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在小说名著《缅甸岁月》中记述了20世纪初驻缅英国人的生活,进而探讨了缅甸殖民地复杂的种族关系。在大英殖民统治日薄西山之际的缅甸,他们相聚在欧洲人俱乐部,整日饮酒,以排遣内心那无法言说的寂寞。其中有一位约翰·弗罗利,他内心柔弱,深知英国统治毫无意义可言,可又缺乏足够的坚毅,不敢为自己的印度朋友维拉斯瓦米医生争取进入白人俱乐部的资格。而没有会员资格以及由此带来的声誉保护自己,医生所拥有的一切,将会毁于一名地方治安官无耻捏造的诽谤之辞。弗洛里无意中爱上一个新来的英国女孩儿,令事态更趋复杂。他必须有勇气作出正确的举动,不止为了朋友,也为了自己的良心。
1920年代,缅甸小镇乔卡塔。“日不落帝国”已然垂暮,但这片英属印度的边疆依然慵懒地沐浴在帝国的余晖中。黄皮肤的亚洲人依然被理所当然地视作劣等种族,白人老爷和太太们依然在土著仆役的簇拥下耀武扬威,不可一世。
然而,所有违背人性的体制都必然催生反叛者,甚至是在它的受益者队列中。小镇上的英国木材商人弗罗利就是其中之一。虽然身为大英帝国的一颗螺钉,他却从内心里极度厌恶殖民体制的一切,又苦于其他英国人的压力不敢开口,只能在一种孤独、放荡、堕落的生活中自我麻痹。一个英国女孩的突然到来将他从睡梦中惊醒。在这个浑身洋溢着青春与生命力的美丽姑娘身上,他似乎看到了新生的希望:一个愿意与他分享一切的女人。但是,姑娘头顶上这耀眼的希望光环会不会是他盲目的一厢情愿?往事不堪的魅影会不会与他有一笔未了的旧账?
请看由乔治·奥威尔著的长篇小说《缅甸岁月》。
上缅甸乔卡塔的地方法官吴柏金正坐在凉台上。现在才八点半,但四月天的空气似乎凝固了,预示着今天将有一个漫长闷热的中午。偶尔轻风吹拂,令人顿生凉意,屋檐下吊着刚刚浇过水的兰花,迎风微微摆动着。越过兰花可以看到一棵棕榈树布满灰尘的虬曲的树干,直指热力逼人的深蓝色的天空。几只兀鹫在高得令人无法直视的天顶盘旋着,翅膀根本不需要扇动。
吴柏金直勾勾地盯着刺眼的阳光,眼睛眨都不眨,仿佛是一尊巨大的瓷塑雕像。他五十来岁,身材痴肥,最近好几年得别人帮忙才能从椅子上站起来,但是他那副庞大的身躯仍很匀称,甚至称得上好看,因为缅甸人不像白种人那样身材会下垂肿胀,而是呈对称的形状均衡地发胖,就像水果膨胀开来。他长着一张黄皮肤的大脸,上面没有一丝皱纹,眼珠子是茶褐色的。他的双脚——又粗又短,足弓很高,十只脚趾几乎一样长——没有穿鞋,而他那个不怎么周正的脑袋也是光秃秃的。他穿着一件阿拉干式的笼衣,点缀着鲜艳的绿色和洋红色的方格。这是缅甸人在非正式场合的穿着。他正咀嚼着从桌子上的一个漆盒里取出来的蒌叶,回忆着自己的生平。
吴柏金混得很成功。他最早的回忆要追溯到八十年代,那时他还是个赤条条腆着肚子的小孩,站在那儿目睹英国军队胜利挺进曼德勒。他依然记得看到那一排排吃牛肉长大的魁梧的外国人时内心的恐惧。他们穿着红色的军服,脸膛赤红,肩膀上扛着步枪,军靴沉重而有节奏地踏着步子。他盯着他们看了几分钟,然后吓得仓皇而逃。他幼小的心灵已经知道自己的同胞们根本打不过这群巨人。即便还只是一个小孩,他就已经立志要为英国人服务,成为以他们为靠山的寄生虫。
