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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出法入道
内容
编辑推荐

书中收录作者诗歌百首,杂赋三十余篇;然作者决不仅在于抒情写景。杂赋部分,更是看似随心所欲写的文字,没有一定体例,但求表明思想观点而已。即使是文集最后的题名,也不知将给读者以何种意会。正如作者所说,称之为“出法入道”,主要是以为此处文字已超出了法的范畴,但杂赋篇中有些似乎又与法不即不离。至于归为何解,则留由各位看官矣!

目录

诗词篇

1.七绝无题/3

2.七绝草中花/4

3.十六字令雪/5

4.五绝辞送/6

5.七绝夜读/7

6.告诉亲爱的妈妈/8

7.五绝自题日记/10

8.七绝愁秋/11

9.七律中秋遣笛/12

10.水调歌头仲秋抒怀/13

11.七言圣节之哀/15

六绝五首

12.(一)掠影梦境/16

13.(二)感时蹉跎/17

14.(三)卧薪尝胆/18

15.(四)仍旧青山/19

16.(五)会当褒贬/20

17.昭君怨愤世/21

18.五言思归/22

19.第三个春天/23

20.七绝秋日晨起/25

21.长相思夜思/26

22.七律与好友吟别/27

23.七绝农场寄怀/28

24.五律往一条山农场夜思/29

25.五律春愁/30

26.七绝无题/31

调笑令二首

27.(一)无题/32

28.(二)无题/33

29.五绝咏菊/34

30.七律无题/35

31.七绝第五个春天/36

游华山诗词六首

32.七律咏西岳华山/37

33.五言登华山北峰/38

34.五绝咏华山苍龙岭/39

35.七言千尺幢/40

36.五律鹞子翻身临险/41

37.满江红观华山日出/42

38.七律中秋节值月全蚀/44

39.七绝天久阻雨/45

40.七绝久雨不去有感/46

黄山诗三首  

41.七绝黄山偶得/47

42.七律山中仙游觉悟/48

43.七绝梦笔生花峰/49

44.七绝无题/50

45.七律增岁/51

46.七绝庚申辛酉之交闻爆竹声/52

47.七言勉怀/53

48.七绝无题/54

49.虞美人年华贵妃/55

50.四言排律看西安事变有感/56

壬戌春词三首

51.浪淘沙无题/57

52. 如梦令第八个春天/58

53.少年游无题/59

54.五言排律独立高楼有感/60

55.七言大风飞雨/62

56.五言月影孑形/63

57.七言立冬逢雨/64

58.五律郊居/65

59.七言中秋感作/66

60.七律柳候祠罗池怀史/67

61.七律越三峡/68

62.黄鹤楼新赋/69

63.百字令金秋潇洒/71

64.七律域外赠妻女/73

澳门八景诗

65.(一)七绝灯塔松涛/74

66.(二)七律镜海长虹/75

67.(三)七律三巴胜迹/76

68.(四)七律卢园探胜/77

69.(五)七律妈阁紫烟/78

70.(六)七律普济寻幽/79

71.(七)五律龙环葡韵/80

72.(八)七绝黑沙踏浪/81

73.七绝为友人生日寄语/82

74.七绝高楼窥望/83

75.七律病中感吟/84

76.七言中秋有感/85

77.七律读冯刚毅《天涯诗草》有感/86

78.念奴娇望洋山抒怀/87

79.水调歌头咏志/89

80.七绝赠澳门好友/91

81.七律濠镜辞/92

82.七律乙亥阳春返兰省亲/93

83.五绝观书/94

84.七绝赠友人/95

85.七律威海怀古/96  、

86.七律和建东兄又南京集体/97

87.七绝情缘/98

88.七言和刘彰兄打油诗/99

89.七律自弗莱堡返至波恩途中/100

90.七言西域行/102

91.念奴娇越昆仑/103

92.七绝京城飞雪/105

93.康巴游子吟/106

94.七绝沪上吟/108

95.为法律出版社建社五十周年致贺/109

96.七律澳门回归五周年返澳有感/110

97.七律元旦与诸同学聚会有感/111

98.七绝冬日咏兰/112

99.七律春节居家感吟/113

100.天一赋/114

 杂赋篇

1.论先进文化与文化共享/119

2.理性的物性/128

3.世纪之初的欢喜与忧思/133

4.解放日——罗马一日随想/138

5.婚礼——罗马一日随想(续)/140

6.哀莫大于心死悲莫过于无声/142

7.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147

8.也谈国粹之粹——麻将/152

9.“善良家父”与“诚实信用”/158

