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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天鹅闪耀
内容
编辑推荐

不同于第一部《天鹅·光源》切换人称的写法,恒殊编著的《天鹅·闪耀》只有女主角奥黛尔的第一人称视角。看似简单的写法实则不简单,这一次恒殊将故事劈出“现实”和“梦境”两个平行空间,人物交叠、时间轴交替、心境交错。得益于更具带入感的第一人称视角,恒殊像是一个精灵,一个女巫,用她眼花缭乱的广博知识,让读者和她笔下的人物一起如同洗脑般地被迷惑了。

在故事上,如果用电影比喻的话,《天鹅·光源》就如《黑天鹅》一般诡谲和惊鸿一瞥,而《天鹅·闪耀》则如《盗梦空间》一样迷幻、充满智慧。

内容推荐

《天鹅·闪耀》由恒殊编著。

《天鹅·闪耀》讲述了:

奥黛尔和伯爵D来到巴黎度假,因为嫉妒心作祟,奥黛尔似乎背叛了伯爵?痛苦之际奥黛尔陷入了梦境,梦中自己仍然是一个普通女孩,只身来到伦敦留学。就在奥黛尔尽情享受留学生活的时候,她又突然回到了伯爵身边,变成了魔鬼奥黛尔……

那些痛苦的记忆,那些深刻的感情,曾经与魔鬼和伯爵D的相遇与纠葛,难道只是她的黄粱一梦?到底哪个是梦境,哪个才是现实?

目录

PART 1  NEW JOURNEY(新的旅程)

PART 2  MURPHY(莫菲)

PART 3  ROY(罗伊)

PART 4  BIG DAY(大日子)

PART 5  BEYOND THE FOREST(密林深处)

PART 6  ENTER SANDMAN(后记)

试读章节

01

我的名字是奥黛尔·洛特巴尔。我是一个魔鬼。

洛特巴尔这个姓氏来自我的父亲,三百年来这片土地上最强大的魔鬼(没有之一),深受魔王器重,导致我家历代都是哈迪斯之眼的守护者。不过这个荣耀最终还是被我给毁了——如果你看过我上一本书,你就会知道为什么。

总而言之,我是洛特巴尔唯一的女儿。亲爱的读者,请你舍弃那些繁文缛节,直接叫我奥黛尔就好了。不要怕,我不咬人,我也不吸血。在绝大多数隋况下,我只爱喝加热过后的番茄汁。

当然,这里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你碰巧是个美丽的人类少年或者少女,那么你一定要当心点,不要在深夜出门。特别是,当你在窗外发现一只橙红色眼睛的小猫头鹰,一定要记住在睡觉的时候闭紧门窗。被魔鬼爱上的代价可是很大的,我想就算我不说你也应该清楚。

我并非生来就是个魔鬼。也许我应该说我是,但那一代的记忆毕竟已经过去几百年了。这一世,我和你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少女。在某一个细雨绵绵的深夜,我苏醒在神秘古老的东方。十八年来,我有疼爱我的父母,有一个最好的朋友薇拉,还有一个男朋友小S。

一切都发生在我独自去伦敦求学的那趟飞机上。我结识了一个陌生人。他为我打开了另外一扇门,让我回忆起六百年来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切。是的,我们,我们三个。他和我,还有一位吸血伯爵。

弗拉德·德库拉,我叫他“D”。

那真是一段惊心动魄的记忆。不,我不想回忆。

那件事情之后,伯爵就从罗马尼亚搬来了伦敦。据他自己说是因为乡村生活太乏味,想体验一下大城市的节奏感,但是塞巴斯蒂安却说是因为财政危机。他们已经把布朗城堡(连同那座辉煌灿烂的地下王宫一起)给卖了。当然这些都只是流言而已,顾及伯爵的面子,我什么也没有问。反正我自己的城堡也在大火中被烧毁了,我和他一样无家可归。要不是伯爵收留我,我只能继续住在那栋网络信号极差的学生公寓里。

塞巴斯蒂安是他的管家,一位彻彻底底的神秘人物。他和伯爵一样都是吸血鬼。一般来说,吸血鬼们都是自己选择中意的仆役,然后蜕变对方。但是塞巴斯蒂安显然不是。他和伯爵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他成为吸血鬼的年数也绝对不会比伯爵低。

这让我一直感觉疑惑,因为对魔族来说,年龄是很重要的判断依据。这显然和人类年龄无关,但是作为吸血鬼或者魔鬼,所有的能力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年长的吸血鬼驾驭年少的吸血鬼,老魔鬼驾驭小魔鬼,千百年来一直如此,从未有过任何特例。

尽管从表面上看,塞巴斯蒂安对伯爵和我毕恭毕敬,没有任何不妥或者越职行为,但是私下里,他超强的办事能力和极度完美的外表总让我感觉心悸。虽然我手腕上的牙痕已经在我复苏记忆的时候消退了,我的皮肤恢复如初,但是我始终记得,在潮湿阴冷的地宫里,他炽热而冰冷的口唇,以及滚烫鲜血流过手腕的刺痛感。

