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沈乐施,是在高二一个晚自习后的夜晚。
遗落了一本书在教室,回到宿舍才想起。于是趿着一双拖鞋,慵懒而缓慢地走入楼道上去三楼的教室。
三楼的第一间是教师办公室,此刻门微闭。有灯光从门缝透出,在黑暗的长廊里折射成一道光路。那束亮光之中猫着一个人,姿势僵硬而奇怪,走近才看清楚原是一个女孩子。她短到辨不清性别的短发,却有着丰满的胸部,令人忍不住多瞥几眼。
屋内传出碎碎人声,细听下原是某位老师在责骂一位课堂上读小说的女生。隐约中听见断续抽泣,想必是女生因责骂而羞愧哭泣。
我很好奇这个猫腰在屋外的女孩子,是何因导致她要这般全神贯注,神情紧张到我走至她身旁都不知。一时间,我沉默着没有出声。彼时画面似静止般,如同一帧电影截图。
然而只是刹那停息,走道的灯光突然一阵明灭闪烁,挣扎着跳动几下后便瞬即熄灭。寂静而空旷的走道,因此徒然显出几分诡异。似雕像一般静止的女孩子陡然回过头,暗夜中她的瞳孑L因紧张而显得异常放大,却透着一股灵气。女孩始料不及身后有我,一时受到惊吓,禁不住“啊……”地一声悠长大叫,如响雷轰炸在夜空,惊动了我以及屋内师生二人。
门迅速地被打开,走出来的是我的物理老师。他一脸微愕且困惑,眯缝眼凌厉地盯着短发女孩与我。
“你们在干吗?”物理老师一贯温和,此刻声音却恼怒更极度不耐烦。
我双手插兜,一脸不以为然。而那个女孩却依旧保持着雕像一般身姿,猫着腰,只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改换为瞪向我。
问话如石沉大海,得回一片悄无声息。
“这个时候你们不回宿舍,在这里干吗?”无人回答物理老师的问题,老师的声音,因此显得更加躁怒而尖锐。
我伸出右手指了指雕像一般的女孩,“不知道,我只是路过”,说罢便快速走向教室。不想无辜被牵扯,况且再不取书,楼下就要锁上链门。然待我取回书再次路过办公室,一切静寂无声,了无任何踪影。
仿佛刚刚,只是一场莫名其妙的幻境而已。
待走出教学楼,我竟再度看见了那形同雕像一般的女孩。
此时,她又如同一座雕像坐在花坛边呆愣着。这使我对这个短发女孩产生了强大好奇心,身不由己,走上前与其搭讪。
“喂,你怎么还不走?”
女孩回过头,这一次没有因为受到惊吓而发出悠长吼声。只是低着头,沉默片刻,抬头就问我:“你叫陆良一,是吧?”
她说话很慢。嗓音沙哑可是有着一股令人沉静的磁性,极具质感。如同深夜电台中女主播一般低沉动人。我因此愈加被这个女孩所吸引。内心暗叹,这是何其独特的女生。一头男生般的短发,身材平凡,却有着饱满的……胸部。那般撼人咆哮的吼声,但与人交谈时,声音却是这般的性感。
“嗯,那你呢?”不知何故,我竟如此唐突。不经任何迂回铺垫,便径直询问陌生女孩的姓名。
女孩站起身,眼神清透,抬头直望向我:“沈乐施。”她顿一顿,补充道:“你不会认识我的。”
我与乐施便是这样相识,简直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的是从不丢三落四的我,那晚却落了一本书在教室;莫名其妙的是历来对周遭事物缺乏兴趣的我,却独独对一个平凡女生产生浓厚好奇:莫名其妙的是几乎从不与异性主动说话的我,竟然主动跑上前去搭讪。
那晚我们并没有聊些什么。乐施只告诉我,她从朋友那里借来的小说又转借给同学读。然而书却被老师没收去,于是乐施就让同学去办公室向老师索要。她急切想要拿回那本书,放学后便不走,所以焦急地等在门口。
那本小说自然是没有再要回来。或许直到现在,它还依旧安躺在老师的抽屉之中吧。但却是那本被没收的小说,让我们因此相识。
仿佛是自那夜之后,沈乐施这个女孩子便频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清晨上学,早操散场,食堂就餐,课间休息……几乎只要走出彼此教室,我就看见她了。一天地间,似无处不在地不断相遇。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
乐施后来与我玩笑解释:这吧,就是缘……妙不可言。
高中时候的乐施其貌不扬。偏高的个子,身材微胖。男孩一般出奇的寸短发,平淡的脸蛋上一双小小单薄的眼晴。但是她穿衣服非常好看,虽然大多简单素净,却异常青春。这在那时面目模糊,普遍不十分关注衣着打扮的高中校园也算得一个小亮点。
几番接触与留心观察之后,我发觉乐施的同伴几乎都男生。因为总是能够在男生堆中寻见她俏皮的身影与欢语嬉笑声。也不是没有女伴,但明显能感觉到她与女生一起时的拘谨与心不在焉。
男生们似乎都很乐意与她玩在一起,曾经听闻他们背后议论过乐施。称她没心没肺,不容易生气,又懂得自嘲化尴尬。是一个非常有趣,且可爱的女孩。可是,在男生眼中爽朗的乐施,却在女生堆里被形容成风骚、不自爱,甚至放荡。
这或许既是乐施不大喜欢与女孩们一块出入的原因吧?她们太八卦,也太自我还故作矜持高贵。然而待许久后,我才渐渐明白,乐施那一颗落到尘埃里,自卑的心。P7-9
一年零四个月。
你曾经在这样一段悠长却又短暂的时光之中,都经历过什么?失去过什么?最终,又获得了什么?
