蝶结--如有发现者,请把孩子领到五楼播音室。谢谢。”
“爸爸正在找你呢。走,阿姨带你去找爸爸。”我牵着小娟的手说;临走,又转对方志鹏,吩咐道:“你在这里陪奶奶,我马上回来。”
“阿姨,”途中,小娟问我道,“爸爸在哪里呢?咱们上哪儿去找爸爸?”
“爸爸在五楼等你。”我回答她,随又问道,“你是怎么和爸爸走散的呢?”
“不知道。”小姑娘天真地说,“我原来是这样拉着爸爸的手的,不,是爸爸拉着小娟的手的,可是不知怎么的就看不见爸爸了。阿姨,爸爸找不着小娟一定也很着急吧?”
“那是自然的。”我爱怜地抚摸着她的胖乎乎的小手,随后朝旁边站着的一个保安指了指,亲切地说,“今后如果再和爸爸走失了,你就去找这些穿制服的叔叔,他们会帮你找到爸爸的,可千万不要自己到处乱跑,懂了吗?”
看着小娟点了点头,我用另一只手提起她的一条辫子,边轻轻地捏着,边问道:
“小娟的辫子多美啊!是太奶奶给你梳的吧?”
因为王奶奶给小娟送去早点,所以我认定是她老人家顺便帮小娟梳了头,本来也是极正常的事,可没想到小姑娘却回答我道:
“不对,不对,是爸爸梳的;还有这漂亮的蝴蝶结。”
“啊?真的?”这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于是我惊讶地问道,“你爸爸能给你梳这么整齐的辫子,还能扎这么漂亮的蝴蝶结?”
小姑娘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我越发好奇了,突然忍不住脱口问道,“你妈妈呢?”
小娟抬起脸来看着我。只见她停下脚步的同时,从短衫的圆领子里掏出挂在她脖子上的一条银项链来,把让我握着的那只手从我的掌中抽出,用两只小手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同样是银制的心字型的坠子,然后抬起手来让我看。只见坠盒子里放着一张半寸的并且修剪过边儿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和小娟一样梳着两条辫子垂到胸前的姑娘,虽然照片太小,而且由于有了些年头而稍显模糊,一时无法看清楚她的容颜,但在我的脑海中闪现的一个念头却是:她一定很漂亮!
无疑地,小娟要给我看的就是她妈妈的相片!而我确信,这张小小的照片里面一定隐含着一段故事,说不定还是一段很动人的故事呢。我真想仔细地看看这张照片,更想听听影中人的动人故事(尽管我也清楚从这八龄童的口中是无法满足我的好奇的)。然而,不巧的是,就在我俯下身去想仔细端详的时候,凌翀突然出现了。
显然,这个做爸爸的是焦急万分地满商场找女儿的,因为此刻商场里开着冷气,温度顶多也就二十二、三度,而他却是满头大汗。本想给我看她妈妈相片的小娟,一眼瞥见爸爸,就什么也顾不得了,大声叫着“爸爸”就扑了上去。凌翀弯下腰,张开双臂迎着女儿,于是父女俩紧紧地抱在了一起。虽然才小别一刻,但从这父女俩的激动的样子看起来,却象是久别重逢。
看着这父女俩如此亲热的情景,不知为什么,我的鼻头一酸,眼睛潮湿了。是的,太感人了,不由得人不为之动情!原打算悄然离开的我,两条腿竟不听使唤,在原地不动弹了。
“多谢了。”凌翀松开女儿,对我说道。我发现他的态度很是诚恳,和清晨见到他时的那个态度大不一样,两眼也似乎不那么呆滞了。
和清晨在巷口看到他的时候还有不同的是:他换了一身衣服,虽然绝对不是表哥他们所穿的那些名牌,但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雪白的翻领短袖衫,笔挺的蓝布长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皮凉鞋,虽然很旧,但一尘不染,而且还配着一双深灰色的袜子;头发也不象我第一次看到他时那样蓬乱,分明是用心梳理过的,还是个“三七分”。他显得精神而英俊,如果是不知底里的人,绝对不会想到他是个专门和垃圾打交道的清洁工(至少目前是)。
“不用谢,这只是个巧合罢了。”不知什么缘故我竟然觉得有点不大自在,说道,“你的女儿真漂亮,很可爱。她的发质也很好,辫子扎得太棒了。”
“小娟,”凌翀似乎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对女儿道,“你呀,光顾着撒娇了,还没谢谢阿姨呢。”
“谢谢阿姨。”小娟清脆地冲着我道。她的脸此刻笑得象绽开的一朵花,真是可爱之极。
这时,广播里还在重播着那则寻人启事,凌翀猛然省悟,赶忙对我说道:
“我得赶紧去跟他们说小娟找着了,免得广播里播个没完。小娟,快跟爸爸上五楼去。”
“阿姨再见。”
“小娟再见。”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直到凌翀父女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才返身来找奶奶和方志鹏。通过这短暂的接触,我深深地感觉到凌翀对他的女儿是十二分地疼爱的,并且很显然他是又当爹又当娘的,同时又十分细心的--这可以从小娟的整洁的衣着尤其是那两条令我自叹不如的扎得极其顺溜的辫子就能看得出来。对这位在我的心里已经产生了点神秘色彩的人,又悄然增加了一层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印象。
“不,不可能吧?”一听到我说凌翀长得和我当年那位恩公极为想像,方志鹏就有点失常地叫了起来,要不是这里是环景优雅的西餐厅,他的声音极可能还要高出许多,因为这可以从他那瞬间就产生数种变化的脸上猜得出来。
顺便说一下,我们下到商场的底层时已是正午时分,方志鹏非常殷勤地请我们祖孙俩吃中饭,正好一楼的西侧是西餐厅,我们就来这里用餐了。我们边吃边聊,谈话间自然谈到了凌翀父女俩。此刻一见方志鹏突然出现这样的态度,我心里有些不高兴,于是说道:
“这不是什么可不可能的问题。我是说他长得像‘神腿阿三’,并不是说他就是‘神腿阿三’,难道世界上就不能有长得相像的吗?只不过,我是愈看愈像,特别是刚才他那身衣着。”
“他的衣着怎么啦?”这是奶奶在发问,她正在细嚼着一块特制的松软的法国牛排,“难道有什么特别吗?”