不,我并不恨他。我甚至还有一点点喜欢他。当然这种喜欢无法和对伯爵的爱相比,但就好像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我听说,任何能力强大的吸血鬼,在他们的牙齿里都会含有一种特殊的毒素,会让被吸食鲜血的人对自己产生依恋。这也是为什么吸血鬼们都会选择自己的“直系”担任贴身仆从的原因。

而这位塞巴斯蒂安先生显然是个迷。

同时,在搬迁的时候,伯爵也一并遣退了所有的仆役,他自己说是希望在新生活中建立和我两个人的“私密空间”,塞巴斯蒂安则表示其根本原因是财政透支的伯爵无力支付第二个仆人的薪水。  他是正确的。其实薪水问题还是其次,只要有了塞巴斯蒂安,你根本不会再需要第二个仆人。

我和伯爵的作息时间不同(我要上课,而且我也不像他那样畏惧阳光),当我起床的时候,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但是热气腾腾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通常是一杯加热后的番茄汁和三明治拼盘之类的)。家里只有我一个人需要吃早餐,他和伯爵只喝血就够了。人们常说吸血鬼根本没有味觉,如果这是真的,我实在难以想象塞巴斯蒂安到底是如何调制各种料理,因为他做的每一种东西都很好吃。

当我下课回家的时候,如果天已经黑了,我有时会看到他拿着伯爵的衣服袋子从骑士桥那边的高级干洗店走出来。他和伯爵一样优雅从容,热衷完美,衬衫上看不到一丝皱褶。但是伯爵有他来服侍,一直保持这样很容易。但我却从未见过塞巴斯蒂安熨烫任何一件自己的衣服,或是满脸尘土地打扫房间。无论房间有多乱,甚至是昂贵的厚羊毛地毯上溅上了番茄汁,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一切总会恢复原状。我知道很多能力强大的吸血鬼和魔鬼一样会魔法,可以召唤神的力量(比如原来的我就可以召唤哈迪斯),大概塞巴斯蒂安也是其中之一?

我只是想不通,一个像他那样强大的吸血鬼,为什么会臣服于伯爵,甘于为他(以及为我)天天做这些熨烫衣服和打扫房间的琐事。至少在我看来,他显然乐于其中。

至于我和伯爵,一切都还是老样子。我是说,三百年前的老样子。当我还是个人类少女的时候,他的风度和优雅曾经令我着迷,我认为他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黑暗天使,高高在上,只要他用翅膀尖上的羽毛轻轻拂一下我的头发,我就忘乎所以,完全醉倒在他的怀抱里。但事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事实是乏味而残酷的。对魔鬼奥黛尔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吸血鬼。不普通的地方是他很帅,他曾经是罗马尼亚高贵的王子,拥有无限的疆土和财富。不过既然他现在已经穷得卖掉了城堡,那点过去的家底也不值一提了。何况我也没有薇拉那么肤浅,只看外表就会动心。

于是随着我的记忆一点一点恢复,我们的关系好像又回到了三百年前。他仍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依然爱他,但却没有了当初的盲从和炽热。尤其是,当你看到他不小心被阳光烧焦,在房间里蓬头垢面地窜来窜去;或者是他的购物欲发作,一夜之间买回了满屋子完全没有必要的垃圾;更别说你还得忍受他时不时爆发的坏脾气。顺带一提,虽然他一般都不喝酒,谎称对酒精过敏,但那是因为他怕自己醉得不省人事。那时候他会仪态全失,和街道上的流浪汉没有任何区别。和他住在一起之后,我不幸已看过这场面许多次了。

这些还不是最糟糕的。我拥有六百年魔鬼的记忆,但是我的外表仍然只是一个人类少女。虽然我在一点点蜕变成为魔鬼,恢复我强大的魔法和不死的身体,但是我始终拥有一半人类的灵魂。也就是说,当我看到伯爵和其他女孩在一起,我会嫉妒。尽管我知道在绝大多数隋况下(近乎百分百的可能),那只是他一丝不苟的餐前礼仪。

那些女孩最终会消失,而我则住在他的房子里,与他朝夕相对。

他说过他爱我。

但我还是会嫉妒。尽管我根深蒂固的骄傲词典里根本没有这个编制,但我知道自己在嫉妒。

我痛恨这一点。

P9-13

后记

Enter Sandman

文/恒殊

我爱那个男孩。

因为他的世界闪耀而充满阳光的芬芳,永远不会有黑夜。

《闪耀》就是关于那个男孩的故事。

他的名字是墨菲斯。

这是他在希腊神话里的名字,实际上,他也是苏美尔神话中的Lilu(女性版本为Lilith),中世纪的Incubus(女性版本为Succubus),在智利是TraUCO,匈牙利是Liderc,而在巴西和亚马孙流域,梦魔的故事则结合了吸血鬼和人鱼的传说,Boto是一位年轻英俊的男性,白天在水下栖息,夜晚走上陆地,引诱年轻女子并把她们带入水中淹死。

