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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巫师与玻璃球
内容
编辑推荐

本书是《黑暗塔》系列之四,该书讲述了罗兰和同伴来到堪萨斯州的托皮卡,那里大多数的居民已死于瘟疫。罗兰向同伴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和他们尚未出生的孩子。他们从堪萨斯继续前行,来到通向水晶宫的路,水晶宫如同《绿野仙踪》中法师奥斯的世界,但等待他们的是新的战斗的故事。该书是美国恐怖惊悚畅销书天王斯蒂芬·金精心打造的奇幻世界。

内容推荐

全美书市排行榜冠军,心情题材永远的王者:斯蒂芬·金历时三十余年打造的奇幻世界,只上最负盛名的长篇系列——《黑暗塔》系列,这是一部在斯蒂芬·金本人心目中排名第一的卓越之作。该书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劫后文明的苍凉世界”,其中融会了传奇、西部小说和各类科幻小说的不同风格,讲述在过去的34年里,生活在未来世界中的罗兰·德鄯——这位来自古巴勒斯坦基列山的枪手艰苦地跋涉在荒凉的“中土”(Mid-World)——一个历经浩劫的世界。他寻找“穿黑衣的男人”寻找“黑暗塔”,一个将他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或者还有其他世界的时空糅合在一起的神秘建筑。而“黑暗塔”即将坍塌,罗兰必须要首先找到它。

目录

序言:关于十九岁

前情概要

序幕 布莱因

第一卷 猜谜

 第一章 魔月之下(Ⅰ)

 第二章 猎犬瀑布

 第三章 猜谜节白鹅

 第四章 托皮卡

 第五章 轧公路

第二卷 苏珊

 第一章 吻月之下

 第二章 清白证明

 第三章 路遇

 第四章 月落已久

 第五章 欢迎来到城里

 第六章 锡弥

 第七章 鲛坡

 第八章 商月之下

 第九章 西特果

 第十章 鸟、熊、兔子和鱼

第三卷 来吧,收割

 第一章 猎女月下

 第二章 窗边的女孩

 第三章 城堡游戏

 第四章 罗兰和库斯伯特

 第五章 巫师的彩虹

 第六章 年结时分

 第七章 取回玻璃球

 第八章 灰烬

 第九章 收割节

 第十章 魔月之下(Ⅱ)

第四卷 上帝的儿女都有鞋子

 第一章 堪萨斯的早晨

 第二章 路上的鞋子

 第三章 巫师

 第四章 玻璃球

 第五章 光束的路径

试读章节

过了许久,布莱因问道:“他们真的这样叫你吗,斯蒂文之子罗兰?”

“也许吧。”罗兰道,仍旧平静地踩在半空中,脚下就是荒芜的山峦。

“你不让我猜谜语对你又有什么好处?”此刻布莱因听上去就像个生闷气的孩子,获准熬夜可熬得太晚早过了正常的睡觉时间。

“我并没有说我们不会给你猜谜语。”罗兰说。

“没有吗?”布莱因听上去很困惑。“我不明白了,但是声音对照分析显示语篇合理。请解释。”

“你说你现在就要猜谜,”枪侠回答。“我拒绝的是这点。你太急躁了,这让你很不得体。”

“我还是不明白。”

“你太粗鲁了。现在明不明白?”

布莱因半天没吭气,仿佛陷入了沉思中。除了无知、忽视与盲目崇拜,这台电脑已经很久没有经历人类的反应了。即使它曾经见识过纯粹的人类勇气,那肯定也是多年以前了。最后,它终于开口说:“如果刚才我的言辞让你觉得粗鲁,我道歉。”

“接受道歉,布莱因。但是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

“请解释。”

“恢复墙壁,我就告诉你。”罗兰坐了下来,仿佛进一步的争执——或者迫在眉睫的死亡——都没有任何可能。

布莱因满足了他的要求,墙壁重新恢复颜色,再次遮住了脚下噩梦般的景色,路线图上的行驶位置此时已经接近标为坎得尔顿的地方。

“好吧,”罗兰说。“粗鲁可以原谅,布莱因;大人从小就这样教我,从未改变,但是愚蠢并不能原谅,”

