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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爱在仙境的日子/饶雪漫文集温暖珍藏版
内容
编辑推荐

青春影像小说作者饶雪漫被诸多媒体称为“青春文学实力派作家”,本书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描写了一个叫“阿朵”的女孩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再次完美展示了饶雪漫构架故事和叙述青春的超人能量,让人欲罢不能。专业的摄影师将小说用图像的形式进行再创作,真实漂亮的模特儿,配以雪漫别具一格的文案,翻阅此书的过程就如同看完一部动人的青春电影。

内容推荐

用最好看的故事吸引你的嗅觉,让我们一起闻到爱情最诱人的芬芳;用最深情的文字唤醒你的耳朵,让我们一起聆听爱情最动人的声音;用最透明的感觉擦亮你的眼睛,让我们一起看清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在这个青春飞扬的爱情时节,阿朵也遇上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王子最终却抛弃公主,找到了离异的带着孩子的成功女商人,阿朵车祸然后失声。爱情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在青春美丽面前,它的指针却偏向了成熟与沧桑。

目录

爱在仙境俄日子

喜欢听歌,动人的歌(附录)

试读章节

爱在仙境俄日子

我叫童嘉璇,也叫玫瑰。

童嘉璇是我的真名,玫瑰是我的网名。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每日所做的事除了上网就是上网。

不过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要陪安子读书,替她补习语文数学并教她一些简单的英语。

这份工作是我的好朋友叶阿朵介绍的,她很牛,谁有钱她就认得谁。

安子家很有钱。

她是一个正在念小学五年级的女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哦。”

我只好看着十二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我们班最拽的男生。”安子用词夸张,“我要是超不过他死不瞑目!”

“为啥?”我奇怪地问。

安子把头高高地缓慢地抬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和轻蔑。未了,她笑着问我说:“有人这么看过你吗?”不等我回答,她又飞快地说,“如果有人这么看过你,你一定是拼了命也要超过他才行,你说对不对?”

“对。”我说。

我已经猜到八九,那个叫胡可凡的拽男生肯定这样看过她。

“不过,肯定也不会有人这么看你。”安子叹着气说,“像你这样的美女,人家拍马屁还来不及呢。”

被一个陌生的小丫头短时间内捧两次,弄得一向洒脱的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正巧这时,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煮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一点也不在意,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再过两年就好了。”我安慰她。她煮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女人嘛,一定要三十以后才有味道!”阿朵叹着气说,“你和我呢,还须好好修炼才行!”

“我还以为你早就成精了呢。”我说。

“成什么精?”

“狐狸精喽。”

“呀!”阿朵用她尖尖的指甲气急败坏地抓我,却又忽然停下来盯着我的脸死死地看,再抓起我的右手来一阵乱摸,末了,总算说了句中听的话:“嘉璇,你有富贵命,将来是要做阔太太的。”

我凶巴巴地说:“阔不了我找你!”  那时我们正在大街上闲逛,阿朵的第二份工作也丢了,因为一件小事,那个日本老板居然骂她“人渣”,阿朵跳起来给了她一巴掌,就昂首走出了那个每月给她五百美金的大公司。

“好样的!”我对阿朵竖起大拇指,“我跟市政府去说说,怎么着也要颁你一个最爱国主义奖!”

“嘉璇你说点正经的。”

“好的。”我一口气说下去,“等咱有了钱,天天去做美体。咱想瘦哪里瘦哪里,想大哪里就大哪里。贵宾卡一次买两张,上半身用一张,下半身用一张……”

“好啦好啦,”阿朵打断我,“都是网上学来的吧。嘉璇我提醒你不要天天对着电脑,那样皮肤会衰老得快,当心以后被王乐平给甩了!”

阿朵不提王乐平我还兴高采烈,她一提王乐平我就蔫了。

王乐平是我的男朋友,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

他也一丁点儿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

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神经兮兮地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意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的郊区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

我和阿朵告别后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打十次有九次接不通的破手机往床上一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新手机了,以后发短消息什么的就方便多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交出来!”我像恶霸地主。

“卡一起给你,留我买手机的一千二百块就行。”他可怜巴巴地往外掏钱包。

“算啦,跟你说着玩的。”我可不是那种喜欢花男朋友钱的女人。

把他的钱包推回去,我好心劝他说,“去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离市区近点的。我每次来这里,都跟郊游差不多。”

“这里空气好么。”王乐平说,“再说了,现在将就点,钱存起来以后好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么。”他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了。

