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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罪爱(附光盘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
内容
试读章节

与初恋的交易

关键词 有利子女成长的抚养原则

旺旺今年3岁,活泼可爱,胖乎乎、圆嘟嘟的,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两条弯弯的线,天生一副欢天喜地的小福相。他还有个姐姐叫甜甜。旺旺的爸爸王明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建材老板,在建材市场摸爬滚打了十多年,现在名下也有了几家店面,生意蒸蒸日上,收入颇为丰厚。旺旺的妈妈李菲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温柔贤惠。虽说出身农村,但也读过几年中专,算得上知书达理。李菲婚后一直做着全职太太,全心全意地照顾着自己的小家。这是一个人人羡慕的幸福之家,过着天堂般快乐而温馨的日子。

然而,在四年前,这一家却遭遇了一场灭顶之灾,几乎家破人亡。

那是2005年年初,王明智当时急于扩大自己的生意规模,便拿自己的店面、轿车和住宅作抵押,向人借款100万元,购进了一大批新型建材,准备倒手卖出大赚一笔。没料到,本地的一家大型建材集团也看好了该类建材的市场前景,并迅速占据了主要销售渠道。王明智的建材没了销路,几乎全部砸在了手里。

这边王明智手里的建材卖不出去,那边债主隔三岔五地上门讨债,不仅开走了他的车,还扬言如果他一年内还不清债务,就拍卖他名下的店面和住宅,把他扫地出门。王明智急得到处借钱还债。但大半年过去了,却毫无所获,因为没人愿意把钱借给这个眼看就要破产的人。

此时的王明智似乎坠人了人生最黑暗的谷底:论事业,不仅多年的奋斗一场空,还背上了巨额债务,走投无路;论家庭,自己已近中年,一家大小却要沦落街头、无家可归。被绝望彻底吞噬的王明智向李菲提出了离婚,因为他不想让妻子和女儿甜甜跟着自己受苦。可李菲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和这个家,她表示要与丈夫共患难,直到最后一刻。

身处绝境的王明智断然拒绝了李菲的好意,执意离婚,以求解脱。同时,他也在暗中做了最坏的打算,准备在与妻子解除关系后,实在不行,就以命抵债。

然而,就在这个危难的关头,李菲居然怀孕了!李菲摸着自己的肚子,兴奋地向王明智宣布了她怀孕的消息,还很肯定地对丈夫说:“这个孩子在这个时候到来,应该是老天派来救咱们的。他一定能让咱们家的生意起死回生!”

对于这个在自己最绝望的时候来到的孩子,王明智一方面感到深深的悲哀和苦恼,因为他的明天都不知道在哪里,怎么养活这个孩子;另一方面他也心存一线希望,希望如李菲所言,这个新生命能给自己一家带来新转机。但是他又怀疑,自己已经这么穷困潦倒了,人见人嫌,哪还会有奇迹发生呀?

然而,奇迹真的发生了!

三周后就有人表示,愿意帮王明智渡过难关,并替他担保借到了50万元。王明智靠着这笔钱化解了眼前的债务危机,死里逃生。

看到李菲所言应验了,王明智非常高兴,不仅不再提离婚的事,还盼望孩子能早日出生。由于王明智和李菲本身就符合当地允许生二胎的政策,所以他们很快就办好了准生证,欢喜地等着孩子的来到。

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王明智更是喜爱异常。这不仅是因为他中年得子,更因为这个孩子给他带来了好运,挽救了他的事业和家庭。于是,王明智决定给孩子起名叫旺旺,希望从今以后一切都兴旺起来。

而事情也果真如此。经历过这次商场惨败的洗礼,王明智在经营上变得踏实稳健起来,又接连赶上了几个好机会,很快扭亏为盈,生意是越做越顺,越做越好。这场危难更让王明智认识到李菲对自己的那份情深意重,实在难得。于是,他对李菲比热恋时更为热情和体贴,并发誓今生对妻子都忠贞不渝,和她永不分离。夫妻俩的感情越来越好,幸福又重新降临在这个家里。

旺旺不仅深受爸爸妈妈的疼爱,也很招人喜欢。他出生没多久,就有人排着队要当旺旺的干爹干妈。他们都说旺旺一脸福相,最能旺人、旺宅、旺生意,要不怎么他的父母一有他就时来运转?大家都想沾沾旺旺的福气。

对于那些主动上门要认干亲的人,王明智都婉言谢绝了。王明智说了,我们家旺旺这辈子只能认一个人做干亲。可这个人却偏偏没有要求认干亲。

这个人究竟是谁?王明智为什么只认他呢?