“我怎么愚蠢了,蓟犁的罗兰?”布莱因轻柔的话音里透出不祥,让苏珊娜突然想到趴在老鼠洞口的猫,绿眼闪闪发光,尾巴前后摇摆。

“我们有你想要的东西,”罗兰说,“但是如果我们给了你,所能得到的回报就只有死亡。这可非常愚蠢。”

布莱因又想了好长一阵,然后说:“你说得对,蓟犁的罗兰。但是并不能保证你们谜语的质量。我可不会拿你们的性命报答你们糟糕的谜语。”

罗兰点点头。“我了解,布莱因。现在你仔细听好了,我曾经也对我的朋友提起过,我小时候在蓟犁领地的时候,每年都有七个节日——冬日、翻土、春耕、仲夏、满土、收割和年终。每个节日猜谜都是重要的活动,但是翻土节和满土节上猜谜是最重要的活动,因为大家相信谜语会预示收成的好坏。”

“这绝对是迷信,没有任何事实基础,”布莱因说。“这可让我有些生气。”

“当然是迷信,”罗兰表示同意,“但是如果我告诉你谜语的预示总是很准,你肯定会惊讶的。比如说,听听这个谜语,布莱因:祖母与谷仓有什么不一样?”

“这条谜语很老了,而且也没什么意思,”布莱因回答,但他听上去很开心,终于又有谜题可以解了。“一个是血亲,另一个是粮仓,语音巧合而已。另一则相似的谜语,在纽约领地的人里相当流行:猫和复杂句之间有什么不一样?”

杰克脱口而出。“我们的英语老师这学期刚刚跟我们说过:猫的爪尖是指甲,复杂句的末尾是句号。”

“没错,”布莱因回答。“又旧又蠢的谜语。”

“这次我站在你这边了,老兄弟布莱因。”埃蒂说。

“我不是你的兄弟,纽约的埃蒂。”

“好吧好吧。那么吻我的屁股,然后上天堂吧。”

“根本没有天堂。”  埃蒂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回击它。

“再多说一些你们蓟犁的猜谜节,斯蒂文之子罗兰。”

“翻土节与满土节的中午,约摸十六个到三十个猜谜选手会聚集在祖先之堂。祖先之堂为猜谜竞赛专门开放,这也是一年中惟一允许平民阶层——商人、农民、牧民等等——进入祖先之堂的时间,所以那天他们全都蜂拥而来。”

枪侠的眼神变得氤氲遥远,杰克模模糊糊记得曾经看过这副表情,当时罗兰对他讲起他和他的朋友,库斯伯特和杰米,如何偷偷潜进祖先之堂偷看某种祭祀舞蹈。杰克和罗兰当时正在追踪沃特,罗兰告诉他这一切时他们正在山中跋涉。

马藤坐在我的母亲和父亲一旁,罗兰当时说。在那么高的地方,我一眼就能认出他们——母亲和马藤跳了一支舞,他们慢慢地旋转着,其他人都退到一边,当舞曲结束时,那些人都鼓掌叫好。枪侠们都没有鼓掌……

杰克好奇地注视着罗兰,心中暗自惊讶这个陌生、疏离的人到底来自哪里……以及为什么来。

“地板中央放着一个大桶,”罗兰继续说道,“每个猜谜选手都会把一卷写有谜语的树皮扔进桶里。有些谜语很老,都是他们听长者说的——有些甚至是从书上看来的——但是大多都是为了竞赛专门创作的。会有三个裁判,其中总有一个枪侠。这些谜语先会被一个一个大声朗读出来,只有裁判一致觉得公平才会被接受。”

“对,谜语必须公平。”布莱因附和。

“然后他们就开始猜谜,”枪侠说。他的思绪又飘回到自己与坐在对面、满身伤痕的男孩同样年纪的岁月,嘴角泛起一朵笑浪。“他们连猜几小时,不知疲倦。所有人都在祖先之堂中央排成一队,队伍的位置由各人抽签决定。而且因为排在队尾比排在前面要有利许多,每个人都希望抽到后面,尽管赢家必须至少正确回答一则谜语。”

“当然。”

“每个男人、女人——蓟犁有些最好的猜谜选手是女人——走近木桶,从里面抽出一则谜语,然后递给主裁判。主裁判来问,如果谜语在三分钟的沙漏漏光以后还没被解开,选手就必须离开队伍。”

“那么问下一个选手的是不是同一则谜语呢?”