“特别倒没什么特别,如果真有什么特别的话,我倒觉得不像了。”我迎着方志鹏投过来的怀疑的目光,平和地说道,“他刚才的穿着是和清晨我看到他的时候不一的,干净、整齐,尽管是普通的衣裳,可穿在他身上挺得体的,那付外表,几乎和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判若两人。不过,只是他的眼神......阿鹏,说真的,凌翀和‘神腿阿三’唯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眼神了,仅此而已。”
“真有这么想像吗?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方志鹏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随后突然问我,“阿芳,事隔这么多年了,那位恩公的相貌在你的记忆中该不会有什么模糊吧?”
“绝对不会!”我斩钉截铁地说,“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时间很短,但他的容貌却已经铭刻在我的心里了,不论相隔多久,我一闭眼都能清清楚楚地回忆起他的容貌来的,听明白了吗,是清清楚楚,一点儿都不含糊的。要不是我这样相信自己,今天第一次看到凌翀时我怎么会......唉,当时他的矢口否认,我一时还不能接受呢!”
“瞧这孩子有多傻?”奶奶笑着对方志鹏说,“人家不是她所认的那个人,当然要否订了,还说什么能接受不能接受的。这人世间呀,就是有那么几个长得相像的,有的像得就跟一个人似的,让你没法认出谁是谁来。哈哈!我说,这事到此为止吧,咱们还是吃牛排吧。”
当年,我把“神腿阿三”那段见义勇为的故事有声有色地向表哥、方志鹏和罗小虎描述的时候,清楚地看见他们三人一个个听得目瞪口呆,如同在听着一段英雄的故事,脸上都现出极其崇敬的表情,那情景至今我还记忆犹新。的确,他们一直是把“神腿阿三”当成大英雄、大侠客来崇拜的。并且,在方志鹏的心目中,那位令他无比敬仰的英雄不仅是我的恩公,也是他的恩公,所以他曾这样对我说过:
“如果有那么一天有幸遇到他,我不但要当面向他致谢,而且还要拜他为师!”
出于义气,表哥和罗小虎也说过同样的话。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们对那位心目中的英雄,也和我们全家一样一直是耿耿于怀的;当然,除了报恩以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拜师。
方志鹏心里想的什么我是知道的,虽然我并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这么多年来“清风三侠”一直对那位虽未谋面但却心仪已久的英雄敬若天神,在他们的想象中,那位英雄一定是高大威猛,或者是英姿勃发的;一定是会比一般的人更英俊、更潇洒的。此时此刻,方志鹏猛一听说凌翀的长相和他心中那位天神般的英雄如同一人,并且今天清晨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把他认作是我的恩公,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打击,确切地说是一种精神上的打击--一个如此低微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和他或者他们心目中的英雄相提并论,说白了,那是亵渎!


第五章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晚饭后,“清风三侠”相邀着来到我们家,是专门来“落实”“神腿阿三”的长相的。原来,方志鹏把我险些把凌翀误认为我的恩公的事告诉了表哥和罗小虎,那两人一听都大为震惊,其心情比之方志鹏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一吃过晚饭,他们便起来向我问个究竟。
罗小虎一向心直口快,典型的急性子,一见面就嚷了起来:
“该不会这么巧吧?阿芳,在你的印象中,‘神腿阿三’的相貌真的和姓凌的那小子那么相像?会不会时间长了,你的印象不那么清楚了呢?”
我和奶奶还有王姨正在客厅里看电视。经过一个下午的调息,我已经渐渐让心情平静下来了。晚饭后,洗了个痛快澡,正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里欣赏着一周里面我最喜欢看的周末文艺晚会,没想到却让这愣头青给搅了一下。这家伙问的差不多就是方志鹏中午在西餐厅里问我的那句话的翻板,登时使我大为不快,一时忘了招呼他们(毕竟来的是客)。
“你们怎么都这个味”我分别指了指罗小虎和方志鹏,没好气地说,“如果我说‘神腿阿三’长得就跟唐国强或者周润发一样,你们该满意了吧?真是的,哪有这样的呢!难道‘神腿阿三’应该是什么模样的,得由你们说了算?莫名其妙!”
这时王姨已经热情地招呼他们在沙发里坐下了,在我说这通话的当儿,她又悄声问他们要喝茶还是饮料,得到答复后便从冰箱里取出了三听鲜澄汁。
“你先别激动,阿芳。”表哥边着易拉罐,边郑重其事地说道,“其实我们也渴望能早一天一睹‘神腿阿三’的风采,其心情绝不亚于你。至于他的相貌嘛,该是什么模样的就是什么模样的,那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你说对吗?只是,咱们这些人当中,只有你一个人见过他,自然是你说了算,也就是说,你说‘神腿阿三’他长得像谁就像谁。”
“ 这还像句人话。”这句话是我悄悄在心里说的。
“可他不论长得像谁,也绝对不会像那姓凌的。”罗小虎粗声粗气地道,“姓凌的那杂种可是一堆狗屎,鬼才会长得像他。阿芳,我想你一定是看走了眼!”
“瞧你,又毛躁了不是!”方志鹏赶忙说道,“大家都知道你对那姓凌的是恨之入骨,而我们呢,也是绝对站在你这一边的。可问题是,咱们今天晚上是来向阿芳证实事情的,并不是来说气话的。好了,你先别说话。阿芳,照你这么说,‘神腿阿三’的长相真的就和凌翀一模一样了?”
