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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自由女神下的阴影--美国式法治断片
内容
编辑推荐

这是一部从社会角度考察美国司法的著作,作者选择了美国司法上的一些著名但并没有进入法学院教科书的案件。他没有集中关注职业法律人通常关注的法律推理和判决理由,而是比较详尽地介绍了这些案件的来龙去脉、社会背景,国际国内和台前台后各种政治力量对司法的影响、角力和干预,以翔实的历史材料,强有力的逻辑和理论分析,不仅比较充分展示了塑造美国法治的社会力量,也必然展示了美国法治的一些不光彩甚至可以说是黑暗的一面。

内容推荐

本书是关于“美国法治”的研究专著,具体包括了:历史耻辱柱上的替罪羊、疯狂与绝望之间、美国式法治拾零:2000-2006、他们使我变成孤身一人,却没人对我说声抱歉、新闻自由——假新闻还是假自由、生存还是死亡等方面的内容。

目录

启蒙者,掘粪人,与这一代人(代序)

历史耻辱柱上的替罪羊

生存还是死亡

州权在右,联邦在左,人民在水中

他们使我变成孤身一人,却没人对我说声抱歉

新闻自由——假新闻还是假自由

疯狂与绝望之间

铁证如毛

美国式法治拾零:2000-2006

时代、生活与你(代跋)

试读章节

弟弟

处决苏联潜伏在美国的“间谍”罗森伯格夫妇,作为发生在美国最动荡不安的年代里最有争议的案件,当时世界各地的人们对判决都有着深深的怀疑。而且这份怀疑非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泊,反而由于1996年戴维·格林格拉斯(David Greendass)承认自己做了伪证而更加强烈。戴维·格林格拉斯在艾瑟尔·罗森伯格的审判中作证说是艾瑟尔·罗森伯格把他得到的关于原子弹的情报打印出来,并送到另一个间谍手中,最终秘密送到前苏联。而在1996年《纽约时报》的访谈中,戴维·格林格拉斯承认,当时打印情报并送到下线手中的,并非艾瑟尔·罗森伯格,而是他自己的妻子,路德。格林格拉斯(Ruth Greenglass)。而正是他的证词,使得艾瑟尔·罗森伯格被判处死刑。

戴维·格林格拉斯是当时审判中指控罗森伯格夫妇的最重要证人。也是指控艾瑟尔·罗森伯格唯一的证人。

戴维。格林格拉斯还是艾瑟尔·罗森伯格(闺姓格林格拉斯)的同胞弟弟。换句话说,他的伪证把自己的姐姐送上了电刑椅。在访谈的最后,记者问戴维·格林格拉斯:如果可以重来一次,他还会不会作伪证导致其亲生姐姐被处死?戴维·格林格拉斯想了一想,回答说,会。

美国政府对罗森伯格夫妇的指控主要基于这样一个事实:罗森伯格夫妇是苏联的间谍,在1943年到1945年期间,他们诱使艾瑟尔·罗森伯格的弟弟,也就是正在美国核试验项目“曼哈顿工程”里当机修工的戴维·格林格拉斯加入了苏联间谍网并窃取关于美国原子弹的研制情报,交给了当时苏联克格勃在纽约的联络人手中。其中,朱利亚斯·罗森伯格是整个间谍网的组织者之一,而他的妻子艾瑟尔·罗森伯格也参与了打印情报与转交情报的工作。

但是根据戴维·格林格拉斯在九十年代末的说明,他之所以愿意作证证明他的姐姐埃瑟尔·罗森伯格打印并转交了情报,是因为和检察官达成了协议。由他作证指控艾瑟尔·罗森伯格;交换条件则是戴维的妻子路德.格林格拉斯将不被追究任何责任,仍然可以回家照顾他们的两个孩子。戴维.格林格拉斯的说明非常简单:“如果重来一次,我仍然会那么做。我有妻子和两个孩子,我只有牺牲我姐姐来换取我的妻子和孩子。”事实上,戴维第一次泄漏其在“曼哈顿工程”中所得知的情报,就是通过他的妻子路德运送到她姐夫朱利亚斯那里。而使得艾瑟尔·罗森伯格被判死刑的行为——打印情报并送到下线处,也是出自路德之手。如此说来,戴维·格林格拉斯当时确实面临着是要姐姐还是要妻子的生死抉择。一般人可能永远用不着也不会愿意做这样的选择;那么对于戴维的选择,人们似乎也没有资格指手画脚。把一个自17岁就许下终身并育有一双儿女的结发妻子送上电刑椅,对于戴维来说。实在不可能;虽然,送姐姐上刑场也不会十分容易。

