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元楷、熊仕昌编著的《破产法》共分总论、破产实体法、破产手续法、破产罚则、破产国际法、破产时际法六编,全面介绍了在近代背景下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内容。第一编总论从理论上阐发了破产的意义、性质以及立法背景,表明了破产法与家资分散法的区别。本书认为破产的意义是使债务者将财产平等分配给债权人,其性质具有综合特征,内容上与民商法、刑法等实体法均有交叉之处,也涉及民事程序规定。依据当时的日本立法,破产法的适用对象是商人,因而与适用于非商人的家资分散法有所不同。根据总论对破产法基础理论的阐释,本书的后续内容分别从实体法、程序法、罚则、国际法和时效法等角一度出发对破产法的各项基本制度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