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育老师到风云律师,他实现了体育生到法科生的完美跨界;从斗法诈骗“九段”到四千万代理费,他演绎了一出出律坛“三国志”;从副省级律师到宾馆总经理,他诠释了律师“适用法律”和“运用法律”的不同境界;从“流氓律师”到重炮将军,他为着法律人心中的公平与正义一直在奋斗……《布局(1赢在法庭之外)》一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三国演义》的现代翻版,每一次布局都能体现“法学”和“非法学”的巧妙结合,每一次胜诉都与法庭之外的默默付出息息相关。作者喻国强的人生经历对面临人生选择和有志于律师职业的人会有所启发,对律师朋友办理相关案件亦会有所启示。
《布局(1赢在法庭之外)》精选了19个案例,记录了作者喻国强代理案件的全过程。该书的重点在法庭外的工作记录:执行难时的出奇招、怎样补充证据、对付骗子的办法、一招制胜的效果、反败为胜的布局、如何分析对方的心理、风险代理的条件与运作、大型国有企业破产的实施、大型企业解散清算的模式等,过程跌宕起伏、惊险曲折,充满了作者的超人智慧。本书内容真实,素材翔实,行文朴实,字里行间凸显出作者的智慧、敬业、执着和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它既可以成为律师新辈的从业指南,亦可以为社会了解律师提供参考;更重要的,它会给广大有抱负、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朋友带来正能量。
酒楼关门,酒楼的开办人万顺公司还在,执行自然就转到万顺公司。万顺公司宋总大腹便便,派头十足,坐的是奔驰S600,一开口便是这里视察,那里视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省人大代表。
但一提到还钱,宋总就来脾气。于老板是宋总的朋友,才从监狱出来,一贫如洗。宋总仗义,出钱为其开了海龙威酒楼。哪知酒楼经营不到一年,老本全部亏完,还负债二百多万元,所以宋总坚决不同意还钱。
宋总这么说,我着急了,法院可以用抓人来吓唬于老板,但这一招对宋总显然没用。
我问陈法官:“对付宋总有什么办法?”
陈法官说:“很简单,经常去他办公室。办公室总要谈生意的,如果一个穿制服的法官坐在他办公室要钱,这生意还怎么谈呢?他自然会还钱的。”
我想,这比空调贴封条更无赖!但还是很佩服陈法官,能因人而异想出这么有效的办法。
我和陈法官去宋总办公室四五次,每次陈法官都是穿着制服(老式的法官制服有肩章,更像制服),而且去了就找宋总作谈话笔录,不急不慢,总要磨宋总几个小时。但宋总也好脾气,耐着性子陪你,就是不给一分钱。
这天是大年三十,当年虽然没有年三十放假的规定,但这天基本上没有人做事了,我和陈法官都是光棍,所以过年都是父母的事。上午,我们又跑到宋总办公室,这次并不是盲目来的。前些天,我们在宋总办公室听宋总在电话里约了一个人今天在办公室见面。宋总对这个人相当客气。这个人可能对宋总很重要。
面对年三十跑到办公室来要账的法官、律师,宋总哭笑不得。
当陈法官打开案卷又准备作笔录时,宋总没有了往日的悠闲,挺紧张地看看表说:“陈法官,今天能不能不作笔录?”
“既然来了,还是作吧。”陈法官语气似乎很随意,但很坚定。
宋总只能苦笑着答应。
我琢磨宋总想尽早结束这场谈话,因为他一直在看时间。
越是这样,陈法官越是不紧不慢。
四十分钟后,宋总终于熬不住了,主动提出拿一套房子出来抵债,并打电话叫人来带我们去看房子。
从带我们去看房的人口里知道,今天宋总确实约了一个很重要的客人,而且客人马上就要来了……
房子在南湖路,万顺公寓,是万顺公司开发的房产,用来抵债的是一套七十四点一四平方米的两居室住房。
到目的地后,带路的人将钥匙交给陈法官便走了。我和陈法官又返回法院,取了些封条,将房子入户门贴上封条,这就算是查封了。做完这些,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昔日人挤车拥的马路已经空荡荡,空荡荡的还有我和陈法官的肠胃——我们还没有吃午餐。
过了年,法院将查封的房子评估后变卖,价格是六万九千八百元。卖房子的工作是我在陈法官的指导下完成的。那时候还没有一定要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的规定。
西岸公司债权本来只有十万元,但加上诉讼费、利息等项,便达到了十一万二千元,我在海龙威酒楼已经拿了五万四千元,这里再拿五万八千元,西岸公司的案子就功德圆满了。我将案款交给西岸公司邱总时,邱总主动给了我两千元汽油费。
这个案子,律师事务所收了五千元,按照律师事务所的规定,收百分之五十的管理费,另百分之五十就是给律师的工作报酬,我和王律师每人一千二百五十元。这是我收到的第一笔律师代理费。如算经济账,即使加上邱总单独给的两千元汽油费,这次代理还是亏损,但我一点都不觉得亏,因为我学到了很多经验,而且财富马上就跟着来了。
P6-7
对,我就是优秀律师
国人将律师定位为精通法律,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雄辩滔滔者,似乎法律就是律师的专业知识,法庭就是律师唯一的战场。而我认为,这是对律师职业的误读,或者说是律师自己画地为牢的理解。一名合格的律师除了应是法律专家外,还应该是侦探、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军事家、谋略家……总而言之,律师是杂家。
我的法律完全是自学的。当一名体育老师转身成为一名律师时,没有这个行业日积月累的约束和顾忌,有的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句古训。我将实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当成律师的最高荣誉。为实现这一荣誉,我视诉讼为战争,时而将军,时而士兵,将《三国演义》的计谋应用到现代法律战场中;将“吃得苦,霸得蛮,敢为人先”的湖南人性格演绎得淋漓尽致;和对手拼耐力,比韧性,将体育人“不服输”的精神贯彻始终……
我鄙视不管输赢都要收代理费的常规代理,推崇只有实现委托目的才收代理费的风险代理。我享受着风险代理带来的惊险、刺激与挑战。我尊尚契约精神,有一百多单业务,委托目的实现了,而我却亏损,但我依然无怨无悔;对赖皮的委托人,我也会死磕到底。我认为,连自己权利都维护不了的律师肯定不是好律师。
游弋在是是非非中,我扮演着正义斗士的角色,很多无奈的维权,受伤的却是自己。我虽遍体鳞伤,但仍淡然处之,照样天马行空、孤灯单刀,享受着别人叫我“喻律师”的欣慰快乐。
民革领导贺绍佩女士说我颠覆了她对律师的认识,鼓励我将精彩的案例写下来。我写了一些,完全是实录,放在网上,不想还有些好评。
在整理过往业绩时,我发现了这组数据:十八年的律师经历,承办四百七十二件法律业务,只有五件没有实现委托目的,帮委托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二十多亿元……
在对抗性如此强的律师行业,这是一个几乎不能让人相信的成功率,甚至连我都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我承接的每单业务,律师事务所的记载是清晰的,每单业务的卷宗是完整的。无疑,这个数字是准确的。我想,如果业绩能够说明一个律师的成败,那么,用不着矫情:“对,我就是优秀律师。”
您怀疑?看完本书,您再说吧!
作者:喻国强
2014年8月