戴维·格林格拉斯这位控方美国政府最重要的证人,有着许多有趣的故事。对于戴维的传记作者罗伯茨(Sam Roberts)来说,戴维肯定不是最成功的间谍,但却可能是最贪睡的间谍。戴维·格林格拉斯从来没有从一个共青团员“成长”为一个共产党员,因为当时美国的共产党员需要每天早上在其负责的社区递送美国共产党最主要刊物《工人日报》。而戴维·格林格拉斯不愿意那么早起床。罗森伯格夫妇和戴维·格林格拉斯的罪名是向苏联提供了关于美国原子弹的信息。罗森伯格夫妇只是普通百姓,他们之所以能得到那些情报,是因为戴维当时在美军的核试验基地当一名机修工。但是我们恐怕很难想到当1945年7月16日,世界上第一枚核武器试验成功时,戴维这位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间谍之一正在干什么?当所有的室友都早早起床出发去亲眼目睹核试验,而戴维却因为睡过头而还在宿舍床上。美国《纽约时报》的记者山坶·罗伯茨在2001年的时候为戴维·格林格拉斯写了一本五百多页的传记,他问戴维为什么会在那么重要的时刻,一个对于整个世界以及对于他个人的间谍事业都很重要的时刻,竟然还能睡过头。戴维·格林格拉斯耸耸肩,“反正我知道它炸了不就行了。”这位在我们看来有一点点可爱的王牌间谍,甚至在他姐姐因为他的证词而被处死的时刻,还在呼呼大睡。

戴维·格林格拉斯还曾作证说,为了能够接近更多的美国顶尖核物理学家以套取美国的核武器情报,朱利亚斯·罗森伯格答应资助他的小舅子去芝加哥大学或者麻省理工大学读物理学位。这样,他就可以有机会获得更多关于核武器的情报,好通过罗森伯格夫妇转交到苏联人手中。

但是事实上,戴维·格林格拉斯只读过6个月的社区大学(BrooklynPolytechnic),在短短6个月里,他就有8门功课不及格。虽然戴维在短时间内获得最多不及格的这个领域可能有较高的天赋,但是要想能进入诸如麻省理工大学等美国最好的大学读物理学,恐怕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事实上,罗森伯格夫妇对于戴维工作能力的怀疑是非常明显的。二战以后,罗森伯格夫妇和人在纽约合开了一家小五金店。已经从军队退伍回来的戴维‘格林格拉斯也获得一小部分股份,并参与小店的经营。但是因为戴维的懒惰与无能,朱利亚斯·罗森伯格最终决定戴维不准再参与经营,但是可以保留股份拿红利。这个事件也被很多争议者认为是恼羞成怒的戴维·格林格拉斯最终决定作证指控罗森伯格夫妇的重要原因之一。 

无论如何,控方的证据明白无误地表明,罗森伯格夫妇明明知道戴维·格林格拉斯在社区大学的六个月里考了八个不及格,并且因为过于懒惰所以连一家小店也经营不下去,但是仍然决定资助其去麻省理工大学或者芝加哥大学读书,用来获取那些大学里顶尖学者们关于核武器的情报。

另外一方面,关于戴维·格林格拉斯盗取美国核武器情报的能力,也被广泛地质疑。二战之前,戴维从来没有接受过关于核物理的专门训练,也根本没有读过大学。他进入“曼哈顿工程”纯属偶然,而且军方也没有发现他早年的共青团经历。他在曼哈顿工程中只是一个机修工,而他提供给苏联最重要的情报是一张关于原子弹某部分的草图。所以外界广泛质疑,这样一个人画出的草图,到底能有多大的准确性,到底能有多大的用处。在这个环节上,控方找到了一个专家证人,一位物理教授作证说,戴维的草图内容属于军事机密。罗森伯格的律师接受了这种说法,也没有找本方的专家证人用以反驳政府专家的说法。关于草图的另一个争议在于政府专家证人提供的意见是根据戴维·格林格拉斯在审判前根据记忆重画的草图,而那张他亲手交给朱利亚斯·罗森伯格的草图,从来就没有被找到过。