在西方童谣里也有关于梦魔的故事。他被称为Sandman,字面翻译是“沙人”或者“沙魔”。他的本质和上述是一样的,梦境的掌控者,只不过用了沙子当道具。在可怕的童谣中,梦魔把沙子撒在孩子的眼睑上让他们入睡,对于不肯睡觉的孩子,梦魔会取下他们的眼珠带回去,喂给自己住在月亮上的孩子。这些孩子长着猫头鹰一样尖利的喙,利于吞食眼珠。

德国人E.T.A.霍夫曼在一八一六年创作的短篇《梦魔》(德语:Der Sandmann)就根基于这个传说,第一次把梦魔文化带入了文学史。此后梦魔传说经历了无数次演绎,最著名的就是尼尔·盖曼的漫画版《Sandman》。这个故事以梦魔为主人公,从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六年发行了七十五期,在欧美几乎家喻户晓。

现在一个问题是:如果某一天你突然在另一个世界里苏醒,然后才发现,自己从出生到现在所经历的—切都是一场梦,你会怎么办?

我不知道答案,但我对这一切非常着迷。我也喜爱科幻小说里的平行空间。我总感觉梦境相对于现实,正是这样一个平行空间。处于不同的宇宙里,两个类似的世界,看上去似乎一模一样,却又有什么不同。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自己梦境里的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而自己所认为的真实竟然只是一场梦。似非而是,似是而非。谁知道呢?梦魔的世界实在是太奇妙了。

《闪耀》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我用了我所知几乎全部的梦魔神话,重新塑造了墨菲斯的形象。他是黑夜女神尼克斯的儿子,他们是一群人(神),被称为欧涅罗伊(Oneiroi)。墨菲斯(Morpheus)是其中的老大。在希腊神话里,他负责在梦境中变成人的形象,而他的两个兄弟菲比特(f~hobetor)和方塔索斯(Phantasos),一个在梦境里以动物形态出现,一个则变成植物和其他无生命的东西。

墨菲斯的代表颜色是紫色,象征是罂粟花。反映在小说里就是穿着紫色绸裙的莫菲,奥黛尔的(假想)情敌。由于奥黛尔在现实中对D的不信任,对自己的不够自信,导致了这个人物的产生。她从始至终就是个虚构的形象。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墨菲斯的帮凶,因为她后来是以罗伊的姐姐——菲比特的形象出现的。

关于梦魔的神话我最喜欢的就是象牙门和牛角门,最早出现在荷马史诗《奥德赛》中,维吉尔也曾提到过。在希腊语中,“牛角”与真实相近,而“象牙”和欺骗这个字类似。两扇门的传说由此而来。其实还有很多相关的设定我没有用上,比如最开始我写到莫菲在喝一瓶水,这瓶水应该是可以区分现实与梦境的神奇药水,本来罗伊也应该有一瓶(比如运动饮料之类的),结果写到后面却没有用上。因为我的初衷改掉了。

还有苏菲奶奶的情节。以前我说过她不会在《天鹅》系列中再次出场(她属于另一个故事),但在《闪耀》里却又出现了。因为在创作过程中,我的想法在不停地改变。结尾处薇拉的出场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但所有关于“绑手礼”的部分都是突然而来的灵感。

其实这个“Handfasting”的仪式在现代英国都很流行,不过我第一次听说还是在六年前,我暗恋的一个男生在MySpace上面突然宣称,他要和一个女孩举行“德鲁伊婚礼”。我当时感觉天打雷劈,我并不知道,所谓的“婚礼”其实并没有法律效应,有效期可以是任何时间,一天或者一年。它在古代曾经是很神圣的,不过如今,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异教徒之间的一种魔法游戏(当然奥黛尔和D是认真的)。文中我写到的召唤四方精灵和六道结扣,都是仪式上真实的程序。

德鲁伊宗教起源于凯尔特。在亚瑟王传说中,伟大的魔法师梅林就是一个德鲁伊,而且他还是梦魔的儿子。据说梦魔(不管他是以哪一个形态)入侵一位人类公主的梦境,使公主怀孕,生下来的儿子就是梅林,后来成为亚瑟王的老师,传说中最强大的魔法师,在魔法世界里是类似邓布利多一样的存在。所以这个德鲁伊式的婚礼,也算得上是梦魔传说的延续吧。

恒殊

2011—06—10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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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书名 天鹅闪耀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恒殊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35442406
开本 16开
页数 234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90
出版时间 2011-08-01
首版时间 2011-08-01
印刷时间 2011-08-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普通青少年,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372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I247.5
丛书名
印张 15
印次 1
出版地 湖北
236
167
14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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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4: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