“简直如同一人!”我不耐烦地说,“我到底该怎么说你们才会相信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们相信不相信跟我并没关系,反正我就认定他像。”
“阿芳,你这话我不爱听!”罗小虎瞪着我说,像在和我吵架,“‘神腿阿三’可是个公众人物,哪能你认定像谁就像谁呢?再者说了,无论谁长得像他,也他妈轮不到姓凌的那个狗杂种!我呀,真耽心你的一时糊涂会亵渎了咱们那位英雄,搞不好还会铸成大错!”
罗小虎是个粗人,他在我面前偶尔不小心“溜”出一句半句粗话来,我从不跟他计较,只当没听见,但这时他说这样的话我可无法接受。我正要反驳他,方志鹏说话了。
“是啊,阿芳。”他正经八百地说道,“虎仔是话粗理不粗,这事咱们是得慎重。你想想,天底下长得相像的并不是件什么奇怪的事,可咱们耽心的是什么呢?是这么些年来,你因为报恩心切,再加上时隔较长,万一有点记忆上的差错什么的,让某些心怀不良的人钻了空子,岂不......”
我马上明白方志鹏说的是什么了,于是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不要越说越离谱了!哼,简直是莫名其妙嘛!”这回我可是真的生气了,“本来是一件平平常常的事,让你们这样胡搅蛮缠的,都成什么事啦!算了,算了,就当没这回事好了吧。请不要再烦我了!”
说罢,我一反常态地丢下他们,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去了。
其实,我哪能“就当没这回事”呢!今天的遭遇对我来说,其震撼力确实非同一般--长得和我那位天神般的恩公如同一人的凌翀;活脱儿是“小草”再现的小娟--这父女俩竟然搅得我心神不定!很显然,凌翀是个尽职的父亲(看到整洁漂亮的小娟尤其是那两条充分体现出编织它的人的高超、纯熟的手艺的辫子后,我便悄悄对他下了这样的定论),不是完全因为他长得像我心中装着的那个人而使我对他产生好感,而是由于看到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小娟的缘故多一些;另外,还有一种我自己也一时无法说清的原因可能也占了一部分。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一种说什么也无法叫我作罢的好奇似乎把我和这父女俩牵到了一块儿,那就是:我相信有一段鲜为人知的、肯定是很动人的故事曾发生在这对父女身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呢?那就是小娟胸前挂着的那颗项链坠子里面的照片......这一切,竟然搅得我这个一向睡眠很好的人,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
又是一个叫人产生许多美好瑕想和充满着憧憬的清晨。阳台那两只“红嘴”儿欢快地唱着或高或低的调子,虽然已经听了好几年,但不知为什么今天听起来格外的悦耳。
和以往的任何一天一样,我起床后便草草地完成了每次出门前都必须完成的事儿,然后挎上我的花布包,准备到溪边去。走出大门,对着洁净、清幽的巷子,我自然而然地作了一下深呼吸。象磁铁吸着铁器似的,一出门我的眼光就被斜对面的那扇木板门吸引过去了。其实,我也知道此刻它肯定是掩着的,但还是情不自禁地去看它。无疑地,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此刻肯定还在梦乡里。
“她睡觉的样子一定很好看。”我心里这样说道,“说不定这会儿她正在做着一个甜美的梦呢。多么可爱的小姑娘啊!”
从那扇门前走过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放轻了脚步,尽量不让高跟鞋的坚硬的鞋跟和水泥路面碰出声音来,免得惊醒了小娟。
从家里出来一直到溪边,一路上都没有看到凌翀;他可能是在别的地方工作,因为他的工作范围包括我们这一片居民区的一条街两条巷。我有一种想看到他的冲动,因为他有着一张我的熟悉的脸孔和一付我同样熟悉的身材;看到他,仿佛看到了我的恩公--我已经悄悄地把他当作是我的恩公的化身。而这一路上都没有遇见过他,我心里不免有点儿失落感,颇不自在。
在溪边的那块好象被我坐得格外光滑的大石头上坐下,和往日一样,我又学习起英语来了。说真的,在昨天清晨或者说在看到凌翀以前,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是心静如水和精神最为集中的,甚至可以说在这差不多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都是心无杂念的,所以我的学习成绩一向很优秀。然而,这种多年来保持的宁静的心境却在昨天的清晨被打破了,任你怎么下决心努力让自己恢复原来的学习状态也很难做到,心里头老是恍恍惚惚的,实在难以自制!
“这样下去怎么行?这样下去怎么行?”我懊恼地连声责问自己,然后又对自己说,“无论什么事都不能影响学习的。不能再这样了,真的不能再这样了!”
我狠狠地斥责了自己一顿,才勉强让自己定下神来。面对着清澈无比的小溪,耳听着淙淙的流水声和四周悦耳的小鸟的欢叫声,沐浴着大自然清新的空气,渐渐地,我又进入了以往在此时此地固有的状态之中。也就是如此几乎进入忘我的境界,我居然把今天和“清风三侠”的约定给抛到了九霄云外。
原来,在上一个周末我们就约好今天要上仙公山烧烤度假的,出发的时间定在上午八点,而现在太阳升得老高,已经超过八点了。我正埋头学习着,忽听两声喇叭响,抬起头来一看,是方志鹏骑着摩托车来到了这里。一看到方志鹏突然到来,我先是一愣,但马上就省悟到今天约好了的事。
“哟,今天可真投入呀!”方志鹏骑在摩托车上,笑着埋怨道,“投入得都忘了今天要做什么了!”