历史真相

1995年后,前苏联克格勃的文件被逐渐解密。其中Venona计划就是关于克格勃在美国和英国的活动。随着Venona档案的解密,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朱利亚斯·罗森伯格确实是一名前苏联的间谍,为苏联提供过各种情报。但是他所有提供过的关于原子弹的情报,被认为“毫无用处。”而艾瑟尔·罗森伯格虽然在其间谍名录中。但却被标注为“未活动”。

令人惊奇的是,Venona计划的机密几乎同时加强了对当年的判决支持和反对两个阵营的声音:当年支持判决的觉得他们终于可以确认罗森伯格确实是间谍,根本就没有杀错他们;当年的反对者则觉得他们根本不应该为出卖“毫无价值”的情报而被处死,更何况艾瑟尔·罗森伯格根本就“未活动。”

更有意思的是,当年死刑的支持者们通过Venona档案又找到了另一条罗森伯格夫妇的罪状——他们向苏联提供的情报中,有一条被用来改进苏联的雷达系统;正是这条雷达系统,帮助击落了1960年侵入苏联领空的美国u-2侦察机。这次U-2侦察机事件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两周以后赫鲁晓夫和艾森豪威尔的美苏峰会破裂——而本来这次峰会被给予了很高的希望,甚至可能是结束冷战的希望。所以,罗森伯格夫妇应该对冷战的大大延长负责;所以,他们的死是“罪有应得”。

根据简单的搜索,在美国关于罗森伯格夫妇一案的专著大概有一百多本,论文更是不计其数。而其发生的时代背景,又大大增加了这件本身就扑朔迷离的案件的复杂程度:从麦克锡主义的猖獗到美苏冷战的升级。从美国共和党的复兴到朝鲜战事的吃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背景”反而是那段历史的主旋律,而罗森伯格夫妇的间谍案只是构成那段历史的小因素,或者是模糊不清的“背景”。我们的故事从罗森伯格夫妇被判死刑开始,到其被处死结束,看看发生在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里的事情。尽管这些理由、诉请、抗辩、裁决纷繁复杂甚至晦涩难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却是极其简单的——就是关于罗森伯格夫妇的两条人命。P3-7

序言

启蒙者

朱苏力在《道路通向城市》一书的结语“面对中国的法学”中提到“不要总是以启蒙来暗示自己的正确。法律人不能总以米兰达、辛普森的尺子衡量中国。”在本书中,我无意启蒙我的前辈们,只存心陈述讨论;又或者愚钝到没有能力讨论,那么就只祈望做一个称职的陈述者。

我所陈述的,是在美国漫长曲折的“法治”历程中,那些远非完美,甚至丑陋,所以凡有自尊者殊难艳羡的片段。而我想讨论的,在于这些片段说明美国的法律制度不过是其寻求法治(以善法为社会的最高准则)的暂时结果,绝非法治本身,更不可以定义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上下求索至今仍然心驰神往的法治理念。毕竟,当2500年前,郑人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左传·昭公六年》杜预注)的时候,美国人民基本都还在树上。

而陈述这样一些片段之所以成为必要,在于一些“启蒙”老师们构建了一个臆想中一厢情愿的“美国式法治”——很大一部分人,甚至企图把“美国式法治”直接置换成法治本身。而在这样的构建过程中,他们对于只用短短三百年历史搭成的汤姆大叔小屋里的大象,却视而不见。2003年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影片《大象》讲述的就是人们对于生活中显而易见的重大问题避而不见却采取自我洗脑式的回避——讽刺的是,电影的内容也是关于在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庇护下泛滥的美国校园暴力。在本书所讨论的范围内,这个大象就是美国式法治的不完全、不适用与不看好。

之所以这只小屋里的“大象”被一批学者所忽略,其原因和为什么西方视野中看不到东方大量的优秀品质如出一辙——他们依据自己的意愿与利益,构建出了一个与事实可能并无关联的臆想中的“美国式法治”或者“东方”。埃德华·萨义德称后者为“东方主义者”。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经典著作《东方学》中,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者”们用充满偏见的眼光与手法描绘中东,最终在西方视野里建构起一个不真实的被曲解的中东,并把他们个人的偏见最终灌输进整个西方世界的认知之中。