是是是。王乐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东北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他。

但是可怜的他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高不成低不就的小资坏女生,生活就得呼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王乐平总是肉麻地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去去去!”我一巴掌把他推得老远,他依然好脾气地笑。

好脾气的王乐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所以虽然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守在他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用叶阿朵的话来说:这简直就不是童嘉璇。

不是没有想过甩掉他,可是我寂寞。  我是一个很怕寂寞的女孩,这是我的致命伤。

无聊的时候,我依赖网络生存。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初进入它的时候多半是玩QQ,好友上一大串的名字,我十指飞扬同时和无数陌生人讲话,不断地挑战自我。

这种文字游戏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讲可谓是驾轻就熟。最辉煌的时候,我在网上同时泡过三个GG,还有一个为了我差点自杀(当然,是不是真的有待考证,呵呵)。

最刺激也最失败的一次是有一个同城的GG非要和我约会,就约在市中心的广场喷泉旁边,我受不了诱惑拉了阿朵和我同去。谁知道竟遇到正在广场上替公司搞促销活动的王乐平,弄得我手忙脚乱,只好做手势让阿朵去替我赴约。

聪明的阿朵很快领会我的意思勇敢地去了,但是没过三分钟就尖叫着跑了回来,我问她:“咋了?”

阿朵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这天杀的丫头在网上都做了些什么呀,我才说第一句话他的手就放到我腰上来了!”

“哈哈哈,那人帅么?”

“呸,我光顾着逃了,没来得及看!”

色狼当道哦!

从此我再也不敢轻易去见网友,而是喜欢上了在论坛上发发帖子。

我有一篇描写我和王乐平恋爱故事的帖子叫《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在网上连载的时候曾经突破了十万次的点击率,这让我飘飘然好一阵子,差一点儿敢想自己能成为一名大作家。

但网上的辉煌总是来得快也消失得快,论坛一日一日被飞快地刷新甚至因为没有交费而被删除,只有王乐平把那篇文章给DOWN到软盘好好保存了下来,还兴奋地对我说:“等咱们儿子长大了给他看,瞧瞧他爸当年是怎么追他妈的!”

王乐平说这话的时候高高举着那张盘,脸上的表情严肃得滑稽,让人感觉像是举着一个炸药包。

我抢白他:“谁告诉你一定是儿子?!”

“女儿也行。”他嘿嘿地傻笑。

我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声音:“谁告诉你我一定要嫁给你并且替你生孩子?!”

“你都徐娘半老了,不嫁我能嫁谁呢?”王乐平受我的影响,偶尔也能说两句有点“亮点”的话。不过我并不生他的气,我是徐娘半老了,这点我承认。

徐娘半老的我在玩腻了QQ和论坛后,居然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网游。

我玩的第一个网络游戏是RO(仙境),我最初迷上仙境除了因为该死的寂寞之外还因为孙燕姿,孙燕姿是我最最喜欢的歌手,当她懒懒地唱着“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被谁高高地拎起来再轻轻地甩了下去,一下一下又一下。

我的那些小幸福,只有在听她歌的时候才会重新出没于我的生活。

RO是她代言的游戏,于是我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用的ID很简单:玫瑰。

玫瑰是我喜欢的花。

在这之前,我没有玩过网游。不过我很快喜欢上仙境美丽的画面以及它明亮和谐的气氛。

初来乍到的我一切都得凭自己,我很辛苦地才练到九级,然后到吉芬城里想去转职做魔法师。

就是在那里遇到了糊涂的。

我没有想到转职还要考试,那个NPC要我去配四种魔药中的第三种混合液,我到书架上去一查傻眼了:杰勒比结晶六块,毛一团,裴扬水溶液(化学粉末,2750,催化物:蓝色魔力矿石)。

化学一向巨差无比的我立马狂晕。

更晕的是我才把以前打来的毛刚刚卖掉!

我做出一个可怜的表情说:哪位好心人给点毛?刚刚说完,电话响了,我只好去接电话。等我接完电话回来,糊涂起码已经在我身边绕了三圈,不停地问小妹妹是不是要毛啊,白送哦,怎么不搭理我?

“要要要。”我赶紧说。

“玫瑰妹妹请收好。”他迅速与我完成交易。

“谢谢糊涂。”我说,“看来你一点儿也不糊涂。”

“你倒真像朵玫瑰。”这家伙看来挺能说。

“你也转职么?”

