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球上的五星期》是凡尔纳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讲述了19世纪的英国探险家穿越非洲大陆的故事,在此之前无数优秀的探险家在非洲遇难,虽然已有无数探险家为这片土地献出了生命,但弗格森博士依然义无反顾地走进非洲,断水,断粮,疾病,疲惫……还有那些我们想象不到的困难,都没有使他们停下探索的脚步。弗格森博士带领他的朋友肯尼迪和忠实的仆人乔要乘坐热气球穿越非洲,揭开那辽阔荒原的面纱!他们从赤道附近的桑给巴尔岛出发,由东往西飞,利用方向不变的信风,历时五个星期终于穿越了非洲大陆,完成了前人从未完成的梦想。
一本好书奠定一种品质,《气球上的五星期》是科学幻想小说之父凡尔纳的首部科幻长篇力作。19世纪上半叶,许多探险家、地理学家、旅行家对非洲这片广袤的大陆进行了艰辛的探险,英国探险旅行家弗格森博士为了核实前人探险的成果,和他人一起乘坐自行设计的热气球,开始了探险的历程……
塞缪尔·弗格森博士是个40多岁的英国男子,中等身材,脸色红润。他双眼闪着勇敢和智慧的光芒,鼻子略大而气度非凡,双臂很长,长着一双具有步行家气质的腿。博士的外貌透着安然与严肃。
弗格森的父亲是一个正直勇敢的船长,在弗格森很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一同体验危险的滋味和冒险的乐趣。小弗格森甚至从小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他头脑灵活,善于思考,具有摆脱困难的非凡才智。
年轻的弗格森对冒险和航海探险具有无比的狂热,他梦想成为最优秀的冒险家,哪怕获得鲁滨逊式的一点点荣誉,他也会觉得满足。但如果他是鲁滨逊,他是绝不会离开那个快乐的小岛的,即使让他当海军大臣也不行。
弗格森的年轻时代在世界各地进行冒险活动,他那位见多识广的父亲让儿子认真学习了水文学、物理学和力学,此外,还让他学了一点儿植物学、医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知识。
父亲去世时,弗格森才22岁,但他已经周游了世界。他当过兵,并多次在战争中立功。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军人生活,他不喜欢指挥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指挥。于是他选择了退役。
而后,他起程去印度半岛北方旅行,从加尔各答到苏拉特,他穿越了整个半岛,而这对他而言,不过是一次平常的散步而已。
在苏特拉,他又动身去了澳大利亚。1845年,他参加了斯特尔特探险队,去寻找新荷兰中部的内陆海。
1850—1853年他又去远征队陪同麦克·鲁尔船长一起从白令海峡环绕美洲大陆直达费尔维尔角。
1855—1857年弗格森博士在施拉经特维特兄弟的陪同下,访问了西藏的整个西部地区,并带回了一些珍稀的人种学观察报告。
塞缪尔·弗格森博士是一个地道的旅行家,无论多么劳顿困苦,无论环境如何恶劣,他的身体都能不可思议地抵挡住,胃可以任意收缩、扩张;腿可以按临时床铺的长短蜷屈伸展;白天可以随时入睡,晚上可以随时醒来,这位永不知疲倦的旅行家的适应力让人惊叹不已。
在这几次非凡的旅行期间,弗格森成了《每日电讯报》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通信员,他的名字家喻户晓。
现在博士又有了新的目标——非洲。他要乘坐热气球穿越非洲!揭开那辽阔荒原的面纱!
巴尔特博士沿着丹纳姆和克拉珀顿开辟的道路一直到了苏丹;利文斯通博士从好望角到赞比西亚盆地反复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调查;伯顿上尉和斯皮克上尉发现了内陆大湖;他们为现代文明打通了三条道路。三条道路的交叉点是非洲的心脏,但至今还没有一位旅行家能涉足该地区。这些勇敢的科学攀登者们未竞的事业就要由塞缪尔·弗格森博士的大胆尝试来完成了。
但博士为什么选择空中飞行呢?
因为迄今为止,所有从陆地走的尝试都失败了!从蒙戈·帕克在尼日尔河被杀到弗格尔在瓦代失踪,从奥德内死于米尔、克拉珀顿死于萨卡图到法国人麦桑被剁成肉块,从莱恩少校被图阿雷格人杀害到汉堡的罗舍尔1860年初丧命,探索非洲的殉难者名单上已经记下了多少人的名字!因为,与自然力、饥饿、干渴、热病、猛兽作斗争,特别是与更凶猛的野蛮部落作斗争并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所以,用这种方式无法办到的事就应该试试另一种办法!
博士选择了乘坐气球。乘上气球,无论酷暑、激流、风暴、沙漠、干热风、有害气候,还是野兽、土著人,都不用怕!如果太热,就升高些;如果太冷,就降低些;遇到高山,就越过它;遇到峭壁,就穿过它;遇到狂风暴雨,就升到它上面去;遇到激流,就像鸟儿一样掠过水面,可以毫无疲倦地前进!再说,万一没了气球,无非像其他探险家们的情况一样,步行前进罢了。不过,博士的气球是不会让人失望的!至于气球方向,只要都由东往西飞,就可以利用方向不变的信风了。
至于起程地点,博士打算从桑给巴尔岛升空,该岛靠近非洲东海岸,在南纬6度线上。也就是说,在赤道下方距赤道430地理里(地理里等于1852公里)的地方。
这次科学探险的计划已正式提交给伦敦皇家地理学会。P1-3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
曹文轩
世界上的经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们是经过岁月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大浪淘沙,江水滔滔,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当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书山书海,当我们走进眼花缭乱而又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书店的时候,我们会有一点迷茫,会有一点忧伤。我们也许会有一点点惊讶:这个世界的书真是太多太多了。但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另一个声音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好书的确是太少太少了。
任何一个没有阅读经验的人,都不会懂得多与少的辩证关系。任何一个没有鉴赏能力的人,都不会懂得该如何去选择最好的书。但一个基本的常识会帮助我们按图索骥,去寻找到我们所需要的和最好的书籍,那就是去阅读经典。这是最可靠的最实用的阅读经验。而经验,则是一代一代人智慧和心血的结晶。这些质地高贵的经典,传承的就是我们人类宝贵的经验。
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会让人终身受益。但我们必须承认读书人与不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这从气质上便可看出。读书人的气质是读书人的气质,这气质是由连绵不断的阅读潜移默化成就的。有些人,就造物主创造了他们这些毛坯而言,是毫无魅力的,甚至是丑的,然而,读书生涯居然使他们获得了新生。依然还是从前的身材与面孔,却有了一种比身材、面孔贵重得多的叫“气质”的东西。读书不仅可以培养人良好的气质,而且也能让人长精神。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靠的就是精、气、神的支撑,而那些好书就是源源不断提供精、气、神营养的所在。
读书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令人心旷神怡的部分。我们在书的世界中流连,在书的世界中陶醉,在书的世界中静听自己生长的拔节声。书还给了我们抚慰,给了我们安宁。我们在与书的对话中释放了学习压力、生活压力所带来的忧郁与苦闷。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了可以与之窃窃私语的知音。在阅读中,我们获得了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精义、神髓与真谛。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