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判断是主观的”,这个观念是一种逐渐被许多人像常识一样加以接受的哲学教条。在慎思明辨的思想家手中,这种观念能够而且已经以不同的方式得到了发展。有一种作者将要考察的观点认为,“事实陈述”是能够“客观为真的”,而且同样能够被“客观地保证”,而根据这些思想家的观点,价值判断不可能成为客观真理和得到客观保证。在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最极端的倡导者看来,价值判断完全在理性的领域之外。作者试图表明,这些观点一开始就依赖于站不住脚的论证和言过其实的二分法。正如读者将要看到的,这些站不住脚的论证在20世纪有着重要的“现实”后果。
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是现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根本前提,对这一前提的批判是当代实践哲学最富有挑战性的主题。美国哲学家普特南是这一思潮中颇有深度和影响的人物。本书立足与实用主义转向后的基本立场,从知识论、伦理学和科学哲学的角度对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堪称20世纪70年代以后兴起的新实用主义思潮的简要总结。
开始支配经济学思考的实证主义观点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排斥这种关于任何价值问题的“理性”共识的观念。如果价值问题是“你死我活”的问题,理性的概念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那便没有论证的余地。”
然而,帕累托最优是评价社会经济事态的一个非常薄弱的标准。例如,1945年击败纳粹德国不能说是帕累托最优的,因为至少有一个行动者即鲁道夫·希特勒的效用水平更低了。勰而且,如果支持把帕累托最优作为标准的理由是人们赞成每个人把他或她的效用最大化的权利是与任何其他人的权利一样重要的这一潜在的价值判断,那么帕累托最优就似乎根本不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最优”标准。无论如何,怎么可能有一种价值中立的最优标准呢?
这一极其简略的历史回顾的结论是,如果确实有福利经济学这样一门学科,而且具体说来,如果福利经济学是处理贫困和其他形式的剥夺问题的,那么它就不能回避实质性的伦理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不可能简单地回到19世纪的功利主义,也不能(如森已经论证的)接受功利主义的20世纪的版本,替代性的选择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森用一系列极其出色的著作和演讲所回答的问题。
P69
虽然我第一次访问中国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但贵国的美丽风光,与在那里所遇到的师生的令人惊奇的交谈,以及我所体会到的亲密友谊和热情款待,这一切都历历如在眼前。在中国逗留的数周使我认识了以前只是在书本上获知的真切的实在:中国是一个拥有几千年历史的伟大的文明古国。现在,本书的中译本能够在这个伟大的文明国度出版,这使我深感愉悦。
本书是在穆伦贝尔格学院(Muhlenberg College)的维维安·沃尔什(vivian Walsh)教授的鼓励下写成的,他是一位经济哲学家,自从半个世纪前与他相识以来,我与他几乎无话不谈。很久以前,沃尔什就向我指出,已经在美国和大多数西方国家成为教条式的正统的经济学说受到了一种我从自己最早的哲学著述开始就在各个截然不同的领域中与之展开论战的哲学运动的深刻影响。那种运动被称作“逻辑实证主义”,它是至少三种不同的哲学的派生物: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英国经验论,认为哲学应当成为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20世纪初倡导的符号逻辑的应用的观念,以及恩斯特·马赫(Ernst Mach)的“经验批判主义”。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甚至此后的哲学论文中,我已经批判了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特别是认为科学理论只不过是预言手段(prediction devices)的观点,以及逻辑实证主义的语言哲学,特别是对于“指称”(reference)这一核心的语义学概念的在我看来哲学上完全不恰当的解释。但是我也意识到,实际上所有的哲学家都意识到,逻辑实证主义还有一种引人注目的伦理——或者毋宁说是反伦理——学说,它认为,伦理判断(事实上是每一种价值判断)是“无意义的”,至少当我们把它当作真的或假的,或者甚至是得到可以理性地辩护或批判的论证支持的任何东西来看待时,情况就是这样。相反,这些哲学家认为,价值判断只不过是情感的表达,或改变他人的情感的尝试,因此完全是处于理性讨论的领域之外的。
我所描述的已经在美国和大多数西方国家成为教条式正统的经济学说不但受到了我上面指出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的“非认知主义”观点的影响,而且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的影响。本书就是对此的详细说明和论证,我希望中文读者能够从中受益。
希拉里·普特南
麻省剑桥
哈佛大学,2005
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是现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根本前提,对这一前提的批判是当代实践哲学最富有挑战性的主题。美国哲学家普特南是这一思潮中颇有深度和代表性的人物。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晚期的小作品,秉承他在《理性、真理与历史》中的思路,立足于实用主义转向后的基本立场,从知识论、伦理学和科学哲学的角度对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堪称20世纪70年代以后兴起的新实用主义思潮的简要总结。书中对分析哲学的经验主义教条的自我反省,对阿马蒂亚·森的事实与价值世界的揭示阐发,对威廉姆斯的内在理由与外在理由区分的精细辨析,与罗蒂在相对主义问题上的激烈交锋,与哈贝马斯在价值与规范问题上的对话争论,对自己的哲学生涯的平实回顾,凡此种种,不但具有理论上的兴味,而且提供了20世纪晚期哲学的一幅生动的智识图景。
希拉里·普特南是美国在世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在当代哲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已故的德国哲学家施太格缪勒(stegmtiller)在《当代哲学主流》中甚至把他称誉为“当代惟一具有‘纵观全局’能力的哲学家”。但是颇有悖谬意味的是,这样一位全才式的哲学家在中文学术界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认识和把握——长期以来,人们主要是把他当作狭义的分析哲学家、语言哲学家和科学哲学家来了解的。除了国内学界对英美哲学的晚近进展的隔膜,这种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不归因于普特南著作中文翻译的滞后状况。除了前面提到的《理性、真理与历史》和他与人合编的《数学哲学》以及一些单篇的论文,普特南著作的中译可以说还没有真正的起步。在对前辈和时贤已经做出的工作表示敬意的同时,译者也对能够以拙译接续他们的工作而深感欣慰,并希望这个小译本能够为改变目前难如人意的状态尽绵薄之力。至于在从“语言学转向”到“实践理性转向”的全新语境中对普特南相关思想的专论,则只能俟诸来日了。
应译者之请,年届八旬的普特南教授拨冗为本书撰写了中文版序言,韩水法教授和盛晓明教授帮助解决了德语引文和用语的中译,薛平先生为我澄清和译出了若干疑难的文句,徐向东博士和葛四友君对第四、五、八章的译文提出了宝贵建议,这些都是我应当深切感谢的,而译文的质量则仍由我自己承担责任。
应 奇
二零零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