而在河流的另外一边,则是很多怀着偏见与己意的中国学者,为中国读者构建出了一个他们臆想中的“美国法治”,并使这个幻象成为中国视野中“法治”的定义。他们的偏见与幻象体现在他们“启蒙”的姿态,体现在他们对于如巨象般矗立在美国法治小屋中的丑陋的回避,也体现在他们设法把那些丑妇打扮成美女并让族人丧失独立审美能力的企图。

无意在这里指责这些为中国读者构建“美国式法治即法治”幻象的作者们是对祖国的淡漠或者别有企图。感到悲哀的是这批学者中更多的也是“东方主义”的受害者:西方充满偏见的知识分子臆想出了一个东方,并且把自己的价值判断与社会体系强加于此;而可悲的东方知识分子却把这些被强加的价值和体制加以内化,而成为其自动自觉的价值和体制。长此以往,结果必然是我们将失去在没有西方价值的支持下做任何事情的能力,我们行为的合理性将由西方的社会形态以及价值体系来决定,而不是我们自己的社会形态与价值体系③。这是萨义德针对巴勒斯坦知识分子说的话,但显然也适用于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法律人。归根结底。中国法治过程中每一步骤的评价,应该是建立在中国社会以及价值体系的基础之上,而绝不是美国的。

而萨义德的理论在中国则被两种不尽相同的语调重申着。著名记者许知远用一种诗意指出:我的国家一方面看起来信心十足,她兴建了世界上最大的水坝,修建了一条非凡的铁路通往西藏,将宇航员送上了太空,向全球供应衣服、鞋帽、电视机,令全球的石油、钢材的价格上涨,她的人民成群结队的到巴黎、纽约大肆购物;另一方面却似乎永远缺乏信心,她的坐标系是别人提供的,她需要别人的赞扬、别人的肯定,在北京电视台播放的一则迎接奥运会的电视广告上,不断出现的是美国、欧洲、非洲、大洋洲的面孔,似乎只有让他们微笑了,北京才是值得赞扬的城市。在此之前,法学家朱苏力就借用2004年刘涌案中民众针对部分法律人愤怒的声音诘问道:非法证据就一定要排除吗?美国的证据规则就真的那么值得照搬吗?

掘粪人

1675年,当约翰·拜恩(John Bunyan)被教会关进监狱的时候,创作了经典著作《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from This Worlld to That WhichIs to Come),其中有一个小小的不引人注目的掘粪人角色,却在1906年被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引用来形容一些专做负面报道的记者,嘲笑他们“那个不仰头看天国的王冠而只顾扒集污物的带粪耙的人”。而这些“掘粪者”之首,思戴峰(Lincoln Steffens)则在他的成名作,专门揭露当时美国城市阴暗面的《城市的耻辱》一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无论是单独地写,还是系列地写,又或者结集重印,这写作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唤醒任何一个没有做过羞耻之事的公民的自豪感。”

当面对美国式法治琳琅满目辉煌灿烂的时候,却专门把其中的丑陋、矛盾与伪善攒成一本书。这样的行为于美国法治鼓吹者们的眼中,或许和“不仰头看天国的王冠而只顾耙粪”没有什么区别。但当意识到他们最有力的武器竟然是用虚假的美国法治的风暴来熄灭我们对于自己社会的自豪与价值的肯定,于是耙粪的目的也便只有如同斯戴峰的那一个:当我们失去了对自己国家的自豪,我们便失去了一切。

从这个角度来说,法治的本土资源根本就不是一个用来争论的话题,而是法治的一切。中国法治的种子只有在这边土地的阳光雨露下,顺沿着历史的逻辑伸展根系,才有可能生长成为可以荫蔽这片土地子民的参天大树。因为法以社会现实为调整对象,所以,社会现实是第一性的,法是第二性的。那么,就如同美国式法治从萌芽的第一天就是只关切美国的社会现实一般:底特律一个城市里登记的枪支数量超过美国陆军拥有的枪支;美国有史以来总统、州长、议员的“民主选举”中,百分之九十的情况下都是竞选投入资金更多的一方获胜;而美国最为自豪的“言论自由”中最大的50家媒体熙来攘往的背后,却是被屈指可数的几家利益息息相关的大公司所控制……中国法治所生根发芽并最终荫蔽的无疑就只是这片广博土地之上的社会现实,而与上述种种无关。