“哎呀,真抱歉!”我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八点过一刻了,赶忙陪笑道,“确实是忘了时间了。你带我回家吃早饭吧,顺便跟奶奶说一声。”
“不用了,我刚从你家里来。奶奶说你还没回家我才直接过来的。”方志鹏拍了拍他的摩托车后座,那意思是让我上车,一边说,“阿龙和虎仔在前面路口等着,咱们这就出发吧;至于你的早餐,咱们路上随便都可对付。还有,奶奶那边,来的时候我已经跟她老人家说明白了,你也不用去知会了。”
我还说什么呢?只得收拾好书本等学习用品,戴上方志鹏车上长期备用的头盔,往后座上一坐,便出发了。在环城路口,和等在那里的表哥、罗小虎会合后,接受了他们的几声抱怨(特别是罗小虎的),三车四人便呼啸着直奔仙公山而去。
仙公山就在近郊,出北门再走大约五公里就到了。由于仙公山上林荫密布、怪石嶙峋,从山脚到山顶几乎有岩石的地方便有石刻;而那不计其数的石刻当中,远的有唐朝的,近的有民国以及现代的,有的还是出自名人的手笔呢,所以远近闻名。传说很久以前,八仙之首的铁拐李曾到过该山,并在山顶的一块巨石上留下了一深一浅两个为后人津津乐道的脚印,俗称“仙足”;后人便在“仙足”之侧盖起了一座道观,供的就是铁拐李,叫做仙公观。也不知是先有山名呢,还是先有观名,反正和咱们所讲述的这个故事没什么关系,就不去考究了。不过,这座仙公观自唐朝太和年间至今,历经修缮,规模是愈扩愈大,如今已经成为方圆几百里内首屈一指的道家圣地了,其香火之旺,自然不言而喻。
仙公山一来景色优雅,二来有诸多的胜景,况且又在近郊,所以早就成为城里人公认的一处绝佳的休闲去处;一年四季,每天登山运动的、旅游观光的和进香拜拜的络绎不绝,可以说除了遇上极坏的天气,每天天没大亮仙公山就热闹起来了。
我们在山下的一家干净的偏食店里每人吃了一大碗扁食,我呢,算是作为早餐,他们三人呢,纯属陪我吃,因为他们早餐已经在体委的食堂用过了。饭后,我们稍作一下休息,便向山顶进发了。当然,今天我们不是来作登山运动的,而纯是游山玩水,所以我们选择了那条专供游客上山的“游客之路”;这条路绕山而上,几乎不见有一截陡坡,很好走,只是路程足足多了一倍。不过,这条路又是石刻最多的,景致最佳的。
我们花了近一个半钟头的时间才爬到山顶。一路上,我们边观赏着石刻、风景,边谈天说地。我们四人当中,文学水准最高的要属表哥了,因为他可是华侨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远的不说,就仙公山上的每一块名人的石刻他基本上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这一路之上,我多半时间都是缠着他讲古论今的。整个上午,我们四个人都没有提到过昨天晚上让我们不欢而散的那个人的名字,似乎昨天晚上在我们家客厅里的那件不愉快的事压根儿就没有发生过,四个人都沉浸在大自然赐与我们的和古人或先圣们留给我们的清心、宜人和富有诗意的氛围之中了。而这样美好的气氛一直维持到午餐的时候因为再次提及到凌翀其人才被破坏掉!
我们今天上仙公山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烧烤,游山玩景还在其次。原来,近来有人在仙公观旁边的一片空房里开了间烧烤店,规模不小,味道也很独特,所以生意非常好。城里人爱赶时髦,尤其是年青人,纷纷以各种方式来这里品尝美味(据说这里推出了不少山里野味,所以这样吸引食客),我们今天就是冲着它来的。
今天是星期日,气温又较之往日凉爽一些,还不到中午,烧烤店里就已经挤满了人,生意兴隆可见一斑。我们在一个预定的位置落坐后,便开始自己动手烧烤起本店提供的各色已经过加工的肉食来。起初,我们都是兴致勃勃的,谈笑风声,享受着准野炊的乐趣。
“哎,阿龙。”我边用刷子往烤架上那些已经烤得半熟的肉品上搽抹佐料,边提醒表哥道,“可别忘了今天晚上的事。”
大家都知道今天晚上表哥要去相亲,不,应该说是去看对象比较妥当些,因为看归看,成与不成还和很难说;而作为形影不离的伙伴,方志鹏和罗小虎自然是会去相陪的。
“不会的。”表哥听我突然这么一说,很快便明白我指的是什么事了,于是笑了笑,说道,“怎么会忘了呢!”
“他就是忘了我们也不会忘。”罗小虎嘻皮笑脸地说。
“是啊,这种事怎么能说忘就忘了。”方志鹏倒是认真的说。
“听姨妈说,”我试探地问,“那位姑娘可是书香门第,而且本人条件也不错?”
“听说是个文化家庭的女儿,但本人条件嘛......”表哥耸了耸肩膀,不以为然地说,“那得瞧瞧才知道啰。你们说对吗,哥们?”
“你可别不当一回事。”我不喜欢表哥这种态度,甚至觉得反感,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一件必须得慎重的事,绝对不是闹着玩的。表哥这个人什么都可以,就是在这件事情上总是有些吊儿郎当,有些纨绔习气,以至于看了几次对象都没看成,为这,姨父姨妈可急得什么似的;今晚这场“对相”又是姨妈好说歹说才说服了表哥答应去的。我郑重地对表哥说:“你可别让姨父姨妈老是为你的事揪心呀!你已经快到而立之年了,怎么说也得谈成一个了。”
“这回该是第四回了吧?”方志鹏玩笑着说。
“不,是第五回了。”罗小虎纠正道,“阿龙,你自己说说,是不是第五回了?”
“管他几回,咱看不中意的,就是五十回也白搭。”表哥笑着说,完全是一付不当回事的态度。随后,他又笑嘻嘻地分别对罗小虎和方志鹏道:“虎仔,改日我也和阿鹏陪你再去瞧一个。阿鹏,上回虎仔看对象到现在差不多有一年了吧?”
一听这两句话,我暗叫一声“要糟”,伸脚踢了表哥一下,但已经来不及了。果然看见罗小虎“啪嗒”一声把一支串着美味的铁叉掷在地上,瞪起那只完好的眼珠子来,气虎虎地叫了起来:
“别提那档子事!他妈的,一提那档子事老子就来气!哼,什么东西!”