一年零四个月。
我写完一本14万字的小说。也经历过人生一段至大的跌宕起伏,在兵荒马乱的生活中,几乎挨个体验了一遍世事冷暖的别样风景。更在这一段艰难时光里,受到多方温暖而坚毅的关爱与抚慰,无助的彷徨才得以被安抚平静。
一年零四个月,是488天。
它几乎赠与我三段风格迥异的人生之路。酸、甜、苦、辣、涩……参差滋味,百般体味。然所有失去的,拥有的,痛恨的,遗憾的,待涉水而过后,站在彼岸回望当初时,一切曾经以为挨不过去的挣扎与茫然,原来早已变成一缕袅袅弥散的轻烟矣。
时间终教会我们,必须懂得适时放低与释怀,人生方能得到片刻欢愉。那么,就让往事自此沉淀下来吧。让它们一一被岁月的尘埃覆盖,再腐烂殆尽。可我知道,曾经那一段挣扎的日子,它将恒久镌刻于心,会变成一处养分,不断滋养我的生命。于以后提供更多的勇气,陪伴我,去走漫漫人生路。
说回这个故事。
这本书,原本取名是叫<不悔>。编辑认为它太过单薄,所以被否决。于是我俩不断地在QQ上,对着我列出的一份书名候选单,经过一番反复斟酌与考量后。才最终决定这部小说,定名为(漫长岁月的到达)。有一点倾向外版书的书名风格。
早已淡忘当时缘何会取此名的契机,或许只是去年初夏时,某个夜晚临睡前的灵光乍现吧。如同当初要决定写这本书的灵感,仅是因为某日的清晨,于报纸的娱乐副刊上,读到与我同龄的港星梁洛施,为李嘉诚生孙的消息。
犹记得那日的清晨时光,我一边悠闲地读报,一边正听着王菲的<人间》。因受新闻感染而一时被触动,突然便进发出,想写一部讲述普通女孩成长经历故事的念头。
想讲一讲关于她青春的境遇,她的性格在经历中一些微妙的蜕变。聊一聊她不能言说的小痛苦、小挣扎与小纠结。写一写作为“80后”中最平凡的一群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与理解。写她经历一重又一重的人生考验,却并没有得到一般小说中所谓美满的结局。最终的收获,不过仅是一点心境的升华与淡泊。但谁说,这又不是一种获得与成熟。
是希望每一个自觉生活得不快乐的人,在这样一部朴实的小说中,得到一点共鸣与角度更新。是希望每一个焦躁挣扎的人们,懂得知足。更是希望所有人,为拥有当下尽管寻常可是平稳踏实的生活,真实且实在地明白何为珍贵的幸福。
虽然因着表达能力等诸多因素,故事的走向与基调,离我初时的构架还是有一些偏离。但好在,总算如愿将大致的精髓与意愿描述出。
我不是足够勤奋的人,并没有所谓坚韧的恒心。
14万字,对我而言其实是相当艰巨的长度。以每日只是几百字的更新进度,还要反复地回读,再一遍遍词句修改。直至完成它时,已经记不清究竟有读过十几遍乃至几十遍矣。到现如今,再回首这本书的创作过程,不禁甚为自己鼓掌。因为我已经没有勇气,再有重头开始的耐力与坚持。
都说写作,是对作者某种程度的掏空。没错。
当我结束这本书的创作后,竞有如释重负的放松感。我是喜欢追求小说真实度的作者,认为小说的至大功效,是令读者产生共鸣以及思省。不爱夸张狗血的情节,全部的努力,只是想诠释一部生活化的小说。所以整本书的创作,不是借助源源不断的想象力,而是对周边生活的挖掘。是一种掏空的输出,身心、灵魂的输出。
这也将会是我以后长篇写作的,恒久母题。
有朋友问过我,如此艰辛而寂寞的写作,是为着何故。
我长久思索,以为只是成就梦想。但当我在“榕树下”,读到一位作家的访谈后,才终有所顿悟。
她说:“之所以喜欢写作,是能以写作之虚妄抵挡生活之虚妄。”
诚然。写小说对我而言,是填补生活。填补生活的空缺、失落与遗憾。更是构架对生活的希冀与美好。
这,便是我对小说的热情与感情矣。
渔小笛的文字,有一种说不出的细腻,又有一种大气在。那种女性特有的对爱情对世事的执着的观点,让人颇为感动以及共鸣。这本《漫长岁月的到达》,最难能可贵的,或许就在于书写细微处,我们常常忽略的微光幸福上。
这正是当下年轻人值得学习以及深思的主题,这样的主题更能引起读者的喜爱和读后深思。
人生仿佛一个冗长的句子,记忆总也抵不过成长来得漫长。
沈乐施说:许多事情,只待过去后才能看得一清二楚。我们总要经历一段挣扎的岁月,才能过上自己追求的生活。
17岁,年轻而寡言的陆良一。在高二那年的某个晚自习后,无意碰见青春纯真却又无比忧伤的沈乐施。
这一场偶然相遇,令他们因此而相识。
人生,从来微妙。
因为太兜转,太不可思议。令他们不禁生疑,这是否是命运一出恶意的玩弄。
不过是一次短暂的相遇,命运却不可捉摸地让他们从此纠缠,直至烙进彼此生命深处去。
《漫长岁月的到达》的作者是渔小笛。
在《漫长岁月的到达》(作者渔小笛)里,文章介乎于青春与都市之间,双线推进,描写生活化。不仅仅是爱情,还包含友情,社会现实等重重拷问。
这正是当下年轻人值得学习以及深思的主题,这样的主题更能引起读者的喜爱和读后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