美国建国后用了整整九十年时间来废除最野蛮的奴隶制,用了整整一百五十年才赋予妇女以最基本的平等权利,而上一代“美国法律学者”们对这些历史的默默不语,决不应该是出于自卑或者阿谀,而应该是出于对美国法治“本土资源”的理解与尊重——如同中国法治本土资源所应得的尊重与理解。而自2000年的所谓大选以来,美国法律在禁止晚期堕胎、反对同性恋、虐待战犯、漠视灾民等活动中所扮演的并不那么光彩照人的角色,无一不在告诉我们,美国法治和中国法治的进程一样,最大的危险并不来自于外来的威逼利诱,而是来源于对自身历史逻辑的背叛。

作者丝毫不介意被当作是美国法治“天堂”里的掘粪者;即使被重要如罗斯福这样的人所指谪过,称呼的性质却只被其环境下的行为和意义所决定。但是作者更想达到的目的是通过掘出汤姆大叔家的粪土,从而使其最终还原为一个有粪有荣光也有家家难念之经的普通人家。我们的自豪感当然不是建立在他人的堕落之上;但是如果误以他人的堕落或者迷失为高尚的标准,那么我们对自己的骄傲感便完全无从谈起。而使我们失去自豪感的原因,肯定就是使我们失去自己的原因。

最最底线的,欲诚其意者先至其知,那么哪怕是对历史阴影的知,也会对我们诚意、修身、治国有所帮助。

我们的时代

罗兰·巴特在《作者的死亡》中主张,读者之生应以作者之死为代价。而当面临如此之多朱苏力所说之“启蒙学者”的生龙活虎,那新生代读者的“生”则是障碍重重的。这个障碍来自于两面:一是法治、自由、民主这些世所共享的概念被启蒙者们以美国式法治、美国式自由、美国式民主所偷换;另一方面,因为启蒙者们在知识界的遮盖,导致那些倾听内心声音的国人缺乏真正的知识装备,使其真挚的民族主义流于肤浅。

因此种种。作为民族历史上最为饱足优越的一代年轻人,我们却完全没有承担起与获得的幸福所相称的责任。这个责任在于不断阐释并发展作为一个中国人所蕴含的意义与实质。

如果不是被委派作为一个中国留学生的代理人,作者恐怕很难体会这种无助与卑微——整个听证由洋人制定规则,由洋人主持进程,由洋人决定结果,甚至会议的语言都是外语;国人是当事人,却只是一个旁观者。而今后,国人恐怕会越来越多的坐在这样的位置里。

如果不是有着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工作经验与在美国的交流经验,作者恐怕也不会体会华夏千余年重文轻利的传统竟然在当今的语境中沦为低下的品德。当控制话语权的文明将其经济制度转化为道德标准的时候,那么失去或者放弃话语权的文明将必然沦为不道德。

如果不是因术业的关系而有所接触。作者恐怕也会把大公司明火执仗“赞助”候选人竞选这种高级腐败当作全世界与腐败作斗争的发展方向与最终目标;作者恐怕也会把形式正义的躯壳当作实质正义的家园,但事实上,那躯壳只是对实质正义无能为力者的避难所。

也曾以为,情愿一点声音也不听不说地一直向前走,也不要转弯,是不是就会走向海边?可惜的是,我们却会误解上述种种是甜蜜安逸的梦乡,事实上那些却是灭亡的梦魇——无助无力无语无耻且无家可归,因为家园已被我们放弃,而海边却只是别人海景公寓的后院。