十七岁的时候他去考政府公务员,但他既没钱又没关系,被刷了下来。接下来的三年他在曼德勒迷宫一样、臭气熏天的巴扎集市打工,帮米铺记账跑腿,时而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二十岁的时候他幸运地干了一票勒索,捞到了四百缅甸卢比,立刻跑到仰光通过贿赂成为一名政府文员,虽然工资不高,却有许多油水可捞。那时的政府人员都在亏空国库中饱私囊,柏金(那时候他的名字只是柏金,“吴”字这个敬称要到多年之后才加上去)自然也有样学样。但是,他是个聪明人,不可能一辈子屈就当个小吏,可怜巴巴地贪污几亚那几派斯的赃款。有一天他得知政府准备从文员中提拔一些人担任低级官员。消息原本得到一周后才公布,但柏金总是能比别人早一个星期收到风声,这是他的长处之一。他看到自己的机会来了,乘同僚们还没反应过来就将他们全部检举揭发。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锒铛入狱,而柏金因为老实忠诚,被提拔为镇长署理,从此平步青云。如今他五十六岁,当上了地方法官,而且还有可能继续获得提拔,担任代理行政副长官,与那些英国人平起平坐,甚至当他们的上司。
他当法官的方式很简单。就算贿赂再丰厚他也不会出卖判决权,因为他知道作为法官,任何错误的决断迟早都会被逮到。他的做法要稳妥得多,那就是:被告原告两头吃,然后严格依法判决,而这还为他赢得了公正严明的褒誉。除了从诉讼当事人那里搜刮钱财外,吴柏金还巧立名目,向治下的各个村庄课以重税。如果有村庄胆敢不乖乖进贡,他会实施惩戒——派遣土匪袭击村庄,然后以种种罗织的罪名将带头的村民逮捕——过不了多久钱就会自动送上门。而且,在他的地盘里,所有规模稍大的剪径抢劫都得分他一杯羹。当然,这种事已是众人皆知,只有吴柏金的上司仍蒙在鼓里(英国官员从不相信任何反对自己人的指控),任何检举他的指控都以失败告终;他以重金收买了一大帮忠实的走狗,一旦有人指控他,吴柏金可以找出许多被收买的人为他作证开脱,然后反咬对方一口,官位坐得比以前更加牢固。他的地位稳如泰山,因为他太洞察人心,从来没有用错过人,而且行事小心谨慎、深谋远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他的罪行将永远不会被揭发,他将前程似锦,最后带着一堆荣誉和头衔死去,攒下几十万卢比的家产。
P1-3
作品题注
创作背景:
1921年12月,奥威尔离开伊顿公学,由于成绩不佳,无望获得大学深造的奖学金,在与家人商议后,奥威尔决定到英国的亚洲殖民地,加入皇家印度警察部队。奥威尔顺利通过警察部队的招考,因为外祖母在缅甸生活,他选择了到缅甸服役。1922年至1927年,奥威尔在缅甸担任皇家印度警察部队的警官。先是在曼德勒和眉苗受训,然后先后被派驻苗安妙、端迪、沙勉、永盛、毛淡棉、卡萨等地。本书中的乔卡塔小镇据信便是奥威尔根据他于1926年至1927年驻守卡萨的经历虚构而成。与大多数“白人老爷”不同,奥威尔在缅甸期间与当地人民有密切的交往。根据他的同事罗杰·比顿的讲述,“布莱尔(奥威尔原名)能够自如地与缅甸牧师进行交流……而且他还做了刺青,在每个指关节上纹了一个小小的蓝圈。许多缅甸人相信这样的纹身能够保佑他们不会被子弹打中或被毒蛇咬到”。奥威尔对自己在大英帝国体制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感到内疚,而且在缅甸因为性格不合群而郁郁寡欢。而且他之所以被调至卡萨,是因为他射杀了一头大象(见《奥威尔杂文集》第二部),而大象是木材公司的宝贵运输工具。他的妻子索尼娅·布朗内尔也在奥威尔传记中证实奥威尔射杀大象是真有其事。1927年,奥威尔罹患登革热,获准回国疗养,在英国疗养期间,奥威尔决定离职,并开始从事文学创作。