原来这个人就是在王明智最孤立无援、最危难的时候表示愿意帮助他,并替他担保借到了50万元的吕伟。吕伟可不是一个简单人物。他虽然只比王明智大一岁,但早已是当地一家大型建材集团的副总,而这个建材集团控制着当地建材行业的半壁江山。

王明智和吕伟一向都有生意上的往来,吕伟的生意头脑和品行让王明智很是敬佩。而让他更为感激的是,在他落难的时候,别人都躲得远远的,只有吕伟愿意出手帮他。

对于吕伟的救命之恩,王明智无以为报,因为吕伟什么都不缺。后来,王明智看到吕伟十分喜欢旺旺,旺旺也跟吕伟格外亲,想到吕伟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他就想让旺旺认吕伟做干爹。

吕伟一听,当即就同意了。成为旺旺的干爹后,吕伟跟王家走动得比以前勤多了。过个一两周,吕伟就带着很多礼物来看旺旺,而旺旺对这个干爹也是十分亲近。就这样,旺旺在爸爸妈妈以及干爹吕伟的争相宠爱中,慢慢长大了,幸福快乐得像个小天使一样。

转眼旺旺就3岁了,该上幼儿园了。为了让旺旺受到最好的教育,吕伟动用了自己的关系,为旺旺联系了一所当地最好的私立幼儿园。2009年9月1日这天,旺旺在爸爸妈妈以及干爹吕伟的前呼后拥下,高高兴兴地走进了这家幼儿园。

P32-34

书评(媒体评论)

离奇故事曲折复杂惊险跌宕,法律专家指点迷津其实简单。悲欢离合爱恨情仇一念之差,敬长亲幼礼朋谊友亦需讲法。《罪爱》,洞观人间法理情。

——中央电视台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 孙小梅

世上其实没有真相,我们看到的都是解读,命运的翻云覆雨也逃不过法律的清算。从故事中看一个律师的尺度,也看他的职业情怀。

——资深媒体人 张春蔚

讲述身边小故事,道出人间大道理。《法律讲堂》主讲人姜志强律师带你走进《罪爱》。以法律人之见,揭示人性感悟,带给你不一样的思考和领悟。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 郝惠珍

清人张潮说“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情爱本是维系世界的力量。然而当情爱被财货、私欲种种所裹挟,便可演变出极端的错误,甚至犯罪,害人害己。《罪爱》拨开疑案迷雾的同时,叩问心灵’警醒世人。

——兰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光

后记

最好的相遇

2014年4月14日中午,在中央电视台新址做完CCTV—12《热线12》栏目直播,我来到一楼餐厅门口,准备进去用餐。就在这时,恰巧碰见了《法律讲堂》制片人权勇老师(我们私底下叫他“权叔”)。只见权叔面带微笑走过来,跟我握手说:“兄弟,你变化太大了!恭喜!”

能被权叔这么认可、得到这样的表扬,我实在没想到,感觉有点儿意外,便连忙说:“这都是台里带得好,得感谢我的主编刘念老师。”

望着权叔离开的背影,我思绪翻飞。短短几句寒暄,已经激起我心中无限的感慨……

2011年1月1日,第一期

2011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中央电视台“CCTV—12”的标识加入了中文的频道名称,变成了“CCTV—12社会与法”。而我在《法律讲堂》主讲的第一期节目——《一张祖宗画》就是在这一天播出的。

很多主讲人都说不敢回看过去的节目,我却恰恰相反。时至今日,我还经常回看这一期。也许是因为有太多的情感与情结在里面,我的QQ头像一直都是用的这一期的截图,而我的简历照片也选用的是它。虽然现在看来,在第一期中,我显得是那么青涩,甚至有些幼稚,但对于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同时,它也是我的一面镜子,时常让我想起自己的不足,而努力去改进。

痛并成长着

推荐我进《法律讲堂》的是我的律师导师——郝惠珍大律师。她曾是《法律讲堂》的资深主讲人,获得过中央电视台“普法明星”的殊荣。郝律师不但业务做得好,而且特别重视培养年轻人,而我有幸成为了她的门生,并受益良多,以至于她开玩笑地对我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

《法律讲堂》带我入门的是编导李妍老师。她的话虽然不多,但句句切中要害,让我痛并成长着。

还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法律讲堂》的老办公楼。那里没有电梯,得一层层爬上去。爬到四楼时,我看到了《百家讲坛》的办公区。那会儿的《百家讲坛》做得风生水起,倍受观众青睐。再往上爬到五楼,就到了《法律讲堂》的办公区。

第一次来到《法律讲堂》的办公区,我内心有些紧张。李妍老师看到我进来,便微笑着示意我坐下,给我倒了杯清水。等情绪稍稍平稳了些,我就拿出简历,递到她面前,开始介绍自己。李妍老师很认真地听完,给我的第一个点评居然是:“你的头一直在晃,普通话还可以。”

我这个汗颜啊!我做过校园闭路新闻的男主播、家乡广播电台的业余播音员,大大小小的演讲比赛、辩论赛没少参加,各种晚会、庆典也主持过不下几十场……看来,《法律讲堂》选主讲人比选播音员、主持人还严格!