方志鹏也瞪了表哥一眼,意思是埋怨他不该这样口没遮拦,捅到罗小虎的痛处。原来,大概一年前罗小虎也曾相过一次亲,可不幸的是,那女的发现罗小虎的左眼是装着颗假眼珠子时,二话不说就走了。这对罗小虎的打击当然不小,有好长一段时间,任谁要给他介绍对象他都不干,他甚至发誓不再看对象了,虽然那是气话,但也反映出他确实是伤心和懊恼之极。此刻,表哥无意中勾起了他的失意事,使他一下子恼怒了起来,刚才那句“什么东西”无疑地是在指那个“甩”了他的姑娘,而下面这些骂娘的话就是冲着凌翀了,这正是我惊恐地意料到的--上回那次对象谈不成,他只是自个空懊恼了一番罢了,可如今不一样了,因为造成他看不成对象的“罪魁祸首”回来了,他可有了出气的地方!
“我......我他妈的真恨不得也让他变成个独眼龙!”他咬牙切齿地骂道,“不,要让那狗娘养的变成个瞎子!”
“对,”方志鹏义愤填膺道,“无论如何,这笔帐是该算在这小子头上!”
“添乱!”这两个字是在我的喉咙里叫响的,虽然没有出口,但我还是狠狠地瞪了方志鹏一下,以示不满。
“阿芳,”罗小虎圆睁着那只可怕的独眼冲着我道,“咱凭良心说句话,就冲着这一条,我虎仔该不该我那姓凌的算帐?也就是说,那狗娘养的该不该为此付出代价?”
“该,可他已经付出了!”我对罗小虎如此辱骂凌翀心里有气,于是没好气地回答道。我知道,他是为前天晚上在表哥家我出言“袒护”凌翀而一直心怀不满的。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众所周知的。”
“哼!”罗小虎从鼻孔里愤然地哼出一声,虎着脸说道,“他付出的是犯其他罪行的代价,政府方面和他了结那是政府的事。可我这边呢,他还没有付出代价!他妈的,这狗杂种必须给我付出代价!”
“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我吃惊地盯着他问,“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怎么样?我、我他妈的能怎么样!”这混小子今天可是吃错了药,全不顾他是在跟一个大姑娘说话,也全不顾四周都是人,自顾自地粗言粗语。他气急败坏地嚷嚷道:“我又不能像政府那样判他的罪,把他投入监狱!但是,我虎仔有我自己的法庭,有我自己的监狱!从今往后,我会叫那狗良养的好好享受这一切的!”
这愣头青说不定当真会说到做到!我想,不管他的“法庭”和“监狱”是什么样子的,无疑地都会给凌翀带来不幸。我登时对凌翀的人身安全担心起来。我严肃地警告他道:
“虎仔,咱们在这里说说也就罢了,你可别当真胡来,那可是会犯法的!”
“什么?!”罗小虎象弹簧似地跳了起来,那样子既滑稽可笑又狰狞可怖,“说说罢了?你当我是在说着玩的?等着瞧吧,我会一步一步付诸行动的!哈哈,哥们!昨天那一脚就是虎仔我给他的‘见面礼’,就是要叫那狗娘养的明白他根本就不该回来,这一辈子根本就不该再见到我!”
“你说什么?”我怔了一下,急忙问道,“昨天你、你踢了人家一脚?”
“我不是说那是‘见面礼’吗?”罗小虎突然又变得得出意洋洋了,“阔别二十年的老‘朋友’了,乍一见面不送点儿‘见面礼’哪成!你说对不对,小姐?哼哼,瞧着吧,好戏还在后头呢!”
“你、你凭什么踢人家?”我激忿起来了,“你不觉得这样的行为太野蛮了吗?!”
“你这是怎么啦?”罗小虎又变得怪腔怪调起来了,“瞧你急成这个样子,好象那一脚就踹到了你的心头什么的。小姐,你也别管那么多闲事了,反正这只不过是我和那个王八蛋的私人恩怨而已,你根本就犯不着这般穷急。瞧瞧,我二哥都不乐意了。”
“你这个野蛮人!不可理喻!”我霍地站起身来,指着罗小虎斥责道。随后,我把怒目转向方志鹏,愤慨地说道:“你昨天为什么没有阻止他?这太野蛮了你知不知道?噢,我差点忘了,你们本来就是一丘之貉嘛!哼,还称得上是什么‘三侠’?简直就是三个野蛮人!”
骂完,我怒气冲冲地奔出了烧烤店。
第六章
方志鹏在下山的路口追上了我。
“阿芳,你听我说。”他焦急万分地解释道:“你可别把虎仔的话当回事,那都是些气话。至于昨天早上的事嘛,其实也是事出偶然,你这样怪我和阿龙是没道理的,因为我们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虎仔临走时还会给他那么一脚。”
“好,咱们且先别理会虎仔的胡说八道。”我严肃地说,“你给我说说昨天早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于是,方志鹏比较详细地把昨天上午他们练完了拳在回家的路上如何遇上凌翀、罗小虎如何“警告”他以及临走时冷不防踢了人家一脚的说了一遍。我听罢,非但没有消气,反而怒火更盛,说道:
“这还了得!说给人家一脚就给人家一脚,还有王法了没有?!照这么看来呀,虎仔所说的肯定不是什么气话了,我看那混小子当真会胡来的。阿鹏,我可告诉你,这件事上你可不能跟他搀和在一起,这可是个原则问题,不是什么讲不讲义气的事,否则,闹过了火是会犯法的!听见了没有?”
“你、你这是什么话!”方志鹏脸涨得通红,瞪着我道,“难道为一个不相干的人......我真不明白,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你竟然这样跟我讲话!”
“我是在提醒你!”我毫不让步,“请你多一点法制观念,不要胡里胡涂地捲入是非之中!”