“是的。”

“那么那个人就有额外思考的时间了。”

“是的。”

“我明白了。听起来很炫嘛。”

罗兰眉头一皱。“炫?”

“他意思是说很有趣。”苏珊娜平静地回答。

罗兰耸耸肩。“我猜旁观者一定觉得有趣,但是那些选手可是相当认真。有时候比赛结束、颁发完奖品之后还会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都有。”

“什么奖品,斯蒂文之子罗兰?”

“领地里最大的白鹅。而且每年我的老师柯特总是能把白鹅抱回家。”

“他一定是个猜谜能手,”布莱因的话音里充满敬意。“我希望他在这里。”

“他的确是高手,”罗兰说。“现在,你能听听我的提议吗?”

“洗耳恭听,蓟犁的罗兰。”

“就让下面几个小时变成我们的猜谜节。不是由你出谜,因为你想听到的是新谜语,而不是重复成千上万你早知道的谜语——”

“没错。”

“反正大多数我们也解不开,”罗兰继续说。“我肯定你那些谜语如果从木桶里被抽出来,连柯特都会被蒙住。”这点他并没有把握,但是用拳头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该伸出羽毛了。

“当然。”布莱因表示同意。

“我建议这次的奖品不再是头大白鹅,而换成我们四个的性命,”罗兰说。“一路上由我们出谜语,布莱因。如果当我们到达托皮卡时,你能解开我们出的所有谜语,你就执行原来的计划,把我们全杀了。这就是你的大白鹅。但是如果我们难倒了你——就是说如果你不能解开任何一则杰克的谜语书上或者我们四个脑袋里出来的谜语——你就必须带我们去托皮卡然后把我们放了。那将会是我们的大白鹅。”

沉默。

“你明白了吗?”

“明白。”

“你同意吗?”

单轨火车布莱因还是沉默。埃蒂紧张地搂住苏珊娜,盯着贵族车厢的天花板。苏珊娜的左手滑到自己小腹,想起也许正在这里面生长的秘密。杰克轻轻地抚摸着奥伊光滑的皮毛,尽量避免碰到貉獭身侧被匕首刺伤的地方。他们全在等待布莱因——真正的布莱因,他们身后的布莱因,藏在他亲手杀死了所有居民的鬼城地下的布莱因——考虑罗兰的建议。

“好的,”布莱因最终开口。“我同意。如果我解开你们问我的所有谜语,我就要让你们陪我一起上西天。如果你们中间有一个能说出一则我无法解答的谜语,我就饶了你们的性命,并且载你们去托皮卡,你们从那里继续寻找黑暗塔的旅程。我对你提议的约束条件是否理解正确,蓟犁的罗兰,斯蒂文之子?”(P4-7)

序言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它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指环王》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指环王》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像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的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梯恩梯。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夫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因为我们十分内疚”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一某某一篮子”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00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对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

斯蒂芬·金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后记

罗兰战胜他的老师柯特,接着前往蓟犁的一个不大太平的小城,在那里施展拳脚的那段故事,是在一九七0年春天写的。罗兰的父亲第二天早晨出现的情节则写于一九九六年夏天。虽然在故事的世界里,这两件事之间只隔了十六个小时,但在现实生活中,讲故事的人在这期间已经度过了他生命的二十六个春秋了。但是,那一刻终于还是来临了,我发现自己正隔着一张妓女的床,面对着另一个自己——床的一边是一个留着一头黑长发、长著络腮胡的游手好闲的男生,另一边是一个成功的通俗小说家(在那些赞赏我的评论家的圈子里,我被冠以一个亲切的称号——“美国劣等作家”)。

我提这个只是因为它从本质上概括了我所体验到的,“黑暗塔全系列”创作过程中的怪异之处。我写了大量的小说和短篇故事,足以填满一个像太阳系一样庞大的想象空间,但罗兰的故事是这个星系里的木星——它的风头能够盖过所有其他行星(至少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是这样的),那个地方有奇异的气候,惊艳的风景,以及狂野的引力作用,这使得其他行星都变得异常渺小,我说了吗?事实上,我觉得还不仅于此,我渐渐明白,罗兰的世界囊括了我所创作的其他所有世界;中世界里有兰德尔·弗莱格,有拉尔夫·罗伯茨,有来自《龙之眼》的流浪儿,甚至还有卡拉汉神父——《萨勒姆之地》中,那个驾着灰狗汽车离开新英格兰,最终在中世界中一个叫做雷劈的可怕小镇边境落脚的混球牧师。似乎他们都是在这儿结束行程的,为什么不呢?中世界先于所有这些人物而存在,它在罗兰那双蓝眼睛的注视下,沉浸在美梦之中。