不同于我们父辈的时代,那启蒙者的时代。今天扁平状地球不仅提供给我们很多的机会,更提供给我们更多的危机:文明之间的冲突更加残酷,而战败者再也不像千百年前有翻身的机会——例子之一就是曾经浩瀚的阿拉伯文明在今天的处境。父辈承载了太多的历史重负,或者说是历史坍塌在了他们的身上,成为“启蒙者”或许是他们为自己的历史所找寻到的出路。但正如同美国式的法治是美国历史资源下的逻辑结果,而未必适用于中国本土资源条件下对于法治的需求一样,父辈在其历史压力下所寻找的“出路”。未必可以启我们时代之蒙昧。红薯对于我的父亲而言会唤起他在上山下乡时不堪回首的记忆,而于我,却是装扮温馨价值4美元的小玩意儿。

美国的法治与地球这端的我们同样经历着时间的恩赐与沧桑。五十年前拒绝石油公司资助的约翰逊总统已经被历史忘记,而五十年后忠心耿耿为大石油公司谋福利的布什、切尼粉墨登场。四十年前,尼尔杨(Neil Young)为反对越战,为追究政府枪杀反战游行学生的责任{最终两起枪击案中,6名学生死于政府枪下,开枪者中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呼百应,风起云涌;四十年后,在纽约麦迪逊广场举办的反战音乐会却只有2600人参与。美国式法治今天的最大威胁并非来自于那些被布什政府刻意夸大的恐怖分子,而是来自于对其自身历史逻辑的背叛,并且他们正在背叛之中。同样的,中国的法治历史其实并不缺乏分权、制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概念,而最可能危害中国法治进程的因素也一样潜伏在当我们背叛自身历史逻辑的时候。

面对这个湍急而又阴晦的新世界,我如同持刀划过自己皮肤一般小心翼翼地试图陈述、讨论和表白:陈述美国式法治与法治作为概念之间的距离;讨论我们是否应该首先把自己从中萌发而出的这片土地当作故乡而不是大洋彼岸的土地,因为我们终究只是他们的猎物而非作物;表白我们这代最幸福的人对于幸福所应负的责任。

后记

时代、生活与你

这本小书在今年初春修改定稿,并清楚地记得那日(2007年3月6日)初春的天空却飘扬着雪朵,在上班的路上读到利比(I.Lewis“Scooter”Libby)被定了三项伪证罪和一项妨碍司法罪,从而成为自“伊朗门”事件以来被判罪的最高级政府官员。虽然本书中有专门一章讲述利比一案(新闻自由——假新闻还是假自由)。但我对此案实在知之不多。据说在陪审团的商议中,一个陪审员这样问道:罗夫在哪里?其他人在哪里?为什么只有利比一个人在这里?如果利比有罪,那么那些没有被审判的人不是更加有罪吗?——这些问题都是我根本无法回答的。然后再联想到一段时间以内的各种报道,竟似乎没有一张照片里的利比是愁眉苦脸或者愤世嫉俗的,都是白发童颜神采奕奕的样子。显然,不是所有二十年内被治罪的最高官都能以笑容示人,其中大部分甚至根本不能示人。而就在前两天,《纽约客》刊登了一篇批评美国政府抛弃那些为美军工作的伊拉克人的报道,那些伊拉克人因为帮助美军而受到生命的威胁,但是美国政府却对他们置之不理。文中对比了美军在越战和伊站中对自己盟友的不同做法。而越战中的例子就是另一个中情局泄密的来源,原副国务卿弥泰格,而他在三十年前却是一条好汉。作为海军军官。率领一支由巡逻艇组成的“舰队”行驶一千英里。救出了千余名越南难民。而今天,美国政府却任由成千上万的伊拉克难民自生自灭。任何的生花妙笔在真实的生活面前都会显得如此苍白。我就不必把利比案的“结尾”添加进正文中,因为利比在如此境况下的微笑,或者是弥泰格从英雄到狗熊的旅程,又哪里是法律分析可以解释的呢?

