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为依据,未收入药典的药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5年版二部)临床用药须知》、《药名词汇》(卫生部药典委员会1991年版),《新编药物学》(第13版)为依据,将药品分类编号排序,药品正名序号用黑体表示,同药异名可按笔画检索。本表只提示一种注射液对另一种注射液的配伍资料,未收载三种以上注射液配伍的资料。注射液的配伍必须严格按照各药规定的给药途径用药。药物配伍由于受浓度、温度、时间、PH值、配伍用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及注射液中添加辅料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与本表结果不符时,应遵从配伍时现实变化,表中提供的结论仅供参考,以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