一回到家,我就站到镜子前,努力修正着李妍老师指出的缺点。之后,试镜录了几次,自我感觉大有进步。

然而,正当我对自己的进步沾沾自喜的时候,李妍老师又给了我这样的点评:“你的形象没有特色,你的声音没有特色,你的讲述也没有特色。”

难道,我只能做一个没有特色的主讲人?我不甘心,我要突破这个瓶颈。

百里挑一

看过《法律讲堂》的人常说,这个节目讲的都是新鲜事儿。这就对了!《法律讲堂》副制片人苏大为老师曾说过:“我们就是要通过讲述吸引观众的案例,来实现普法的目的。如果案例不吸引人,观众换台不看了,还怎么普法?还怎么引人思考?”所以,《法律讲堂》一直追求的是稀奇而不离奇,新鲜而不狗血,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而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选题是第一关。选题是每期《法律讲堂》的起点,也是根本所在。选题好,往往意味着这期节目成功在望。

《法律讲堂》的每个选题,都是我从海量的原始案例中寻找、挑选出来的。这些原始案例,既有我亲自经办的,也有其他同行经办的,还有见诸报道的。我曾统计过,100个原始案例,能挑出来做选题的不足10个;而做成选题,能通过审核的不足4个;审核过的选题写成稿子、录成节目、到最后播出,可能只有1—2个。这样严格的精挑细审,让我领教了传说中的“百里挑一”。

记得有一次,苏大为老师毫不客气地说:“姜律,你报的4个选题,我都给毙了!《法律讲堂》不缺好故事,需要的是有价值、有张力、有社会意义的好选题。”我很感谢苏大为老师,他让我明白了一个栏目的坚持,一个主讲人的标准。虽然选题被毙,是主讲人最不愿面对的,但它始终严酷地存在着,提醒着我,警示着我,也鞭策着我。

做专业的主讲人

 2012年,我正式进入到《法律讲堂》主编刘念老师门下,成为“念组”主讲人之一。刘念老师是一名资深的电视人,是从CCTV—10加盟到《法律讲堂》的。她对栏目发展责任心之强,过选题、看稿子要求之严,带主讲人经验之丰富,都让我心生敬意。

记得有一次,在北京西站附近,刘念老师拿着电脑,把我录好的《流浪汉与小娇妻》那期节目,从头到尾做了一番详细的评析。她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指导我,从出场怎么走,到站定怎么开讲,再到中间用什么表情、什么手势、什么语言……这次的点拨,让我找到了自身问题所在,获得了极具针对性的提高方案,对我今后的讲述风格和技巧影响相当大。

虽然每录一期节目都会有多次反复,甚至要推倒重来,但刘念老师总是温和耐心地跟我沟通,不仅在稿子里标注修改意见,还经常打电话跟我直接交流。她的表达不过激,评述不过分,一切都恰到好处,适可而止。无论是QQ,还是微信,她用的最多的表情就是“微笑”。

刘念老师要求我们录制时全身心投入,绝不允许使用提字器。她再三强调:“你如果照着念,那就是‘播’,而不是‘讲’,不是跟观众交流,效果肯定不好。而我们要做的是法律‘讲’堂。”因此,每期约七千字的稿子全都需要我们事先背熟,才能登堂开讲。很多人对此难以置信,连央视名嘴元元都说,让他们这些专业的都来不了。

所以,录《法律讲堂》,要先练就“背”的功夫。但是,这种“背”不是死记硬背,而是理解性表达。为此,我曾向《法律讲堂》的金牌主讲人王芳律师请教。她毫无保留地告诉我她的经验:录的时候要拿出最好的状态,把积累了一个月的情感尽情发挥;头一天晚上的准备很重要;前两段要熟记,接下来要按情节发展去讲述……得到了这番“真传”,确实效果好了很多。因此,我也非常感激她。