这本书的问世拖了太长时间——许多喜爱罗兰历险故事的读者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对此我表示歉意。这本小说拖延的原因,可以用和布莱因比赛时、苏珊娜说出第一个谜语时的想法来概括:万事开头难。

我知道,写《巫师和玻璃球》的故事就意味着我们要回到罗兰的青年时代,回到他的初恋故事上去,这个故事把我吓得不轻。写悬疑故事相对容易一些,至少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而描写爱情则是一件艰辛的事。因此,我一拖再拖。这本书一直没有写。

后来我终于开篇了。当时我刚完成《闪灵》的电视连续剧剧本,正开着越野车横穿美国,从科罗拉多赶往缅因;在旅途上的汽车旅馆里,我用我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进行写作。当我穿越西内布拉斯加数英里的荒地(后来我从科罗拉多回来的时候,也碰巧经过这里,也正是在那时,我获得了写“玉米田的孩子”那一段故事的灵感),向北边行进时,我突然想到,如果我不尽快开始这部小说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再写这本书了。

但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浪漫爱情的真谛了,我这样告诉自己。我了解婚姻,以及成熟的爱情,但是四十八岁的我早已忘却了十七岁时的火热与激情。

我会帮你完成那个部分的,这时一个声音回答道。当时我站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塞特福特陶器店外,并不知道那是谁的声音;但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看清了妓女的床铺对面那个少年的眼神,那个少年清晰地显现在我的想象中。罗兰对苏珊·德尔伽朵的爱(以及她对他的爱)是由开始这个故事的那位少年讲述给我听的。如果他们的爱真像我所写的那样,那么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倘若我描述错了,那也只能怪我没能准确地转述出他的意思。

我还要感谢我的朋友切克·维里尔,也就是这本书的编辑,他陪伴我走过了创作过程的每一步,还给予了我非常宝贵的鼓励和帮助,同样宝贵的还有来自伊莱恩·科斯特的鼓励,她为我出版了这一牛仔传奇的全套平装本。

我要对我的妻子表示最深的谢意,她尽最大的努力在我疯狂的创作过程中支持我,她自己甚至都不知道,她对我的支持是多么重要。有一次,我灵感枯竭,感到苦闷不已,这时她送给了我一个有趣的小橡皮玩偶。把我逗乐了。那个橡皮玩偶是飞鼠洛基,它带着蓝色飞行帽,勇敢地张着双臂。我把这个玩偶放在我那不断延长的稿子上,于是稿子就一直往下延伸……再延伸……,我希望,它身上寄存的爱能够灌溉滋润我的作品。看来它没有辜负我,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毕竟,书已经写出来了。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写得是好是坏——写到四百页左右的时候,我几乎对它丧失了所有的感觉——但是它毕竟完成了,单单是这一点就似乎是一个奇迹。此外,我还开始相信,我活着的意义,就是要完成这整套故事的写作。(只能祈求好运了)

我想,接下来还有三个故事要讲,其中两个故事的场景主要设在中世界,另一个则几乎完全在我们的世界中展开——正是这个故事,会讲到第二大街和第五十六街拐角处的那块空地,以及长在那里的玫瑰花。我得告诉你,那朵玫瑰正处于可怕的危险境地。

最后,罗兰的卡-泰特将步入夜色中的雷劈镇……并且揭露出隐藏在其后的种种。并非所有人都能活着抵达黑暗塔,但我相信,那些最终找到它的人将永远留存在时空中。

斯蒂芬·金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于缅因州洛弗尔市

书评(媒体评论)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克莱夫·巴克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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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巫师与玻璃球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美)斯蒂芬·金
译者 夏威//叶如兰//任战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020060498
开本 32开
页数 632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655
出版时间 2007-04-01
首版时间 2007-04-01
印刷时间 2007-04-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664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712.45
丛书名
印张 20.2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10
148
26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图字01-2007-1490号
版权提供者 Ralph M.V.cananza,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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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8: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