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
差不多是回舱睡觉的时候了,等他们明天一早醒来,久违的陆地就会映入眼帘。麦克菲尔医生点上了烟斗,将身子斜靠在船栏上,在苍茫的天穹中搜寻着南十字星座。他在前线干了两年,本应愈合的一处伤口久久未愈。眼下令他高兴的是,自己可以在阿皮亚静静地休养一年了。这次旅行让他感到精神焕发。船上部分旅客明天要在帕果帕果②下船,大伙儿在傍晚时分举办了一场告别舞会,至今他的耳鼓里仍然回响着自动钢琴发出的刺耳乐声,此时的甲板上终于曲终人散了。不远处,只见他的妻子坐在一把长椅上,正与戴维森夫妇相谈甚欢。他信步走到她的身旁,在婆娑灯影中坐了下来。他摘下帽子,露出一圈深红色的头发,头顶处光秃一片,皮肤泛着红色、长满色斑。他年届四十,身材精瘦,脸形干瘪,行事干练,浑身透着学究气,说话时带着苏格兰口音,声音非常低沉,语调平缓。
船行期间,麦克菲尔夫妇与传教士戴维森一家早已结下了亲密无间的友谊。这倒不是因为他们两家人志趣相投,而是因为近距离交往的缘故。他们之间的主要纽带还在于他们都看不惯那些在吸烟室内没日没夜打扑克、玩桥牌、乱喝酒的家伙们。一想到她和丈夫是戴维森夫妇在船上最愿意结交的人,麦克菲尔夫人就备感荣幸。连腼腆而精明的医生本人也在不知不觉中对他们的好意欣然笑纳了。不过,他生来一副斗嘴好辩的天性,夜半时分就在客舱内找着碴儿挑起传教士夫妇的毛病来。
“戴维森太太一直在说,要不是遇到我们,这一趟旅行他们真不知道该怎么熬过去呢,”麦克菲尔夫人一边说着,一边熟练地梳着假发。“她说,整条船上,他们最乐于交往的就是我们俩了。”
“我总觉得传教士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吧,竟然也装腔作势摆起了谱来。”
“那可不是摆谱。她说那话的意思,我倒是挺能理解的。要是让戴维森夫妇与吸烟室里的那帮粗鄙家伙们搅和在一起,那可真是太不像话了。”
“他们教会的老祖宗可没那么挑三拣四吧。”麦克菲尔医生轻声笑着说。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拿他们的教会开玩笑,”他的妻子回应道,“我可不想染上你这样的坏毛病,阿列克,你从来都看不见别人身上的优点。”
他眨着苍白乏力的蓝眼睛,朝妻子乜斜了一眼,但是没有吭声。结婚这么多年来,他早已学会了任她数落而不反驳,这样对夫妻和睦相处倒是不无好处的。他赶紧宽衣解带,爬到上铺,躺下后看起了书.随后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晨,他来到甲板上,船已经离海岸很近了。他用贪婪的眼睛朝陆地看去,只见一条细长的银色沙滩蜿蜒伸向山丘,山顶上覆盖着郁郁葱葱的植被。差不多靠近海岸的地方,密布着葱绿的椰子树。树林中可以看见一座座萨摩亚人的茅屋。茅屋丛中,零星点缀着熠熠发光的小教堂。戴维森太太走过来,在他身旁站住脚。她穿着一身黑色衣服,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链子,链子上吊着一个小十字架。她身材矮小,干枯的棕色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双暴突的蓝眼睛上戴着一副不起眼的夹鼻眼镜。她的脸精瘦细长,如绵羊的脸一般,但不会给人以傻乎乎的印象,相反却透露出极度的机敏。她身形敏捷,颇似飞翔中的小鸟。她身上最引人瞩目之处莫过于她的嗓音了——高亢,铿锵,毫无婉转之色。那声音落在耳膜上,硬邦邦的,干巴巴的,刺激着人的神经,仿佛是风钻发出的无情轰鸣声。
“这座岛看起来很像你们待的地方啊。”麦克菲尔一边说着,一边挤出笑容来。
“我们那地方都是低矮的小岛,和这些岛屿可不一样,它们都是珊瑚岛。这儿的岛屿却是火山岛。还要走十天的航程才能到我们那儿呐。”
“看着这些岛屿,就跟看着老家的街坊邻里差不多。”麦克菲尔打趣道。
“是啊,你这样说未免太夸张了。不过,在南海这地界,人们对距离的远近却抱有不同的看法。说起来,你的话倒也不能说不对。”
麦克菲尔轻轻叹了口气。P1-3
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恐怕是20世纪最具争议的英国作家之一。肯定他的人视他为“文学天才”,否定他的人觉得他只是个“畅销书作家”而已。其实,在英国现代小说史中,毛姆始终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其地位仅次于伍尔夫、劳伦斯等少数几位作家。如果单就短篇小说而论,他可以毫无争议地跻身一流短篇小说家的行列。早在20世纪20年代,他就被文学批评界誉为“英国的莫泊桑”。在他生前,英国《新政治家》杂志称他是“当今在世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英国学者克莱尔.汉森说:“任何一部20世纪短篇小说集,如果不收录毛姆的作品就会失去意义。”中国学者侯维瑞先生也指出:“毛姆的长篇小说和剧本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但是为他赢得最高荣誉、标志着他创作的新高度的却是他的短篇小说。”