在这些良师益友的帮助下,我终于突破了自己的瓶颈,渐人佳境,在《法律讲堂》众多的主讲人中树立起了个人的风格和特色。

《法律讲堂》的演播室没有观众,一个主讲人、两个主讲台、四个摄像机就是全部。每次录制开始,我都会听到导演高虹老师喊:“灯光、音响、摄像各就各位,蓝光走带、进点,姜律师报片名、主讲人姓名,三、二、一,开始!”面对摄像机,我必须声情并茂,我必须全情投入,因为摄像机的背后是喜欢《法律讲堂》的无数观众以及为之付出心血的主编、编导、制片……

爱出者爱返

听说我在《法律讲堂》做主讲人,很多同行都会问我:“你通过这个节目,接的案子多吗?”我说:“实在不多,几乎没有。”然而,做好一期《法律讲堂》的节目,要付出的精力和时间却是太多,太多。从选题到写稿,再到录制、播出,3~4个月是正常周期。

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回报率极低的一件事,可我却心甘情愿。因为目前以普法为目的、以律师为主体、时长长达30分钟的栏目似乎只有《法律讲堂》。它为律师提供了一个得天独厚、传播爱与善的普法平台。

一个黑龙江的法官说,她常年看《法律讲堂》,觉得节目特别吸引人,情节总是出乎意料,结尾总是发人深思;

一个张家口的县司法局同志说,他每天看《法律讲堂》,一直在收获着知识和感动;

“说给广播”是《法律讲堂》的忠实观众,对于每一期节目、每一个主讲人都如数家珍,因为他们已经融人了他的生活;

《法律讲堂》给了我如此好的平台和展示机会,也为我带来了不少天南海北的咨询者。对于他们提出的问题,我尽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予以解答和帮助,但绝不收案、收费。因为我理解他们的焦虑和困难,感念他们对我的信任和关心。由此,我更加珍惜为我带来这一份份善缘的《法律讲堂》。  爱出者爱返。正是《法律讲堂》让我有机会去帮助和关爱更多的人,也让我有机会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和关爱。

特别的期待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会议室,《法律讲堂》主讲人出书策划会召开,而我有幸参与,成为2014年《法律讲堂》图书出版的主讲人。会后,我便着手出书工作,从我主讲的经典伦理案例中,精心挑选出收视率高、观众反响强烈、最具社会价值和意义的,整理加工,集结成此书。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涉及的人名、地名、单位名称等都是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在出版社副总编辑刘海涛老师、版权部主任石松老师、责任编辑董理老师、美术编辑聂强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几易其稿,这本书终于要面世了。

此时此刻,要感谢的人太多了。首先,我要感谢上文提及的各位老师,谢谢你们对我的指教和爱护。其次,我要感谢家人、朋友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最后,我还要感谢《法律讲堂》的热心观众。没有这些观众,便没有《法律讲堂》,也没有今天的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特别的期待,也是我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你们——我人生路上最好的相遇!

姜志强

写于2014年6月17日沈阳飞往三亚的飞机上

目录

序:不要让罪与罚成为爱的“救赎”

爱情买卖

睡在枕边的陌生人

哑巴新娘的秘密

与初恋的交易

进入家谱的情人

流浪汉和小娇妻

夺命的婚纱

糊涂的爱

两个丈夫的婚礼

亡魂日记

风流债

一个名字引发的婚变

滴血的父爱

阁楼上的女鬼

“多情”的保姆

我要坐牢

空白的婚姻

真假老婆

神秘的表姑

一场没有父亲的生育

后记:最好的相遇

序言

不要让罪与罚成为爱的“救赎”

最近两年,在央视《法律讲堂》《热线12》等很多法治栏目中,你总能看到一张包拯般黝黑的面庞,与之相伴的是略显夸张的手势、滔滔不绝的言词……而这个人关于法律问题的点评和解读,更是常见于报端刊首,甚至电台的广播中。

他,就是姜志强,一名职业律师。老姜算是律师界曝光率较高的人物了。但他高调亮相的背后,却不是虚荣自大、沽名钓誉。相反,他为人谦逊,一向好学。而这也是老姜最令我欣赏的优点。

老姜出书了,可喜可贺!

