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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 颜氏家训(精装典藏本)(精)
内容
试读章节

【题解】

后娶,说的是妻子死后丈夫续弦再娶的事。续弦后娶的妻子,往往会与前妻的子女产生矛盾,家庭内这种矛盾的冲击,很可能会导致骨肉分离,家庭破碎。通过引用一些鲜明的例子,颜之推分析了后夫和后妻对待前人子女的不同态度以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因此劝诫人们,对待这个事情,一定要慎重。在文章中,他还记叙了当时南北地区后娶的一些习俗。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注释】

①吉甫:即尹吉甫,周宣王时大将,曾领兵北伐猃狁。

②伯奇:尹吉甫之子,以孝闻名,为后母所谗,被尹吉甫逐出家门。

③御:约束,管教。

④天性:父子之间相互关心爱护的天性。

⑤间:离间。

⑥放:被放逐。

⑦曾参:孔门弟子,据传是《大学》《孝经》的作者,被后世尊称为曾子,是子思子的老师,在早期儒家传承中有重要地位。

⑧王骏:西汉人,其父乃西汉昭帝、宣帝时期名儒王吉(字子阳)。汉成帝时,王骏任京兆尹,名震一时。

⑨华、元:曾子的两个儿子曾华、曾元。

⑩假继:继母。

【译文】

吉甫是个贤明的父亲,伯奇是个孝顺的儿子,这样的父子俩,自然是相亲相爱的,但是由于吉甫后来娶的妻子挑拨离间,儿子伯奇因此遭到了放逐。曾参的妻子死去后,他对儿子讲:“我比不上吉甫贤明,你也比不上伯奇孝顺,所以我不愿再娶。”王骏的妻子死去后,他也对劝他续弦的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华、曾元。”曾参与王骏这两位都是终身没有再娶的。这些事例都足以让人引以为戒。在他们:人之外,继母残酷虐待前妻的孩子,离间父子骨肉关系,让人伤心的断肠事,实在是数不胜数。所以,对于再娶这件事,要谨慎行事,谨慎行事啊!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媵终家事;疥癣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阅之耻。河北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注释】

①庶孽(nie):古代称妾所生子女为庶孽,如《史记·商君列传》:“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子也。”

②丧室:指死了妻子。

③妾媵(ying):侍妾。 终:继续管下去。

④疥癣蚊虻(meng):这里指家庭内部的一些小的矛盾纠纷。

⑤大分:名分。

⑥斗阅(xi);指家庭内兄弟之问的争执。阅,争斗。

⑦河北:黄河以北地区。侧出:妾所生的子女。  ⑧人流:有身份者的行列。

⑨士庶:士族和庶族。

⑩辞讼:诉讼,打官司。盈:满。

⑩黜:贬低。

⑩辞迹:言语,行迹。此句指传扬先辈隐私。

⑩祖考:指祖先。考,指已去世的父亲。

【译文】

江东一带的人不避忌妾侍所生的孩子,正妻死了以后,多由小妾来主持家事;家庭内的小纠纷或许不能避免,但限于小妾的地位名分,家里很少发生兄弟争斗这种有辱家门的事情。在黄河以北的地区,则鄙视婢妾生的孩子,把他们当下等人看,不给他们平等的社会地位。所以正妻死后,男人必须再娶,有的甚至要重娶三四次,这样,继母的年龄有时会比前妻儿子还小。后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长),会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仕途上有所差异,甚至会有士人与庶人、贵族与下等人一样的差别,当地人对此也习以为常。父亲死后,家里的人因闹纠纷而诉讼至官府,诽谤辱骂之声连路人都能听到,前妻之子辱骂后母是个妾,继母贬损前妻之子是仆役。他们肆意宣扬去世父亲的事迹,暴露家中先人的是非好坏,想以此证明自己很有道理,这样的事情在那些再娶的家庭里经常发生。可悲啊!从古以来奸臣小妾用一句话来置人于死地的事多得很呢!何况继母借助夫妻间的关系和情义,日夜在丈夫面前说他人的坏话,家中婢仆为了讨主子的欢心,帮着劝说引诱,日子一久,哪里还会有孝子呢?对此不可以不警惕。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P20-22

目录

卷一

序致第一

教子第二

兄弟第三

后娶第四

治家第五

卷二

风操第六

慕贤第七

卷三

勉学第八

卷四

文章第九

名实第十

涉务第十一

卷五

省事第十二

止足第十三

诫兵第十四

养生第十五

卷六

归心第十六

书证第十七

卷七

言辞第十八

杂艺第十九

终制第二十

内容推荐

《颜氏家训(精装典藏本)(精)》(作者颜之推)是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散文集,共二十篇,主要内容是用儒家思想教育子孙,讲立身处世之道。《颜氏家训(精装典藏本)(精)》以说理为主,每篇都不是长篇巨制的专论,而是围绕一个中心集合多则的随笔、札记,其手法是先提出思想观点,然后列举若干事例作为证据。语言通俗易懂,朴素无华,既不是六朝骈文,也有别于秦汉古文,而是接近当时口语的通俗文。文章深入浅出,语短意长,实实在在,在南北朝散文史上别具一格。

编辑推荐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序志》篇里阐明了自己写这本《家训》的目的,即将自己一生的经验和心得系统地整理出来,传给后世子孙,希望可以整顿门风,并对子孙后人有所帮助。《颜氏家训(精装典藏本)(精)》是一部系统完整的家庭教育教科书,是作者关于立身、治家、处事、为学的经验总结,在传统中国的家庭教育史上影响巨大,被誉为 “家教规范”。清人王钺在《读书丛残》中说:“北齐黄门颜之推《家训》二十篇,篇篇药石,言言龟鉴,凡为人子弟者,当家置一册,奉为明训,不独颜氏。”宋人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也说《颜氏家训》“述立身治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以训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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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图
书名 颜氏家训(精装典藏本)(精)
副书名
原作名
作者 (南北朝)颜之推
译者
编者
绘者
出版社 中国画报出版社
商品编码(ISBN) 9787514606980
开本 16开
页数 268
版次 1
装订 精装
字数
出版时间 2013-02-01
首版时间 2013-02-01
印刷时间 2013-02-01
正文语种
读者对象 青年(14-20岁),普通成人
适用范围
发行范围 公开发行
发行模式 实体书
首发网站
连载网址
图书大类 人文社科-哲学宗教-伦理学
图书小类
重量 0.596
CIP核字
中图分类号 B823.1
丛书名
印张 17
印次 1
出版地 北京
246
175
21
整理
媒质 图书
用纸 普通纸
是否注音
影印版本 原版
出版商国别 CN
是否套装 单册
著作权合同登记号
版权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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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1: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