10.书卷多情/166

11.音乐知心/172

12.鲁迅与林语堂/181

13.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悼念李景禧先生/191

14.学者又长者道德著文章

——写在谢怀拭先生去世次日/199

15.带走一个时代的法学家

——追念周柑先生/202

16.追忆考夫曼先生/206

附:考夫曼先生信札二封/213

17.西塞罗及其思想片语/216

18.法律意识与法治环境/225

19.谈学术的自觉、自信与自治/231

20.漫谈计划学术·学术御用·学术专制/236

21.“乌纱”随想/242

22.要大人,还是要孩子?!/249

23.腐败与无能/254

24.最后的沦丧/259

25.“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繁体字版序/263

26.《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后记/266

27.比较与真理

——《比较法学文萃》代序/269

28.万里鹏程始于足下

——第八届研究生学术论文报告会获奖论文集序/273

29.现时法学学术期刊的范式作用/276

30.《比较法研究》期届花甲寄语/283

31.东君又来,田园将芜,人也挥手从兹去/287

试读章节

论先进文化与文化共享——略谈知识人的良心与责任

中国文化为什么这样博大?为什么这样具有魅力?为什么这样有生命力?为什么这样有向心力和同化力?关于这些问题,恐怕写许多本书都难以透彻地说明,况且,肯定也会有各种不同的角度和看法。但有一点应该能够获得普遍共识和确认,即中国文化之所以有上述几个特征,最根本的原因是:她从来就是开放的、集百家之长的文化。仅以中国精神文化或人文文化的三大元素:儒、释、道而言,已经足可以说明这点。再具体一些,看看中国的文学、艺术、诗歌、音乐,尤其是当代政治法律文化等等,其中哪一种形态的文化不是集诸多民族或国家之精华而逐渐形成发展?从现实中国社会文化生活来看,中国实际是一个由56个民族构成的文化共同体;在中国文化这个概念之下,实际上包容了极为丰富多样的文化内容。中国文化的神秘与深邃、玄妙与和谐、动感与美感、韵味与情调、变化与永恒,很大程度上就是出自于她的多样性与包容性。如果中国文化没有这种独特的特质,就不成其为中国文化,甚至能否生存至今都会大有疑问。看不到中国文化的这种历史和现实,乃是对历史与现实视而不见,就欠缺讨论文化问题的最起码的科学和客观态度。翻翻近现代中国历史,显然可以知道现代中国政治法律文化及其制度在诸多方面都是借鉴学习西方而来。其实,中国共产党人所代表的文化是人类先进文化这一宣言本身就已经绝对地表明中国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她既产生于中国,也来自于世界;既属于中国人,也属于全人类;既能为中国人所用,亦能为全世界所用。所谓先进性,是一种多样性中的特殊表达,具体说,先进文化就是各种各样的文化中优秀的部分。很难想象一种文化能够在孤立封闭的状态中,在不与外部文化交流并且比较选择的情况下成为先进文化,事实上这种先进文化以前没有存在过,今天和以后也不会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先进和优秀,包括人、物、事的先进与优秀,必定都是比较选择的结果。没有比较便看不出先进与落后、优秀与差劣,就无法也没有意义作出选择,于是当然更不会产生先进和优秀。总之,一个民族国家要想能够代表先进文化,必须要善于和敢于学习别的民族国家的文化,汲取它们文化中的先进和优秀部分,并且使之能够有机地成为自己民族国家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如此,才能够逐步实现自身文化升华,直至代表先进文化。人类发展史证明,封闭的文化,是不能够为自身存在吸取养分的文化,因此必然是短命的文化。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历史都证明,中国文化之最大特点就是它善于吸纳和同化。上个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个发展进程,更能证明中国文化的这一特点。由此可知,无论是根据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还是从中国的实践经验来看,人类先进文化必须基于人类文化共享的理念。没有人类文化共享的理念,根本不可能真正实现代表人类先进文化。