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这并不意外。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再加上多年职业律师生涯的积淀,他腹中的案例自然不会少。而能言善辩的老姜,讲起案例来环环相扣,悬念丛生,相信不会让读者失望。

只是当我看到书稿时,还是略感意外。本以为他选择的案例会是震惊中外的大案要案,没想到却是我们生活当中关于伦理问题的“小案子”。我不是学法律出身,却阴错阳差做了十多年法治节目的记者。站在大众传播的角度,我更愿意把很多法律问题当成社会问题来看。大案要案的报道固然夺人眼球,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多半会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案子”,虽然感觉有些鸡毛蒜皮,却能给读者切身的警醒和启示。

谈到罪与爱,我觉得关乎伦理的小案子恰恰可以诠释其中的纠结和真谛。“爱与恨”向来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身边人的爱恨情仇就更容易和我们产生共鸣;“罪与罚”作为法律规范的底线,周围人的功过是非则更容易引起我们的关注。我想,这正是本书的书名——《罪爱》独具匠心之处,也是老姜选择“伦理疑案”来写的一个初衷吧。可见,一本书不需要写得惊天地、泣鬼神,能够让人读着有意思,读着有意义,点滴积累,就能彰显水滴石穿的力量。

可“读着有意思,读着有意义”这十个字写起来容易,真要做到却很困难,特别是写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曾几何时,很多法治栏目都会把大段的法律条款直接搬上电视屏幕。而如今普法早已不再是简单机械的告知,更多的是要探讨法律背后的理性思辨,表现情与法的矛盾纠结。因此,那些“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案例越来越多地被挖掘、被呈现。

老姜的这本《罪爱》精心挑选了他在《法律讲堂》主讲的20个精彩案例,情爱百转千回,法理耐人寻味。这20个案例,你可以读得很快,因为每个的可读性都很强,都有强烈的悬念吸引着你一气呵成把它读完。当然,你也可以读得很慢,因为案例虽然说的是别人,却能映照出自己,折射出当下人的生活与思考。七情六欲,人皆有之。如果你爱过,也恨过,那么仔细品味,就会咂摸出人生百味。

读过之后,你就会发现,案例里的主人公离你我如此之近。他们都是普通人,都曾经被“爱”所包围。只不过,有人爱得累了,有人爱得痛了,也有人爱得恨了……看完这20个案例,也许我们会更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爱”。而终有一天,这些爱恨情仇会被时间裹挟,变成历史,留给后人评说。在我看来,能把案例当成段子来讲,是一种能力;而能把案例当成历史来讲,就是一种责任了。后者,老姜做到了。

倘若这篇序能对老姜和这本书有所帮助,我想不是因为我这番粗浅而胆大的“解读”。要知道,当读者读完本书之后,自然会对“罪爱”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而我能做的仅仅是祝福:祝老姜今后的事业和生活一帆风顺!祝读者朋友们心想事成!也祝那些纠缠在爱与恨、罪与罚漩涡中的人们,能够清醒地看清别人、认识自己!最后,希望像姜志强律师一样用实际行动来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人越来越多!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首席记者 马洪涛

内容推荐

姜志强编著的《罪爱(附光盘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汇集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品牌栏目《法律讲堂》中的经典伦理疑案,深入触及爱情、婚姻、家庭、亲族、社会等伦理各个层面的敏感问题,案情跌宕起伏,悬念丛生,人性纠葛缠绕,百感交集,而其中善与恶的转换、是与非的交错、情与法的困惑更是令人错愕,发人深省。

对于这些伦理疑案,知名律师将从专业视角出发,予以全面剖析,带领读者抽丝剥茧、探寻真相,旨在彰显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教会读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其最为着重强调的是:爱,有限度;善,有边界;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否则,只能是一场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罪爱”。

编辑推荐

反响强烈的伦理案例,抽丝剥茧的疑点剖析。情节跌宕起伏,悬念丛生;人性纠葛缠绕,百感交集。且看:怎样的爱,成为罪恶的温床;怎样的爱,让幸福绵长……

孙小梅、张春蔚、郝惠珍、杨光联袂推荐!

姜志强编著的《罪爱(附光盘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精心挑选了他在《法律讲堂》主讲的20个精彩案例,情爱百转千回,法理耐人寻味。这20个案例,你可以读得很快,因为每个的可读性都很强,都有强烈的悬念吸引着你一气呵成把它读完。当然,你也可以读得很慢,因为案例虽然说的是别人,却能映照出自己,折射出当下人的生活与思考。七情六欲,人皆有之。如果你爱过,也恨过,那么仔细品味,就会咂摸出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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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罪爱(附光盘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姜志强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16205808
开本 16开
页数 212
版次 1
装订 平装
字数 177
出版时间 2014-09-01
首版时间 2014-09-01
印刷时间 2014-09-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法律-法学理论
图书小类
重量 0.354
CIP核字 2014197765
中图分类号 D90-053
丛书名
印张 14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35
164
10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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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1: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