这是一个如此琳琅满目的世界,每件人物都只能在橱窗摆上一小会儿: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人们就似乎淡忘了利比而把目光投向了深陷丑闻中的总检察长冈萨雷斯。而我仍然记得利比不过因为他是本书中的一节,也因为他比冈萨雷斯英俊了很多。这里的朋友们以惊人的速度遗忘着发生在两个小时车程以外弗吉尼亚理工学院的悲剧,国人们更是没有为第二天相同数目的东北某钢铁厂的遇难者太过挂齿,世界也肯定不会为第三天在巴格达身亡的创纪录的两百多人停止哪怕一个瞬间。那天公司的网络忽然中断,办公室里的同事瞬间无所事事,开始互相交谈;而我却还能清晰地记得自己和好友合伙买来第一台二手电脑时的新鲜感觉。以及初恋女友说我“烧包”时的表情。转眼问,我们都成了离开网络电脑就无法运作的机体。而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速度与人类理性的进化程度不成比例:中国近二十年来积累的巨大财富却似乎也没有带来更加善意的社会保障系统或者更加完善的教育体制。而某些号称“公立常春藤”的美国名校到今天都还不情愿禁止对同性恋的歧视。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时代令人目不暇接到几近窒息的特质,人人似乎都被一种强烈的诉说的欲望所充满,一有机会便滔滔不绝,声嘶力竭;永远担心会失去发言权而不得不忽略自己以及全人类的聆听与体味的权利。而在这种欲望的催化作用下,类似于本书这样只图一时之快口舌之争的文字与声音扑面而来,而像《湖畔静思录》这样的书名(卢梭,钱穆)就再也看不见;也正如秦晖金雁夫妇所说,他们的老师赵俪生的功底在“快餐文化”流行的当下恐怕是少有的了。本书原先的标题《不过如此》只是在用一种阴阳怪气的语调来吸引注意力而已,其实并无深意。无可免俗的,我只是活在自己的混沌世界里自成体系,自圆其说,自娱自乐,然后自鸣得意着。

非常感谢苏力老师诚恳的指正:像《不过如此》这样为了辞强赋新而不吝的题目肯定是经不起推敲的;而接下来我的选择则在于是顺服于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的迷乱的时代而夺人眼球,还是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诚实面对内心与理性的作者。感谢管翎博士的帮助,我发现即使原先的标题所显现的自己的偏激与自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根治,但我仍然希望能够用重改书名来开始这样一段新的学术旅程。径直采用原先的副标题《非著名“美国式法治”案例拾零》,是想用一种平实诚恳,但也不失有趣的态度与读者们分享自己-的一些阅读与思考。实在的,这本小书不过是关于一个专题的阅读笔记而已。不过,险些的,我差点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或者独立于时代而生活——还要感谢出版社的编辑把我拉回现实——而现实就是作者无法也不应该只为自己写作,学者承担社会责任的另一面则是接收这个社会的所有特性。最终和出版社共同商议的标题是《自由女神下的阴影——“美国式法治”继片》。

怅然与蹉跎之中,华府的樱花开了又谢,春去夏至,而这篇结语却仍然无从说起。在这段时间里,自己的生活也是天天地变换着方向与模样。虽然“为政府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初衷不变,但是作为一个社工的理想不断地被现实拷问。负责的项目一年有二十万美元的预算,平均每个对象摊上几千美金的补助,相当于国内平均月收入的几十倍,但是真正落在实处的帮助少之又少,大量的资源被消耗在庞大的官僚体系之内。国内的社会福利事业虽然一日千里(相对于其他时代或者其他国家的发展历程而言),但是“进”的方向却不得不叫人深省,毕竟的,即使富有如美国,恐怕也填不满如此的黑洞。而关于继续深造的道路也曾是飘摇不定,纵然坚信有神在前方开路。但心中的忐忑却也不是可以轻易描写的。或者是因为晚熟的关系,直到今年才忽然开始琢磨自己的前景。幸好的是门口的中餐馆总给我那么大的温暖:每天工作十三个小时,每周工作七天,秀丽的老板娘却总会在订餐电话里听到我的声音时充满关怀,让我清楚地看到,无论自己在生活中充满多少疑惑和彷徨,我以及我们这一代红旗下的人得到已经超过应得的太多太多,所以唯有谦卑而踏实。另外的,项目下所有美丽纯真聪颖顽皮但又贫穷的孩子们也总给我希望与力量,在被报告和文案包围一整天之后,能为小孩子捏出一个有一点点像小猫(或者小猪)的橡皮泥块,却是我工作最大的成就——即使明天还要面对巨大的社会不公与冷漠,为在“美丽的国家’’中苦苦挣扎的移民们奔走呼吁,却往往徒劳无功。索性的是,我最终通过了哥伦比亚特区的社工资格考试,成为了华盛顿唯一一个注册的华人社工,并将在秋天利用密歇根大学的葛老秀斯奖学金攻读自己第二个法律学位,重点将是在社会公益法上。