“你不要教训我!”方志鹏也大声起来了,“我不是小孩子,该怎么做我自己懂得,不用你来教我!再说了,也难怪虎仔会如此的愤恨,因为凌翀毁的可是他的一辈子幸福啊!换成是我,也决不会放过他的!姓凌的那小子就是该揍!”
“你......”
方志鹏是极少对我这么脸红脖子粗地说话的,此刻他分明是对我的忠告有所抵触,或者说他压根儿就不能甚至不想接受。照这么看来,这件事上我们是没法达成共识了。面对着这个多年来几乎处处都对我百依百顺的人,为了朋友间的所谓义气竟然出言冲撞我,说真的,一时之间我如同受了极大的委屈,眼泪差点夺眶而出!我唯一能马上就发泄出满腹委屈的动作,就是狠狠地“哼”了一声,一转身飞快地朝山下奔去......
来到半山腰的时候,我的激忿的心情渐渐地平静了下来,同时也放慢了脚步。
“看来虎仔是会动真格的,”我一边走着一边不安地想道,“瞧他那付凶巴巴的模样,什么事做不出来!他一定会时不时地找凌翀的麻烦的。若这样下去,凌翀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这愣头青在这件事上显然已经丧失了理智,搞不好还会闹出个不可收拾的事来呢!不行,得阻止他,阻止他的胡作非为!可怎么阻止法呢?我说的话又不管用,该怎么办呀?”
突然,我想到了一个人:别人的话罗小虎可以不听,她的话罗小虎应该是不敢不听的,而且她还能够去找罗小虎的父母谈,让罗家的双亲共同来阻止罗小虎的胡闹!她,就是德高望重的王奶奶。
一想到这一层,我登时来了精神,于是用最快的速度下了山,并在山下叫了辆“的士”,进城就直奔王奶奶家。
王奶奶的德高望重,不仅在于她的年岁高、为人热情和曾长期担任过居委会主任之职等等,而是另外还有一层关系,一层让人们更为尊敬的关系,那就是:光荣的军烈属!她的老伴在将近半个世纪前的那场抗美援朝的战争中,光荣牺牲在朝鲜战场上了,据说他当时是志愿军的一名团政委;她的两个儿子也都是军人,如今一个在首都,一个在边疆。王奶奶可谓“孤家寡人”,尽管她已是儿孙满堂,但极少有享天伦之乐的好日子;虽然两个当军官的儿子都争着抢着要把她接去享福,但她总是说云州是她的第二故乡,这里的街坊邻居都是她的亲人,她决定在这里养老。老人家长期和她的保姆吴嫂住在一起。
我来到王奶奶家的时候,老人家正在吃中饭。别看快八十的人了,王奶奶每天中、晚两顿都要吃干饭,有时还喜欢啃啃馒头,这一点可比我奶奶强。王奶奶突然看见我在这个时候冒冒矢矢地来到她家,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马上猜到我一定有事来找她的,赶忙招呼我在她的餐桌旁坐下。
“阿芳,”她瞅着我的脸,似乎从我的脸上就能觉察出什么来,“家里有什么事吗?”
王奶奶肯定是看我这样风风火火的,以为我们家出了什么事。我赶忙摇摇头,表示回答。
“奶奶,”我开门见山地说,“我是为凌翀的事来找您的。”
“阿翀?”王奶奶吃了一惊,“他出了什么事?你快点说。”
于是,我把罗小虎扬言要找凌翀发泄私愤的事详细地说了一遍。王奶奶听罢,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
“这还了得!”她愤恨地叫了起来,“都过去那么多年的事了,阿翀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他、他还不放过呀?这不没了王法了吗!不成,我得找他谈谈;这愣小子别没事给我闹出大事来!”
“是啊,我就是来请您去劝劝他的。”我赶忙说,“我怎么说他都听不进去,还跟我顶牛;您老人家说的,我看他不敢不听!”
“那好,咱们这就找他去。”王奶奶一向做事不拖不拉,说要做什么就得马上去做,“这事不容耽误,得尽早阻止,否则这愣头青当真闯出祸来就晚了!”
“可是他现在不在家呀。”我连忙说,“这会儿他们三个还在仙公山上呢。”
“他们三个”是指哪三个,我不用解释王奶奶也自然知道。
“唔,他们去爬山呀!”她又问道,“你没和他们一起去吗?”
我明白王奶奶为什么这样问的,因为这么多年来,在她的眼里(或者不如说是在清风巷街坊们的眼里吧)如果说表哥、方志鹏和罗小虎是“三个火枪手”的话,我无疑地就是那个达尔大尼央了。当下,我苦笑了一下,只好把今天中午原本已经是在山上烧烤了的,就因为为了这件事,我才一气之下自个儿下山来的。
“哎呀,难为你了。”王奶奶重新坐下,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赶紧问道,“这么说,你还没吃中饭?”看见我诚实地点了下头,她马上对吴嫂说,“快给阿芳盛碗饭来。傻丫头,怎么不早说呢!来来,咱们边吃边聊--跟奶奶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
一来我肚子确实是饿了,二来我想趁这个机会向王奶奶打听打听更多关于凌家父女的事,毕竟那父女俩是她老人家接回来的,从她口中肯定能多少满足一些我的诸多好奇,而后者才是更重要的。于是,我就老实不客气地端起饭碗。
“听说昨天你在人民商场帮凌翀找着了小娟?”吃着饭,王奶奶突然笑吟吟地问我道。
“是碰巧遇上的。”我笑着解释道。
“这小丫头,头一回到过那么大的商场......哈哈!”王奶奶爽朗地笑了笑,那没有说下去的话的意思我猜应该是“偶然走失也不为怪”。她接着对我说道:“昨天上午我硬是催着阿翀上街置一些家常用品,这父女俩便去了人民商场。在那里,阿翀这孩子可做了件露脸的事;不过,却差点把宝贝女儿给弄丢了。哈哈!”