终其一生,毛姆共创作了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较有代表性的短篇集有《一叶颤动》(The Trembling of a Leaf,1921)、《木麻黄树》(The Casuarina Tree,1926)、《英国间谍阿兴登》(Ashenden:or TheBritish Agent,1928)、《第一人称短篇小说六篇》、《阿金》、《四海为家的人们》、《像从前那样杂拌》、《环境动物》等。他的短篇小说可分为三大类:以欧洲为背景的“西方故事”。以南太平洋、东南亚和中国为背景的“东方故事”,以及阿兴登间谍故事。最受读者欢迎、也深受评论界好评的是那些带有浓郁“异域情调”的东方题材故事。正如美国学者莱布里奇所说:“毛姆与东方的联系,与东南亚、太平洋岛屿以及中国的联系,正是其作品最吸引现代读者的地方。”
本书共收录了毛姆的十二个短篇,主要是“东方故事”与“西方故事”。在这两类故事中,毛姆聚焦于西方上流社会或中产阶级,笔锋直指人性的阴暗、丑陋或堕落。尤其是在“东方故事”中,毛姆并没有像斯蒂文森、吉普林或康拉德那样采用“帝国罗曼司”的形式,来颂扬大英帝国的殖民主义统治,而是以冷峻的写实手法,对西方殖民者的上流社会进行了讽刺与批判。他既是西方现代文明的审视者与挑剔者,也是东方“异域”文化的观赏者与猎奇者。萨义德在《东方学》一书中称毛姆为“典型的东方主义作家”,是切中肯綮的。作为中国读者,我们在阅读毛姆时应当清楚,他对中国文化十分钦慕,但同时又不无根深蒂固的傲慢与偏见。在他的短篇小说中,“中国佬”(Chinaman)一词的频繁出现就是一个例证。
从创作手法上看,毛姆不同于同时代的现代主义作家。在他看来,一部优秀的小说应该有引人入胜的主题,生动鲜活的人物形象,构思精巧的故事情节,简洁明了的叙事风格,清晰、简洁与悦耳的语言,以及合乎人物性格的对话。他说:“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合情合理而且有条有理,故事应该有开端、中间和结尾,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仅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该源于他们的性格。”对照本书中的短篇小说,不难看出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行家里手,无愧于“故事圣手”的美誉。相比之下,不少现代主义作品佶屈聱牙,艰涩难懂,让很多读者敬而远之,难以亲近,而毛姆小说脍炙人口、雅俗共赏,就显得弥足珍贵、堪可称道了。
从翻译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把《奥德赛》中北非某岛居民称为“食莲族”,将丁尼生的诗歌题目The Lotus-eater译为“食莲人之歌”,以及保留毛姆短篇小说篇名的“食莲”意象,可以充分展示中国语言文化所具有的吸纳外来文化的开放性与包容性。“食莲者”意象的输入,能有效地扩展中文“莲”字的文化内涵,也可以丰富中国语言文化的表现力。近九十年来的“食莲”话语实践表明,中文“莲”的意象可不必限定在“出淤泥而不染”“清水出芙蓉”等“爱莲”文化层面,“食莲”也无须止于黄庭坚诗歌《赣上食莲有感》的单一美学维度。古词新意或旧瓶新酒,在跨文化传播中是一个普遍现象。想象一下,现代汉语中的“政治”“经济”“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等数不胜数的词汇,都是经由日文汉字而来的“外来词”,其内涵和外延已经与古汉语中的原义大不相同了。
“忠实于原作”是当下翻译界普遍认同的翻译法则。不过,对原作“愚忠”或“死忠”并不是一个可取的做法。考虑到译入语习惯及读者接受度,适当变通也是无可厚非的。尤其是在文学翻译中,译者不能过分拘泥于字词句的表层,以至于脱离文学审美的全局。局部的变通或“不忠”有时会有利于整体内涵的忠实传达。《食莲者》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是叙述者与友人对主人公凄惨结局的评论。友人说:“Hebrought it on himself.After all,he’sonlygotwhathedeserved.”叙述者说:“Ithink on the whole we all get what we deserve……”笔者在翻译时斗胆做了“不忠”的处理:“这是咎由自取啊。毕竟,他只是自食苦果罢了。”“是啊,世间众生种下了苦涩的莲果,最终只能由自己张口吞下……”此处增加了原句中没有的“莲果”意象,旨在与“食莲者”的中译名遥相呼应。这样做是否妥当,只能恭候读者方家批评指正了。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的《毛姆经典短篇集》收录了毛姆不同时期创作的具有代表性的短篇小说十二篇。主要分为以欧洲为背景的“西方故事”和以南太平洋、东南亚和中国为背景的“东方故事”,故事性强且意味隽久,值得反复回味。作者细腻、简约而又生动的文字写尽世俗男女的各种人情事故,现实的残酷,人性的复杂,命运的诡异在不同时空、不同人群中川流不息。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的《毛姆经典短篇集》精选毛姆代表性十二个短篇,幽默风趣,讽刺意味浓。其中《雨》《食莲者》(又名《吞食魔果的人》)都是脍炙人口的名作,全书新增5000字导读,英美文学研究学者张和龙的翻译,译笔流畅、用词考究,既忠实于原作,又考虑到译入语习惯和读者接受度,而对文辞做适当的变通,从而达到以文学的美感来忠实传达全书的整体内涵的目的。是近年来难得的毛姆小说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