我试图遵照托马斯曼所说的,用写作来记录自己的生活以及所生活的时代。所以这本小书无意说服读者接受任何一种观点(虽然少年人激辩辞强仍所处可见),但求文字的力量可以将读者与真实的事件相联接,从而使得一种法律体验成为可能,而非疏离冷漠的法律分析。我鄙视用客观伪装圆滑的论述方式。西方式的法律学术理念以及他们一切学术理念都是企图疏离主体回避真诚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西方)学术写作中“我”字成为了禁忌。而我希望用温热的感受与真实的事件来陈述,我希望用善与美的本能来辩论。而这会是一种全新的议论文。如同caro的历史传记和capote的报告文学;这也会是一种全旧的议论文,如同国人已经写了千百年的那样。我当然没有成功。在这个灯红酒绿的时代,但凡长得不错还有点才华,写(或者抄)若干个随机的汉字都可以卖钱然后去赛车;而只有五官不正才华不济的方能潜心写作,但是他们的五官不正才华不济却不可避免的使其心胸狭窄文字鄙陋。这本书的所有失误则可以随意归入二者之一。

苏力老师的序言把我放在了一个平等的高度进行对话、探讨,受宠若惊之余也更叫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茫然无知:这是一个让人心慌意乱的时代,我虽然如此怀念故乡,却一次又一次走向陌生的地方。所幸的是,编辑的支持与素昧平生的师长的提携,再一次向我确认了人性的善意与生活的美意,而也正是我试图诚实写作,试图做对公众有益的工作的原因。

说到底,即使我并不知道我们将走向何方,你的善良和美好也会是我出发的动力与回来的方向;从这个角度来讲,我的时代、生活和你,本来就是一个。最近。一个人大的师妹被《时代》杂志评上了“改变世界的100人”之一;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勤勉踏实的人都在或多或少的改变着世界,而至于能不能上《时代》杂志更多的恐怕是取决于所谓“改变”的方式与目的是不是符合这家杂志及其背后的价值观与议事日程。而于我,虽然你仅仅是那个尽力做自己还时常不知所措的孩子,但已然用良善与美好的心灵改变了世界的颜色与形状,还有就是华盛顿和纳什维尔之间的距离。

即使这只是一篇为不过如此的小书所作的不知所云的结语,但它对描述你的美好以及所处的生活与时代的努力,却是来自我心。

感谢您的阅读。

书评(媒体评论)

这是一部从社会角度考察美国司法的著作,因此必然在某种程度上会揭露美国司法的一些社会内幕。

作者有着长期美国留学、工作经验,他选择了美国司法上的一些著名但并没有进入法学院教科书的案件,他没有集中关注职业法律人通常关注的法律推理和判决理由,而是比较详尽地介绍了这些案件的来龙去脉、社会背景、国际国内和台前台后各种政治力量对司法的影响、角力和干预,以翔实的历史哜才料,强有力的逻辑和理论分析,不仅充分展示了塑造美国法治的社会力量,也必然展示了美国法治的一些不光彩甚至可以说是黑暗的一面。

对于过去10多年来太多赞美乃至近乎崇拜美国法治的中国法学界、法律界和司法界来说,对于诸多更多且注定只能从书本上了解美国法治的中国年轻学子,作者提供了另一个观察美国法治的视角,并提供了一个适度的平衡。

作者的使用、结构、分析经验材料的能力、将理论思考融入叙述的能力都是出色的;可以看出,作者受过很好的法学训练、社会科学的学术训练。作者的文字表达也很生动、饱满,充满了年轻学者的阳光和力量,例如,“我如同持刀划过自己皮肤一般小心翼翼地……”,这类文字屡见不鲜。

鉴于这两点,我认为这是一本及时且有益的书。

——苏力

标签
缩略图
书名 自由女神下的阴影--美国式法治断片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鱼崇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802267473
开本 16开
页数 238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222
出版时间 2007-06-01
首版时间 2007-06-01
印刷时间 2007-06-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研究人员,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外国及港澳台法律
图书小类
重量 0.32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D971.2
丛书名
印张 16.25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40
165
11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版权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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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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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8: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