“哦,什么露脸的事?”我很感兴趣地问道。
原来,昨天上午就在奶奶在四楼试穿那件名贵的旗袍的时候,凌翀父女俩也来到了人民商场,并逛完了一楼上了二楼。本来,凌翀的左手是牢牢地牵着女儿的右手的,可就在他们慢慢观赏着那琳琅满目的商品的时候,凌翀无意中瞥见有个顾客不小心丢落了一个皮夹子,而又丝毫没有发觉地上了三楼,他便毫不思索放开了女儿的手,也忘了叮嘱女儿一下,拣起那个皮夹子便追了上去。不幸的是,他第一次到过这么大的商场,又是生平头一回乘电梯;到三楼后,虽然追上了失主并把皮夹子交还给了他,但却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下楼的电梯口。而小娟呆呆地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没看见爸爸下来,心里着急便也乘电梯上去了三楼。就这样,父女俩一上一下,便走失了。
“这件事呀,若不是吴嫂偏巧昨天也去了人民商场,撞见了,我可一点也不知道。”王奶奶笑呵呵地说, “吴嫂,那皮夹子里面是装着好多钱,对吧?”
“不错,鼓鼓囊囊的,肯定是装着很多钱。”吴嫂绘声绘色地说道,“当时,我看到那位失主抽出两张大票要酬谢凌翀,可凌翀一转身就跑开了。围观的人可不少,都争着夸这个拾金不昧的人呢。我回来跟奶奶一说,她老人家可乐坏了,连说了十几个‘好’字。对吧,奶奶?”
我看到王奶奶这时已经笑眯了眼。显然,凌翀做了件好事对她来说可是很开心的,这一层我看得出来,同时也能够理解。是啊,凌翀是个劳改释放人员,是社会上一般人歧视的对象,而他却是王奶奶冒“风险”接回来的,对他的一举一动,王奶奶比任何人都在意。反过来说,假如昨天凌翀做的不是件好事而是一件坏事,那么王奶奶受到的打击肯定比任何人都大,而令她老人家痛心的程度更是可想而知。无疑地,从今往后,凌翀哪怕是做一点点好事,对王奶奶来说都是莫大的欣慰。
面对这样一位仁慈可亲和古道热肠的老人,我打心眼里为凌翀庆幸!
“奶奶,”我沉思了一下,终于忍不住说道,“昨天在人民商场,小娟给我看她妈妈的照片--就是她胸前那颗项链坠盒子里面的那一张,我猜那一定是她的妈妈。可惜,那张照片太小,我没看清楚,不过我能够感觉得出那一定是个漂亮妈妈。您可知道她妈妈的事?”
“知道,当然知道。”王奶奶不假思索地说,“而且,你的感觉一点也没错,她的确是个漂亮妈妈。你想听听她的故事?”
看着我认真地点了点头,王奶奶稍微思索了一下,用一种和刚才绝然相反的口吻沉重地说道:
“她的名字叫做方秀娟,听说是人如其名,你明白这意思吗?我从没见过她,因为三年前我在龙井镇上偶然遇到凌翀的时候,那可怜的孩子已经去世多年了。唉,多么不幸的孩子!不过,我从当地人的口中听说她是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儿,而照凌翀的话说,她就是世上最美的女人了。她的身世我自然是遇上凌翀以后才知晓的。你知道吗,那可是个很值得同情和怜悯的苦命的孩子!”
我没吱声,只是两眼紧紧地盯着王奶奶的脸,眼光里流露出急切想知道一切的渴望的神情。王奶奶接过吴嫂递给她的一杯茶,呷了一口,象讲故事似地接着往下说道:
“她是龙井镇小龙井人村人。哎,你知道龙井镇在什么地方吗?就在咱们郊区,出东门不上二十公里就到了;不过,那里可属于山区了。而小龙井村离镇子还有五、六公里,别看只有五、六公里,全是山路,可不好走了。哟,我都扯到哪里去了!咱们这位方秀娟啊,虽然是个农家孩子,但却出落得婷婷玉立的,在她长成姑娘的时候呀,已经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儿了。唉,这姑娘家呀,就怕长得美、愈美就愈容易招惹祸端--你别误会,阿芳,奶奶可不是说你。奶奶是说呀,就因为她长得漂亮,才惹出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那件大事呀,当时可轰动了,甚至还传到咱们城里来呢。那大概是十八或是十九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你还小。”
“什么事这么轰动?”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事情是这样的--”王奶奶深深皱起了眉头,说话的口气深沉、凝重,仿佛在讲述一个她曾亲眼所见而又令她终身难忘的故事似的,“那年啊,市里派了个‘计生’工作组下到小龙井村蹲点(听说那个村的‘计生’工作搞得最差),就住在方秀娟家的附近。那个工作组的组长姓刘,是个十足的流氓,那年已经三十好几了,就因为人品太坏,所以到了那个岁数还讨不上老婆!而至于那种人怎么能当上干部,咱们不得而知。”
“那年方秀娟刚满十八,出落得天仙一般;那姓刘的一看到她,便起了歹心。听说,那家伙多次勾引秀娟都遭到严词拒绝;于是,这个贼心不死的家伙便趁着有一天秀娟独个儿在水库边上洗衣裳的时候,或者说是机会吧,企图对秀娟施暴。秀娟当然奋起反抗,听说当时现场留下了一大片两人激烈搏斗的痕迹。搏斗中,秀娟照着那个臭流氓的脑袋狠狠地给了一洗衣棒,并把他打落到水库里去了。合该那姓刘的命归黄泉,因为他不会水,而这一层秀娟根本不知道--当时她一挣脱魔爪后就跑回家去了。”
“那个姓刘的被淹死了?”我惊讶地问道。
“水库那么深,哪还有命呀!”王奶奶接着往下说,“不管怎么说,出了条人命,而且死的是个‘计生’工作组的组长,这事可是非同小可。当天,可怜的方秀娟就被逮捕了。”
“等等、等等!”我激动地嚷了起来,“她纯属自卫呀,干吗逮捕她?这不是很不公平吗?”