“不,带一个朋友转职,可是他忽然掉线了。”

“那先带我转吧,替我做个三号混合液可行?”我灵机一动。

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他的帮助下,我终于顺利转职成功,他非常兴奋地对我说:“快去打怪物吧,很快就可以升级学魔法了。”

说完,他在我面前展示一个“怒雷强击”,刹那间我屏幕上火光一片,地动山摇。

“呵呵,卖弄一小下。”

“挺帅。”我夸他。

他给我一个脸红的表情。

我跟他说再见。

他问:“何时?”

我一时不明白:“什么何时?”

“何时再见啊。”他说。

“呵呵。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说完就下了钱,刚才的电话是安子打来的,她说:“童老师,我今天放学早,你可不可以早点来我家?”

拿人钱财手软,安子妈妈一小时付我五十元,我当然得尽职尽责一些。

公交车上一家伙老是有事没事往我身上靠,我忍不住大声问他:“你是不是肌无力啊,怎么站都站不稳?”

旁边的人偷偷笑起来,他的脸涨得像猪肝,第二站就逃跑一样地下车了。

要是王乐平在,这家伙估计会被打得真站不起来。王乐平这人平时斯斯文文的特别老实,可一遇到关于我的事就万分冲动,这点我大二时就知道了。那时有个外系的小子给我写情书,还在校电台给我点歌什么的,王乐平终于逮着机会在食堂外把那家伙痛打了一顿,差一点把人家打进医院。

后来我问他:“你干嘛打人家啊?”

“他老盯着你看。”王乐平喘着气说。

“是不是盯着我看的你都打啊?” 。

“不是,是盯着你看的男生我才打。”

王乐平的冲动不是没有收获的,本来我们学校盯着我看的男

生就不多,那以后就更是少之又少了。谁会脑子进水,跟一个一米八五的东北大汉过不去呢?

阿朵评价说:“王乐平这才叫大智若愚,阴险狡诈呢!”

不过最好笑的还是那个外系的男生,我一直都记得毕业那天他探头探脑地走到我面前,我还以为他有什么深情的临别赠言要表达,谁知道他嘴里冒出来的一句话竟是:你要小心哦,北方男人是要打老婆的!

看着他拖着行李走了我就一直笑一直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阿朵好奇地凑过来问我你笑什么呢是不是要毕业了激动得抽风啊,我停下笑问她说:“你说王乐平以后会不会打我?”

阿朵想了一下,认真地说:“我估计他不敢。”

“为啥?”

“谁愿意有事没事去惹一只母老虎呢。”阿朵说完转身就跑,我跟在她身后追,王乐平一只手拎着我的一个大箱子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们,脸上是很平和的微笑。

罢了,别去想它。这些都已经是往事,生活还给我们本来的面目,年少时的风花雪月早已被现实吹了个落花流水。这不,我下了公车给王乐平打手机,他又是老样子,不接,再用公司的电话回过来。

我不再有说任何话的冲动。

“嘉璇你怎么不说话?”

“没什么好说的!”

“你怎么了?又犯什么毛病?”

“你才有毛病,再见!”

他再打来,我没接,主心情坏到极点,像是提前进入更年期。

到了安子家,人小鬼大的安子察言观色地说:“童老师,你有心事?”

“没有。来来来,我们来看on top of以及on the top of有什么区别。”

“得了,有心事就要放假!”安子把书一抽说,“我妈妈反正也不在,我们聊聊吧,工钱照算给你。”

“什么话!”我脸一板,“不想超过胡可凡啦?”

“都是胡可凡给闹的呀!”安子低声说,“童老师我今天根本就没有心思上课,既然我没心思你也没心思,那我们聊聊不是蛮好吗?”

“说吧。”我合上书。

“我们去新天地吃提拉米苏?”

“做完作业可以商量。”

“童老师。”安子睁大了眼睛期待地看着我。

“不干!”

“童美女。”她变本加厉。

“没用!”

她越搞越离谱,竟然哭起来。一开始我以为她是装的,所以起身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回来后发现她是真哭,头伏在桌上,双肩抖个不停,有泪水已经滴到地板上。

P11-24

序言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代自序)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一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瞳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干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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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爱在仙境的日子/饶雪漫文集温暖珍藏版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饶雪漫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商品编码(ISBN) 9787807593614
开本 32开
页数 254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55
出版时间 2008-10-01
首版时间 2008-10-01
印刷时间 2008-10-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青少年,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296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247.5
丛书名
印张 8.25
印次 1
出版地 辽宁
209
145
16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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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商国别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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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15: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