人类文化共享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来说,是其自身文化生存的必然需要;而对于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人来说,则是一种思想境界。人类社会越发展,这种思想境界就越成为必要。如果说,政治家们尚且可以提出代表先进文化,那么一个人文学者更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和境界。对于政治家来说,他们这样说可能只是一种政治需要,是达到政治目的一个口号或一种手段,但对于一个人文学者来说,这不仅是其天职,还应是其信念、目的。代表先进文化首先要由知识人去实践。所以,没有文化共享的理念和境界,就没有资格成为一个民族文化的载体,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有人类关怀的胸怀博大的学者。当今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世界各民族国家交往日益普遍深入,彼此利害关系越来越密切地相互关联,文化的冲突与沟通已然成为与人类命运攸关的关键,因而具有文化共享的理念,以求增进了解,化解冲突,共享先进文化,更显得十分重要。

在各种文化领域中,法律文化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制度文化形态。。凡是略为了解中国法律制度历史发展的法律者都会知道,现代中国法律制度实际上是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相融合的产物,现代中国法律制度的诞生,表明着世界文化史上一种法律文化接受其他异民族国家法律文化并且使之相互融合的一个典型范例。在世界史上,同样或类似的法律文化接受与融合比比皆是。古代罗马共和国在制定其最初的法律时,在确认自身社会生活习惯的同时,还曾学习和借鉴古希腊城邦国家雅典的法律,于是有了罗马法的原始形态——市民法;当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吸收拉丁各民族并广泛接受地中海沿岸国家的法律时,产生了后来罗马法的发展形态——万民法;当中世纪中期罗马法复兴,意大利和欧洲各国重新发现、注释和评论罗马法时,实际上奠定了日后欧洲普通法发展的基础;法国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接受罗马法并使之与法国习惯法相融合,在此基础上编纂制定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国民法典》,从而奠定了当今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基石;18、19世纪期间,德意志民族认真研究阐释罗马法,促成了一个独特的学说汇纂法学派,决定了日后德意志国家全面接受罗马法的必然结果,于是有了《德国民法典》这样极具特征和影响力的法典编纂;而当近现代欧洲大陆国家、美洲、非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其中当然包括中国,主动学习或被动接受《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时,便逐步形成了一个至今分布最广、适用人口最多的法律体系,即大陆法系。当我们循着这样一个历史线索来观察思考人类法律文化发展进程时,很容易发现这样的历史和现实,即一种法律文化对另一种法律文化的学习和接受,结果往往都会造就一个新的、更高发展阶段的法律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如果中国上个世纪初没有学习借鉴西方法律文化,而是死死抱住以往传统不放,那么当时中国社会也就很难适应历史发展的趋势而使自身社会发展受到阻碍,更谈不上会有现今的中国法制。换句话说,正是由于上个世纪初中国实现了传统法律改制,才使得中国社会适应了历史发展趋势,才使传统中国法律制度实现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转折,才使中国法律文化获得了新的生命活力。什么是传统,传统就是一个特定主体在其自身存在发展过程中用以自我标识和区别于其他主体的特质,但传统本身是在发展变化中形成,也只能在发展变化中存在。一个民族国家要想发展进步,那就不能固守既有的传统,而应该发展既有的传统,使之丰富更新,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静止不变的传统最终必定会成为夕阳传统并且直至最后消亡。人类历史和文化发展史早已证明了这种规律。P119-123