“不公平?还有更不公平的呢!”王奶奶忿忿地说,“那年国庆前的万人公审大会上,方秀娟竟然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名是:故伤人命!你别急,听奶奶慢慢说--不过,在秀娟被收押期间,这个案子又经过了重审,所以才由‘故伤人命’改判为‘误伤人命’,由‘死缓’改判为十年有期。”
“这还是不公平啊!”我嚷嚷道,“她是自卫,凭什么判她十年!”
“所谓姻缘天注定,”王奶奶好象没听见我的话,继续着她的故事,“这句话呀,在凌翀和方秀娟的身上才叫灵验呢!你想想,如果方秀娟没有被判这十年,她和凌翀怎么会相识?不相识又怎么会有反过来的结合?据说,秀娟服刑的那所监狱,一边是女监,另一边是男监,而当时凌翀就在那边的男监里服刑。他们就是在监狱里认识的;至于是怎么认识的,我想其中一定另有动人的故事,咱们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他们不但在监狱里认识,而且可能还私订终身呢,要不凌翀怎么会一出狱就直奔小龙井村去找方秀娟呢!”
“这么说,”我忍不住问道,“是方秀娟先出了狱?”
“这对都有着各自不幸的命运的青年,终于结成了夫妇,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啊!”王奶奶没有因为我的插问而中断或影响她的故事,“听说,小龙井村的人们对凌翀这位‘娇客’是很欢迎的,这可能是出自他们对方秀娟的不幸的同情和怜悯,我也不得而知,反正自打那一年起,凌翀就在小龙井村落了户。婚后,小夫妻俩的感情非常好,日子虽说清苦,但他们每天都过得蜜一样的甜--阿翀就是这么跟我说的。可见这是一桩多么美满的姻缘啊!”
“然而,老天不知为什么就是嫉妒这对恩爱夫妻,所以在他们还没有享受到多少人间最美好的时光的时候,就生生地把他们拆散了,永远永远地拆散了!那是他们婚后的第二年,小娟出世了。对了,照你们年青人的话说,叫□情的结晶,对吧?秀娟就是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失救,没了的!”
我突然觉得王奶奶的喉咙里象噎着什么似的,话都说得不连贯了,同时又看见老人家的两眼潮湿了。我的心也一下子难受了起来。
“可怜小娟这孩子,一来到这个世界就没了妈妈!”沉默了一下,王奶奶又用颤抖的声调说道,“也难为了阿翀!这八年来,他是又当爹又当娘、含辛茹苦地拉扯着孩子。老天不公平啊!为什么这人世间的苦难全都摊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呢?!”
“奶奶,”我陪着王奶奶叹息了一阵子,又对另一个问题感兴趣了,“三年前您是怎么会遇上凌翀的?”
“这个呀?”王奶奶这回可正面回答我了,“那年,我跟着市里的‘双拥’慰问团下乡,在龙井镇上偶然遇到了他--那天正好是墟日,他到镇上来粜一些他自己加工的地瓜粉。唉,说来还是我这双老眼管用,竟然在分别那么多年后还能够一眼就把他给认了出来。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虽然他已是三十出头的人了,可在我眼里,几乎和少年时代的他没什么两样。当时我们俩相互认出后,那激动的样子可真难以形容,反正我是紧紧地抓着他的两只膀子,好久好久没有松开,那眼泪呀,就象断了线的珠子,一个劲儿地往下掉;而那可怜的孩子更象是见到了久别的亲人一样,早已抽泣得不成样子了。”
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个激动人心的场面。
“那天,他请我去小龙井村他的家里去做客,我欣然答应了。”王奶奶又呷了口茶,继续往下说,“我也就是在那一天才知道他刑满释放后的生活的。那年小娟还不满五岁,比现在还要胖点,十分的惹人疼爱。阿翀让她叫我太奶奶。阿芳啊,当时的情景真是太激动人心了,我也不懂得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好些,反正那一声‘太奶奶’,使我对那一出生就没了娘的苦命的娃娃更是心肝儿肉的疼。我紧紧地把这孩子搂在怀里,好久好久没有松开。当时,我对阿翀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走,咱们回家去。你们父女俩去跟奶奶一块儿住,反正奶奶的屋子宽敞着呢!’”
“他答应了吗?”我赶紧问道。
“他拒绝了我的好意。”王奶奶轻轻叹息了一下,继续说道,“他说,咱们这座城市是他的伤心之地,他决定一辈子不回来了。不管我怎么劝说,他都听不进去。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并且有好几次去看望他们父女俩;而每次见面,当然都尽可能地动员他回来,但都没用。直到今年,我算了算,小娟可到了上学的年龄了,这下我实在忍不住了,便在不久前又跑了一趟小龙井村。这回我可把厉害关系摆到了桌面。什么厉害关系呢?当然就是小娟的入学问题了。我的心里老是想呀,这么乖巧的一个孩子,说什么也得让她跟咱们城里的孩子们一样,到正规的学堂去接受教育,你说对吧?阿翀为了女儿能够到城里念书,答应回来了。”
“至于阿翀回来后的工作问题,说真的,短时间内我也没法给他找个什么样的,只说先让他顶顶刘驼子干一下清洁工,等将来有机会再换个好的。他倒干脆,说只要有活干,能让他们父女吃饱饭、能供小娟上学就成。不过,他不答应住到我这里来,说他们父女俩单独生活会更方便些。我想那样也好,就不再勉强了。总而言之,阿翀是为了孩子才回来的,而且他什么要求都没有,任劳任怨,不是吗?这样的人,谁都不许歧视!虎仔那混小子......对了,今天,若不是你把这事告诉我,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呢。这混小子,我一定要找他谈谈,绝对不能让他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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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沾血的夹克衫(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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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9: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