《缅甸岁月》的创作历经数年。在1928年至1929年奥威尔客居巴黎时就开始动笔,至1932年居住在南沃尔德期间仍在创作。1934年他将书稿交给经纪人列奥纳德·摩尔,曾出版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的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曾拒绝出版此书,因为担心会被指控诽谤政府。基于同样的理由,海尼曼与凯普出版社也拒绝出版。这时,美国哈珀斯出版社的总编辑尤金‘萨克森来到伦敦,摩尔安排他与奥威尔会面。萨克森同意出版此书,但要求对内容进行修改。1934年10月25日,《缅甸岁月》在美国出版,并于12月再版。1935年,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表示愿意出版《缅甸岁月》,但前提是奥威尔必须对小说中的人名进行改动,以回避影射诽谤的嫌疑。奥威尔勉强同意了这些要求,进行了改动。最初在英国出版的《缅甸岁月》中,维拉斯瓦密医生的名字改为穆卡斯瓦密医生,拉克斯汀夫妇改为拉提莫夫妇,吴柏金改为吴柏兴(本书中的人名沿用奥威尔最初定稿的名字。1935年6月24日,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出版了内容经过部分删改的英国版本。
1946年,奥威尔在《缅甸岁月》的再版序文中写道:“我要说的是,它在某些方面的描写并不公允,而且有些细节不是很准确,但大体上我只是陈述我亲眼目睹的事实。”在奥威尔的坚持下,《缅甸岁月》重新采用了美国版本中的原名和恢复了被删减的内容,最初的定稿成为标准英文版本。
作品评价:
《缅甸岁月》于1934年10月25日出版,首印2000本,但四个月后的销售盘点表明只卖出了将近1000本,而且在《纽约先驱论坛报》上得到负面的评价。但奥威尔的友人西里尔·康纳利于《缅甸岁月》在英国出版时在《新政治家》上为它写了一篇正面的书评。
2012年,缅甸信息部授予《缅甸岁月》国家文学奖(外国翻译文学类),该奖是缅甸国内规格最高的文学奖项。
情节梗概:
《缅甸岁月》开头写到,贪赃枉法的缅甸小镇乔卡塔地区法官吴柏金筹谋摧毁印度籍典狱长兼民政医务官维拉斯瓦密医生的名誉。维拉斯瓦密医生与约翰·弗罗利是好友,因为后者是“白人老爷”,医生也因此沾光,并希望凭借这份关系入选为欧洲人俱乐部的会员,以此抵御吴柏金对他名誉的诋毁。吴柏金向欧洲人投匿名信,攻诘维拉斯瓦密医生怀有不忠思想及种种罪名,甚至是某个村子叛乱的主谋。
……
译者评论:
西方研究奥威尔作品的评论家认为《缅甸岁月》受到英国作家爱德华·摩根·福斯特出版于1924年的作品《印度之行》的影响。两本书都描写了一个英国人与一位印度医生的友谊,此外都还写到了一个英国女孩来到殖民地,与男主人公订婚,但最后婚约破裂,并以英国人的俱乐部作为殖民地统治阶级的写照。奥威尔在杂文《我为何写作》里对这段创作经历作了如下反思:“……假如当时我真的有志著书的话,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书。我要写的,是自然主义风格的鸿篇巨制,以悲剧为结局,而且要有语出惊人的譬喻和细致入微的描写,还要辞藻华丽,追求文字音韵的美感。事实上,我第一部完整的小说《缅甸岁月》就是这么一本书。《缅甸岁月》完书的时候我三十岁,但构思创造要比那早得多。……我先是在不适合自己的工作上挣扎了五年(在缅甸担任英国皇家警察),然后我经历了贫穷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挫败感。这让我更加痛恨权威,也让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劳动人民的存在,而缅甸的工作让我了解到帝国主义的本质,但这些经历并不足以让我树立明确的政治方向。……”