序言

直到提笔写序之时,我也仍然不能肯定是否应将这个诗词杂赋的小集子拿以示人。担心的主要是诗词部分。首先,诗词部分大都未发表过,而且它们多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情境下真实思想感情的流露,实际上是用来自我排遣、自我勉励的心语与独白。说透彻了,这是很私人的东西。即使要发表,也应到老了,所有消灭时效都已发生时才好。其次,我虽一直喜欢古典诗词,并曾很认真地学习过作诗,也在断断续续地写,但恐怕至今也没修成正果。所以现在拿出来的诗文,能否有诗品、诗格与诗风,真没有把握。以用韵而言,若依古韵,恐怕很难为时人接受,但若不然,是否还能入流旧体诗,也是个疑问。第三,我如今毕竟是法律工作者,作诗赋文不是本职,故发表这些东西或许有不务正业之嫌。但尽管有以上几个疑问,我最终还是将其拿了出来。因为我得承认,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有着很强烈的传统文化情结。中国古典文学从小就对我发生着深刻的影响,而唐诗宋词的韵调之美,情趣之雅,意境之高,凝炼之精,文字之奇,传神之妙,是任何其他文化的文学形式都不能达到的。其实我最初的爱好是文学,并且为此选择了史学,因为我觉得只有了解历史,才能做好文学。后来又从史学转向法学,因为我觉得法学可以锻炼逻辑思维,而且有朝一日更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扮演一回匡扶正义,主张公道的主人公。我的志趣的这几度转移是否有逻辑上的关系或必然,现在已无意思去回味。重要的是传统文化素养早已渗入我的情感血 液之中,以至于我的思想情感心语常常自然而然以这种方式表达。更重要的是,我能从中获得解脱和释放。再说,如今已近知天命之年,用这种不务正业的方式剖白一下心迹,陈述一下心路,确认一下心志,也可算作一种自评判,不该有什么忌讳。

大概七、八年前,原法律出版社社长贾京平先生曾建议我拿出些散文杂文类的东西给张波兄发表,但一来积累不够,二来当时也确实没有心境,故未能应命。最近我忽然萌发一念,想做个非专业文字的总结,因为从1975年下乡至今,我已经在社会上游历了整整三十年。先是同朱宁女士谈起,并拿了一部分公开发表过的诗文给她,居然也打动其芳心,而且迅即又得到黄闽社长的首肯,当然很受鼓舞。于是抓紧在教务琐务之余从往日留下的日记和笔记中淘拣出些自认为尚可示人的陈旧诗文。这项工作差不多持续了一周的夜晚,它把我完全带回到这几十年的依稀旧梦之中,真是一种别样滋味在心头的人生回顾。其中,诗词部分包括了我从1975年下乡时开始到现在的作品,主要是旧体诗,偶尔也有几首幼稚的新诗,有的还是用意于歌词,大多未发表过。至于文集中的散文杂赋部分,全是公开发表过的文字,现在只不过是选出若干值得品味的作奇文共欣赏罢了。最后送给朱宁女士的文稿大大超出了原定的篇幅,她不仅照章全收,而且几乎是事不隔日地做了初步编辑和版式设计。当编辑王坚先生很快将二稿样给我时,我最初交付的陈词旧调已然变成了配有插图的清雅别致的校样。作为编辑同行,我颇能体会他们为此书付出的劳动与用心。所以。真诚地感谢他们。另外,韩光明曾为搜集我的杂赋文稿付出过劳动,在此也要表示感谢。

最后要说明的是,我喜欢古典诗词,但自认不是诗人;我喜欢文学,但自知绝非文学人。现在拿出的诗,只能说是类似诗的东西,虽然也尽可能地遵循诗词的格律,但出格背律之处很多,用韵亦非传统古韵,所求只是用这种形式抒情言志而已。杂赋部分,更是随心所欲写的文字,没有一定体例,但求表明思想观点而已。即使是文集最后的题名,也不知将给读者以何种意会。称之为“出法入道”,主要是以为此处文字已超出了法的范畴,但杂赋篇中有些似乎又与法不即不离。此外,它多少也受到中国法上“出礼入刑”语式的影响,但用心绝非在此,远不止此。究竟其意何在,方家、法家、道家必各有其解,不能给其一致。我向来以为:道法自然,人则潇洒。对书名的理解,也当听其自然。

              米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时在乙酉仲夏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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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出法入道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米也天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03657252
开本 32开
页数 288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80
出版时间 2005-07-01
首版时间 2005-07-01
印刷时间 2005-07-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青少年,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图书小类
重量 0.255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217.2
丛书名
印张 9.37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02
140
10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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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4: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