当时英国治下的缅甸是印度殖民地的行省之一,由于物产丰富和局势相对稳定,是东南亚最富庶的地区之一,但由于英国人大肆掠夺自然资源,行事专横跋扈,并培植贪污腐化的本地官员,民族主义开始兴起,对内要求权利平等,对外要求民族自治。在《缅甸岁月》中,奥威尔对英国殖民主义进行了无情批判和揭露,他指出英国开发印度和缅甸绝非为了开化当地人民和促进当地发展,而是为了掠夺财富,一旦他们被迫离开殖民地,“将不会留下半丁点儿财富和一个处女”。那些“白人老爷”依靠自己的优势地位垄断了行政、司法及经济事务,整天在俱乐部酗酒、闲扯、吵架、发牢骚,对本地人极尽挖苦侮辱之能事。此外,奥威尔并没有浓墨重彩地描写缅甸人民的反殖民斗争,而是把重点放在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世态刻画。维拉斯瓦密医生是知识分子,接受西式教育,鄙夷民间的传统疗法,对大英帝国和西方文化极为推崇。他与弗罗利聊天时,后者是英国人,却对英国大肆批评,而他身为被殖民者,却竭力为其辩护。吴柏金是政府买办势力的代表,从小吴柏金就意识到英国不可战胜,立志为这些“魁梧的巨人”服务,靠着厚黑权谋之术平步青云,但他最远大的理想是成为欧洲人俱乐部的会员,不惜以种种狠毒下流的招数诋毁中伤维拉斯瓦密医生,连平时看不惯他的妻子玛津也被他的这个理想所感染,默许了他的作为。虽然维拉斯瓦密和吴柏金一斯文隐忍,一粗鄙嚣张,但两人都以亲近欧洲人为人生最高理想,这就是缅甸小镇精英阶层的立场:妄自菲薄,膜拜强权。至于民族主义运动,那是首都曼德勒的事,山高皇帝远,伺候好这里几尊洋菩萨才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缅甸的下层人物——忠心为主的管家哥斯拉、英语流利却总被呵责的俱乐部领班、幻想自己是“白人太太”的玛赫拉梅、开小店抽鸦片的中国遗老、里外不是人的欧亚混血儿——每个人都浑浑噩噩,不知民族大义为何物,不知独立自由之宝贵,只满足于应付白人老爷和如何占得便宜。
弗罗利本性善良,一个“孤独而内心贫乏的个体,困顿于庞大的体制之中,人性中美好的一面被妄自尊大的殖民者的傲慢逐渐侵蚀:说到底,土著人就是土著人——他们确实很有趣,但说到底,他们就是劣等种族”。虽然文武皆不成,但他本能地察觉到“白人老爷”们的生活方式只会导致堕落和绝望;他渴望改变,却无力自拔。他愿意保举维拉斯瓦密医生,却屡次因为害怕得罪欧洲同伴而不敢提议,更被迫联名签署羞辱医生的告示。他渴望真正的爱情,希望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生伴侣,最后却心如死灰,以自杀作为归宿。在某种程度上,弗罗利是奥威尔在三十年代思考身份危机的思想投射:对古老的东方文化的尊重和推崇与维护大英帝国主义的殖民利益之间的矛盾。殖民政府体制内的身份让他目睹了殖民统治的残暴和贪婪(见奥威尔的杂文《绞刑》、《射象》、《一个国家是如何遭受剥削的》等)。他痛恨不公,但看不到改变这种不公的出路,只能辞职避世,虽然未能保护弱者,但保全了自己的良知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